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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早期制度现代化的尝试

——从戊戌变法、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

崔翼威
  
卷宗
2023年35期
北京体育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本文遵循唯物史观的原则,分析清末时期,中国所做出的制度现代化的尝试。并选取了戊戌变法、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这三个历史事件进行分析,其中着重分析“清末新政”这个中国现代化运动史上的里程碑事件,评价其对中国现代化的意义,并分析其失败的原因,从现代化的角度进行反思。

关键词:制度;现代化;戊戌变法;清末新政;辛亥革命

一.现代化的定义

何为现代化?不同的学者对此有着不同的见解。对现代化的研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对现代化做出如下定义“我们把现代化看作是一个在科学和技术革命影响下,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着变化的过程”。简而言之,罗兹曼把现代化看作是一个过程,并且他认为这个过程是在一定因素影响下进行的,这个因素就是科学和技术。中国学者罗荣渠在他的《现代化新论》一书中对现代化做出了四个方面的界定:一,现代化是落后的国家通过技术革命,在科技和经济方面赶上发达国家的过程;二,现代化的实质是工业化,是落后的国家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三,现代化是科技革命以来,人类社会发生的一切急剧变化的总和,包括经济领域、 知识增长、政治发展等方面;四,现代化主要是一种心理态度,可以看作是价值观和生活态度的转变过程。总的来说,罗荣渠老师认为现代化是一个包罗万象,涉及方方面面的历史过程。

不论学者们对现代化的定义是何种见解,但有一条却是学者们的共识,那就是现代化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理解为经济上的工业化,政治上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教育的现代化等。中国的现代化按照已有定义划分属于后发现代化,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属于落后的国家向先进的国家学习的过程,中国的现代化始于西学东渐,而西学东渐经历了从学习器物到学习制度。而对于制度现代化的探索,笔者选取三个重大事件进行探析。

二.戊戌变法:制度革新的首次尝试

戊戌变法是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重要尝试,也是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甲午战争的大败,彻底击碎了人们心中的“天朝上国”之梦,大梦初醒,越来越多的人对清政府的无能感到愤怒,要求改变现状,救亡图存。以康梁为主的维新派提出君主立宪,向日本学习,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比较全面的提出从制度上向西方学习。对比之前的洋务运动来说,这无疑是一次巨大的进步,但是笔者认为戊戌变法对清朝现有体制的冲击并不深远,维新派也没有彻底突破洋务派所提出的“中体西用”这个局限。首先康有为作为儒学的捍卫者,他并没有对儒学进行批判,而是“托古改制”。他写的《孔子改制考》一书,用自己的观点阐释儒家经典,把西方的议会、民主、议院等都安到孔子身上,认为是孔子所创,把孔子虚构成一个改革的圣人,以此来合理化自己改革的正当性,说明在康有为的内心,自己仍是一名儒家学者。其次,由于维新变法是在“托古改制”的这个大前提下进行的变法,那么就会依然在儒家孔教的允许范围内进行,所以就会导致变法需要皇权的支持下进行,离开了皇权的保障变法改革就失去了所谓的正当性和可能性。而且维新变法是“从上而下”奉行和平改良的改革道路,所以改革必须在统治者也就是清政府的允许下进行。所以,维新变法终究是一场在维护皇权基础上的变法,这体现了其局限性。但不可否认的是,维新变法仍是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重要尝试,在变法过程中所提出的一些理念,所做出的一些尝试,都对中国以后的制度现代化具有一定的推动意义。比如康有为在给光绪皇帝的《日本变政考》一书中,他将其变法思路写的很清楚,就是效仿日本的明治维新。正如他在书中所言:“变法之道,必有总纲,有次第,”“泰西变法自培根至今五百年‚治艺乃成者前无所昉记也。日本步武泰西三十年而成者有所规摹也。”他设想从开民智、改官制、定宪法、开国会这四个依次进行,梁启超在《古议院考》中也表达过和康有为类似的设想:“凡国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设议院。今日而开议院取乱之道也。故强国以议院为本,议院以学校为本”。

所以在维新变法前期,维新派致力于开学院,办报纸等开启民智的活动。客观来说促进了人们对于君主立宪的认识,为以后的进一步制度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清末新政:清政府最后一次“自上而下”的制度改革尝试

(一)“清末新政”的背景

在经历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一系列改革运动,又经历了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入侵等一系列内外冲击后,社会中出现了很多晚清政府难以管控的因素,比如社会中各种新兴势力的崛起,各种社会新思潮的出现,西方社会的频繁冲击,世界交流更为频繁。尽管晚清政府想去遏制这些现象,但其逐渐分崩离析和日渐没落的现状,让其无能为力去改变这些现象。为了继续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只能选择去“主动接受”这些现象,以应付国内形势和国际潮流。于是在一九零零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油干灯枯,穷途末路的晚清政府以一种求生的本能开始了“清末新政”这个清政府最后一次“自上而下”的制度改革尝试。

辛丑条约的签订后,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局面,清政府也意识到自己的统治岌岌可危。所以“清末新政”相比于戊戌变法,改革所涉及的方面更为全面,力度也更大,涉及到政治,军队,教育,经济等社会的方方面面。

(二)“清末新政”时期,军队制度的改革

一九零零年的八国联军的入侵,让晚清政府权贵阶层意识到想要继续维护自己的统治,首先要有一支现代军队力量,再加上之前的洋务运动的经验。清政府于一九零一年以所谓“时事多艰、练兵实为急务”的理由出发,对军队进行改革,下诏废武科,停止武生考试,开始大量编排新军。“清末新政”实施以后,大规模的新军编练开始在全国进行,根据史料记载,新制军队编制等级一共分为八种:“军、 镇、协、标、营、队、排、棚。”“到一九一零年全国已经练成陆军二十镇,9混成协、共步队2协、233营,马队195队,炮队148队,工程队 57 队,辎重队49队”。为了满足新型军事人才的需要,清政府还兴办新型军事学堂,并大量派遣军事人才出国学习军事技能。

清政府对于军队的一系列改革效果是明显的,比如:开始有了不同于旧式兵种的现代兵种分类和军队编制;武举的废除以及新募兵制的颁布改变了旧式兵源的招募来源;各地军事学堂的设立以及大量的新型军事人才的培养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军队内部的知识文化水平。这说明至少在形式上,晚清已经拥有一支正规的近代化的国家常备军。

但正是晚清政府为求自保而建立的这支近代军队,却最终成为自己的“掘墓人”。晚清政府在“清末新政”期间确实培养了一批掌握近代军事技能和科学知识的新式军队力量,可这支新生力量却并没有给垂死挣扎的晚清政府带来生机和希望,相反二者之间却产生一对无法解决的矛盾。这是因为,首先晚清政府下令编制新军的年代正是清政府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时代,清政府对全国的掌控力日渐薄弱,其次晚清政府的财政亏空,使得其无法负担起建设新式军队所需的高额费用,因此清政府不得不把编练新军所需要的费用交付给各个省来自己承担,于是各省的督抚在获得了军队财政收支控制权的情况下就顺理成章的获得了军队控制权。这些新军名义上看似是清政府的军队,实际上却成为私人军阀势力。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袁世凯,他自从一八九五年在天津小站操练新军始,到一九零五年,袁世凯共编练北洋新军八万人左右,这些新军统制皆为袁氏亲信,新军内军官也多为袁世凯门生。这些新军内部与袁世凯存在着紧密的人身依附关系,其本质可以称之为袁世凯的私人军队,为其利益服务。

其次,晚清政府培养的新军,在军队制度上采取了西式制度,以洋枪,洋炮,洋操为平时训练内容,并建立了许多新型军事学堂并派遣了众多留学生学习西方先进军事理念。这些种种措施,使得新军具有浓厚的资产阶级属性,并在与国外打交道时产生了强烈的民族挫败感,逐渐对清政府的无能不满。但在新军建设之初,其目的是维护清政府的统治,所以从其创办宗旨来看依然带着浓厚的封建色彩。所以,新军的建设初衷和其实际情况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这个矛盾使得清政府操练的新军走上了与其练军初衷相背离的道路,最终成为了清廷的“掘墓人”。事实证明,在二十世纪初那样一个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腐朽没落的清政府无法承担起领导一支近代化的新式军队。但客观上看,“清末新政”期间,清政府对军队制度所做出的调整和改革,客观上对我国军队制度的现代化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是一次重大的军队制度现代化的尝试。

(三)“清末新政”时期,政治体制的改革

从政治体制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清末新政”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政治民主化的发展。清政府于一九零六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虽然确定清朝皇帝为清廷永久的主宰,但在其内容中仍有很多进步存在,它扩大了民众政治参与,赋予民众政治权利,比如其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有九条,其中比较有进步意义的有:臣民有成为文武百官及议员的权利;臣民有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的权利以及臣民的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得侵犯等。《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性纲领文件,其中所包含的许多措施对于政治体制的现代化都具有重大的意义。随后颁布的《选举法要领》以及《议院法要领》赋予了议会更多的权力。“清末新政”期间涉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多在于扩大政治参与和政治民主化方面,而这两点正是评估政治体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准,所以“清末新政”的实施,客观上一定程度推动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现代化,且在改革所涉及的方面以及深度都远超戊戌变法。

(四)“清末新政”时期,经济体制的改革

在经济方面,允许并一定程度上鼓励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新政期间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条例,比如在鼓励商业发展方面的条例有:《商人同例》《公司例》以及《商标注册暂拟章程》《奖励华商公司章程》等,这些新颁布的法规条例既有鼓励工业发展的部分,也有鼓励商业发展的部分,甚至还涉及到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对企业的奖励等方面。这些经济政策的颁布在长期重农抑商的中国封建社会中无疑是一次巨大的进步和转变,很大程度上激励了中国民族工商业者的积极性,推动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虽然在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也提出了发展实业,但当时所发展的实业多为军工产业,而在“清末新政”期间所涉及的行业领域远超洋务运动时期,对经济体制现代化的改革力度和范围都大大加深。

(五)“清末新政”时期,教育体制的改革

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新型人才的要求则随之而来,而这些新型人才又不是传统的科举考试所能培养出来的。于是迫于时代的要求以及继续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晚清政府开始变革教育体制。在“清末新政”时期,关于教育体制的改革在我国近现代史上影响深远,较之于其他方面,取得的成果则更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废除科举制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一直以来的选取人才以及社会整合与凝聚制度,随着世界工业以及技术发展的浪潮,已经失去其最初的价值,不能再起到选拔人才的作用了。所带来的只能是禁锢人们的思想,阻碍发展。于是清政府迫于时势,在一九零五年九月二日宣布:“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举考试亦停止。”至此,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考试至此成为历史。

2.建立新式学堂,重订教育章程

科举制的废除使得清政府的教育体制发生重大改变,需要重新确定选拔人才的方式,与此同时,大批新式学堂开始在各省创办。在新政期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建立起全国统一 的新学制,新学制分三段七级,其中规定学堂分为初等和高等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三级,在高等学堂毕业后,还可升入“分科大学”或者“通儒院”继续深造。并规定,在分科大学或通儒院毕业后授予进士功名,高等学堂毕业授予举人功名,中等学堂和高等小学堂毕业后授予生员功名。除此之外,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各地还建立了许多女子院校以及职业技术院校。新的教育章程还对各类新式学堂的课程设置以及学时设置等都做出了规定。“清末新政”期间所建立的这套新式教育体制对此后我国教育体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在民国以及新中国成立后,都是以这套教育体制为基础,进一步调整和改善而得来的。

3.鼓励留学,向西方学习先进技术

据史料记载:“一八九五年,清廷在日本的留学生不到三百人,到一九零五年,清廷留日学生超过一万人,留学地也从日本扩展到了欧美地区。”在发展官办留学的同时,晚清政府还放开了民间个人自费留学。这些留学生所学的科目种类也较之洋务运动等更为多样,之前的留学生多学习军事,工业等科目,“清末新政”期间,留学生学习科目更加多元化,涉及军事、商业、教育、农科等方方面面。

总之,“清末新政”期间的改革涉及政治、军事、教育、经济等社会的方方面面,其改革的力度以及范围都远超之前的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学者罗荣渠认为在1901—1911这十年新政期间的变化“远超鸦片战争以来半个世纪的变化”。“清末新政”可以算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一次里程碑式的现代化尝试,它是中国早期现代化的终点。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清政府自身的局限性决定了这场尝试注定失败,但它却正好以非自愿的毁灭为代价,“孕育”了辛亥革命的发生因素。新政期间所做出的尝试和发展客观上给辛亥革命的发生奠定了基础。

四.辛亥革命:中国早期制度现代化尝试的必然结果

“清末新政”时期促进了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大发展,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想要在政治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更多的资产阶级想要参政议政。但是经历了三次国会请愿运动的失败后,资产阶级看清了清廷的真实面目,纷纷转向革命派。辛亥革命以暴力革命的方式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体制,也终止了“清末新政”的立宪运动,在中国也在亚洲第一次确立了共和政体,把中国制度现代化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次在当时的中国宣布:“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全体国民。”这在中国制度现代化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虽然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社会性质没有立刻转变(陷入一种有其名无其实的共和现状),但它却给以后的五四运动以及未来中国社会性质的改变创造了条件。五四运动某种程度上正可以理解为是对辛亥革命的深化,因为在辛亥革命后,人们看到民国有其名无其实的现实,意识到用旧思想配套新制度是无稽之谈,是根本行不通的,所以五四运动一开始就强调了文化的变革要先于制度的倾向。

五.小结

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再到辛亥革命,是中国近现代以来对制度现代化所做出的几次重大尝试,也是标志性的几次历史事件。虽然三次尝试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但在其过程中所带给我们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探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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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崔翼威(1999.11-)男,汉,河南周口,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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