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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列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解读

程曦
  
卷宗
2023年34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

摘要:本文指出在审查过程中,通过对权利要求的准确解读,结合检索获得的对比文件,分析权利要求包含的并列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提升通知书的说服力和有效性,指引申请人进行恰当的修改,从而使得授权决定更准确。

关键词:权利要求书;并列技术方案;创造性

引言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权利要求书表明了申请人希望获得多大范围的法律保护,在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专利文件的权利要求书是确定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

授权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书文本是申请人进行确权的重要依据,在专利审查过程中,权利要求的范围解读及准确的事实认定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

一、案例分析

下面结合笔者在实际的专利审查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案例来探讨如何进行权利要求的范围解读。

【背景技术】

为适应不同的业务对网络性能不同的要求,要能实现灵活的配置网络切片,将物理网络切割成多个虚拟网络切片,每个虚拟网络切片面向不同的应用场景需求。在网络系统中,网络切片是以网络实例的形式创建和应用的,因此,在5G网络系统中,如何实现对网络实例进行管理是目前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构思】

第二网络设备确定第一管理请求,第一管理请求包括执行条件的与网络实例(网络切片实例和/或网络切片子网实例和/或网络功能)相关的参数,第二网络设备向第一网络设备发送第一管理请求,第一管理请求用于指示对网络实例进行管理。

【审查过程】

本申请是一个PCT申请的优先权,该PCT申请由中国局作出的国际检索报告仅给出了作为PX类文献的本申请和四篇专利A类文献。

本申请原始权利要求1如下:

1.一种网络实例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网络设备从第二网络设备接收第一管理请求,所述第一管理请求用于指示对网络实例进行管理,所述第一管理请求包括执行条件的参数,所述参数与所述网络实例相关;所述第一网络设备为网络切片管理功能设备,所述第二网络设备为通信业务管理功能设备;或者,所述第一网络设备为网络切片子网管理功能设备,所述第二网络设备为网络切片管理功能设备;

在所述执行条件满足时,所述第一网络设备执行所述第一管理请求。

本申请包含20项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1-5为第一网络设备侧执行的方法,权利要求6-10为第二网络设备侧执行的方法,权利要求11-15、16-20分别为权利要求1-5、6-10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

审查员独立审查,检索获得了2篇3GPP的X对比文件,在一通中采用其中一篇“Study on management and orchestration of network slicing for next generation network (Release 15)”评述了全部权利要求1-20的创造性。

一通回案,申请人合并原始权利要求1、2,进一步限定了第一网络设备执行第一管理请求的前提是“当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时所述执行条件满足:……”,列举了16个不同的执行条件,并对其余独权也作出了相应的适应性修改。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第一管理请求包括执行条件的参数,也没有披露基于包括执行条件的参数的请求而触发,也没有公开在执行条件满足时,第一网络设备执行第一管理请求,修改后的本申请可携带的执行条件的参数的类型更多,范围更广,复杂度更高。

审查员在充分考虑申请人的意见陈述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的补充检索,准确认定事实,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部分执行条件的参数,而另一部分未涉及的参数不属于现有技术。

审查员在二通中坚持评述了修改后的全部权利要求1-16的创造性,并对申请人的意见进行了针对性的答复,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在权利要求1的修改中新增的技术特征为“当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时所述执行条件满足:……”,列举了包括“所述网络实例的关键性能指标参数达到所述关键性能指标参数阈值”(简称A)、“所述第一网络设备接收到与所述故障告警类型标识一致的告警信息”(简称B)、“从所述第一网络设备接收到所述第一管理请求的时刻起计时达到所述执行等待时间”(简称C)等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执行条件在内的16个执行条件,也就是说,权利要求1实际上包含若干个并列技术方案,并列技术方案的个数为前述16个执行条件中的N个(1≤N≤16)执行条件的组合,当执行条件为前述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执行条件时,该权利要求1是不具备创造性的。

具体来说,至少当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为“当满足A时所述第一网络设备执行所述第一管理请求”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结合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二通回案,申请人进一步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在合并新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删除了前次通知中审查员列举的已被对比文件1明确公开的执行条件的参数,仅保留了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执行条件的参数后,审查员作出授权决定。

二、总结

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有同族和/或国际检索报告的情况,此时审查员不应当盲从同族的审查过程,认真理解本申请,独立检索、独立审查,以三性评判为主线,在充分考虑申请人的意见陈述的基础上准确认定事实,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补充检索,并对申请人意见进行有效答复,对权利要求的范围进行清晰的解读,尤其是在权利要求包含多个并列技术方案的情况下,明确哪些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对申请人的修改方式进行恰当的引导,以获得合适的保护范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172-175.

[2]尹新天.中国专利法详解:缩编版[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265-270.

作者简介

程曦,硕士,2017年4月入局,湖北中心通信部网络安全室,16期审查员,审查领域是网络的维护、操作、管理及相关装置,包括配置管理和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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