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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全链护苗”探索与实践
摘要: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地方特点,推动南太湖新区“全链护苗”理论实践,配合机制建设、场景模型赋能,全力打造富有本地特色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体系,完善预防、预警、打击、治理、守护全链闭环的联动机制,全力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墙”,做好“全链护苗”。
关键词:未成年人;成长守护;全链联动;预警预防
今年以来,针对青少年问题日益突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断攀升,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工作,主动创新思路举措,推动南太湖新区“全链护苗”理论实践,配合机制建设、场景模型赋能,试点创立“溪心课堂”,探索警务站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矫治工作中定位与功能,积极响应《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的号召。全力打造富有本地特色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体系,完善预防、预警、打击、治理、守护全链闭环的联动机制。
一、构建未成年人“全链护苗”的必要性
2023年3月公安部印发《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要求,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不良行为干预矫治,建立健全对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护等职责的单位依法提出公安建议制度。
(一)多重因素,未成年人问题亟需破题
当下,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尤其是疫情后造成的社会压力,家长、父母以及学校方面对孩子们的指导与支持减少,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在不良信息的诱导下,出现违法犯罪的情况。
(二)地方特点,南太湖新区典型案例
湖州南太湖新区,作为连接长三角城市群南北两翼、贯通长三角与中西北的重要节点,给多省多地未成人流窜盗窃案件高发频发提供了先决条件。
(三)理论基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务时,应尽可能地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的利益和发展,应该以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和优先考虑的因素,这要求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相关的警情与案件中,重视未成年人的感受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从实践经验来看,实施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需要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与支持。
二、构建未成年人“全链护苗”的创新探索
(一)打造“关爱+护苗”的现代化治理机制,从源头防范。
未成年人犯罪属于社会问题,深受社会环境影响的同时,又必须回归社会治理层面寻求根源上的解决途径。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以龙溪派出所作为试点,积极探索警务站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矫治工作中定位与功能,创立“溪心课堂”,采用串联金字塔式的工作架构来对未成年人提前干预、综合矫治,实现从源头防范。截至目前,龙溪辖区内涉未成年人警情同比下降30.27%,青少年自杀自残等极端警情同比下降51.2%。
1.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溪心课堂”关键要素在于合理配置社会上未成年人资源。由于资金与人才资源的有限性,将更多的警务工作者经过培训投入到未成年人警情的前端防控中不切实际。合理配置未成年人警务工作的相关资源,才是“运动式”治理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在具体方向上,以“溪心课堂”为主导核心,进行学校老师、社工团体、心理咨询室、看守所,禁毒办统筹与信息共享,将警务工作和社会各团体上相关“重复”“冗余”的资源浪费进行消除,将节约出的资源投入到应当充足资源的方向上。在社工问题上,“溪心课堂”优化与明确了社工的职能范围,减少其与未成年人工作无关多余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资金成本,建立统一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例如何时何地召开统一的问题未成年人家长的课程,并且对未成年人家长的到场进行监督,合理的利用好了社工的这一资源。社工资源配置的有限性决定了相关工作不应由社工进行的,应当合理划分给其他机构进行,这里便需要“溪心课堂”参与统筹。
2.牵头防控,联动共治
公安机关作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最强有力的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肩负着很大责任,“溪心课堂”强化统筹功能,提高了公安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参与度。
(1)加强了公安机关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公安机关除了与学校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外,定期派驻负责未成年人工作的警官至学校了解情况。掌握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在情报收集上,警官可以更加直接的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全与健康状态,发现不良行为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报至“溪心课堂”组织,由“溪心课堂”负责统筹相关预防与矫正工作,从而做到从前端及时防控。
(2)建立警务站未成年人心理中心。“溪心课堂”聘请社会上的心理咨询室对问题少年进行心理咨询服务,由警务站提供场地,“溪心课堂”团队进行牵头,由具备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警官参与,在警务站中提供合理的帮助。不但能够及时排查潜在的实施不良行为的少年,而且能及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预防与矫正。
3.深化治理,源头预防
“溪心课堂”坚持以预防为主,全面推行深化家庭学校社区协同育人模式,重点强化家庭教育、父母责任、网络保护、校园安全、社会关爱的预防。未成年人跳楼、自杀、离家出走、吸毒等警情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先兆,如果不重视对未成年人的预防关爱,仅仅依靠事后的惩罚、打击,是难以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本问题的,实践证明,深化治理、提前预防、源头预防是最实在、最有效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溪心课堂”针对家长设置系列课程,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父母及监护人的经常性法治教育。在未成年人教育、关爱方面,家庭是第一位的,父母及法定监护人必须承担第一位的保护教育责任。但部分父母在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未起到良好的表率,压抑的家庭氛围和父母不正当的言行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每一次未成年人警情发生后,如果父母的观念没有转变,未成年人极有可能再次走上跳楼、自杀、离家出走、吸毒的歪路。很多家中会讲“打是亲,骂是爱”,可事实上未成年人更多地是需要陪伴和理解。“溪心课堂”以一堂课的形式为家长建立培训学校,推动警务室、家庭协同育人。对严重违法的父母及监护人,警务站依法要求其到“溪心课堂”接受家庭教育,为未成年人父母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从源头遏制警情的再次发生。
(二)整合“预警+干预”的数字化指挥体系,从前端治理。
在未成年违法犯罪中,流窜盗窃违法犯罪类案件是重灾区,近年来逐年递增。尤其是疫情结束后,南太湖辖区未成人流窜盗窃案件高发频发,造成辖区群众大量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对此,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创新打造视频侦察机制,全面梳理分析该类案件特点、规律、行为等,利用一体化指挥实战应用平台,依托徐云飞工作室研判筛选,按照“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工作思路和“派出所吹哨,警种部门报道”联动模式,运用视侦技战法应用,主动发现未成年人流窜违法行为能力、精准度大幅提升。
1.判断案件特点:该类案件主要以盗窃车内物品、盗窃沿街店面为主,往往在后半夜作案后逃离,人员身份很难锁定,嫌疑人不避讳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甚至采取破坏性的方式进行盗窃,群众安全感得不到保障,另外一个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是嫌疑人自身感受不到处罚的效果,被抓只会觉得运气不好,甚至知道公安机关无法处理,一天之内必然释放。
2.分析未成年人流窜犯罪的行为规律及特点。一是人员:根据已破案件的信息汇总发现,犯罪嫌疑人年龄层次在14至17岁之间,均系未成年人,不存在单人作案,往往是三人以上结伙作案,性别均系男性,文化程度不高普遍在初中或中专。以外省市流窜为主,本地未成年结伙作案为辅。二是地域:主要在湖州织里、安徽绩溪、江苏宜兴、安徽、湖南等地,选择盗窃地点往往是在地下停车场,沿街店铺,目标不特定。三是交通方式:外地来湖盗窃的一般在夜间23时前抵达湖州或更早,抵达湖州后会选用电动车等代步工具,电动车可能是小区内偷来的或者是租赁共享电单车,在零点左右开始实施盗窃,在凌晨4时许乘坐网约车或其他工具离开湖州。
3.针对以上特点结合已有资源开展视频特定巡查。使用紫光华智视频解析系统中的图片寻人模块,选择23时至次日4时时间段进行查询,重点查看2名以上疑似未成年人驾驶1至2辆电动车的情况,发现疑似对象后进行二次研判分析。通过紫光华智分析该对象所有抓拍轨迹,如发现其长时间在某一区域闲逛逗留,即指令街面巡处力量对其进行盘查。
为实现“预警+干预”,根据上述三点归纳总结,打造了两种技战法。时空叠加法,即:通过“湖警智治·芯大脑”的云视平台特征寻人功能应用在某特定区域内两人及以上群体重复或叠加出现在同一区域图上徘徊的状态,或车辆存在多次掉头或未有明确目的地轨迹情况即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其前后轨迹开展实时研判,必要时快速指令辖区派出所或街面巡处力量进行盘查询问;伏击联动法,即:通过“湖警智治·芯大脑”的一体化指挥实战应用平台通过发案规律特点动态安排巡防力量,同时将视频巡逻和街面巡逻力量进行整合,强化网上视频巡查与街面巡处力量实时联动,并根据实时警情和辖区治安动态进行调整,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拉网式巡查,做到巡防、打处全方位联动。
(三)建立“帮扶+专教”的专业化基层力量,从事后闭环。
一是建成“护苗”工作站。根据“溪心课堂”的试点经验,分局在派出所层面推广建成未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组织架构、明确工作制度、建立工作职责,由派出所教导员牵头、专兼职法制员为副站长、专职民辅警为工作人员,联合社会多元力量,精准落实关爱保护、帮扶矫正、动态跟踪、定期回访等工作,打破以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域信息不通、权责不清、协作不畅、力量分散的被动局面。
二是强化基础摸排。充分发挥警网融合优势,联合教育、民政、司法、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深化“警校协作”,按照“分片包干、定人定校”原则,明确派出所、社区民警承担对应学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任务。对辖区违法犯罪前科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失学辍学、多次旷课逃学、家庭教育缺位、父母服刑等重点未成年人底数。同时明确管控责任主体,牵头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签订责任书等活动。
三是设置专人专教。根据《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准确把握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证据事实,对构成标准的坚决打击,无法打击的及时通知家属和属地加强管理。对重点关注对象压实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推行全量训诫机制,结合具体案件侦办开具训诫令,对在本区有条件的家庭责令其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秉承惩罚打击与教育感化并重理念,联动法院、检察院、教育、团委组成“五位一体”训诫团队,定期组织涉案未成年人参与帮教转化活动,并汇聚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力量,对帮教服务进行认领结对,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教服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掌握动态情况,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三、构建未成年人“全链护苗”的实践成效
(一)匠心助苗勤培土
筑就了引导型“挽救责罚”体系。针对出警过程中遇到的未成年人自杀、离家出走、逃学以及遭遇不法侵害等突发情况,开展应急处置评估。2023年5月,某中学初一女生,被老师发现有自残情况,经查实系多年来被父亲工友猥亵。侦查人员对小女孩询问后认为,小女孩心理负担重,很多问题不愿回忆,需要进行心理干预。应急小组随即赶到学校,在老师的配合下,对小女孩进行应急心理疏导,最终化解小女孩心中积压多年的负担。一个月后,小女孩再次通过老师找到民警,希望针对自己出现的新问题再次开展心理咨询,“溪心课堂”又进行了二次处置。
引入学校老师、社工等第三方资源,收集评估辖区内问题少年现状,以“面对面”情境式换位思考,搭建亲子沟通桥梁,落实“一人一策”形式的跟踪式心理引导,以制度化推动形成体系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对15个问题少年家庭建档管理,落实帮扶工作38次,引导问题青少年17人。2023年元旦期间,11岁女孩高某与另一女孩相约自杀,被民警及时解救。此后两人又多次试图跳楼、跳河。工作室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家长,将两个孩子分隔处理。同时针对高某的家庭进行细致调查、专业疏导、提供建议,并给予高某妈妈心理支撑,舒缓其焦虑无助情绪。目前高某已进入正常生活轨道,未再引发自杀警情。
(二)聚心扶苗常修枝
在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击方面,按照“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工作思路和“派出所吹哨,警种部门报道”联动模式,运用视侦技战法应用,主动发现未成年人流窜违法行为能力、精准度大幅提升。2023年3月10日至13日3天内成功提前预警4个团伙10人,3月份以来,全区传统侵财警情同比下降33%,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环比下降35%,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传统犯罪案件的发案概率,提高人民生活的安全感,幸福感。
在各类问题少年背后,原生家庭往往存在诸多问题。父母的局限性,造成了问题少年迟迟无法得到有效归正。对此,联合第三方社工团队,通过聘请心理咨询师,将青少年帮扶工作从最初的志愿活动,转化为社会化服务。各方共同定向发力,率先成立以父母教育为主旨的“向阳花开”互助组织,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的沟通会。问题少年的父母们在专业心理师的引导下,相互诉说抒发情绪、互评缓解焦虑,活动目的侧重于让家长自省自悟,从而为问题青少年的归正奠定基础。4月,辖区某小学学生付某多次盗窃、离家出走引发报警,孩子妈妈脾气暴躁、缺乏耐心、动辄打骂子女,通过“向阳花开”互助会,孩子妈妈从其他妈妈的经历中,意识到自身问题,从最初的顽固不化,到最后意识到对孩子的关爱缺失,表示会尽力弥补亲子关系。截至目前,“向阳花开”主题课程召开2次,举办各类团体心理辅导17场,参与人数150余人次,为15个家庭排忧解难,提供可行性专业亲子教育建议20余条,让4名厌学逃学少年重返学校。
(三)齐心育苗多施肥
打造灌溉型“立体宣教”体系。法制教育零距离,规范警校共建“平安校园”的长效机制,实行每周夜间送课进校,运用情景互动、提问解说等智慧场景铺开普法教育长线,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截至目前,已送课3次,师生普及500余人;警示教育零距离,联盟市看守所,制定“一大一小”入所参观机制,实地警示青少年学法知法守底线,充分发挥体验式直观教育作用,灵魂触动青少年回归家庭和学业;眼界教育零距离,依托辖区高新科技产业林立的优势,结合趣味性和理论性,打破思维局限。辖区某小学406班学生纪律散漫、“小事情”不断,2023年4月,学校邀请民警到班级开展帮扶工作,先后开展了防欺凌、防不良社交、防网络沉迷等课程。一个月后该班级整体面貌大幅改善。学期结束前期,组织该班级进步最快的5名同学参观了航天、汽车等高新科技产业,接触科技的前沿,激发兴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战略支持。某辍学少年吴某,在民警的建议下,到大学参观开拓视野后,已重归校园。
参考文献
[1]肖姗姗.“罪错未成年人”概念选择与适用的理性证成[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0.
[2]孙妍.浅谈和谐社会中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J].科教导刊,2010.
作者简介
张宁(1997.11-)男,汉,浙江湖州,本科,职称无,研究方向:未成年人罪错分级矫正及亲子关系失衡引发家庭矛盾纠纷化解。
莫少颖(1984.3-)女,汉族,浙江湖州,本科,警务技术一级主管,研究方向:未成年人罪错分级矫正及亲子关系失衡引发家庭矛盾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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