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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依法合规履职能力提升研究
摘要:建设法治央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国务院国资委将法治建设作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任务后,依托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在企业法治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总法律顾问履行职责过程中,依然存在需要提升和改进的地方。本论文以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现状为研究客体,经过论证分析和实践总结,为总法律顾问提升依法合规履职能力提出几项具体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履职能力
一、提升国企总法履职能力的意义
(一)总法律顾问提升履职能力是推进依法治企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肩负着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责任,必须在依法治企工作推进中体现担当、有所作为。2015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明确要求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在公司章程中对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力进行明确,并设立总法律顾问述职机制。
(二)总法律顾问提升履职能力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客观需要
随着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面临的内外部市场环境愈发复杂,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压力不断增加。因此,需要企业法治工作不断深化、细化,以便于解决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
二、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实践来看,成效显著的同时,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专职化程度较低
经过调查统计的数据,大部分总法律顾问没有取得得法律相关职业资格,也没有法律相关的任职、教育经历,均由公司纪委书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领导岗位兼任,且任职期间,对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深度不足,需要努力提升专业化程度。
2.经营业务参与不充分
企业总法律顾问参与经营业务主要表现在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参加重大项目谈判等方面。但企业发展的需要与合规工作的要求存在冲突,导致很难平衡风险防范与经营效益,在经营业务等决策环节总法律顾问很难发表法律意见。
三、总法律顾问提升依法合规履职能力的主要举措
(一)树牢法治意识
法治是国家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作为具体法律事务的践行者,总法律顾问更应强化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将坚定的法治信仰输入企业的日产经营中,从总法律顾问的角度,将法治意识深入企业风控合规的各个方面。
总法律顾问的重要职责之一便是帮助并监督企业进行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企业利益,还要始终绷紧法治意识的神经,才能契合法治时代的要求,才能找准企业生产的目标定位。
(二)提升法律专业水平
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甚至行业内优于外部律师的专业能力,对个人提升及公司发展均有极大的帮助。
第一,总法律顾问要科学制定长、短期学习计划,将与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行业规范按照重要程度划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按照计划学习相关知识。
第二,总法律顾问要聚焦学习重点,深入研究分析,与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律师进行探讨交流,形成管理经验,不断通过实践总结提升指导企业法治工作开展的能力。
企业总法律顾问只有将法治学习常态化开展,即使未曾接收系统、完备的法学教育,也会提升自身法治管理的专业水平,增强履职自信,以促企业法治工作。
(三)提升队伍建设能力
在法治央企建设过程中,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队伍是企业法治建设的人才保障,也是总法律顾问履行工作职责的必然要求。
第一,总法律顾问应牵头法律人才建设,建立法治人才库,加强法治人才储备,确保法律专业人员储备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新入职法律专业员工安排适合其发展的工作岗位,完善法治人才梯队化建设,总法律顾问应牵头建立法专职法律顾问履职汇报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纠偏,并帮助法治人员做好职业规划,引导其快速成长。
第二,总法律顾问要完善激励机制,调动法治人员工作积极性,以完善合理高效的考评机制为牵引,以完备平等的奖惩制度作为考察依据,激发法治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培养积极上进、勇于担当、敢于的法律团队。
第三,总法律顾问还可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法治人才在上级单位、外部单位交流学习、专业培训等,持续提升法治队伍综合素质,同时,也应加紧对兼职岗位人员的培训锻炼,并在职业发展中给予兼职法治人员相应的帮扶,调动其从事企业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通过以上措施,不仅能够提升总法律顾问自身带队伍、育人才的能力水平,更在实践锻炼中为企业培养了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法治人才,使大量专职、兼职人员参与到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中。
(四)提升创新能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企业改革发展时期,总法律顾问只有大胆开拓、勇于变革,保持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创造性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才能使法治工作永葆活力,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第一,提升创新思考能力。创新思考能力是对创新本质和必要性把握能力,无法开拓创新主要是对创新的实施路径和方法了解不够,主观认识不到位。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治工作具有引导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总法律顾问的创新意识、创新的视野,决定了企业法治工作发展的最可能边界。
就总法律顾问而言,在从事企业法治工作过程中,要将管理创新置于首位,应重点思考如何利用有限资源发挥出更大的能量,不断提升企业法治管理水平,同时,要抓住问题本质,从源头治理、机制完善、体制健全等方面深入思考。此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要积极适应环境变化对法治工作的要求,主动调整、优化自身素质,以自觉主动的创新思路为企业法治工作开拓新的篇章。
第二,提升创新解决问题能力。作为总法律顾问,解决问题能力是岗位核心竞争力之所在,而创新开发的解决问题能力,将是总法律顾问彰显自身价值的重要“武器”,当前国有企业法治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即风险防范、法治宣教和人才培养问题。
(五)厘清法律维权思路
面对纠纷案件日益多发的态势,总法律顾问应从案件分析、裁判、执行和总结四个方面帮助企业厘清法律维权的思路:
第一,案件分析:需要综合研判案件的难易度、影响度、危害性,做出合理的部署。
第二,案件裁判:强调以下几个环节:庭前的准备工作、证据交换工作,庭审中充分阐述、庭后的迅速决断等。
第三,案件执行:作为申请人,要及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并积极协助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以便及时控制相关资产。并且要注意审时度势适度进行执行和解。
第四,案件总结:结案后,总法律顾问还应对纠纷的成因、处理过程进行评析,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追究相关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六)改进风险防范措施
总法律顾问在帮助企业建设大监督机制、开展监督工作时需要适应国有企业监督形势的变化。该变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部风险的变化,另一方面是国资监管要求的变化。总法律顾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风险防范、确保依法合规:
首先,针对业务部门应进行合规审查,企业各部门作为企业合规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以及第一责任主体,各部门的合法合规审核人员应当在本部门领域和职责范围细致进行审查,突出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领域进行合规审查,确保本环节各项管理活动依法合规。
其次,针对合规管理部门进行合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重要大资金运用行为和管理行为;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规章制度制定、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海外投资项目等多个方面。
同时,企业合规文化与培训亦不可忽视。总法律顾问要带头进行学习,开展相应培训、讲座、沙龙讨论会等。
(七)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进入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大量普及,以及职工教育水平、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新的形势对国有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提升普法宣传质效,总法律顾问应详细制定普法计划。建议通过对“理想技能水平”和“现有技能水平”之间关系的分析来确认普法宣传的需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制定普法宣传的“主题清单”,之后按照此清单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培训。以基层“法治驿站”为普法宣传前沿阵地,总法律顾问指导法务部门组织“每月一法”活动,针对每次普法活动的主题,组织企业对应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分管领导参与普法活动。总法律顾问应在普法活动后对本次活动的效果与法律部门共同进行调研,推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普法宣传的质效。
四、结束语
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合规问题逐步增加,作为国有企业,提升总法律顾问依法合规履职能力势在必行。本论文针对总法律顾问能力提升提出了具体措施,涉及增强总法律顾问履职自信、提升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强化企业法治工作服务保障力等方面。此外,本论文关于提升总法律顾问创新能力的部分措施还有待细化,这也是后续工作中需要借鉴、学习之处。以期本论文相关措施能够为提升总法律顾问依法合规履职能力提供参考和帮助。
参考文献
[1]罗泽刚.竞争中性场景下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J].中外企业文化,2020(08).
[2]梅林,王凯.国企总法律顾问制度痹症分析和完善建议——基于总法律顾问角色定位的新发展[J].江苏科技信息,2014(14).
[3]刘光.论我国企业法律风险之防范[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8(06).
作者简介
卢萌(1993-)男,河南省漯河市人,本科学历,助理法律顾问,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研究方向:法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