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吉林省本科院校涉俄法律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模式探析
摘要:2023年12月,俄罗斯总理米舒斯京在第28次俄中政府首脑定期会晤上表示,俄罗斯和中国在教育领域积极开展合作。面对涉外法律人才短缺的情况,中俄教育合作的不断深化和拓展为吉林省本科院校有针对性地培养涉俄法律人才提出了方向与要求。当前涉俄法律人才培养存在着培养模式未尽合理、跨学科培养未成体系,以及双语言法律教学困难的问题。为加强两国关系的发展注入新活力和新动力,法学高校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推进跨学科人才培养,以及完善双语教学等方面助推涉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涉俄法律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培养模式
一、“新时代”下涉俄法律人才培养的政策背景与时代要求
(一)政策背景
涉俄法律人才培养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具体内容之一,是吉林省立足于中俄关系的升华与深化,结合自身位置优势,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具体落实。2023年11月,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对涉外法学学科专业设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作出规划。
中俄两国正制定的《中俄2030年前人文合作路线图》,将两国教育领域合作列为一个单独部分,并将确定每个中俄合作方向未来的目标和任务,包括扩大交换生规模、发展大会合作等。2023年5月6日,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这是中俄地方合作的新突破。
(二)时代要求
涉俄法律服务市场对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与当下复合式法律人才的培养能力之间存在巨大缺口,提供涉俄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非常有限,且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哈尔滨以及部分中等规模的边境城市,这与中俄之间的贸易发展现状极不匹配。由此,阻碍了中俄经贸活动在纵深领域推进,也无法有效地保障我国境外投资创业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新时代,吉林省高效对涉俄法律人才的培养首先是要精通俄语,谙熟俄罗斯国家的法律制度,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俄罗斯企业“引进来”提供高质量法律保障。二是要善于运用国际争端解决法,有交往合作也会有法律纠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涉俄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三是面对差异化的中俄法律制度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够深度参与中俄贸易法律规则的制定及完善,在促进中俄交往的过程中坚定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
二、吉林省本科院校探索涉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动因
(一)整合吉林省本科院校的俄语与法学专业教学资源
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吉林省与俄罗斯有着地理上的优势,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加强吉林省与俄罗斯的交流合作,可以增强法学专业院校选择的竞争力。以“法学+俄语”为代表的涉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立足于中俄贸易合作纵深发展,推进法学教育与俄语教学资源整合的重要实现路径。
(二)凝练吉林省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根据《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部署,吉林省目前有15所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法学专业。但普通高等学校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趋同,未对就业市场前景制定出符合院校自身发展的法学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因此,应在新一轮吉林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指引下,立足于中俄贸易交往前景,凝练吉林省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色,提升涉俄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吉林省院校在涉俄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后发优势”。
(三)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复合型涉俄法律人才
按照2023年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吉林省没有高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受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吉林省的国际贸易发展存在一定的劣势,为了发挥国际贸易对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吉林省应以高效推动东北亚涉外法治建设为指引,重点加强涉俄法律人才的培养。在中俄经贸合作不断升华和深化的趋势下,探索中俄地方合作的新突破,培养复合型涉俄法律人才,助推吉林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三、吉林省现行涉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为了突破法律人才稀缺的瓶颈,中外合作办学成为各高校培养高质量的国际型、创新型、复合型高级涉俄专门法律人才的合理现实路径选择,即根据学校自身的学科优势、国际合作能力、师资队伍选择合理的培养模式,将自身的优势学科与俄罗斯高校的优质资源深度融合,制订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扩大复合型“法律+俄语”的人才培养规模。
(一)课程及学科设置不合理
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将专业课调整为“1+10+X”分类设置模式,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被划入“X”范围后,国际法类课程开设数目较少,针对俄罗斯开设涉外法治课程的院校更是少之又少。除此之外,受学分和课程设置的影响,学生难以对国际法及下设的分支领域的国际法投入较多精力。法学专业的学生为了在本科阶段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设置也会倾向增加国内法的数量,难以激励学生对国际法产生兴趣,进行更深入的研究,由此阻碍涉外甚至涉俄法律人才的培养。
(二)跨学科培养未成体系
中俄合作的拓展与深化不仅包括交通、国际贸易、能源等领域,还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中俄合作背景下的涉俄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国内法知识、国际法知识以及俄罗斯法律的相关知识,还需要具备服务于吉林省经济发展的综合性知识体系。大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将本科阶段的精力投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中,没有其他的时间及精力学习其他综合性知识。构建法学专业下的跨学科专业知识体系,培养法学专业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是服务吉林省地方经济,转化中俄贸易合作成果的有效方式。未成体系的跨学科法学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不利于实现中俄地方合作的新突破。
(三)涉俄双语言法律教学存在困难
精通俄语是成为优秀涉俄法律人才的必备技能,同时考虑到中俄贸易合作的开放性发展,提供优秀的后备人才资源。但现实情况是,即便高等院校具备法学和俄语这两个专业,也不代表院校能培养出“法学+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日益得到重视的是法律英语,各法学专业院校教师的教学水平也参差不齐,更不用说法律俄语的教学水平。涉俄法律中的法律俄语不同于一般的俄语教学,要求授课老师不仅精通国内法,还要精通俄罗斯法律以及俄语,国内优质中俄双语教材的缺乏更为涉俄法律教学体系的构建增加了教学难度。
四、吉林省涉俄法律人才培养的实现路径
(一)优化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在“1+10+X”法学专业分类设置模式下,法学专业的院校应发挥主观能动性,重点增加对国际投资法、国际争端解决法以及国际贸易法等国际法分支领域课程的开设,实现国际法学课程的多元化。法学院校可以结合自身的院校优势,开设具有院校特色的法学专业课程,对接律师事务所的实务要求,如财经类院校可增设法务会计、法务管理等人才的培养。为了增强学生对国际法的学习兴趣,激励学生对国际法的深入研究,应适当提升国际法学类课程的学分比重。针对硕博阶段的国际法专业学生,结合中俄合作过程中的现实需求开设涉俄法律课程,努力为吉林省的中俄地方合作输送高素质涉俄法律人才。
(二)推进跨学科人才培养
中俄经贸合作的纵深发展对涉俄法律人才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多元化要求。针对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招生考核内容的设定,可以围绕涉俄人才培养模式,增加中俄经贸合作相关跨国贸易、“一带一路”倡议等知识的考核,由此筛选出具有跨学科素养的法律人才。同时,设置专门的涉俄法律人才选拔的招生计划,培养优秀的跨学科本科毕业生法律人才。除此之外,发挥吉林省高校的地缘优势,以中俄经贸合作为契机,加强中俄经贸合作在吉林省的涉俄法律人才培养成果的转化,实现高校、政府、企业、律所的有效联动,推进中俄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以实现“产教融合”为目标,培养优质涉俄法律人才。
(三)创新双语言法律教学模式
中国国内法律、俄罗斯法律、俄语以及中俄合作中经贸知识的专业性增加了涉俄法律课程的教学难度,应以国际化与本土化为方向,加强中俄双语案例教材建设。以中俄经贸合作的法律俄语需求为导向,引入律师事务所的实务实践,结合涉俄和中俄法学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形成中俄法学学术体系,并增添中俄经贸合作下的相关法律内容。鉴于精通俄语与国内法与俄罗斯法律的教师资源相对短缺,涉俄法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探索“中国+俄国”联合培养的模式,律师事务所可以选派优秀、资深的律师团队直接参与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实现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参考文献
[1]乔博娟.科技全球化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路径探究[J].法学教育研究,2022,38(03).
[2]田晓萍.以实务为导向的涉外经贸法律双语课程创新探索——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课程建设实践[J].大学教育,2023(18).
[3]张丽英,肖怡婕.国际法律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模式探析[J].“一带一路”法律研究,2022,5(01).
[4]闫冬.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体两翼”[J].中国法治,2024(02).
[5]盛革宇.地方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及对策——以“一带一路”建设为背景[J].黑河学院学报,2024,15(01).
作者简介:商铧文(1988—)女,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