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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政策要素分析视角
——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
摘要: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指通过国家颁布护理保险法律和社会化筹资的方式,对由于患有慢性疾病或处于生理、心理伤残状态而导致无法正常生活,在比较长的时期内,需要入住专门机构进行康复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专业人士护理的被保险人提供费用分担等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长期照护的需求变得日益迫切。我国养老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社会各方对于养老问题持续关注加大,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传统家庭照护模式已经远不能适应失能老人日常护理及基本医疗护理的需要[2]。长期护理保险是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照护需求,提高失能人员健康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手段,这一社会保险制度被寄予厚望。从我国当前的试点城市来看,各地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亟须完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 号)等文件精神,济宁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济宁市这一政策建立已有一年的时间,政策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实施方案是否完善?所计划的目标是否能够实现?这些都需要政策分析和理论研究来进行必要的评估和进一步的优化。
关键词:社会政策;要素分析;保险政策
一、社会政策要素分析的理论概述
社会政策要素分析在社会政策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是价值评判分析路径中最核心的内容,在 2005 年由 Chambers和Wedel 共同提出。社会政策要素分析理论主张,唯有以设定价值为前提,才够能科学地评断一项社会政策,而评断的具体方式则是通过剖析社会政策的6大要素即政策的目的与目标、传递利益与服务的形式、适用权益的规则、服务提供的管理或者组织结构、筹资方法以及上述5个要素之间的互动等获得政策的内容合理性、对象公平性、政策影响度等方面综合的分析结论[3]。
本文将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置于社会政策要素分析理论视角下,可以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所需的关键要素。这对于揭示目前实施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政策设计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探讨未来的优化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要素分析
(一)目标取向
政策目标是政策制定者通过具体实施政策来达到的效果,同时也能够体现政策的价值理念以及未来的前景。济宁市老龄化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严重,2022年,济宁市政府起草了《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中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目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应对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需求和产生的相关费用,着重于减轻家庭照护老年人的负担,通过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参与,实现对老年人护理责任的分担,从而达到社会共济的目标,减轻护理风险。[5]总的来说,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可以提供照护服务,改善失能者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进步,维持社会的稳定,因此,探索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实施效果的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传递利益与服务的形式
传递利益与服务的形式是多样的,对于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济宁市根据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设置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模式,合理确定不同护理模式提供的服务项目。
(三)适用权益的规则
在济宁市试点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职工和居民),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因疾病、年老、伤残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预期持续卧床3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按照《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得分低于60分,且符合相应疾病严重程度的,可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四)服务提供的组织模式
社会服务及利益提供的组织结构包括中央集权模式、结盟服务提供组织模式和个案管理服务提供模式等。济宁市市长期护理保险采取中央集权模式,政府作为领导,需分配医保、财务等部门的工作并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运作。
(五)筹资方式
筹资方式也是服务提供中重要的一环。济宁市结合本地实考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按每人每年30元筹资,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15 元、县级财政补助10 元、个人缴费 5 元。
(六)政策要素之间的互动
社会政策是一个循环的动态过程,其中目标取向、利益传递和服务形式、权益规则的适用、服务提供的组织结构以及筹资方式这五个要素相互影响,不断推动政策的发展和完善。济宁市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离不开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同时也要做好评估,为后续政策的发展提供建议。
三、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不足及建议
(一)组织结构不成熟,联动性较差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个高效合理的核心组织结构。尽管济宁市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组织结构框架,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主体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重要性认知不足以及熟练程度有限,导致各个组织结构之间缺乏联动性,服务效率较低。因此,在未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广泛宣传并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提高主体成员的参与程度和集体责任感,进而构建更高效的组织结构,以确保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能够有效地落实。
(二)护理项目缺乏多样性
护理服务项目在多样性方面存在不足,服务实践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有待提升。与国际成熟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相比,在预防性照护、康复照护和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服务内容不足。建议政府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建立较为完善时,积极寻求多样化的护理项目。
(三)宣传力度一般
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风险意识。济宁市列为试点地区后,虽开展了宣传活动,但大多只在养老院等养老机构进行宣传,大多数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并不知晓,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为加强政策宣传,可以学习丹麦的“预防性”家访模式,注重老年疾病的预防工作。在宣传过程中,还应强调老年人的风险意识,让他们了解长期护理保险的重要性,并消除相关误区,转变对“失能”的认知,提高人们的老年保障意识。
参考文献
[1]程蕾,邝远芳.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J].卫生软科学,2024,38(01):1-7.
[2]吕友慧.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研究[D].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
[3]CHAMBERS W,WEDEL KR.Social Policy and Social Programs: A Method for the Practical Public Policy Analyst(Forth Edition)[M].Esses: PearsonEducation,2005.
[4]王晓峰,郝宝珠.日韩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政策分析[J].现代日本经济,2017,36(02):69-78.
[5]吴敏,王亚慧.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践与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23,40(12):20-23.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