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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研究

李柱
  
卷宗
2024年22期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党校

潼南区位于重庆市西部地区,是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乡村产业到底兴不兴旺,关键在于其产业要特色化。本文通过调研潼南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现状,探讨分析了面临的突出问题,参考其他地区经验,对进一步推进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进行了思考。

一、潼南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主要措施及成效

——区域特色日益显现。围绕潼南比较优势,充分结合各镇街资源禀赋,发展壮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了柠檬、蔬菜、油菜、小龙虾、花椒等产业。深化现代农业产业园“三级联创”,建设国家优质粮油保障基地、蔬菜示范基地、特色畜牧基地和水产特色基地,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带,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了基础。

——发展质态逐步提升。扎实推进投入品“减量”、养殖业“治污”、废弃物“转化”,持续将畜禽养殖和水果种植等相结合,实现了农业生产内部循环。累计认证“两品一标”154个,50个优质农产品入驻“巴味渝珍”,潼南柠檬、潼南萝卜、罗盘山生姜、朴真有机菜等一大批“潼南味道”走出重庆、享誉全国。在延伸产业链中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二连三”态势向好。

——基础设施持续夯实。推进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优先在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高标准农田,布局建设生产、加工、销售所需的“四好农村路”。实施“电靓乡村”农村供电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基本消除农村供电质量差的问题。

——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连续举办多届“国际柠檬节”,组织参加“农洽会”等活动,展示我区农业特色产业资源优势,招商引资成效凸显。参加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农业博览会等,有效扩大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全面完成“大棚房”整治,有效规范了农用地使用管理工作,为特色农业后续发展预留了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特色产业发展质量还需提升。高品质的鲜活特色农产品相对不足,养殖类绿色农产品发展缓慢。绿色有机农产品认定比率不够高,致使部分农产品面向的消费层次偏低,真正拿得出手、叫得响的品牌较少。没有统一的品牌管理标准,产品鱼龙混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潼南乡村特色产品的对外形象和声誉。

二是乡村一二三产业发展有待融合。一些季节性强、产量大、不耐储存的果蔬类农产品仍需加大深加工力度,一些乡村特色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产业链延伸不长。还未充分挖掘特色产业的生态、社会、文化功能,自然资源和深厚的农耕文化还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业态还处在起步阶段,甚至处于“灰色地带”,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较多地存在。

三是乡村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有待强化。农业建设用地指标匮乏,现有土地政策对设施农用地供给不足。财政资金对农业产业的投入相对不足,目前支持产业的补贴政策主要用于小微经营主体的收入保障,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较少。涉农财政资金存在政策交叉、奖补重叠、额度分散、专项不专等现象,需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个别地方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养护不到位、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等现象。

四是农业组织化程度仍然较弱。农业经营方式较为单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总体实力仍然较弱,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还不强,多数农户还处在单家独户的生产经营状态,有效组织生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偏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仍不够紧密,特别是建立股份合作等紧密型机制的案例不多,联农带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五是乡村产业发展活力受到束缚。涉农政策稳定性不够,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和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以后,部分农业企业用于休闲农业的配套设施被拆除,社会资本对投入农业农村预期信心不足,投资意愿不强。基于乡村资源特点的乡村产业规划编制还有欠缺,乡村产业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建设等顶层设计有待加强。一些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乡村产业发展普遍面临缺人难题,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不仅缺少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营销、电商等人才,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契合的本土实用技能人才也不够。

三、关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思考

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科技助农,充分发挥国家、市、区三级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构建乡村特色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切实提升乡村特色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开创特色产业蓬勃发展新格局。

(一)建议深化特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质量,示范推广优质专用新品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一品一码、标识销售、全程追溯。突出绿色,加强土壤酸化治理,开展农业包装废弃物、地膜回收处置,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突出保供,稳定粮油种植,推进绿色高质高效粮油生产。提升蔬菜种植质效,提增生猪产能。

(二)建议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围绕产地环境净化、生产标准化、科技支撑、品牌建设、经营主体提升、质量安全监测和追溯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全方位、全产业链、全过程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坚持稳粮优经、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继续发展蔬菜、柠檬等优势产业的同时,对休闲食品、健康食品、食药同源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的开发给予支持。

(三)建议加强“一镇一品”示范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引导、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原则,确定“一镇一品”主攻方向,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上下功夫。强化指导和服务,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群众意愿和市场条件等因素,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推进方案,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特色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引领特色产业向适度规模发展。

(四)建议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做强自主品牌,加快形成区域公用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企业和合作社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品牌体系、整体品牌形象。坚持“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农贸会、展销会等渠道,提高影响力,追求成长性,挖掘历史价值,全方位推动各种营销。优化已有品牌标识,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和维护,让好产品卖上好价钱。

(五)建议做大乡村特色农产品加工。将产地初加工纳入农产品加工业整体支持范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特色农产品综合利用率。支持就地就近建设清洗分级、冷藏保鲜、烘干炒制、包装贴牌、冷链物流等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引导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努力形成柠檬、蔬菜、小龙虾等优势产业加工集群。

(六)建议加大特色产业宣传力度。与重庆日报集团和重庆电视台合作,创设宣传栏目,拍摄制作宣传节目。以柠檬、小龙虾为主打,在CCTV 等中央媒体投放潼南农产品整体形象宣传片。加强与全国或区域性零售龙头企业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对接,争取上架产品,提升潼南乡村特色产品知名度。

(七)建议搭建产销平台强力促销。组织“到渝进京入沪”产销对接活动,努力使采购商由批发市场、超市扩大到机关、企业、部队、院校等单位,由重庆扩展到周边省市直至全国。创新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推动电商企业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入各类知名销售终端,真正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

(八)建议扩大乡村特色产业对外开放。大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走出去”“引进来”,充分利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平台机会,强化农业交流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动乡村特色产品出口欧美、东南亚及新兴市场国家。

(九)建议强化基础设施支撑。进一步完善生产作业便道、山坪塘、蓄水池、排灌沟渠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持续搞好“五网”建设,提升承载能力,满足产业发展配套和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十)建议提高关键创新支撑能力。对乡村特色农产品“一对一”定向服务,按产业链条发展需求,借智借力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瓶颈的联合攻关。争取设立蔬菜产业、柠檬产业院士工作站等,引进特色产业创新团队,加强对特色农产品育种、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责任农技员制度,形成“产业+科技团队+项目+基地”的现代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

(十一)建议拓展乡村特色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依托阿里、京东、拼多多等头部电商,扩大乡村特色产品知名度、辐射半径和销售量。满足城乡居民新型消费需求,努力让“田园变公园、园区变景区、劳动变运动、空气变人气”,将单一的食品保障功能向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涵养、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功能拓展,催生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共享农家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从“单一吃住”向“多元经营”、从“各自为战”向“抱团发展”转型升级。

(十二)建议搭建产业融合发展载体。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打造乡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载体,通过政策重点扶持和要素集中配置。将梓潼、桂林、大佛、太安、双江、柏梓、新胜等蔬菜产业带、柠檬核心产区、山地生态农业区、都市农业区创建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加大力度培育多功能的产业体系。

(十三)建议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深度。积极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优势农产品的基础上,按照纵向延伸、横向联结的思路,引入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等产业链的核心,通过股权、品牌、战略合作等途径把产业链各节点连起来,推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一二三产融合。

(十四)建议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主力军规模。培育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大学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发展“农创客”“农二代”。推广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主导模式,有序进行土地流转,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主体规范化发展。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项目聚集产业+产业带动农户”的效能。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产业联盟发展,支持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同意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十五)建议加强产业发展人才保障。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培训,提高乡村产业人才能力素质。研究制定人才政策时,优先将乡村特色产业纳入人才引进领域。要论证储备乡村招商项目和改善乡村营商环境,搭建乡村创新创业平台,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特色产业。

(十六)建议构建利益联结长效机制。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实行“保底收益+赠送股份+利润分红”模式,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让企业愿意长期投资。健全防范风险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实行租金动态调整,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强化工商资本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引导低收入农户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分享特色产业收益。

(十七)建议加强休闲农业用地保障。整治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用于产业发展。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形成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参照浙江、上海等地“点状供地”试点经验,满足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优先保障与农民建立良好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推动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争取设施农业用地政策。

(十八)建议积极拓展乡村特色产业保险范围。目前,只是针对大宗粮油作物和生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乡村特色产业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小。尽可能探索农业综合保险试点,拓宽设施果蔬、特种水产、休闲农旅等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业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能力。

作者简介

李柱(1990-)男,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乡村振兴、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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