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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日益凸显,社会各界对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期望也在持续增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一种重要途径。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本文以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一系列改善策略,以优化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一、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概述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的“五大发展核心理念”,而绿色发展也是全球发展的共识选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自然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导致环境恶化和生态失衡,给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上市公司在国家各个行业领域处于领先的地位,对经济发展贡献显著,在生产过程当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利于公众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生产经营状况有更全面的了解。近年来,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意识有所提升,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对企业的环境会计进行有效的信息披露。
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我国在此领域的探索起步稍晚,至今尚未形成健全且系统化的理论体系。目前,该领域仍面临多重挑战,包括法律法规的规范性不足、实施可行性较低,以及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制,导致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待提升。然而,随着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推动,近年来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与发展。
二、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方式不统一
目前,由于我国缺乏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所以在对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未形成规范披露体系。在我国各个行业领域,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所采取的方式也各不一样,部分企业对于有关信息选择性披露或者不披露,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有的上市公司会选择年报加社会责任报告的方式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有的会选择环境报告书或可持续报告中的环境板块进行集中披露。此外,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即使是在同一个公司,在不同的年份,其所用的披露方法也不尽相同,从而导致了信息的相关性较弱,不利于管理层做出及时、高效的决策。
(二)自主披露程度低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比较少,在企业环境活动中无法发挥监管的功能。从整体上看,在当前我国的法规体系中,针对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特别强调了其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强制性要求,而对于非重污染企业不具有强制性,从而导致环境会计信息总体自主披露程度较低,主动性不足。同时,部分上市公司在缺乏相关部门监督的情况下,选择少披露或不披露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内容。此外,多数上市公司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愿意为其付出额外的成本,未能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三)披露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重要性
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会计的披露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披露的信息大多数是与环境相关的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且容易计量的项目,对企业经营发展有较大负面信息的事项很少披露或者不披露,这未能全面反映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及其对企业财务与经营状况的潜在影响。另一方面,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多侧重于定性描述,主要是以文字形式的定性信息,缺乏具体的量化数据支撑,使得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受到一定限制。大多数企业并未对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等影响企业环境绩效的关键要素进行披露,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所披露的信息缺乏鉴证和审核
我国现阶段审计的对象依然是以公司的财务报表为主,由于尚未确立一套标准化的第三方鉴证指导原则及环境信息披露的审计准则,造成了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缺乏有效鉴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证实,主要是通过诱导债权人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对其所拥有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操纵,以达到隐瞒真相的目的;二是为了降低公众和政府的关注度以及减少监督,选择性披露信息且披露的信息多为正面信息,但公司事实上的环保支出以及环保政策并未很好地披露和遵循,往往公众和社会获取的信息都是被企业粉饰过,所披露的信息缺乏鉴证和审核。
三、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产生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规不健全
由于我国环境会计起步较晚,发展较慢,相关的环境信息披露并没有涵盖全部的行业和领域,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具备很强的针对性,有些企业缺乏信息披露统一标准来进行参考,因此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进而造成了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不足。此外,在证券市场中,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一个跨部门协同工作的过程。其核心涵盖企业所采取的环保设备、措施和工程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需跨部门协作,聚焦环保设施、措施及项目,数据经精细统计后由财务整合并发布。尽管这种分工合作的方式体现了专业性,但由于涉及部门在专业知识及沟通协作上的局限性,导致环境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披露面临挑战。
(二)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关注度不够
大多数上市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忽视环境成本,短视于即时利益,忽略长期环境附加效益。尽管政府推出激励政策鼓励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但力度不足,企业动力不足。此外,利益相关者本应是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约束的一方,却未充分发挥作用。大股东通常只是注重公司的运作,而不会主动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费用;中小股东为了投机,通常都只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上,几乎不去关注与环境会计相关信息;债权人虽审慎投资,多聚焦于财务与经营指标,很少考察关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监管力度不到位
我国环境保护监管机构的职能范围较广,但仍存在着主体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在实际监管过程中,由于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领域,政府与社会监督力量薄弱,强制监管不足,惩罚机制欠缺,企业合规动力不足。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采用的是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两种形式,给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提供了选择性,有些企业可能利用政策来规避风险。尽管我国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方面的投入,但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出现了严重的、引起了很大的社会效应的时,人们才会提高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关注度。这就造成了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缺乏对环境的保护与管理的热情与责任心。
(四)环境会计人员匮乏
目前我国从事财会相关专业的人员很多,由于我国环境会计信息的规范性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因此,环境会计专业人员十分稀少。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当前大学中与会计相关的专业设置主要聚焦于传统的金融与会计领域,这使得培养出的学生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知识储备几乎为零,缺乏必要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二是目前关于环境会计的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规范的法律、条例未得到充分的制定和完善,由于缺乏相关财务知识的系统培训,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在实际接触环境会计领域时,会计核算和信息处理能力较弱,难以有效应对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挑战。
四、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分析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我国起步较晚且处于初级阶段,尚未构建出全面且有效的机制来对企业实施恰当的约束与规范。为了保障财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相应法律法规遵循,环境会计信息实现全面性披露,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改善环境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可以提高独立披露信息的能力,增加信息透明度。此外,我国应根据企业的规模与产业的特点,在制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时,选用一种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信息披露方式。同时,要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进行调整并进行统一规范。
(二)提高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关注度
政府应引导企业从利润导向转向环境责任,提升公众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关注。政府可以利用数字化信息平台,以社会媒介为载体,强化公司的环保宣传力度,使其对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给予重视,还可以构建相关网站,进行信息披露的整理与汇总。利用该网站,有助于利益相关者高效地获取信息,并可以对公司关于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实时的分析,从而有利于进行有效决策和投资。此外,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应积极地主动改变自身关于环境会计的理念,优化社会责任机制与内部治理,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三)加强环境会计信息监管力度
为了增强企业环境信息的质量,我国需要增强环境信息监管力度。一方面通过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加大对其监督管理力度,规避其不自主披露的风险性,减少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同时在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发挥职能管理作用,发现其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其关注,提高其披露信息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多元化的媒体渠道来增强监控力度,更有效地发挥新闻媒体在社会监督中的角色。为了增强公众对企业环保行为的关注与参与,对主动公开其环境财务数据的企业予以正向激励,以鼓励其继续履行环保责任。同时,对于被媒体揭露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严格追究其环境污染责任,以此警示其他企业引以为戒。
(四)优化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人才培养机制
环境会计领域的蓬勃发展离不开高质量人才。首要之务,高等教育机构应在其财会类专业体系中增设环境会计学科,注重环境会计与信息披露机制的融合,培育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此外,上市公司应定期邀请专家,为财务人员进行环境会计专项培训,提升他们知识素养,有助于开展工作。另外,企业相关的管理层要加强对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的意识,及时与公司的财会人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定期学习关于环境会计相关的知识,以便于财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
五、结语
总之,目前我国因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规不健全,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关注度不够,监管力度不到位且环境会计人员匮乏,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不统一,自主披露程度低,披露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重要性且所披露的信息缺乏鉴证和审核。为了深入贯彻绿色经济发展理念,确保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需提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社会公众与政府相关部门携手合作,利用法律和舆论的合力,通过强制性与自觉性相结合的方式来规范企业的行为。同时,为提升环境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企业应主动增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自主性,并深化环保意识。此外,
企业应着重优化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深化相关理论研究,从而显著提升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另外,应积极推动第三方鉴证机制的引入,加强社会监督的参与,形成多方协同、共同加强监管力度的良好局面,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推动绿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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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紫荆(1998.1-),女,学历:硕士研究生在读,民族:汉族,籍贯:湖北京山人,单位:湖北经济学院,研究方向: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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