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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发展的伦理问题及对策思考
摘要:在科技发展及健康中国背景下,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发展迅速,但其所面临的伦理问题也逐渐凸显,本文将对其伦理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对相应解决对策进行思考,以期为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发展出现的伦理问题及对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医药;人工智能;伦理
人工智能作为21世纪的技术革命之一,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包括中医药行业。2024年5月9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张伯礼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要始终坚持走中医药理论精髓和现代技术深度融合的中医药守正创新和传承发展之路,这也是中医药应走的现代化之路[1]。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能促进中医药在疾病诊断、防治、健康管理、全球化传播等方面的发展,随之而来的也有一些伦理问题。在探究如何更好的实现中医药数字化的同时,也应把关注点聚焦于相关的伦理问题及解决对策中。
一、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发展所面临的伦理问题
(一)知情权难以受到保障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享有的一项基础或核心权利。知情同意权源于人的自主性,是自主性所内含的自由、理性、尊严、责任等价值的必然选择,成为患者普遍享有的正当权利[2]。利用人工智能进行中医诊疗时,其主要侧重于文字、图片、病理指标方面的数据收集,缺乏了与患者的沟通,与患者之间容易产生信息误差,从而影响了患者的自主性,使患者知情权难以受到保障。
(二)隐私权容易受到侵犯
望诊智能化中研究较多的为目诊、舌诊和面诊,即基于计算机视觉与人工智能技术,分别通过观测眼睛、舌和面部的图像来进行体质辨识和疾病诊断的方法[3]。由研究可知,中医望诊智能化需要进行图像获取、数据处理、识别等步骤,在此过程中患者的肖像等个人信息会被上传至数据平台,这些数据一旦被泄露,有可能给患者带来风险和困扰,甚至是经济损失。
(三)责任认定模糊
人工智能的安全风险分为原生风险和衍生风险。原生风险如研发者的失误导致数据错漏,衍生风险如人工智能在应用过程中,随着数据积累及深度学习的推进,其发展会有很多不可预知性。若人工智能在辅助中医诊疗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时,则难以判定过错方为操作者还是人工智能,过错方如为人工智能,也难以追究其责任。
(四)价值观难与人类一致
人工智能无法拥有人的思想、意识及经历,因此其价值观难以与人类达成一致。例如,在手术机器人中,提高手术的效率和精度往往存在冲突,而手术精度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其顺位应当高于手术效率。如果手术机器人无法理解此价值顺位的意图而错误选择了提高手术效率的价值目标,就可能会直接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二、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发展所面临伦理问题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人工智能诊疗知情告知制度
在人工智能中医诊疗开始前,必须以醒目、易懂的方式呈现患者知情同意书,为确保患者认真阅读以达到完全知情的程度,还可相关条目设计成“问题+选项”的形式。知情同意书的相关事项必须完整、准确对应患者的诊疗项目,不得有隐瞒、歧义、对不良后果避重就轻等情况出现。要给予患者充分自主权,如进行诊疗、中断诊疗、结束诊疗等流程的自主选择权。
(二)为患者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在进行人工智能中医诊疗过程中,个人信息应得到法律保障。对于人工智能的研发者应加大信息安全技术管理,确保患者信息形成数据后在各个环节的安全性。此外,对于人工智能的使用者,应严格控制信息访问权限,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外泄或作医疗意外的用途,患者个人信息需要用作医疗研究时,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对于将患者信息泄露的部门及个人,应予以严肃处理。
(三)遵守生命至上原则,健全责任追溯机制
对于人工智能尚未完全成熟的诊疗技术应用时应作为辅助技术,不得以提高临床效率、降低人工操作成本等目的而将其作为主要技术,使其缺乏专业人员的操纵及判断而引发患者生命健康风险。健全责任追溯机制,明确人工智能研发者、管理部门、操作者的职责范围。国家应鼓励研发者开发具有可追溯性和可解释性的人工智能算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更好地分析原因和确定责任,以解决责任认定模糊的问题。
(四)明确人工智能的客体地位
“人”在中医医疗体系中一直处于主体地位,人的意识、情感、状态是中医诊断的重要内容。如中医中的“望神”,即为通过观察患者生命活动的外在体现来判断疾病的轻重预后。人工智能在这一诊察内容上是很难进行准确判断的。此外,人工智能不具备人的价值判断、人文关怀。在人们心理压力日趋增大、心理问题及疾病日益凸显、医患矛盾日渐紧张的形势下,医疗过程中更应强调人文关怀。因此,在科技发展背景下,我们应明确中医药专业人员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主客体地位。人工智能作为诊疗辅助技术应居于客体地位,中医药专业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是不受其影响的。对于人工智能,我们应有工具意识,医疗人工智能是服务于人类健康的工具而不是人类健康的主导者。
三、结语
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能为推动中医药发展带来诸多益处,但是其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知情权难以受到保障、隐私权容易受到侵犯、责任认定模糊、价值观难与人类一致、人文关怀缺失等伦理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可以通过完善人工智能诊疗知情告知制度、为患者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保障、遵守生命至上原则以及健全责任追溯机制、明确人工智能的客体地位、加大人工智能在中医药数据收集及中药备制方面的研究等方面去解决。建议中医药专业人员、人工智能技术人员、法律及伦理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研究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发展所面临的伦理问题及解决对策,使人工智能技术更好的服务于中医药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曦.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人工智能与中医药结合是必然趋势[N]. 科技日报, 2024-05-17 (005).
[2]张静. 中医视域下患者知情同意权研究[D]. 吉林大学, 2014.
[3]李红岩,李灿,郎许锋,等. 中医四诊智能化现状及关键技术探讨 [J]. 中医杂志, 2022, 63 (12): 110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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