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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微纪录片与纪实类短视频的融合与发展

马文彧 马纶鹏
  
卷宗
2024年28期
浙江传媒学院

摘要: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微纪录片与纪实类短视频的边界正在被模糊。本文以众多当下流行的微纪录片为例,从生产平台和视频内容两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微纪录片;纪实类短视频;融合

一、研究背景

根据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同样,网络视频、短视频用户规模分别达10.67亿人和10.53亿人,分别占网民整体的97.7%和96.4%。“短平快”的微纪录片及纪实类短视频相较于传统的纪录片形式更符合人们碎片化的接受信息并产生思考。在新媒体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微纪录片与纪实类短视频的边界不断模糊,呈现出融合的趋势。

二、微纪录片与纪实类短视频发展历程

进入21世纪,我国纪录片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2012年,凤凰网主办的“凤凰纪录片大奖”首创“最佳微纪录片奖”,中国第二届纪录片学院奖设立最佳微纪录片奖,“微”的纪录片新样态成为讨论热点。

2016年,新媒体与纪录片进一步融合,新媒体纪录片正在成熟,纪录片新媒体传播开辟新空间,出现一种新型形态——纪实类短视频。纪实类短视频承袭了传统纪录片的创作方式和微纪录片的传播手段,并在新媒体融合环境下进行创新。

三、微纪录片与纪实类短视频融合现状

(一)内容生产模式改变

随着短视频平台用户和内容的日益增长,涌现出了许多优质的短视频创作者。在人人都可以成为内容生产者的时代,部分用户不再满足于独立创作,开始寻求专业平台资源进行专业化的内容输出。同时MCN机构的兴起使得UGC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垂直领域的精进,秉承传统纪录片的创作原则的同时,借鉴纪录片的创作手法,生产出真实而具有人文关怀的短视频产品,迅速获得了大量用户的关注。

例如,自媒体博主@李娃娃的纪实短视频作品,选题主要以社会人文为主。不同于纪录片的宏大叙事,她通过平民视角进行叙事,以小见大,将日常生活中的边缘人的生活展现在大众视野。在进行个人创作的同时也进行PUGC模式,与快手短视频平台合作,制作微纪录片《新生》、《最后一次告别》,获得百万点赞。

(二)视频平台自主革新

在新媒体融合环境下,主流媒体顺应了时代热潮,迅速在短视频领域布局。例如,中央级媒体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为代表,在各短视频平台创建账号,推出《主播说联播》等新闻纪实类短视频。除此之外还有浙报集团的“浙视频”、上海报业集团界面新闻旗下的“箭厂”,《南方周末》的“南瓜视业”等新闻机构,凭借其PGC优势,在短视频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在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快手平台联合清华大学清影工作室制作了公益纪录片《手机里的武汉新年》。在全国抗疫最前线的武汉,无数普通人拿起手机,自发记录下自己的城市。影片将碎片化的手机短视频按时间事件整理,以微纪录片的形式记录武汉。哔哩哔哩在其出品的网络纪录片《中国救护》,将纪录片分类切片制作成短视频。视频时长通常在几十秒到两分钟之间,选取精彩内容,吸引短视频受众。

近些年,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也开始涉猎微纪录片等长视频内容。抖音平台在2022年和2023年推出了微纪录片《生活闪亮时》,快手平台则是建立账号@快手纪实频道,进行微纪录片领域的尝试。微纪录片与短视频“双向奔赴”。

四、表现方式的融合与创新

(一)拍摄设备

在智能手机的更新迭代中人们最关注的指标之一就是摄录功能变化。近年来,智能手机摄录功能百花齐放。VIVO、小米的等安卓系统的手机品牌以及iPhone15系列的手机开发出了与专业相机比肩的功能。在中国纪录片学院奖中设有最佳手机纪实作品,获奖及提名的影片中不仅有科学纪录片,也有人类学纪录片。在这些影片中手机并没有阻碍拍摄,反而凭借自身体积较小,对采访对象的攻击性较弱等特点有所助益。

(二)视听语言

微纪录片与纪实类短视频都遵循传统的拍摄手法。在画幅方面,微纪录片为顺应人眼观看习惯,大多采用16:9或4:3的画幅比,纪实短视频则顺应网络传播特性,使用9:16的画幅比以保障画面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中的最大的占比。在景别方面,微纪录片景别丰富,大景别涵盖内容丰富。纪实类短视频主要以小景别为主,拉近被拍摄者与观众之间的关系。在剪辑方面,微纪录片镜头时长可至几十秒,纪实类短视频镜头时长多在2-3秒,剪辑节奏相对较快。

五、出现的问题及可行性建议

(一)缺乏深度剖析

纪录片是新闻的第二落脚点。纪实类短视频作为媒体融合背景下纪录片的创新形态,却注重娱乐性,片面追求刺激形成标题党效应,缺少对内容深层次的解读和剖析。这种浅尝辄止的表达方式,使得观众容易获得事实的表层内容,难究本质。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吸睛的标题的确能够获得流量,但高质量的内容输出更能增加用户粘性。

(二)真实性难以保证

信息社会技术的不断发展导致虚假信息泛滥。由于微纪录片和纪实短视频制作门槛低,容易被操控和伪造。创作者为追求商业价值摒弃真实,致使观众难以辨别真伪,产生误判。因此,无论是微纪录片还是短视频的创作者在获得选题时应当深入了解,进行事实核查。

参考文献:

[1]左洪图.纪实类短视频:媒体融合背景下纪录片形态的新发展[J].新闻传播,2023,(20):6-8.

[2]斯雯.新媒体纪录片中纪实短视频的类型及传播特征研究[J].西部广播电视,2020,(08):25-26.

[3]韩飞,何苏六.新媒体的生产传播创新与发展路向——以纪实短视频为例[J].出版广角,2017,(23):9-12.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7.0745.

[4]何苏六,李宁.2012中国纪录片行业盘点[J].电视研究,2013,(04):18-20.

[5]倪祥保.应该努力为纪录片定义[J].苏州大学学报,2006,(04):83-87.DOI:10.19563/j.cnki.sdzs.2006.04.020.

基金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人工智能时代高校科幻教育价值及其实践路径研究” (Y202351701)资助。

作者简介:

马文彧(2003.2-),女,汉族,甘肃人,浙江传媒学院 ,本科生在读,研究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马纶鹏(1980.11-),男,汉族,江苏人,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 :新媒体、影视文化、数字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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