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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角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问题的思考与探索
摘要:为解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问题,文章从服务管理错位、相关法律不完善、合同签订不规范三个角度分析现存问题,并从厘清权责完善协调机制、规范合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以期在明晰各方权责、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关键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法典
引言: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要求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矛盾纠纷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聚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剖析症结所在,探寻化解之道,以期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创新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供参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现存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与管理错位,重收费轻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自身定位存在偏差,将本应履行的服务义务错误理解为管理权力。这种观念的错位,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在实际运作中过度强调管理和收费,而忽视了服务质量的提升。在涉及直接经济利益的收费权、处罚权等方面,物业企业积极行使“权力”,而在小区安全保障、公共设施维护、邻里纠纷调解等服务性工作上,却态度消极、行动迟缓。同时,部分业主也存在“多享受、少缴费”的不合理心理,认为只要缴纳物业费,物业企业就必须无条件满足各种要求。双方观念的偏差,使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频发。物业服务合同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物业企业与业主应当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密切配合,而非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
(二)相关法律有待完善,案件裁定不一
《民法典》颁布实施前,我国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地方性法规中。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纠纷案件的日益增多,部分条款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适用性不足的问题。相似案件处理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比如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能否采取停水停电等手段催缴物业费,不同地区的法院判决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晰,缺乏统一的裁判规则。理论界和实务部门迫切需要在总结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细化裁判规则,以提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性和裁判尺度的统一性[1]。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内容不明
许多物业服务合同采用格式条款,限制了业主的意思表示,甚至出现开发商将物业合同附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违背了平等自愿原则,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服务事项繁多,包括治安、保洁、维修、绿化等多个方面,如果对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实施细则约定不明,必然埋下日后纠纷的隐患。以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为例,部分物业公司长期不向业主公开收支明细,甚至存在挪用、侵占的违法行为。这主要是因为,物业服务合同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规定不健全,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可见,物业服务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和不完善,极易导致合同履行中的矛盾激化。明晰合同条款、细化服务标准、规范签约流程,是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关键举措。
二、《民法典》视角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措施
(一)厘清权责,完善法律协调机制
解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首要任务是厘清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明确了业主享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此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权责边界,例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治安管理、车辆停放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范围,业主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的程序规定等。同时,应当加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鼓励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对于难以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公正裁判,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规范合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民法典》强调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条款。这就要求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充分尊重业主的意思自治,杜绝开发商违背业主意愿指定物业服务企业、预收数年物业费等不公平条款。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小区实际,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分等级的服务项目和标准,使合同内容更加细化、具体,为服务过程提供可操作的“路线图”。物业企业还应注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公示服务承诺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改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业主获得感。业主则应当正确行使权利,履行缴费等合同义务,形成“权责对等、良性互动”的物业服务生态[2]。
(三)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完善行政监管,优化行业生态,是破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治理困局的重要路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契合实际、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方法,在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坚持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积极为守法诚信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行“红黑名单”动态管理,让失信企业无法立足,让优质企业脱颖而出。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门槛,从资质、规模、信誉等维度严把行业入口关,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发展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结束语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有效化解,需要在《民法典》指引下,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完善协调机制;规范合同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行政监管,优化行业生态。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立法、司法、行政等多部门协同发力,需要业主、物业企业等各方主体通力合作。未来还需就物业服务合同的司法解释、评价机制等深化研究,推动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法律规范体系。
参考文献
[1]冯秀文.《民法典》视域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问题与解决对策[J].法制博览,2024(26):148-150.
[2]戴君茹.《民法典》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回应与争议解决[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21(1):262-263.
作者简介:吴瑞鸿(1990.9-)男,汉,福建省晋江市,四级法官助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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