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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人机国际标准的艰难突破与持续引领

胡应东
  
卷宗
2022年8期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的现状和所取得的成绩,探讨了我国无人机国际标准化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保持无人机国际标准持续引领的建议,为开展我国无人机国际标准化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

关键词:无人机;国际标准;探讨

2020年2月7日,由我国主导的第一项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ISO21895:2020《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与分级》正式发布。该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航空航天技术委员会无人机系统分技术委员会(ISOTC20/SC16)发布的第二项国际标准,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无人机领域技术和市场的国际认可度在不断提升。

1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的现状和取得成绩

201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航空航天技术委员会(TC20)下成立了无人机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C16),我国也同步开展无人机系统国际标准化工作探索与研究。经过近5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已经取得了SC16中WG5、WG6和JWG7等三个工作组召集人地位,在SC16分委员会领导层人数占比最高,具有较强的话语权;同时,我国已立项12项无人机国际标准,我国在无人机领域在编的ISO国际标准数量世界第一。

我国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尚属追赶阶段,无人机领域取得突破实属不易,这主要得益于近年来我国无人机产业发展迅猛,尤其是轻小型无人机占世界市场70%份额;同时以航空工业“翼龙”系列无人机为代表的一批外贸无人机在国外取得良好的口碑,无人机装备水平和技术比肩世界;这些成绩为我们开展无人机国际标准编制奠定了基础。

2无人机国际标准化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2.1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持续引领提出挑战

近年来,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取得长足进步,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数量、承担的国际任职数量快速增长,这引起了西方国家的警惕。美英日等国已经对我国在无人机国际标准的引领地位提高了警惕,经常在SC16领导层对中方提案发难。

同时,各国在SC16中工作侧重点略有不同,英国和意大利重点主导无人机操作与程序标准,日本重点主导无人机交通管制标准,我国重点主导无人机产品标准和检测与评价标准。SC16各小组均有新标准等待立项投票,标准占位的竞争异常激烈。

2.2欧美国家在无人机领域技术标准优势明显

国外老牌标准化组织在无人机领域布局早,领先优势明显。目前在无人机领域比较活跃的有美国材料实验协会(ASTM)、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SAE)、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RTCA)、欧洲航空航天与防务工业协会标准化分会(ASD–STAN)和欧洲民用航空装备组织(EUROCAE)等,这些组织在无人机专业各有所长,已经发布和在编的标准129项。我国仅在轻小型无人机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大中型无人机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2.3我国在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基础薄弱

我国航空工业经过60余年的发展,研制出了让国人骄傲的各型各类航空装备。然而我们却不能回避一个现实,我们的军用飞机参考了大量美军标,我们商用飞机更是依据了ISO、SAE和ASTM等国际标准组织/事实国际组织制定的世界通用的航空国际标准。而我国在这些航空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仍十分有限。目前,我国主导制定并正式发布的航空领域国际标准仅5项,航空领域国际标准话语权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跻身航空强国的瓶颈。

航空领域国际标准的尴尬现状主要源于我国对参与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国际标准制定的流程和规则不熟悉,参与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更是少得可怜,我们的商用飞机研制引用大量国际标准,但是由于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活动少,导致读懂这些标准都很困难。这些现状对后续集中我国航空领域优势科研力量深入开展无人机国际标准的研究,主导更多无人机优势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提出挑战。

2.4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化人才匮乏

主导国际标准编制需要有令各国技术专家信服的技术积累,需要良好的语言能力以及类似国际政治的外交沟通能力。同时,更要熟悉国际标准制定规则。由于我国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化长期落后的现状,导致航空领域国际标准人才的匮乏,一方面一批技术顶尖的人才长期从事国防项目,无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另一方面航空装备的国际化程度低,导致英文交流能力不足;同时,由于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少,对国际标准规则陌生。

3我国在无人机国际标准持续引领的建议

3.1建立我国主导的无人机领域事实国际标准化组织

根据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发展的现状,一方面我国需要在SC16巩固占位,进一步谋求主导更多国际标准制定;另一方面也应该积极建立类似SAE、ASTM和ASD–STAN等事实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协会机构,通过搭建国际组织平台开展事实国际标准编制,提升引领和自主能力,避免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参与国际活动的冲击。

3.2加大国家在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专项投入

国际标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国际标准化工作是企业自愿行为。目前国防领域国有企业国际市场订单少,市场化意识不强,自掏腰包、耗费资源的活动参与的意愿低,导致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难度大。市场监管总局更是完全按照国际组织规则,市场化模式组织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国有企业在没有国家专项投入的情况下很难在无人机领域聚合国内优势资源,发挥国内优势科研力量,给持续引领造成困难。因此,建议国家加大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化的专项资金投入,支撑以国有企业科研力量为主的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持续引领。

3.3加强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培养

ISOTC20/SC16目前是ISO航空领域最活跃的委员会之一,标准需求大、在编标准多,我国主导和参与标准工作量巨大。国际标准化工作需要技术、语言、交流能力并举,缺一不可。为应对当前我国国际标准化专家数量不足、能力不够的局面,应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一是加强国际标准化领军人才的培养,在无人机研发、制造和运营等专业领域遴选优秀人才,推荐担任国际组织委员会职务,争取扩大委员会领导层话语权;二是建立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常态化机制,针对注册专家定期开展国际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严格考核ISOTC20/SC16注册专家履职情况,对其在国际标准各阶段参与征求意见,标准投票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要做好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化后备人才的培养,在无人机领域培养一批技术过硬,语言过硬,沟通能力强的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以应对不断提升的航空领域国际标准化竞争和挑战。推进无人机领域国际标准化持续引领。

3.4加强无人机领域的双多边标准化合作

2019年,中日韩已成功在“东北亚标准化合作论坛”机制下组建了无人机工作组,协调中日韩三国对无人机国际标准的立场、观点。与德、法等国也有针对无人机标准的合作交流。上述多边、双边标准化合作,对于推动我国在SC16获取国际任职、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以及为正在筹建的国际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发展外籍会员,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无人机领域多边、双边标准化合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为无人机标准国际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国际合作平台。

4结论

无人机国际标准化工作目前取得成绩来之不易,后续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很多很大。我国需发挥好我国在无人机技术和市场优势,利用好当前在ISOTC20/SC16的良好占位,持续引领无人机国际标准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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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SO21895:202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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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斌,林斌,杨彦彰,等.国内民用无人机系统标准体系构建现状[J].中国标准化,2019(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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