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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科研人员发展问题的解决进程
摘要:随着我国走上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国家对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而女性科研人员又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政策来促进女性科研人员的发展。本文就政府政策是如何推动女性科研人员发展进行研究,分析出目前中国女性科研人员主要发展问题的解决进程。
关键词:倾斜政策;女性科研人员;主要发展问题;解决进程
一、引言
当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支持女性在科研领域的发展已经成为科技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1]。如瑞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SNSF)设立的玛丽·海姆项目(Marie Heim-Vogtlin Programme)就明确规定,资助对象是由于家庭责任或配偶迁徙而中断或延迟了自身职业发展的女性;德国研究基金会允许休产假的女性延长3个月的课题津贴等等[2]。在德国,1996年德国的《高等学校特殊纲领》中明确指出提升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女性的比例,鼓励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争取晋升名牌大学的教授[3]。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关注女性在科研领域的发展问题的时间较短,尚处于探索和经验积累的阶段[4]。虽然中国为促进女性科研人员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但目前还不能完全解决女性科研人员的发展问题,因而还有一段艰辛的道路要走。
本文先回顾女性科研人员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原因所在,然后陈列国家颁布的倾斜性政策措施,进而分析这些政策措施是如何解决女性科研人员发展问题的,并且对于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二、我国女性科研人员主要发展问题及其原因
(一)女性科研人员由于性别分工而存在先天性的不足
何为女性的先天性不足?即女性因自身生理条件的特殊性和性别分工,担任着繁衍后代的责任,而生育又必然会给女性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同时人的身体作为技能发挥的载体,是人力资本得以正常发挥的必要条件。因此,女性科研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道路并不是那么平坦。
“科学管道”效应发现,退出科研生涯的科研人员大多为女性,女性在科学领域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5]。女性科研人员总会面对生育问题,而生育又会给女性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面对这双重压力和来自家庭-事业的矛盾,部分女性科研人员会选择中断自己的科研事业,也有部分女性科研人员选择不生育,献身于科学。但相对而言,前者所占人数较多。这也导致了女性科研人员数量不足,职业生涯发展面临困境。
(二)科研圈的“重男轻女”现象
1、与男性相比,女性科研工作者的可用科研时间较少
调查显示,51.4%的女性科研工作者反映可支配的科研工作时间不够,该比例高于男性5.6个百分点。女性科研工作者平均每周工作48.3个小时,比男性少近三个小时,且已婚女性每周工作时间比未婚女性减少了1.1个小时,而已婚男性每周工作时间则比未婚男性增加了1.1个小时。
2、与男性相比,女性科研工作者的科研项目承担数量少
调查显示,近三年从事过研发活动的女性科研工作者中,57.8%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过研发项目,低于男性5.2个百分点,平均主持项目1.17项,低于男性5.2个百分点。
3、与男性相比,女性科研工作者能力提升的机会较少
调查显示,79.3%的女性科研工作者反映目前需要进修或学习,该数据高于男性2个百分点,但51.1%的女性科研工作者反映进修或培训有困难,47.2%反映单位没有提供进修或培训机会,该比例均高于男性。
由于女性科研人员较之男性所凸显的问题,使得科研圈“重男轻女”现象一直存在,正是这种现象的存在又使得女性科研人员面临更多发展问题,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三)女性科研人员在科研资源获取方面处于弱势地位
社会网络结构的研究表明,个体的社会网络存在着显著的性别差异[6]。首先,女性科研人员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对于科研方面的人际交流较少,因而科研社会网络规模小,获取优质的科研资源存在一定难度。其次,社会网络具有同质性,导致本就社会网络规模不大的女性科研人员的社会网络质量还差。再者,男性更擅长于建立非亲属的社会关系,相比而言,女性在这方面的能力就落后很多。因为种种原因使得女性科研人员在获取科研资源方面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四)女性科研人员很难获得科学共同体的认同[5]
获得科学共同体的认同,对于科研人员来讲,不仅意味着对自身学术成果和科研能力的认可,还可能因此获得更多更优质的科研资源和学术交流机会。女性科研人员因为很难获得科学共同体的认可,故缺乏科研资源和学术交流机会。没有一个良好的施展自己科研才能的平台,又何谈有优秀的科研表现和优质的科研成果?没有优秀的科研表现和优质的科研成果,又如何成为高层次女性科研人才?如果这种恶性循环一直存在,那么女性科研人员的发展将始终面临瓶颈问题。
三、国家出台的政策措施(正在解决或尚未解决的女性科研人员发展问题)
(一)正在解决的问题
1、针对女性科研人员因生理特征而存在的先天性不足的问题
(1)2010年,中国科协宣布,将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女性候选人年龄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
(2)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宣布女性可以因生育而延长在研究项目结题时间的政策。
(3)2021年,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方面,针对女性科技人才肩负家庭和生育压力等现实问题,《若干措施》提出要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放宽女性科研人员候选人的年龄”、“可以因生育而延长在研究项目结题时间”。这在中国科技政策和奖励中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突破,因为它考虑到了女性科研人员在生育、哺育等方面的特殊性,并把这一关照体现在奖励条件中。放宽年龄限制不仅能够帮助女性科研人员缓解家庭和工作之间的矛盾,还能给她们提供更多的科研时间以及晋升空间,促进更多女性科研人员向顶层进发,从而改变高层次女性科研人员极度缺乏的状况。
《若干措施》充分考虑了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女性特殊的生理特点,减少和避免了女性科研人才会因为孕哺期而中断科研事业,甚至退出科研事业,切实解决了女性科研人才的后顾之忧。
一旦解决了女性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不仅满足了国家对女性高层次科研人才的需求、响应了“三孩政策”,还满足了女性科研人员兼顾家庭和工作的愿望。这样一石二鸟的双赢,何乐而不为?
2、针对女性科研人员在科研资源获取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
(1)《若干措施》提出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在国家科技活动中提高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的参与度等。
(2)《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扩展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学术网络。
《若干措施》着力解决女性科研人才在科研资源获取、国际科研交流合作、科研学术网络等方面面临的障碍,畅通了女性科技人才职业发展路径。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女性科研人才参与到国际科技组织工作当中,提升其国际影响力和活跃度,提供更多的学术交流机会,扩大其科研社会网络规模,降低获取优质科研资源的难度。
国家为促进女性科研人员发展而颁布的一系列倾斜性政策[7-9],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女性科研人员发展问题的解决,但中国关注女性在科研领域的发展问题的时间较短,尚处于探索和经验积累的阶段,相关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全成熟和全面,使得女性科研人员的这些发展问题还处于正在解决的一个状态。
(二)尚未解决的问题(很难解决/未解决的问题)
1、针对科研圈“重男轻女”现象的问题
之所以在科研圈中存在着“重男轻女”的现象,是因为长久以来普遍认为的男女社会分工的定性思维,使得人们对男性的家庭参与度期望很低,进而促使男性对工作的投入度更高于女性。尽管国家针对女性孕哺期的特殊性出台了相关倾斜政策,但对于家庭事务投入度方面并没有相关政策和特殊规定,使得在家庭事务方面,女性始终要比男性付出的更多,这也直接导致了已婚女性可支配时间少于未婚女性。众所周知,科研工作是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的,因此男性在科研圈中更“得宠”一点,这也正是科研圈“重男轻女”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
2、针对女性科研人员很难获得科学共同体认同的问题
自然科学常常被看作硬科学,带有男性特征;而人文学科通常被看作软科学,具有女性特征。所谓“软性学科”是指社会普遍认为适合女性和女性相对大量集中的学科领域。所谓“硬性学科”是指社会普遍认为适合男性和男性大量集中的学科领域[10]。
由于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科学圈里形成了“刻板印象”效应,认为女性就应该研究“软性科学”,而那些踏足男性研究领域的女性便被认为是异类,就像很多人偏激地认为女博士是“第三类人”一样。在科学共同体中,女性似乎总处于“边际”地位或属于“外圈”,她们不易进入“内圈”[11]。
这一问题要想真正解决还是存在难度的,因为要摆脱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解放和提高每个国民的思想,让男女平等观念真正的深入人心,消除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对于中国而言,这个问题的解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四、对尚未解决问题的建议
1、“让父亲回归家庭”
科研圈“重男轻女”现象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于女性科研人员可支配时间少、工作精力投入度低以及信息获取难度大。针对这一问题应该让“父亲回归家庭”,摆脱传统性别分工的观念束缚,鼓励和支持男性更多地参与抚育工作,树立“家庭照顾责任男女共担”的理念,增加男性分担家庭事务的可行性。
2、大力发展生产力
马克思主义强调,世界上没有离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人类发展环境和条件。女性科研人员之所以可支配时间少,主要是因为要照顾孩子和承担家庭事务。如果生产力不断进步,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得家务劳动自动化成本降低,那么女性事业和家庭事务之间的矛盾就会得到大大缓解,为女性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多的科研活动时间。
3、不断完善倾斜政策,找准问题的“痛点”
国家在颁布一些倾斜性政策来促进女性发展时,虽然出发点是想强调女性科研人员的重要性,实现性别平等的目标,但是一旦尺度把握不好就会引起广泛争议。例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鼓励提名更多优秀女性科研人员作为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这一政策不仅受到男性的质疑,甚至部分女性也感到不满,认为这种“照顾”本身就是一种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容易造成那些实力本就符合要求的女性科研人员被贴上“性别标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她们本身实力和价值的正确认识。
尽管我国在女性科研人员发展问题上缺乏经验,但是我们一直在不懈努力着,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女性科研人员的发展问题一定会得到很好地解决。
参考文献
[1]马缨.促进女性科技人员发展的意义及相关措施[J].中国科技论坛,2011(11):126—130.
[2]Wallon, Gerlind. Tapping into the pool of women. EMBO Rep. 2002 April 15;3(4):302-304.
[3]沈国琴.德国知识女性与科研工作[J].德国研究,2000(4),25-29.
[4]马缨.支持科研领域女性发展的政策及措施——国际经验与中国现状[J].中国科技论坛,2017,(03):180-184.
[5]杨丽.大数据下女性“科学管道”效应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2):10-11+18.
[6]杨丽.中国女性科学家群体状况研究[D].导师:徐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0.
[7]吴军华,李菁雯.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N].中国妇女报,2021-09-07(001).
[8]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N].中国妇女报,2021-07-20(002).
[9]许琦敏.鼓励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研究专项[N].文汇报,2021-07-21(006)
[10]杨孝丽.我国女性科研人才学科及地域差异研究[D].导师:赵媛.南京师范大学,2015.
[11]Jonathan Cole.Fair Science:Women in the Scientific Community[M].N.Y.Columbia University Prees,1979.
作者简介:胡玉琴(2001—)女,汉族,安徽池州,本科在读,安徽理工大学,中国女性科研人员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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