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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检察机关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格局研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长远出发,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决定,并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明确了思想指引、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检察院作为我国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责任围绕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引领,以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需求为导向,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线,以提高检察服务能力为落脚点,着力构建检察机关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格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构建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积极投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构建检察机关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格局的必要性
(一)履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站在新时代、新征程发展目标、任务上,从国家整体发展、社会全局新高度上,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进一步强化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所作出的重大部署。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政治担当,强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积极构建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二)适应检察机关职能调整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项改革叠加推进,检察机关在改革中转型发展,特别是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落实,《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检察机关法定职责由“刑事”领头调整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同时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合一,其法定职责的调整必然带来服务大局方式方法的转变,在“变”中求“新”,以改革促发展,审查逮捕职能、审查起诉职能、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检察从不同角度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检察机关服务格局已然发生变化。
(三)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需求的现实需要。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服务群众的前沿,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需求,积极适应、主动跟上,创新服务方式,用心用情提升服务能力,从检察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当前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当前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基本涵盖了检察机关所有职能职责,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主线不够清晰,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发挥不够好。检察机关应深度结合检察职能调整、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的重点任务等因素,及时调整工作方向、补齐工作短板,构建符合时代特色、地方特色、人民要求的新的服务格局。
(二)工作路径单一狭窄。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单一狭窄,对内优化整合内部资源不够,特别是派驻检察室“建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未能有效发挥;对外与行政机关建立相关协作配合机制需要巩固深化,联系社区、直接服务群众的服务平台、服务队伍亟需建立。检察机关需要及时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持续优化检察监督方式,不断提升“解新题”“答难题”能力和水平。
(三)法治、德治结合不够。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注重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做得不够好。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应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领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观念、道德意识的养成,促进社区、乡村文明有序。
三、构建检察机关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格局的对策建议
(一)以“检察办案”为切入点,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协作配合,快速获取案件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由“全面监督”转为“重要类型案件监督”,发挥基层检察监督下沉办案一线优势,及时了解案件信息,提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退查指导取证质量,有效降低案件退查率。用好“行刑衔接”平台,注重发现案件线索,建议、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二是着力构建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精准高效惩治犯罪。挑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员额检察官,配备配齐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办案组,办理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三是抓好案件办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对严重暴力、盗抢骗、危害公共安全等多发性犯罪的严打态势,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及时从严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铲除黑恶势力的强烈期待。积极服务保障“一区两地一枢纽”的目标定位,扎实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涉嫌轻微刑事犯罪,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依法不捕不诉。认真落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各项举措,营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市场环境,促发展保就业保民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兼顾法理、情理,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以“公益保护”为切入点,聚力守护碧水蓝天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设立公益诉讼工作站、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延伸公益保护触角。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站的作用,加强动植物资源公益保护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二是组建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队、公益损害修复工作队,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从村社干部、退役军人、网格管理员中挑选组建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队,聚力积智,共同推动公益保护工作。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组建公益损害修复工作队,督促责任主体对受损公益进行修复,检查受损公益恢复状况,最大程度减少公益损失。三是开展工作联动,提高公益保护成效。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办理非法猎捕、买卖、运输和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斩断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形成良性循环。注重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和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强化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完善相关治理措施。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联动工作机制,扩大跨区域联合作战实效。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打造幸福美丽新村。
(三)以“检察建议”为切入点,助力解决社会治理难点问题。一是搭建重点行业检察联络室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聚焦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建立重点行业检察联络室,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开展线索摸排、共同研究制定处置措施。二是组建检察建议专业意见咨询小组,提升检察建议精准度。组建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构成的检察建议专业意见咨询小组,建立检察建议征求意见前置程序,通过认真听取专业意见,把检察建议做专业、做精细、做规范。三是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业乱象治理。注重从职务犯罪、“扫黑除恶”个案办理、群众反映问题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点、风险点,及时对存在行业治理乱、痛点的行政机关,制发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乡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积极做好检察建议统管督促落实工作,深入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突出程序公开规范,加大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监督力度,紧盯行业乱象治理效果,坚决防止“一发了事”。凸显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检察建议刚性。
(四)以“案结事了政和”为切入点,倾力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构建12309检察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深度构建立体式12309检察服务平台,依托运用检察网络平台功能开展线上服务,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优势,开展面对面法律咨询、申诉、举报等服务。倾力打造12309检察服务平台,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网站、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以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规范设置检察长(集体)接访室、检察宣告(听证)室、值班律师工作室、老年人(军人)优先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窗口,建立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增添宣传手册、雨伞、急救包等便民工具、设施等,着力优化案件受理、辩护律师阅卷、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服务,向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全方位检察服务。二是检力下沉,始终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延伸。运用好派驻基层检察室,积极参与开展好“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认真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倾听群众司法诉求,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未成年人涉网等问题的综合分析研判,提升犯罪预防、帮教救助等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强对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和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协助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将检察工作更好融入群众、贴近社会,推动工作下沉、关口前移,推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向村、组延伸,服务基层依法治理。通过线上线下合力畅通和规范旅游服务业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为群众获取法律咨询、寻求司法救济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组建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队,始终围绕实现“定分止争”发力。始终注重在办案中加强刑事和解、矛盾化解工作,将院领导、员额检察官纳入调解服务队,并邀请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等第三方加入调解服务队,实行专群结合,提高调处效果,强化信访积案、重大矛盾化解。四是打造“枫桥控申”品牌,始终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化“检调对接”机制,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大接访工作要求,安排员额检察官到接待室轮流值班,认真观察、倾听、询问、疏导,兼顾“法、理、情”,用心办理、热心服务。设立情绪疏导室、提供人性化、精细化服务。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认真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制度。主动邀请乡镇检察联络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到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中,提升涉检信访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坚持把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通过详细核实案情、实地走访调查,主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以“释法说理”为切入点,奋力促进社区、乡村文明有序。一是搭建“定点+流动”法治服务平台,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结合党员“双报到”、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建社区志愿服务站,由检察人员提供居住小区法律服务。联合邮政公司构建法律服务邮路平台,及时将法治宣传资料送达社区、行政村。打造流动检察车,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讲,发放法治产品。二是组建检察官法治宣传队,助力群众依法自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建检察官法治宣传队,形成覆盖城乡的宣传体系。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将知晓彝语、藏语的检察人员纳入法治宣传队,开展“双语普法”,推动法律服务接地气、见实效。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夯实依法治县群众基础。加大宪法、民法典宣传力度,引领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养成。加大典型案例挖掘编撰力度,针对不同乡镇发案特点,有的放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敬畏法律。大力开展庭审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增强庭审法治宣传功能,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效果。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治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努力向人民群众宣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凝聚在一起,厚植法治底蕴,为构建城乡治理新格局提供深厚的法治、人文支撑。
作者简介
姜艳华(1975.04——)女,汉族,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大学学历,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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