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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监管有效模式研究
摘要:在“双减”背景下,国家提出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等要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困难多,针对各种收费、跑路乱象,仍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本文针对校外培训治理,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构建了培训机构监管、社会服务生态、社会综合治理几种模式,探索用互联网思维开展校外培训的社会治理,提高官方信息影响力,缓解社会焦虑,引导家长合规购课,逐步形成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新生态。
关键词:双减;校外培训治理;全面监管;社会服务
一、引言和综述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倡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1]。文件回应群众的关切与期盼,专门针对校外培训提出了诸多规范和要求,包括“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线上学科类机构改为审批制”、“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强化常态运营监管,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这无疑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变革,将对培训机构、家长、学校带来重大影响。
文件发布以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川等部分地区分别落地部署了地方性的校外培训监管平台,但目前各地平台绝大多数仍处在建设完善和试点应用过程中,尚未形成较为成熟有效的监管模式和典型案例,机构爆雷、捐钱跑路、合同纠纷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如2021年底上海精锐教育爆雷,拖欠学费高达27亿元,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害。与此同时,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无证办学、“隐形变异培训”、假注销真运营等乱象依然屡禁不止,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目前国内外研究中,关于对校外培训监管的有效模式和具体实现路径的研究较少,《“双减”语境下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实现路径》探究了校外培训的行业问题及其机构治理困境,列出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问题的深层原因,并基于教育政策制定者立场,给出了举措建议,该文章重点从治理体系层面给出了理论路径[2]。《海曙:“区块链+”监管模式智治校外培训机构》介绍了宁波市海曙区依托区块链技术,打造消费者便于选择购买、培训机构便于管理教学的平台终端,实现对培训机构业务和资金的全面动态监管,并建立市场化保险机制,通过机构险和学费险来缓解机构倒闭退费难的问题,该文章主要研究了如何预防资金风险,对于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的监管没有提及,无法真正实现全方位监管[3]。
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困难多,一方面是审批、监管工作量大、头绪繁多,对主管部门的管理效率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二是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躲避监管,开展“地下培训”,特别是利用各种互联网音、视频工具临时开展的培训,隐蔽性强、取证难;三是社会对校外培训治理的理解还有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制造的焦虑等影响还会存在一段时间。基于上述情况,本研究从培训机构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入手,研究校外培训的有效监管模式,探索用互联网思维开展校外培训的社会治理,提高官方信息影响力,缓解社会焦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合理选择,逐步形成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新生态。
二、“互联网+监管”基本原则与模式构建
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前监管(2014年之前);第二阶段,弱监管(2014-2018年);第三阶段,强监管(2018年至今),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从政策文件发布可以看出,校外培训监管日趋严格。“双减”前的监管模式在厘清监管思路、建立监管组织、完善监管制度方面已取得阶段进展,但仍存在准入标准欠妥当、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机制较乏力等局限。因此为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监管,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建立制度、明确权责、健全运营要求等来完善制度体系,从而实现政府监管与行业发展的平衡,促进培训教育治理现代化[4]。
“互联网+教育”是随着当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科技与教育领域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信息化形式,信息化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全国积累的数字资源,呈指数级的增长,但因制度与技术等原因,“信息孤岛”仍部分存在,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保障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一地创新,全国共享”,建设统一的全国平台是在校外培训治理顶层设计中尤其需要注意的,因此建设“互联网+监管”全国平台是技术赋能监管的有效方式。平台应遵循一级建设、四级应用原则,根据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整体需要,以合理的技术手段为支撑,帮助主管部门快速高效监管,有效缓解实际困难。
1.校外培训全面监管模式构建
为完善校外培训全面监管方式,需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聚合平台,支持发布合规的校外培训信息,对机构资金、培训场地、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培训课程等实现全方位监管。具体实施方式包括:(1)依托技术赋能监管,使用音视频智能分析等技术,及时发现不合规和未审批的校外培训活动;(2)通过资金监管集成,掌握校外培训预收费情况,助力规避资金风险;(3)协同信息发布、风险预警、巡查执法等手段,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由此实现全国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面监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严格管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5];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管,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6];为进一步实现预收费资金的监管,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7],旨在对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进行监管,联合银行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取用、大额异动等进行监管预警;为进一步提升培训机构服务质量,对培训活动进行监管,以用户评价、投诉举报等维度量化服务质量,督促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校外培训社会服务生态构建
为共建校外培训社会服务生态,践行"双减",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需建立全国统一的培训活动服务渠道,基于统一渠道提供合规的全国校外培训课程、统一的报名缴费入口、规范的业务运营模式,协同家长、培训机构、管理部门,构建校外培训市场良好生态。具体内容包括:(1)打通政府监管与市场服务信息壁垒,全国平台提供合规机构培训业务信息源,同时打造全国层面的校外培训互联网移动应用服务,形成管理与服务闭环。(2)畅通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处理投诉,协助各级行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由此实现全国平台面向用户的校外培训服务。全国平台提供统一的校外培训报名入口,保证信息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能集中查询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人员、培训课程、收费信息等内容,自主选择所需课程;全国平台提供统一的线上支付渠道,预收费全程纳入资金监管,服务结束经家长同意后转拨给培训机构;全国平台提供统一的评价、投诉举报渠道,全社会共同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助力校外培训规范治理;全国平台提供统一的巡查监测中心,支持各级主管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同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监测违规校外培训活动。
3.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模式构建
“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在行为主体、制度结构等方面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碎片化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可通过完善培训机构的监管法律、实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方式,优化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8]。一方面,全面依托全国平台开展在线执法,协同教育、体育、文旅、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培训机构执法体系。2022年1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全面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9]。另一方面,完善培训机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从培训活动监控到培训质量监控,具体方式包括:(1)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场地设置标准,将视频监控作为与卫生、消防设施等并重的必选内容,所有培训场地按标准配备,培训场地具备音视频采集能力,培训活动视频按需留存支持日常监管调用。探索通过音视频AI智能分析能力,将培训活动音视频内容进行培训人数识别、语音转换等智能分析,并与培训机构监管信息对比后给出结果判定。(2)建立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以学生学习效果、家长满意程度等维度量化质量指标。
进一步地,针对各类违规办学行为,探索常态化的线上巡查和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全国平台及时反馈相应地区的主管部门,与线上线下的执法处理有机联动,实现对各类违规办学行为的高效综合治理模式。
三、“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的机制创新
“互联网+监管”平台在综合治理和社会服务实践探索中,既需要开展市场调研,了解提供报名缴费服务的已有服务商行业分布和特点,精准定位综合平台移动端家长应用服务方式和内容;又需要深度挖掘用户需求,不断完善综合平台移动端应用,做到支撑内部管理和大众应用深度融合;还需要考虑移动端家长应用使用过程中的社会反响,研究解决应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索移动端服务可持续发展机制。在全国平台建设过程中我们逐步形成了一套政府监管与市场发展并重的运行机制,为其他政府部门平台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本研究的机制创新主要体现在(1)形成合力:行政力量紧密团结、跨领域通力合作。“双减”《意见》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站位高,立意广,教育、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部门作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一系列通知推动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同时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涉及民政、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是教育、金融、法律多个领域知识的大融合,各行各业领域专家、团队通力合作探索校外培训有效监管模式(2)服务升级:线上线下并举,支持下沉式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面向用户范围广、角色多,既有各类主管部门、又有各类服务商、各类监管银行,同时还面向培训机构、学生家长,因此面向全国层面的支持服务具备一定的挑战。为此,平台不仅设置了专业客服团队提供在线智能客服、人工客服服务,也将服务下沉至区县,专业服务人员支持区县主管部门面向培训机构提供培训、答疑,同时基于各类移动端应用使用情况开展调研,充分挖掘服务需求,优化平台用户体验,提升服务质量。
结论
本研究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探索了如何利用监管平台支撑主管部门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实现精准监管,在推进行政监管工作的同时,又能直面培训机构和学生家长提供选课、报名、签约、缴费、约课、请假、消课、退费、评价全流程服务。平台服务的主体涵盖各级各类行政部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公众、全国各类监管银行、全国主流支付渠道服务商、全国主流运营服务商等,既面向个人又面向企业、既有行政监管机构又有市场服务公司,是一次非常具有创新意义的模式探索,对“双减”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未来数字化建设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下一步,如何依托平台助力主管部门高效率的协同管理和穿透式的全面监管,提高监管的覆盖面和精准性,加快推动“双减”工作落实,同时面向全国家长提供权威便捷的校外培训服务通道,满足社会公众的实际需要,是平台建设和推进应用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关研究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21(10):2-7.
[2]孙不凡,贾志国.“双减”语境下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实现路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2,42(14):3-6.
[3]海曙:“区块链+”监管模式智治校外培训机构[J].宁波通讯,2021(07):64-65.
[4]张海鹏,张新民.“双减”背景下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理念转型与制度优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9(03):150-156.
[5]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21(10):96.
[6]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J].青春期健康,2021,19(20):88.
[7]教育部等六部门就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作出进一步部署[J].云南教育(视界时政版),2021(11):30-33.
[8]张宇恒.“双减”政策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机制研究——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视角的分析[J].现代基础教育研究,2022,45(01):71-76.
[9]本刊编辑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J].天津教育,2022(10):1.
作者简介
赵嫚(1994.03--)女,硕士,研究实习员,主要从事教育信息化方面。
廖斯昂(1987.06--)男,学士,工程师,主要从事教育信息化方面。
褚梦真 (1996.05--)女,硕士,研究实习员,主要从事教育信息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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