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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师介入四合院改造中的居住性问题

——以“大栅栏更新计划”为例

李鑫然
  
一起设计建筑
2022年1期
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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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四合院是中国传统民居的典型建筑形式,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但随着社会发展,四合院保护与居民居住需求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改造更新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手段。在近50年的改造历程中,职业建筑师的介入以其专业性推动改造的同时,也出现了忽略建筑可居住性的问题。文章基于此背景,结合代表性城市更新中的具体案例对建筑师介入改造项目的居住性进行分析,总结出对更新计划中各方主体的建议,以提升四合院改造的可居住性。

关键词:大栅栏更新计划;四合院改造;居住性

1北京四合院的价值与保护现状

1.1北京四合院的价值与意义

北京四合院作为北京地区传统的民居形式,以其丰富的建筑类型、鲜明的建筑特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成为了古都北京文化和精神的重要载体和价值符号 [1] 。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居民对于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具有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传统四合院已不能满足居民的基础生活需求。加之人们对于历史建筑保护意识的欠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升级,北京老城区内的四合院被大量拆除。而现存的四合院由于普遍无法得到应有的修缮,且居住密度高、人均居住面积低,居民生活条件不断恶化,居住环境缺少尊严。渐渐地,有条件的居民逐渐搬离,部分有情怀、缺少条件的居民开始进行加建,导致四合院传统建筑空间被破坏,昔日的传统民居变得破败、畸形。以及随着近些年首都疏解政策的出台和旧城更新的蓬勃发展,传承保护传统建筑文化和发展城市经济与提升在地居民居住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其中,北京四合院作为北京传统民居形式的代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成为北京历史文化和风貌保护的重要部分。

1.2北京四合院的保护理念与发展矛盾

在北京四合院的保护历程中,建筑遗产的保护理念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世纪末提出“活态遗产”概念,强调无论是历史街区还是独栋建筑,原住民作为使用者与精神内核的继承者,理应得到更多的关注。 2010年《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出城市不仅要保护个体建筑、街区,还需要“保护”原住民。紧接着,2011年《北京市“十二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中提到需要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中保留一定数量原住民,保持人口结构多样性。

自此,我国将遗产保护理念从单一关注物质属性上升到了兼顾功能属性和使用者的精神需求。针对目前传统四合院的居住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北京内城日益增多的人口和其现代化的居住需求的现状,我国对四合院的改造是大势所趋下的必然手段。

从古至今,北京传统四合院一直经历着改造和变迁,在建筑文化的交融、政治更迭、居住人口的构成演变和生活模式[2]的落后等种种因素的影响下,北京传统四合院从规矩方正、“尊卑有序”的文化载体,渐渐沦落为割裂而独立的“杂院”空壳。如何能够在保护北京四合院传统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更新改造,使之满足现代居民的生活需求,是建筑界始终面对的一大难题。

2 建筑师介入的北京四合院改造

2.1北京四合院改造沿革

其实,我国针对北京四合院的更新改造开始地并不晚。早在20世纪70年代左右,面对鼓励生育政策带来的人口暴涨,国家就鼓励四合院居民自行搭建棚屋,增加使用面积。但直到20世纪80到90年代,政府针对年久失修的四合院出台相关政策,并在旧城开展试点工程、进行大规模改造的过程中,才真正有建筑师介入四合院改造。

建筑师以其具有深厚建筑文化素养以及社会责任感的职业属性,在负责拟定政策的政府和对居住空间有着直接利益诉求的在地居民之间,起到了沟通“上下”的关键作用,完善了四合院的改造模式。

自那以后,建筑师以不同方式和身份参与到了在旧城更新背景下的四合院改造中,有些是直接参与改造实践,有些是以专家学者的身份制定相关规划方案,间接影响改造实践。其中90年代吴良镛院士主持的菊儿胡同改造项目以其保护兼顾发展的思想而广为人知;04年政府下发《关于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四合院等房屋的试行规定》后,四合院的交易自由为建筑师进行四合院改造进一步拓宽了市场;而在近5到10年间,随着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进行,在各老城区政府举行的北京国际设计周活动中,建筑师受邀立足在老城更新的背景下对北京四合院进行改造试点的工作更是遍地开花,众多建筑师针对保护、居住和发展的矛盾进行了深入的探索[3],为未来四合院保护与更新思想的演进提供了可评判的样本。

2.2建筑师介入的北京四合院改造类型

根据笔者对业内期刊和建筑媒体上发布项目的统计,近年来建筑师介入的居住类北京四合院改造共有30处。以居住类型与功能划分,可分为业主居住、业主与客人混居、客房/公寓、居住+N四类公共功能(见表1)。其中,大栅栏更新计划所涉及的改造实践覆盖了以上四种居住类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因此本文将以其为例进行分析研究[4]。

3“大栅栏更新计划”

3.1“大栅栏更新计划”内容及现存问题

大栅栏更新计划是基于微循环改造的旧城有机更新计划。在面对老旧城区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首都去经济和文化中心化的背景下,自2011年起,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区域保护与复兴的实施主体启动该计划,希望在尊重老街区肌理的前提下,邀请中外优秀的设计和艺术创意项目和业态进驻老街区,探索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活化的新思路,营造新社区。

虽然该计划引入各方主体和设计艺术资源进行筹划和改造,并以设计与老街区的碰撞吸引了大量眼球,带动了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部分实现了旧城更新的美好初衷。但在四合院改造方面,根据院落属性不同,效果却相去甚远。

对于承载公共功能的院落改造,由于使用者对其没有过强的功能性需求,在“小资”而精美的改造下反响较好;但对于以居住功能为主的院落来说,居住人群是占比超过片区2/3人口的退休工人,他们更为看重空间利益和功能需求。针对建筑师的改造,他们多数认为更新方案脱离生活,仅仅停留在概念性展示层面,未能解决空间局促等实际问题。也未能从计划实施角度实现对民生的改善。

3.2“大栅栏更新计划”中四合院改造的居住性问题

对于旧城更新中以居住功能为主的院落问题,笔者认为可以用居住性指标来概括和衡量。居住性此前在建筑领域主要用于界定历史文化街区的性质,强调与居民和居住相关的问题[5]。但对于大栅栏片区的四合院改造而言,其本身就处在历史文化街区中,只是范围更加聚焦在一个建筑单体上,且面临的居住问题更加直接和深入,所以界定方式基本适用。

并且相比文化问题、经济发展问题、商业发展问题等,居住性问题更为隐蔽,经常被规则制定者和决策者忽略,但却是小至对于四合院改造居民接受与否以及大至制约历史文化街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因此,建筑师能否解决好四合院改造中的居住性问题,如何通过设计提升空间环境和居住条件,是关乎一个杂院改造成败与否的关键。

根据前人对大栅栏地区居住性问题的归纳方法,居住性问题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浅层居住性问题:居住空间、街区环境、生活服务设施等。

2、深层居住性问题:人口结构、人口密度、产权、拆迁安置等。

对于大栅栏更新计划中的合院改造,已经在前期的腾退中解决了深层居住性问题,因此,笔者主要根据四合院尺度,将浅层居住性问题中重新归纳成2个方面和6个维度(见表2),并针对大栅栏更新计划中的4个代表性项目进行分析,以从多维度对居住性问题进行评判,并为建筑师介入的四合院改造建议的提出提供依据。

3.3“大栅栏更新计划”改造项目居住性分析

通过分析大栅栏更新计划中4个代表项目的更新手段可以发现,内盒院与微胡同项目是直接针对本地居民居住质量进行提升,而白林旅社和谦虚旅社则是通过引入商业居住功能提升本地居民居住质量,以及在不打扰现有居民的情况下,通过复合功能空间来提升商业居住空间品质。

其中,针对本地居民进行提升的两个项目,在重要居住性指标之一的空间环境要素方面都至少有一半类目未得到满足,并且该要素表现较好的项目在配套设施方面也未能得到满足。说明两个项目尚未达到居住性的合格标准(见表3)。

微胡同作为改造空间比较大的重建项目,虽然采用了向心布局和墨汁混凝土材料[6],在建筑风貌品质方面表现较好,但在室内拥挤度、尺度、私密性、院落拥挤度方面没有得到任何改善,甚至低于该片区平均水平。加之缺少相应配套设施,因此难免会沦为精美“展品”,被贴上远离居民生活的标签。

而对于腾退后基于原址的改造项目,内盒院虽然同样在空间环境要素方面表现欠佳,但是囿于现有建筑框架,提升空间本就较为有限。然而值得肯定的是,该项目采用了一种低成本、易安装、高热舒适度的预制复合板材[7],在配套设施上增加了厨卫功能空间,并且改造在同层地平进行,解决了无障碍的问题。为旧城更新下的合院改造提供了一种普适性的思路。

在针对两个引入商业居住功能来激活老城区的改造项目中,谦虚旅社设计了一组带有家具的可滑动立面[8],通过改变房间和院落面积配比实现了空间分时使用,且空间环境要素大部分都得到了满足,立面改造被原建筑框架包裹,较尊重原有建筑风貌。但是未能解决空间尺度、室内拥挤性和配套设施的便利度,并且在四个项目中,其拥挤性数据排名最高。在返还面积给合院的同时,也不失为一个有特色的商业居住空间。

而由于白林旅社的所有改造都在原建筑框架内进行,因此在空间环境要素中,除室内空间拥挤度通过限制入住人数表现较好外,其余类目都与原建筑无异没有得到实质提升。并且由于通过模块化家具进行加固式“植入”[9],满足了配套设施要素,并且提高了空间灵活度和功能复合度。但是室内改造与外界环境较为隔离,脱离了合院的文脉肌理。

综上所述,上述项目在居住性的表现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是作为旧城更新中的前期概念性展示阶段,本身就有较多理想化因素,所以更应该在设计上呈现出更全面的思考和解决策略。

4针对各主体的建议

如上文所言,建筑师介入的北京四合院改造实践对于北京旧城更新具有着重要且长远的意义。但在设计思想和实操层面,尤其对于居住性的考量,建筑师的改造也并非十全十美,同时建筑师方案的提出也会面临各方的阻力。因此为了促进北京旧城改造的有序进行以及良性发展,笔者现针对以建筑师为主的不同主体,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4.1建筑师

建筑师在实践中应当遵循当下北京老城保护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才能改造出真正服务于民众又保护传承传统文化的四合院住宅。

4.1.1改造原则

根据上文分析,建筑师在进行北京四合院的改造实践时应遵循以下改造设计原则:

(1) 紧密结合当下针对北京老城保护规划的法规条例。

(2) 在宏观上保护和延续北京古都风貌,尽量不破坏院落肌理和空间特点,彰显并突出其文化价值,重塑院落氛围。

(3) 设计方案需源于对合院现状的深入体察,力求贴合居民生活,从根本上解决居住性问题。

(4) 在设计手法上敢于探索、利用适应性建造方式和经济实用的耐久材料,将传统风貌与现代生活相结合,可通过引入新的构件体系提升居住性,扩充使用功能。

(5) 可通过引入商业功能对传统居住性院落进行提升,需注意置入功能与院落建筑间的共生及交互关系,避免强制介入带来的隔阂等问题。

4.2其他主体

建筑师的角色是通过设计来解决问题,但是设计不是万能的,对于设计接受度等观念及生活方式问题,以及设计背后的产权、人口密度等调控问题还需其他主体进行配合。

对北京四合院的在地居民而言,建筑师的改造为其提供了一种新颖、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对此居民应当适当提高对于新生活方式的接受程度,以解决原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而不过分依赖过去的习惯;政府及有关规划部门应对建筑师介入四合院改造进行合理管控和引导,解决疏通四合院背后的产权问题,拟定改造政策的相关规范,使建筑师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技能来改善北京老城四合院的质量,提高在地居民的宜居性;社会组织应当起到调和政府与在地居民的作用,通过充分聆听各方声音,明确双方需求,引导并推动多方主体进行参与式治理,让建筑师更好地帮助在地居民改造符合他们内心期待的居住环境。

结语

北京四合院作为传统地域性建筑的价值不言而喻,历经半个世纪的保护更新,立足我国的“十四五”规划,建筑文化价值的延续更强调与时代发展相结合,在发展中保护,在更新中发展。而作为旧城更新中四合院改造的重要一环,保证居民的居住性问题得到满足不仅是一个建筑和城市更新领域的命题,更是需要通过以上各方主体、各级专业人员的广泛配合和参与的社会性议题。传统地域建筑文化的保护发展与在地居民居住环境提升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如何不顾此失彼、兼容发展,既是未来的建筑师需要着重突破的方向,也是在地居民、政府乃至社会组织需要深入思考的关键点。

参考文献

[1]郭倩.北京胡同四合院建筑解析研究及未来延续的探讨[D].太原理工大学,2015.

[2]李阿琳.原住民参与遗产保护的实践与反思——以北京大栅栏地段院落调整为例[J].建筑遗产,2018,02:70-77.

[3]刘雁鹏.建筑师参与的北京老城区院落改造实践研究[D].北京建筑大学,2019.

[4]贾蓉.大栅栏更新计划:城市核心区有机更新模式[J].北京规划建设,2014,06:98-104.

[5]段进明.大栅栏历史文化街区居住性问题诊断和对策研究[D].北京建筑大学,2019.

[6]张轲,张明明,黄探宇,池上碧.微胡同[J].世界建筑导报,2017,3204:109-113.

[7]林楠.内盒院 老房新生[J].设计,2014(12):46-51.

[8]曹璞.谦虚旅社[J].建筑技艺,2015,06:84-87.

[9]柚子.2015大栅栏领航员项目[J].设计,2015(22):56-69.

作者简介   李鑫然(1996.6-),女,北方工业大学建筑学研究生,建筑设计及理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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