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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自贸区建设成效与经验研究

卢升恒 钟世川 黄浩凯
  
科学导报·学术
2019年47期

摘  要:本文在分析广东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南沙自贸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成效上,从政府职能转变系统集成、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改革集成创新、金融开放创新加速特色金融集聚和发展、粤港澳深度合作以及法制化体系建设上总结南沙自贸区的建设经验。基于此,南沙下一步应该高标准对标,查漏补缺,形成系统集成制度新体系;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依托,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建设自由贸易港;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推进粤港澳深度合作;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构筑现代产业新高地。

关键词:广州南沙;自贸区;制度创新;发展展望

2015年3月24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正式颁布,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南沙片区、蛇口片区和横琴片区)已在2015年正式挂牌运作。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是广州城市发展实施“南拓”方针的重要区域,是国家关于粤港澳经济合作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布局点。同时,南沙港也是广州市政府提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重要依托。南沙自贸区的发展因享有诸多政策利好而被普遍看好,其集国家战略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广东省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等功能于一身。在中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下,南沙自贸区作为广州市的重要部分也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广州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目标

南沙自贸区(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总面积60平方公里,目前南沙自贸区是广东三大自贸片区中面积最大、地理位置最为优越的自贸区,它包括庆盛板块、中心板块、海港板块、明珠湾起步区区块、南沙枢纽区块、蕉门河中心区区块和万顷沙保税港等7个区块。根据2015年颁布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2018年颁布的《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南沙自贸区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率先对标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建立与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和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二、广州南沙自贸区建设成效

截止2018年,南沙自贸区累计了415项改革创新成果,居广东自贸区之首,171项在全市推广实施,90项全省复制推广,36项在全国复制推广,此外,广东自贸试验区挂牌三周年30项最佳制度创新案例中包括19项南沙自贸区创新案例。过去4年建设中,南沙自贸区主要围绕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为开放的金融业国际合作格局和更为先进的城市建设理念,展开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与改革攻坚举措,取得了重要的改革成效。

第一,以“放管服”为抓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围绕“高效、便捷、精准”的改革原则,形成了特色明显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南沙自贸区成立综合执法局和行政审批局,将审批事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建设一颗公章管审批、一个窗口管受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三个一”管理服务体系,并设立明珠湾管理局、产业园管理局等法定机构。投资便利化改革深化明显:创新升级企业设立登记“一口受理”,实施“一口受理6+X”模式,实现五十证联办,企业开办“照、章、银、税、金、保”一天办结,企业选办准营许可事项三天办结,准入和准营双提速;推进“证照分离”试点,率先将“商事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三个环节整合成一个等;实施最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启用全国首个“身份证网证”微信政务应用,创新聚焦线上“身份校验”,实现警务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进“数字政府”建设,65%事项(1202项)实现“零跑动”。

第二,创新国际贸易质量监管模式与贸易新兴业态持续成长。南沙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在全国形成示范。(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在上线运行,在全国率先推出进出口商品全球质量溯源体系、诚信船舶通关零待时、“互联网+易通关”等改革,通关效率平均提高50%,形成南沙“智慧口岸”品牌。(2)高端航运要素的加快聚集,广州航运交易所完成船舶交易288艘、交易额9.52亿元;落户首艘“广东南沙”船籍港船舶。国际分拨中心投入运营,进驻安利、雀巢、马士基等企业。中转集拼、钻石保税存储、艺术品保税展示等业务不断取得新突破。广州航运交易所已成为华南规模最大的船舶交易平台。落户全国首家省级航运专业人才市场。引导推动“旅游购物”业务向“市场采购”方式转型;华南地区首个全链条文化保税产业项目的“艺术南沙”正式启动,将建成华南地区唯一的专业艺术品保税仓库。

第三,构建了“特色产业+金融服务”的新格局。围绕创新平台、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型人才等特色产业与要素形成的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南沙自贸片区的亮点。(1)金融机构及资源快速集聚。2018年已有金融机构6429家,比自贸区挂牌前增加50倍,持牌法人金融机构(11家)占广州市1/5,形成了以航运金融、科技金融、融资租赁等为特色的创新型金融服务体系。落户国新央企投资运营基金、广东珠三角优化发展基金、省铁道基金、国华军民融合基金等重点项目。(2)全国融资租赁“第三极”加快形成。全国首创以美元结算的跨境船舶租赁资产交易,完成广东自贸区首单跨境保税转租赁飞机项目,现已成为华南最大的飞机船舶融资租赁集聚区(累计交付融资租赁飞机111架和船舶40艘)。落户包括广东省三大政策性基金在内的1500家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超3600亿元。;通过SPV方式累计引入并交付使用35架飞机(合同金额23.5亿美元);开展了全国首单美元结算的跨境船舶租赁资产交易。(3)一批金融重大平台先后落地。包括国际金融论坛(IFF)、国际金融岛项目、与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合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PE中心、与海尔集团合作共建集智能制造平台、智慧生活平台、双创平台为一体的“产城创生态圈”等。

第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2018年新设港澳企业1504家(累计2872家)和投资额高达496亿美元,分别比2017年增长7倍和6倍。成立穗港澳“一带一路”企业合作联盟,落户粤港澳院士专家创新创业联盟,出台港澳人才专项扶持奖励政策,落实“港人港税、澳人澳税”等便利港澳居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出160项“湾区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创汇谷”入驻94个港澳青创团队,深化港澳青年学生“百企千人”实习计划。

第五,法制化建设与国际化人才建设突出。(1)设立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自贸区检察院,获批全国首批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打造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成立全国首家自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仲裁院,探索聘任外籍特邀调解员,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挂牌,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率先实现“三大法系”仲裁庭审模式同步运行,在全国率先试行商事纠纷领域“临时仲裁”新模式,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实施人才创新发展系列政策办法,集聚诺贝尔奖获奖者1名,院士10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名,“珠江人才计划团队”4个。

三、广州南沙自贸区建设经验研究

挂牌4年来,南沙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2015年颁布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2018年颁布的《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要求,以自贸区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形成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建设的发展新格局,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体制、贸易便利化、金融改革与创新等建设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

(一)政府职能转变系统集成经验。(1)初步形成“一个窗口管受理、一颗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的“四个一”监管新体制。推进法定机构试点,加快设立明珠湾管理局、产业园管理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纵深,成立自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政审批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机制创新、流程再造及优化审批方式,创新企业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模式;建设南沙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各领域监管、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打造多部门实施综合监管的统一平台。(2)强化服务职能,多方位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企业专属网页、企业帮办服务等创新举措。为企业专属网页融入“1+1+10”政策兑现、信贷金融、产业扶持、财政税收、人才培育,网络问政等方面个性化服务功能。

(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经验。(1)在“准入”方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内外资企业投资提供了可能性和便利性。率先实施企业设立“一口受理”、“一照一码”等商事登记改革,启动了一般企业商事登记由审批制改确认制、商事登记全流程电子化等先行先试措施。推进“境外营商通”,将商事服务窗口从港澳延伸至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在全国率先试行“出口退税无纸化”,地税部门全国首创“自主有税申报”。(2)在“准营”方面,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为全国“证照分离”改革探索了新路子,积累了新经验,形成“证照分离”改革“南沙样本”。

(三)贸易便利化改革集成创新经验。(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口岸多部门业务“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次办结”。(2)建立“线上海关”,率先实施“互联网+易通关”、首创快速验放机制、建立粤港跨境货栈、推行DIT国际延迟中转,实现企业“足不出门”和“全天候”办理各项海关通关业务。(3)打造检验检疫“智检口岸”,以智能化、信息化为手段,推进“智检口岸”一体化改革,全面整合企业信息、监管信息和产品信息,全面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覆盖所有业务类型和进出口贸易方式,全国首创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集中检管新模式。(4)深化“智慧海事”建设,依托广东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实行“先通关后查验”海事船舶通关新模式,运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比对系统”,成立全国首个自贸区智慧海事(无人机)服务队,有效提升船舶通关效率。(5)建立全球质量溯源体系,以最低成本实现商品价值的真实传递和贸易便利化。

(四)金融开放创新加速特色金融集聚和发展经验。(1)以飞机租赁为代表的融资租赁蓬勃发展,各类基金和金融要素加速集聚。制定出台一批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方案。建设融资租赁创新服务基地,以“专家+管家”模式服务融资租赁企业,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2)建设国际金融岛,打造中国金融达沃斯。(3)成立粤科海通产业引导母基金、南沙航运产业基金等航运产业发展基金,阳光航运保险等创新保险机构加快筹建,初步形成航运保险、产业基金、交易平台“三位一体”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

(五)粤港澳深度合作经验。(1)持续推进粤港澳专业服务、商品展现、科技创新、人才集聚等平台性项目建设,实质性启动南沙粤港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启动港澳专业服务联盟筹建工作,将在法律、会计、金融、咨询服务等领域集聚一批港澳专业服务提供者,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服务。(2)创新“粤港跨境货栈”并在全省复制推广,开通粤澳跨境电商直通车,创新CEPA食品检验监管模式,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落地实施,开启商事服务“香港通”,建成“创汇谷”粤港澳青年文创社区,促进粤港澳货物、资金、人才等要素便捷流动。

(六)法制化体系建设经验。深入创建法治政府先行区,自贸区法院率先在全国推出移动终端商事多元调解服务,全省率先建立虚拟地址注册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全国率先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自贸区检察院挂牌成立,设立全国首个自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院)和公证处,设立广州海事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组建国际知识产权、金融、航运等专业仲裁机构,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同步运行粤港澳三大庭审模式,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四、广州南沙自贸区建设展望

未来充分发挥南沙“国家新区”和“自贸区”双区叠加核心区的政策优势,依托珠三角地区庞大的贸易体量、世界级的海空港物流枢纽和连接全球的贸易网络,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粤港澳合作,将南沙自贸区建设成为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因此,一是,根据高质量发展要求,高标准对标,查漏补缺,形成系统集成制度新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二是,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依托,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建设自由贸易港。三是,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推进粤港澳深度合作。四是,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构筑现代产业新高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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