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试析古代书法教育对发展当代高等书法教育事业的启示

刘欣
  
学术·社科集
2021年14期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曲阜 273100

【摘要】早在夏商时期,中国便已出现了专门从事教育的学校,文字的发展促进教育的发展,文字产生以后,习字教育便由此产生,习字教育伊始,书法教育便孕育而生。本文旨在通过对古代书法教育发展和类型的梳理及古代书法教育蕴含的人文精神得出对现当代高校书法教育的启示。

【关键词】书法教育 书院教育 人文精神 高校书法

傅抱石曾说中国的艺术最基本的源泉是书法。书法艺术在中国传统历史文化星河中一直散发着最耀眼的光芒,自古到今书法艺术取得的伟大的成就离不开书法教育的沁润。在中国书法史的历史长河中,书法艺术正是有了书法教育的支持才如此熠熠生辉。书法教育贯穿整个中国古代一直延续到今,其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及文化精神对当代书法教育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的发展

确定商代已有文字和书写方面的内容是通过对殷墟卜骨上的学刻六甲表字的前十几行字的字形来判定的,即商代教字、习字的书法教育已确立。进入西周,书法基础教育相较商更为完整,有较规范的书法教育工作时间和学习场所,并始终以“六艺”为主要基本文化教学内容。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盛打破了官学的传统,这种形式一直延续到战国末期。秦代,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下令“书同文”,此时的字书教育主要是针对“书同文”的要求,并且规定字体。秦代奉行法家思想,否定春秋以来的私学,但又不设立官学,所以私学也就屡禁不止。到了汉代,灵帝时设置的鸿都门学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国最早的专科学校,它突破了“独尊儒术”的藩篱,为艺术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设立书法博士这一职业,专门教授弟子书法。在此后的一段时期,尽管魏晋南北朝后各国家政权制度有所差异,不同的政治制度指导下人们实行的书法文化与教育活动形式也各有差异,但对其书法内容的教育大都一致。隋朝,中国的学校教育系统中大都陆续的配备一些有能力的相应专门学科方面的优秀书法教师。传承到唐代,书法教育有着极为严格的考试录用制度和教学管理体系,在国子监还设有完善的书法教育机构。“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帝王对书法的身体力行及古代科举制度等因素都极大影响了民间书法艺术教育的普及传播程度。两宋三百多年间,朝廷更多重文轻武,教育、考试的制度都比在唐代之前更严加成熟,书法与教育水准也同步地提高。宋王朝统治者很是重视书法,科举考试一定要考书法,选拔文学官吏等也大都效循法唐制。元代,汉族书法文化受到少数民族文化冲击,但元一代仍注重和学习传统汉字书法。明清两代,书法应试是当时科举的一道重要考察项目,因此对书法课堂的时间开设标准是相当严格苛刻的。清朝后期虽然有西方文化的冲击,但使用毛笔书写的传统从未废止。

从中华民族书法传统教育事业发展形成的具体历史轨迹来看,历朝历代国家的科举文教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传统书法文化教育政策的迅速发展。我国书法艺术道路的成熟,帝王的推崇与鼓励更是功不可没。书法教育从古至今一脉相承,直至今日,尽管科学技术飞跃性发展,电子产品的使用占据优势,但毛笔书写从未停止脚步,这离不开书法教育的滋养。

古代书法教育的分类

古代我国书法艺术教育体系可大致分为官学书法教育和私学书法教育两种。前者要遵循学院的规章制度及课程安排,后者相较于前者,授课方式更自由。

官学书法教育以书院教育为主。书院是中国传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历史存在,他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史上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书院的兴起最早于唐代中期,兴盛于宋元,颓废于明朝,消亡于清朝。历时一千多年,书院教育留下了不同学派和不同观点自由进行探讨和争鸣的良好学风。其书法教育的宗旨是以实用性为主,艺术性为辅,教育的内容侧重儒学,在课程设置上大都与科举相联系,《大学》《论语》《中庸》这些儒家经典都是书院教育的基础课程。书院强调道德和学问并行,其教学形式多样,老师注重讲明义理,躬亲实践。书院给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天地,学子们在此可以自由地读书或讲学。学院注重合作或讨论,学术风气更加成熟浓厚。其中的“会讲讲会”制度更是畅所欲言,从宋到明,“会讲讲会”一直都为书法教育提供充足的养料,创造了良好的探讨学术氛围,开发思维,为培养更全面的人才提供了学术支持。

相对于官方书院书法教育而言,古代私人书法教育更多的是对书写的技法上的提升,不再单纯的以书法艺术的文化教育为目的。而是以孔子《论语·述而篇》中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为基本义理。书法教育大都为了迎合科举制度,所以私学书法教育是以提高应试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通过临写名家范帖为基本途径,这是所有书家和学术者必经的道路,在临写的过程中,融入书写者的情绪性情与审美创造能力,借助书法达到人格的升华。

私学教育方式源远流长,影响巨大。魏晋南北朝时后期,书法私学教育和观念已开始逐渐向书法规范化发展的社会实用化方向发展,逐步脱离书香门第的观念。汉代是书法大盛的时代,汉代的私学经过汉初统治者政策的调整得以恢复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以其顽强的生命力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教学任务。唐代十分重视书法私学教育,更加注重了书写方法的法度与教育。“书之盛,莫盛乎唐”,唐代书法活动的长久不衰,重要原因之一即书法教育的日益普及。缘于此,有唐一代才会陆续涌现出众多出类拔萃的善作书事之人,如“初唐四家”、颜真卿、张旭等,从而使整个大唐书法得以高度兴盛发展,持续繁荣。传承到清代,朝廷重视书院主持人和讲学者的任用,书院院长多出自翰林。清代初期的书院管理以贯彻清廷的科学文治方针为其教学根本,书院师生学习以培养科举人才为基本文化教学工作。私学教育也是一脉相传,从古至今,笔耕不辍,私学书法教育也有家庭书法教育穿插其中,二者都有着相对宽松的教学环境,私学书法教育对女子的学书有重大影响,因古代社会对女子的封闭性,古代女子的教育与成才主要是依赖于私学教育。

归根结底,二者的教育方法都是口传手授,无论是摹古还是师今,都要通过老师“口传手授”。褚遂良总结学书经验时说:“良师不遇,岁月徒往,今之能者,时见一斑,忽不悟者,终身瞑目,盖书非口传手授而云能者,未之见也。”卢携道:“盖书非口传手授而云能知,未之见也。”可见,“口传手授”的教学方式一直存在于我国的书法教学中,时至当代,“口传手授”的教学方法仍被中国书家群体和国内书法专业教育科研工作者采用。

书法教育所蕴含的“人文精神”

自古以来,中国传统文化中蕴藏着丰富的人文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文精神的内涵不断深化和扩大,在新时代赋予新内涵。书法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文脉,是我国特有的艺术形式。中国文化能够绵延至今,在于中国历来重视教育,尤其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的核心”的书法更是靠着书法教育方才流传不息,历久弥新。我们要结合现代社会的需求和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更好的发展书法的“人文精神”。

书法中“人文精神”的体现需要书法人去读书、去学习、去体验,而不仅仅只是由书写这一技法活动就能形成的。在当今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高新技术飞速发展,我们面临着各种诱惑,面对各种文化冲击,我们在书法教育中更应该坚守书法的“静”,静者自能成功;更要坚守书法的“道”,道中自有黄金屋;坚守书法人本应有的“人文精神”,坐的住,静的下方能体会书法之韵,才能更好的守住书法之道的“人文精神”。

古代书法传承教育体系对发展当代高等书法基础教育事业的启示

从1962年6月,潘天寿先生提出关于建立国内大学书法专业的构想到今天5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书法教育已经形成了从中专、高专、本科、硕士、博士及博士后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在这些年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个院校的具体教育宗旨不同,主持者的个人学术成就和研究方向各异,因校而异,且行且摸索,且行且改进,且行且发展。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实践的日趋完善化,更加需要对国内所有高等院校的教育发展理念的改革更新。

中国的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在这些年来的发展中不断提高是毋庸置疑的,但重知识轻文化、重技艺轻学养的现象却越来越严重。教育无论在古代还是当今,都不仅仅是以传授技能和知识为目的,更是教化人心、修炼身心的过程,书法教育亦不例外,无论是从书法艺术的本质规律还是后人对书法作品的评价与期待来看,“书如其人”是书法实践者无法回避、终生践行的一条真理。习书者通过学习传世书迹了解历代书家之人格品行,在“学其书”的同时“慕其人”,进而向先贤学习,因变化而用之,最终做到技道并进,去质增华。高等书法教育要在此基础上发展,才能体现其对社会的价值和意义。

书法教育需要“养”,养的是学识,养的是境界,让厚郁的学养滋养书法技能,这样的书法作品才会有生命力,书法神采与艺术风格是美感的自然流露,但这种流露没有经历艰苦的技法锤炼是没法实现的,临池学书才能入木三分,养尊处优永远也“养”不出一位划时代的书法家。在现当代的高等书法教育中,学习和研究书法不应只是就事论事,而应该能够重在以史为鉴,既知古人之言,更观古人之行。当代的习书者,从艺术的角度来欣赏书法之美,若只重形式而忽略了内涵之美,那永远是残缺的。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苏轼《苏州寒食帖》等,不都是具有文学和书法艺术双重价值的作品吗?若这些作品在书写时单单注意到了书法技法层面,不去理会作品内容的内涵,就不可能成为文学史和书法史上历传不衰的佳作。

书法教育在于“育”,育的是一种精神、一种传统。中国人的书法精神在书法教育中有所体现,书法传统的本质从古至今从未改变。古人所谓“人书俱老”,书法教育对书家的一生都有影响,贯穿于生命的始终。“慢慢走,欣赏啊”慢下来才能看到别样的风景,才能体会书道的别样美,也正因为如此,书法上的成功比任何一个专业都来得缓慢。但在我们现今的高等书法教育中,最为看重的还是科学教育而忘记了书法教育的本质应该是人文教育。书法教育的成功在于“育”,在书法技艺的教授中,提高了学书者的文化素养,扩宽了见识,并通过“因材施教”培养兴趣,从而使内心精神世界得以提升。更是为社会培养了合格的公民,为国家培养传统文化的继承人。

书法教育需要“通”,一则“变通”,二则“贯通”。“通变”于书法实践和书法理论研究十分重要,它揭示了书法发展的内在规律。“通”是书法发展过程中的古今传承、一脉相通和融会贯通,书家鉴古通今,深入传统,继承精髓;“变”是书法发展进程中的变革,书家借古开今,自出新意。沈曾植也曾有言:“篆参隶势而姿生,隶参楷势而姿生,此通乎今以为变也。篆参籀势而质古,隶参篆势而质古此通乎古以为变也。故夫物相杂而文生,物相兼而数赜。”这都说明历代书家的”会通求变”的创新精神;“贯通”则是指现今高等书法院校教育绝不只是仅仅的在传统文化意义层面上对传统艺术技法方面的教育,它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系统,那我们不能只凭笔墨技法理论的知识传授来提高一个人的人文艺术素养,还应当充分熟悉当今中外艺术理论发展形成的具体历史,这往往又离不开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参与,更是要运用多学科综合交叉,最终形成具有对欣赏艺术独到的鉴赏品味能力和对评价当代艺术敏锐的审美力。通则变,变则久,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书法教育只有不断地通变,才能推陈出新,屹立于教育的不败之地。

结语

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它记载了中华文明的华美篇章,记录了中国古代书家伟大的情怀,传递了人文精神和艺术思想。古代传统书法教育是文化阶级在长期浸润传统的同时,从个性始发,结合学识修养,体验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存同求异的发挥和创造。这才使中国书法得以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绵延不绝且不断发展,充满鲜活的生命力。

古代学书之人对书法教育的发展有着独特认知,这种认知决定了中国书法教育模式的终极目标是培养学书者的道德理想和人格魅力。在古代书法教育中起主要作用——官学和私学——也正适应着“和而不同”式的君子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中国独特的人文书法观念文化与当今书法艺术教育思想理念想要保持继续繁荣,依赖于当前学书者和文化人的文化价值取向,取决于今人对我们当下的书法文化教育实践根本目的性质与教育功能上的认识。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