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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对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推动作用
摘 要: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对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对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动力来源和 显示路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认为,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外部动力和内部动力分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环境深刻变革的拉动力与非遗发展需求,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实现路径为加快区块链技术在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保护中的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搭建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平台载体。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音乐类非遗;动力来源;实现路径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到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这对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目前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存在着一部分政府重视程度和参与力度相对较弱,资金投入不够充分,专业人才培养及对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小,传播途径不够畅通的系列问题 [1]。而区块链技术为推动音乐类非遗保护提供了新的契机,通过区块链技术在音乐类非遗中的实践应用,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智能化与精细化的音乐类非遗产品与服务,满足国家及个人对音乐类非遗的保护需求,最终促进我国音乐类非遗健康发展。2021年5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通过数据透明、不易篡改、可追溯,将区块链技术应用渗透到经济社会多个领域,推动互联网从传递信息向传递价值变革[2]。因此,要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与音乐类非遗保护深度融合,不断深化音乐类非遗的数字化传承事项,最终达到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目的。
一、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动力来源
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动力来源包括外部动力与内部动力两个方面,外部动力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刻变革的拉动力,内部动力是我国非遗保护需求的驱动力。
(一)外部动力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环境深刻变革的拉动力
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发展的外部动力,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的共识机制。其主要表现在信息技术环境方面的深刻影响。
信息环境变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信息技术创新支撑力,在“十四五”时期,随着全球数字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信息技术环境成为影响我国音乐类非遗创新保护和传承的重要变量。我国音乐类非遗的生存力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先进的创新数字化信息资源与智能化的创意数字化信息产品或服务。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系统中,信息技术能有效管理非遗资源、提高数字化采集和数据处理效率、拓展数字化共享领域[3]。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音乐类非遗发展开始进入以数字化和智能化为标志的新技术使用阶段,新信息技术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中得到广泛应用。如在非遗信息资源展示中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将其可视化,以此增强用户的体验感和使命感[4]。
(二)非遗发展需求是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发展的内部动力
非遗自身发展需求是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发展的内部动力,主要包括消除传承边界的需求、满足多样化的保护手段需求、加大资源保护力度的需求3个方面。
第一,消除传承边界的需求。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起步较晚,由于传承人和拥有者对非遗保护的参与度较低,加之保护观念的影响,音乐类非遗保护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尽管非遗保护在社会各界的重视程度日益剧增,但依然存在明显的主体结构性失衡问题。首先,音乐类非遗保护规模过度依靠带有标签性质的传承人(即各级各类的传承人),而一些真正完整掌握该项目知识体系和特殊技能的人却因种种原因传承活动滞后,出现了音乐类非遗主体内部不同身份的比例失衡;其次,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现以国家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保护对象,而这些名录往往限定在某一区域的固有地理范围之内,区域外存在的相同非遗保护主体越来越边缘化,非遗主体身份流失问题凸显[5],各保护主体之间关系的紧张度愈加明显。再次,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传承力度不足等问题,本质上属于非遗保护主体结构的失衡。因此,目前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最大需求在于消除传承边界的需求。
第二,满足多样化的保护手段需求。优化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手段需求主要在于推动项目保护的有效化、规范化,提升人们对非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运用多手段保护非遗项目是我国政府文化部门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职能。从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颁布实施,到2012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再到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释放了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活力,抢救了大批濒临灭绝的非遗项目,促进了非遗传承的制度性发展,但同时在非遗保护实践中也凸显出保护措施单一等系列问题。如在保护手段方面存在着周期长、收效慢、共享性弱等问题[6]。在金辉看来,由于音乐类非遗在弹奏、歌唱等技能方面的口传特性所呈现的无形存在形态,须借助物质化的手段加以保护,但物质化保护方面仍存在着乐团数量、演出场次逐渐减少,商业性增强、艺术性减弱,项目被随意下载等造成的传承人权益受损等多方面的问题[7]。周致欣、谷菁菁也认为,由于国家政策的缺失、管理的失衡、资金的不足、民众的积极性低。图书馆、博物馆等传统的保护手段易导致非遗项目档案失真、变声,且交流性和开放性较低[8]。可见,实施我国音乐类非遗的多样化保护,将传统手段与现代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相结合,构建符合现代网络社会的保护手段,是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实践中亟须推进的工作。
第三,加大资源保护力度的需求。加大资源保护力度是实现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基石。对于音乐类非遗保护来说,采取有效措施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音乐类非遗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建立非遗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是其最为关键的一步。资源现状方面,存在非遗传唱人断层、传承方式落后、音乐地域特征消退、原始资料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9]。信息化建设方面,从1995年湖北省博物馆建立 “音乐考古文献资料目录数据库”至今,已有123个音乐特色数据库诞生,这些数据库资源在音乐类非遗的数字化保存、展示和传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整体建库水平有待提高,缺乏行业整体规划,资源整合与共享能力较弱,资源数据更新滞后等问题[10],因此,对促进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普及化较为有限。管理技术人员方面,更是无法满足当今音乐类非遗资源保护的需求。如在基层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事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缺编制、缺人才及缺经费等三缺现象普遍存在[11]。
二、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实现路径
(一)加快区块链技术在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保护中的应用
在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保护过程中,要加强运用区块链技术对其档案资源进行档案指纹、分片存储、安全管控、快速共享。在这个过程中,将实现区块链运用的技术化与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保护各个环节部门之间通用技术的一系列变革,即以推动区块链的哈希算法为基础,促进区块链在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部门中的渗透和应用,最终促进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技术水平和技术范式变革。
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保护的实质是通过在建立音乐类非遗档案共享账本和数据库过程中产生的系列数据,将其与区块链技术进行有机融合,从而促进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保护管理的收集、鉴定、合作与安全等方面的一系列技术性变革。因此,需要加强区块链技术在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保护领域的融合应用,通过重新定义音乐类非遗资源的采集鉴定与共享管理过程,促进每个音乐类非遗档案在网络的保存成效,最终提高整个音乐类非遗保护领域的挖掘、整理、保护及传承效率。如利用分布式储存将碎片化的音乐类非遗信息实时写入区块链,运用时间戳、哈希算法对作品确权,经过音乐传人的自我验证和政府文化部门、档案馆、领域专家等的联合管理, 形成音乐类非遗档案管理的主体联盟,共同维护音乐类非遗档案管理系统的健康运转[12]。由于每个区块链节点都要按照块链式结构存储完整的音乐类非遗档案数据,每个区块链节点都是独立形成,这将有效解决系统崩溃带来的信息丢失和安全风险,为实现我国音乐类非遗档案资源信息列表的不断增长提供了环境和保障。
(二)利用区块链技术搭建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平台载体
基于不同的“技术—文化范式”发展要求,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须采用与之相匹配的数字化技术范式。而以区块链为依托搭建的平台型音乐类非遗保护模式成为目前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新的发展平台载体,主要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基于音乐类非遗保护联合区块链,非遗管理中不同的保护主体和传承主体之间,可以实现部门协同申报、认定、管理所需要的各种保护信息的互联互通。如在其内部,由管理技术部门指定各级政府、档案所、保护机构、非遗中心、专家学者、各类传人等多个预选的节点为记账人,共同对申报、认定信息负责和维护,形成社会公众全体参与和主导的信息保护管理范式。这有利于解决各部门在音乐类非遗申请、认定时存在的信息断流现象,实现音乐类非遗保护资源的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传递,形成组织间的纵向传递和横向传递,构建音乐类非遗保护信息共享系统,最终促进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效率的整体提升。另一方面,以区块链平台载体在信息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音乐类非遗保护数据优势为基础,发挥在区块链所具有的分布式储存与共识机制的能力,探寻音乐类非遗保护中的共性问题,探索其在数字版权等领域方面的新知识,促使保护方案的不断优化和改善,加快该领域的知识积累,着力提高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区块链去中心化、自我管理化和集体维护化水平。由此可见,区块链平台作为当下信息技术领域的一种创新载体形式,其重要性在“数据化与智约化的技术—文化范式”中将凸显得愈加明显,也将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结语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区块链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不断向音乐类非遗保护领域渗透,并通过构造一个以共享为核心的数字化技术系统,实现了音乐类非遗保护管理信息的互通互联,形成了音乐类非遗保护信息的内在机制,推动着音乐类非遗保护实践的数字化变革。基于此,本文尝试探索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动力来源和实现路径,以一得之见,为我国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镜鉴。
参考文献:
[1]李爱真.徐州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经验与存在问题探究[J].音乐创作,2011(04):154-156.
[2]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05.27,http://www.cac.gov.cn/2021-06/07/c_1624629407537785.htm
[3]金银琴.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系统设计——以浙江曲艺为例[J].图书馆界,2016(04):10-12+16.
[4]程秀峰,张小龙,翟姗姗.虚拟现实技术在非遗信息资源展示中的应用调查研究[J].数字图书馆论坛,2019(01):37-42.
[5]彭莹.乡村振兴战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探论[J].上海城市管理,2018,27(04):8-13.
[6]李炎,亓翠娟.现代科技与民族文化发展[J].文化产业研究,2013(00):85-92.
[7]金辉.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保护[J].中国音乐,2014(02):144-146.
[8]周致欣,谷菁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保护手段与数字化研究[J].包装工程,2015,36(10):36-39.
[9]张宛艳.非遗传承视域下河南民歌口述档案的保护研究[J].档案管理,2021(01):82-83.
[10]景月亲.我国音乐特色数据库建设的回顾与反思[J].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19,38(02):118-125.
[11]郭万超,孟晓雪.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存在的主要问题[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02):86-89.
[12]王箐.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优化探析[J].北京档案,2018(10):28-30.
基金项目:甘肃省科技厅技术创新引导计划—软科学项目:区块链技术在甘肃音乐类非遗保护中的创新应用路径研究(21CX1ZE299)。
作者简介:赵兴元(1976-),男,甘肃礼县人,副教授,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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