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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成因及对策
摘要:党的百年奋斗经历经验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自知者英,自胜者雄”。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但从十九大以来各级巡视巡察情况来看,笔者所在行业各级党委(党组)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传导压力不到位的诸多问题,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客观事实。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深入探索和剖析问题表现和原因,向笔者所在公司702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并经头脑风暴和多次研讨,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没有抓牢。当前部分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职责权限不清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压力在州(市)局党委以外,并没有真正有效压紧压实,未覆盖至每一个责任主体。
二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存在偏差。当前部分州(市)党委和部分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然没有清晰的认识,认为责任在纪委,落实应该由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很多干部职工对自己岗位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不清楚。
三是烟站党的领导薄弱。部分县级分公司设立党支部,使基层烟站只能设立党小组削弱了党的领导。有的州(市)公司机械执行要求,在党员较少的基层烟站成立党支部,使党支部工作运转基本流于形式。
四是基层工作人员不足。部分基层单位对党的建设工作形式上重视,队伍建设上轻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等问题在基层表现更得为突出。
五是督促检查不到位。目前的考核,无论从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频次上看,考核机制是不够健全和完善的,无法形成常态化的监督考核。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主要成因分析
1.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落实责任,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需要下属各级党组织主动作为、同向发力。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主体责任规定只明确到州(市)局党委一级,导致部分基层党组织“一把手”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屡禁不止。有的更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简单等同于搞好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基础工作,压力传导未真正做到全覆盖。
2.以监督责任替代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六位一体”建设。但47%的被调查人员依然认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是在纪检监察部门,“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落在纪委”的现象依然突出。由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边界认识不清,在源头上出现了认识偏差,75%被调查的科级干部对自身责任内容不了解,认为管党治党工作有纪委在督促、在主抓,压力传导出现脱节和断层。
3.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弱化了党的领导。目前基层烟站依然是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从目前基层烟站党组织建设来分析,有的县级局因党员数量不足50人而设立党支部,基层烟站设党小组,而党小组只是学习的组织形式,无法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的州(市)局对有3名正式党员的烟站未从实际出发而教条式、机械式的设立党支部,支部书记素质无法保证,支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其形式远大于现实意义。
4.具体工作人员不足无法保证工作质量标准。57%的被调查人员认为,基层的党建群团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不足或素质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有的县级局虽然设立了党建群团、纪检监察部门,但配备的人员只有1至2人。有的单位喜欢将年龄偏大或不具备电脑办公、写作能力的老职工,退居二线等待退休的老干部或还不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刚招聘的大学生,安排到党建群团、纪检监察部门,导致人员整体年龄偏大、素质能力不高。
5. 常态化监督不到位无法确保责任有效落实。从目前检查考核内容层面来看,上级党建考核主要还是以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稿件宣传等党建基础工作为主,没有突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考核。在考核的频次层面来看,考核以年终考核方式为主,缺少日常性、经常性、常态化的检查督促具体措施。
三、遏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对策及建议
(一)抓实责任主体,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要突出责任主体。要通过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明确责任清单的方式,进一步抓牢各级党组织这个责任落实的主体,抓实书记这个“关键”,将主体责任切实压紧压实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主体责任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或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增强党组织书记自觉、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明晰边界,确保责任落实不偏差
要推动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清单,明晰党组织、内设机构责任范围,切实扭转错误观念,确保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化、具体化、科学化。要抓牢两个责任落实。在推进清单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确保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督促其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
(三)突出基层,确保压力传导纵向到底
要科学设立县级局机关党组织。对于正式党员不足50人已设立党支部的县级局,要根据“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改设党总支,把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和教育监督管理党员的压力下移,将党的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业务深度融合。要合理设置烟站党组织。对于基层烟站正式党员达到3人但党员相对较少的烟站,按照就近原则与其他烟站成立联合党支部,选好配好党支部班子,保障主体责任压力传导至最基层。
(四)强化队伍,保证工作质量标准
要从制度层面保障队伍建设。建议省局(公司)党组从基层实际出发,以制度规定形式进一步细化并明确州(市)局、县级局党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标准和干部年龄、学历结构要求并纳入巡察、考核范围,扭转部分单位嘴上重视实际不重视、人员配备不足的现象。要拓宽干部引入出口渠道。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有为”的用人导向,扩宽“两烟一专”和其他专业人才进入党建、纪检监察队伍的渠道,畅通转岗生产经营重要岗位的出口通道和成长渠道,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基础保障长抓不懈。
(五)完善考评机制,不折不扣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要坚决落实为基层减负。从基层人员不足的实际出发,在上级层面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减负清单。要完善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改进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突出对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细化指标,加大分值比重。进一步强化纪委落实协助职能的考核,以考核评价倒逼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及其各级领导干部意识提升、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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