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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转制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探析

袁昭辉
  
一起电力科技
2022年9期
上海消防救援总队水上支队防火监督科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新兴产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给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本文就从当前消防转隶以后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执法难题和严峻考验等突出问题入手,着重分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原因,探索一套健全的消防执法制度、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上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管理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引发各类火灾事故的诱因日益增多,消防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特别是近年来,在我国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大环境下,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作为消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样也备受社会和单位的热议,立足如何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社会和公众的满意度,是我们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必须认真思考共同面对的问题。

一、当前消防执法环境的现状。

(一)执法任务繁重。由于受国家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与消防实际工作发展不同步的制约,基层一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和专业水平不高这一传统问题的影响在短时期内仍然未能寻求对瓶颈的制约。同时当前消防安全出现了新情况:社会面上,一是企业、单位、场所人员流动快易造成消防设施无人管理;二是扩建、改建项目中设计施工不符合现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造成先天隐患;三是“住改非”、“三合一”等有所抬头;四是多产权和多使用权等问题给消防管理带来新的难题;五是老旧区域基础消防设施设备建设不能满足当前消防实际工作需要。

(二)管理矛盾突出。当前社会改革已处于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突出,消防安全事关民生,消防隐患和行政执法极易成为矛盾激发点和导火线,并成为利益冲突的借口。加上当前不少企事业单位、民众自我管理能力弱,普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部分单位、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身兼多职,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在日常工作中总是心存侥幸,落实工作措施也未能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法规执行弱势。一方面消防领域的法制建设总体滞后于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工作由于在法律层面上的不足而引起诸多矛盾和困难。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具体操作上体现出执行力不足,人大于法、以情执法的现像仍然存在,一些社会单位对消防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不熟悉,不了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的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盲目追求盈利削减安全管理经费,避重就轻表现为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二、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突出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执法力量不足。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提高,新兴产业的不断推进,不仅带来了更多的火灾隐患,同时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更深、更高的挑战。有限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承担着全市的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等任务,消防工作的繁重与消防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二)消防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部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在从事日常的执法中执法质量不高,甚至还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规现象。这些问题的产生从深层次来分析归根结底还是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法纪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不强的表现,信念不坚,不善学习,不能切实做到执政为公、执法为民。此种现象很可能会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于会造成群众上访等不良后果。还有的监督执法人员受限于自身业务能力,在执法中避重就轻,对于关键的重点的消防隐患知之甚少,甚至对于复杂隐患自身都不知道如何整改。这些都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突出表现,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他们没有经历过专业的业务知识培训,或是没有接触过相关知识,导致其对执法工作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知。二是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的主动学习的意识较差,思想上未重视对规范的掌握了解,没有真正的去专研消防执法业务知识,故而平时的执法检查中也不能积累出更有效的工作经验。

(三)消防执法环境不好。通过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和消防宣传等不懈努力工作的开展,使我国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相较于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有部分的人民群众和一些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认为火灾隐患是低概率事件,主动防范意识淡薄,即使发现问题也因为要耗财、耗时、耗力从而不想整改存在的消防隐患,在消防隐患和生产经营产生矛盾时,他们甚至认为消防执法工作,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是给他们的添麻烦,唯恐避之不及。这些对执法工作存在误解的行为,很可能会造成的重大的火灾损失。现阶段,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加之疫情等影响,当前经济的发展理所当然的成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心,一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只为求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有时会对一些招商引资的企业进行专门的“照顾”,甚至会出现干预消防执法,无视法律法规的现象。这些消防观念存在的偏差行为,导致了许多企业存在未经行政审批而擅自经营的现象,导致了一些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就存在一些先天性的火灾隐患,有些还是无法整改的,这些都给消防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是监督执法工作不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执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现象主要体现:一是个别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在开具和制作法律文书中不规范、不严谨,比如在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记录不规范,询问笔录、集体议案等制作不严谨等;二是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实施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空间太大,具有相同情节的违法行为处罚程度不一等,随心处罚较为突出;三是个别执法人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该限改的不限改,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胡乱对隐患单位进行处罚等;四是在行政处罚时运用消防法律、规范条款不规范,违法行为与处罚依据的法律规定不相符等等。这些很常见的监督执法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在目前的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很大程度的影响执法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的主要措施 。

(一)明确法律主体责任、强化行政干预手段,推进整体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一是推进加快政府为主体、统一领导的法制化进程。其主要方面就是要细化行政手段对消防监督执法过程的干预,就需要转变各级各部门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错误认识,明确各级部门监督、检查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应当担负的职责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这就需要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其他副职领导应履行的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定性、定量分解,将所有遵循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解读清晰,各司其职,各司其责。通过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手段,将当前的政府工作制度深化改革,具体落实到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内容和政府领导等工作通过国家行政手段,对当前的政府行政工作制度加以改革,真正的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内容与各级政府、各级部门的行政工作内容紧密相结合,做到切实的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考评内容当成政府政绩考评的内容具体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各级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联动制约机制。必须细化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基层各级组织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切实落地“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担当,注重综合治理,让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与单位、集体、个人经济利益、政治前途等相挂钩,充分调动企业领导和单位员工做好消防安全主体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制定健全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的诚信体系。就是需要不断加强单位法人代表和企事业消防管理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法制观念,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确细化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开展。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把消防安全管理状况与金融、保险信用及经营行为等有机结合,特别是要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实行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二)加强全面执法监督,细化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完善制度,优化消防管理模式。梳理出台规范制度。从建章立制入手,打牢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根据月度“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名录,提前收集备查单位历史检查记录、自查自纠表等交予主办人掌握,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记录表》,检查重点单位同时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开展同步检查。创新单位监管措施。制定《消防安全服务指导工作制度》,配套制发《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指导单》,由属地联络员定期提供指导服务。在完善重点单位户籍化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增设物联网建设相关数据的收集,为全面推动落实重点单位消防物联网建设工作打牢基础。二是实用实效,强化基础硬件配置。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在终端采集的基础上,建立执法记录仪声像资料双备份,统一收集执法人员所有执法记录仪声像资料,探索使用4G执法记录仪,并出台对应的使用管理规定,实现执法记录仪功能控制和拍摄画面同步查看,优化档案管理工作。修订《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执法档案归档跟踪月度提醒机制,对执法案卷归档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购买第三方服务落实档案电子化的基础上,内外结合落实好档案管理工作。打牢执法硬件基础。主动升级档案室,确保执法档案的专业化管理质量,并探索新增询问室、物证室等执法办案库室,为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打牢基础。

(三)多管齐下,着力打造和建立一支岗位稳定、思想和业务素质双过硬的执法队伍。一是内外齐抓,实化法制培训工作。明确法制工作权威。明确法制工作贯穿执法工作、行政工作及宣传工作全过程,落实专人每月通报消防监督检查执法活动及消防隐患举报核查等工作情况,明确整改责任、期限和要求,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行为,并将相关结果挂钩绩效考核。落实外部监督监管。制发《消防执法服务“好差评”暂行办法》,确保达成消防执法工作服务优质、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同时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争取业务指导和司法监督,有效遏制不合法执法行为的发生。做实做强业务培训。采取专家授课、集中研讨、实地操练、定期考核等形式扎实推进法制培训工作,稳步提升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同时,依托绩效考评相关奖励机制,鼓励监督员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国家注册消防工程师、司法执业资格等学习活动。二是充分建立运用专职法制员机制。首先要指定专人担任专职法制员,每月对各类案卷逐案评查,实行网上与纸质案卷同步审核。所有立案必须经法制员同意方能受理,有效避免以罚代改、避重就轻等不规范执法现象;其次要将监督检查记录、信访举报、超期删除、开业安检、个人执法档案更新、“好差评”出示率、行政处罚、临时查封、监督执法视频回看、双随机实地回访等执法业务一并纳入执法质量“记分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临时查封等执法业务运行模式,每月严格实施检查评比,形成责任闭环;最后法制员严格按照执法质量“记分制”有关要求,每月对执法人员进行记分评查,将个人全年执法质量总分纳入绩效考核。执法人员对法制员不公正、不规范的行为有权进行申述,一旦核实,将在绩效考核中对法制员给予扣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有效形成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良性激励机制。三是建立稳固执法人员的岗位意识,保障育才机制充分落实。改革转制后,对于监督执法岗位优秀人才要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首先要改革现有的干部培养机制和人才保留机制,要着力从“通才”和“专才”相结合的转换来培养现有的执法干部队伍。其次需要改革现有的岗位轮换机制。在职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岗位调动、转岗任用不能过于频繁,在一定的情况下需要保障人员岗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培养丰富的工作经验、提高工作素质能力的角度来培养消防执法干部队伍。再次要改革当前的专业技术干部考核体制,用实绩说话,对考核优秀的人员优先选用,把营造栓心留人的工作环境这个方面去培养执法干部队伍。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新修正。

[2]《加强和改进当前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和意见》,2010年27期

[3]《企业科技与发展》2015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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