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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被害心理的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实证研究
[摘要] 随着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针对在校大学生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大学生深受其害,象征着“象牙塔”的大学校园也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灾区。本项目运用文献分析、实地调研、个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杭州市萧山区大学生展开问卷调查,并从中随机抽选有效问卷定性和定量分析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特征及其被害性,旨在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为实战部门精准防控提供理论依据。[1]
[关键词]大学生 电信网络诈骗 被害人特征 防治
1 研究背景和意义
随着互联网金融与通讯技术在高校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将犯罪目标投向在校大学生,学生普遍对诈骗缺乏防备,校园逐渐沦为诈骗的重灾区。而《2019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显示,360猎网平台2019年收到的有效诈骗举报中,18至22岁人群举报量最高,大学生群体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易受害群体。
同时,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7年统计结果显示,我国20-29岁年龄段手机网民占全部手机网民的比例最高(Liu,Qing-Qi等,2017),大学生群体的网络接触度搞。与此同时,孙巳尧(2019)指出,网络垃圾信息及色情信息传播影响大学生思想健康,大学生在网络接触过程中检索不良信息的可能性高。还有很多研究表明,网络环境对学生认知过程,大学生社会性发展,学生个体情绪性格和脱抑制化心理产生了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并且多为消极影响。而作为网络使用频率最高的大学生群体,更加容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这表明网络使用程度可能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影响因素。
已经有很多研究针对被害人的特征进行了分析,最常见的解释是由生活方式暴露理论(迈克尔·亨德兰)提供的,这些理论认为,被害性高的群体在平时更有可能参与高风险活动。据此我们可以推测,容易上当受骗的大学生群体其生活方式和社交习惯可能也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影响因素。
除此之外,大学生群体自身存在比较明显的群体特征。从心理特征表现看,大学生群体情绪波动大、盲目自信、自我认知能力差、心理抗压能力低和行为不成熟等方面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可以简单概括为“两强两弱”,“两强”即自尊心强、自我表现欲望强,“两弱”即心理承受能力弱、是非明辨能力弱。如学者马艳林指出,大学生中存在的攀比、讲义气等心理特点以及社会阅历匮乏的环境特点,是使得大学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的重要因素。由此,本研究将大学生群体的人格特征及防范意识、社会经验、环境支持纳入电信网络诈骗的影响因素之内。
目前,国内外有关大学生群体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对策和实践探索研究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专门、系统性的研究有待展开。既有研究成果虽有启示,但不足之处较为明显,学者大多侧重于被害人补偿机制及犯罪预防,很少有学者探究被害预防的问题学,研究投入力量不足,制约了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和实践探索的开展。已有研究对大学生的被骗原因进行调查,但只是得出统计数据缺少深入的分析未找到深层次的关联;有研究对电信诈骗被害人的基本人口学特征和被害特征进行了量化分析,但涉及因素不够全面亟待完善,并且未给出防范对策;有研究多仅通过文献分析,对被害人被害原因进行归纳总结,缺少实证性研究故欠缺科学性,并且因结论多由经验得出,对于大学生被害预防的建议较为抽象和概括,在实践中缺乏指导性。综上所述,本文基于实证数据的基础,对大学生电信诈骗被害人的人口学特征、人格特征、生活方式和社交习惯、防范意识、社会经验、环境支持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为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被害防范提供对策建议,对前人的研究可以起到重要补充作用。
本文基于大数据时代的大背景,立足于大学校园,以萧山高教园区大学城为研究对象,研究大学生群体问卷调查结果与受骗案件详情,将数据结果做可视化研究分析,为大学生群体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提出针对性对策,实现保障大学生财产安全、维护大学生群体身心健康以及提高大学校园整体安全水平。[2]
2、研究方法
2.1被试
采用网络问卷的形式,对杭州市萧山区的部分大学生开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0余份,并采用随机筛选的方式抽取出其中的200份普通大学生有效问卷,200份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有效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400份,其中普通大学生问卷和电信网络诈骗被害大学生问卷各200份。样本构成为:普通大学生问卷中男女比例93:47,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大学生问卷中男女比例50:23;问卷填写的主要年龄集中在18、19、20,分别占总数的18%、28%、24%,在年级分布中,近半数为大一年级;普通大学生与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大学生的专业分布比例相当;超过90%来自原配单亲家庭,再婚双亲家庭、单亲家庭仅在其中占一小部分。在受害者大学生群体中,有过兼职经历的受害者占总人数的69.9%,普通大学生中有兼职工作经历的占总人数的32%;在受害者大学生群体中,1周2次以上兼职工作频率的受害者占总人数的有过兼职经历的受害者占总人数的15%。兼职工作频率1周2次以上的受访者中,受害人占总人数的80.5%;在受害者大学生群体中,生活费2000元以下的占总人数的76.2%,在普通大学生人群中生活费2000元以下的占总人数的72&,从整体水平上来说,被害人群体的生活费数额较普通大学生的数额更低。
2.2研究工具
2.2.1社会支持评定量表
肖水源参考国外社会支持量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OCIAL SUPPORT RATING SCALE,简称SSRS)量表一共有十个题目,分为三个维度,即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社会支持总分即三个题目三个维度的分数之和,其中主观支持包括四个题目,其余两个维度各包含三个题目。本次问卷结合大学生群体的特征对原量表进行了删减,删减后共七个题目,分为可观支持和主观支持两个维度,得分越高,代表社会支持水平越高。该量表的项目测试数为7,其cronbach’a信度系数为0.471。[3]
2.2.2YOUNG网络成瘾鉴别标准问卷
本研究采用的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YOUNG网络成瘾诊断问卷,对普通大学生群体和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大学生群体的网络成瘾率进行检测。问卷共计八个问题,包括是和否两个维度,采用2级评分,0=否,1=是,累计总分越高,个体对网络的依赖程度也越高,得分大于等于5分,则判断为网络成瘾,得分为1-4分,则判断为处于网络成瘾倾向状态,得分为0分,则判断为网络未成瘾状态。该量表项目测试数为8,其Cronbach’α信度系数为0.838。
2.2.3UCLA孤独感量表
本研究采用的是Russel在1978年编制的UCLA孤独感量表以评价个体由于对社会交往的渴望与实际水平的差距而产生的孤独感,并于1980年对该量表进行了修订。整个量表共20个项目,每个项目采取4级评分,1分表示“从未有此感”,2分表示“很少有此感”,3分表示“有时有此感“,4分表示“一直有此感”,其中9个反向计分项目,得分越高,孤独感越强。信度系数?
2.2.4受骗倾向问卷
本研究采用的受骗倾向问卷来自参考文献:张林, 牟忠琛, 刘燊, & 高飞. (2017). 社会支持与老年人受骗倾向的关系:一个有中介的调节模型. 心理与行为研究, 15(06), 48-55.每个项目采用四级评分,1分表示“非常不可能”,2分表示“不太可能”,3分表示“比较可能”,4分表示“非常可能”。得分越高表示上当受骗可能性越大,即受骗风险越高。受骗倾向测试量表项目测试数为10,其Cronbach’α信度系数为0.854
2.2.5大五人格问卷
本研究采用的是大五人格问卷,来自参考文献:Gosling, S. D., Rentfrow, P. J., & Swann, W. B. (2003). A very brief measure of the Big-Five personality domains. Journal of Research in Personality, 37(6), 504-528.计分方式:计分方式:TIPI scale scoring (‘‘R’’ denotes reverse-scored items): Extraversion外向性: 1, 6R; Agreeableness 宜人性: 2R, 7;Conscientiousness责任心; 3, 8R; Emotional Stability: 4R, 9; Openness to Experiences: 5, 10R.该量表量表项目测试数为10,其Cronbach’α信度系数为0.600。
2.3.数据处理管理
使用SPSS18.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的整理与分析,主要进行了相关分析、分层线性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显著性差异水平为p<0.05。
3 研究结果
4 特征分析讨论
4.1电信网络诈骗大学生被害人特征分析
从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人口学特征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被害人大学生群体的生活费数额低于普通大学生群体,被害人大学生群体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兼职工作的频率也明显高于普通大学生群体。这可以从侧面反映出,被害人大学生群体的经济状况往往要低于普通大学生群体。除此之外,本次实证研究中无法直接反映出年龄、性别、年纪、所学专业等人口学特征在被害人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群体之间的明显差异,可见,这些因素并不属于大学生群体的被害性特征。
本研究结果也发现,普通大学生在生活中得到的来自主观和客观方面(家人、学校、朋友等)的支持明显高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大学生受害者。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的孤独感普遍高于普通大学生。这一结果说明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群体的大学生往往比普通大学生更容易感受到孤独,也更加需要来自社会(家人、学校、朋友等)的支持。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我们先期提出假设的正确性。同时,相关研究表明,孤独感是社会支持的重要影响因素,与社会支持呈现出负相关。除此之外,本研究也发现受害者群体对网络的痴迷状态远高于普通大学生群体。可见,当大学生群体得不到足够的社会支持时,可能为了减少孤独感带来的负面情绪会更多的从网络世界寻求社会联结和社会互动,弥补现实社会中不足的社会支持,而网络使用频率越高,则增加了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的风险。[4]
4.2被害人受骗倾向、人格特征与被害性分析
从五大人格特征的独立样本t检验中可以看出,普通大学生较受害者大学生更为外向,具体表现为更热情、果断、活跃、乐观等特质,
4.3电信网络诈骗大学生被害人的致害性因素分析
本研究所开展的被害人致害性因素分析,是为了更有针对性的预防被害,而非帮助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行,更不是站在制高点上指责被害人。
4.3.1由逐利心理导致的被害倾向性
所谓被害倾向性,即被害人自身存在的容易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生理、心理特征。以及被害人所具有的由于内在或外在、生理或心理的可能性因素导致其陷入被害情境。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可知,大学生被害人群体中生活费低、经济条件较差的大学生占比较高。因此,在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利益诱惑时,这些被害人往往会忽视巨大的风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往往也是利用被害人这一心理特征,有针对性的向大学生提供如“刷单”等“投资少、回报快”的诈骗活动,以轻松简单易操作的赚钱手法为噱头,吸引大学生。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赚钱”方法,相较于一般的兼职活动而言,更轻松省力,且回报率高,大学生群体涉事不深,在利益的驱使下,大学生群体容易失去自我判断能力,放松警惕,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5]
4.3.2由青少年心理危机导致的被害可利用性
美国犯罪心理学家玛丽·C·森斯托克,杰西·利 昂曾在有关被害人论述的观点中提到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即由于被害人心理、生理等因素导致被害人存在某种可以被犯 罪人利用的特点,从而使犯罪人利用这一特征实施 犯罪行为的模式。大学生群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受害人群体之一,折射了这个群体特殊的心理状态。大学生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大学生群体自身存在心理特征表现如情绪波动大、盲目自信、自我认知能力差、心理抗压能力低和行为不成熟等方面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如学者马艳林指出,大学生中存在的攀比、讲义气等心理特点以及社会阅历匮乏的环境特点,是使得大学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的重要因素。
4.3.3由社会失范导致的被害敏感性
我国正处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时期,人们 固有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规范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中国社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互联网经济帮助部分人群实现了一夜暴富的可能。失范论(美国社会 学家默顿提出的失范理论是越轨社会学最经典的理 论模型之一。)认为,当人们没有能力用合法的手段 获得金钱时就会产生紧张情绪,这种紧张情绪会在缺乏合法机会的人中造成一种失范状态,使其可能 用越轨手段去实现目标。大学生群体面临着就业的压力,以及理想与现实的之间落差带来的冲击会给大学生带来紧张情绪,这种情绪促使大学生试图采用不常规手段谋取利益,赚快钱。
4.3实践意义
本研究以被害人学为独特角度,解构现阶段大学生电信网络被害人存在的以“人口学特征”、“人格特征”、“生活方式和社交习惯”、“防范意识”、“社会经验”、“环境支持”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被害性分析,以深刻剖析成因,掌握规律特点。本研究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大学生被害人特征分析以及被害性分析,深刻剖析成因,有针对性的提出适用于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受害风险防范措施。
4.4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防治对策及建议
面对形势严峻的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情况,不仅需要依靠政府、社会、学校以及家庭的配合,作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直接部门,我们应当从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为新的切入点,从受害者自身出发,深挖大学生受害者被骗的内部原因,从而提出更加精确、更加有针对性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对策。[6]
4.4.1增强警校协作和宣传教育
(1)增强警校协作
邀请派出所民警进校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讲座,进一步加深大学生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了解程度。发挥民警执法实践中的优势,讲解各种新型诈骗工具与方式,以及受骗后报警、追讨的方式。除此之外,可以将校园内真实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展现在大学生面前,让大学生能够从身边的真实案例中提高警惕,并从中收获反诈骗知识。
(2)发挥大数据时代特色,加大网络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强化学生防骗教育。公安机关应当紧随时代潮流,提高自身的互联网运用能力,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抖音短视频等平台开展线上防骗教育课程。采用“有奖问答”的形式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参与感,同时呼吁学生下载注册“金钟罩”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APP,为安全教育工作者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关于校园网络安全问题进行快捷地交流开辟新的天地。[7]
4.4.2紧抓宣传教育关键节点
(1)新生入学期间
在新生入学期间,冒充学校工作人员,大批不法分子利用QQ、微信、邮箱、电话等方式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公安机关可以制作相关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并由辅导员发放给每一位新生,达到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目标。
(2)寒暑假期间
寒暑假期间,一部分大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开展社会兼职活动,此时,网络散布着大量刷单返利,兼职招聘的虚假信息,刷单类电信网络诈骗便隐藏在其中,公安机关可以联合系部辅导员,在假期之前组织学生学习网络兼职陷阱防范教育专题培训。
(3)重大网购节期间
在淘宝“双11”、“618”、“双12”等大型网络购物节期间,大量不法分子冒充淘宝客服,窃取淘宝用户的个人隐私,骗取学生退付款,电信网络诈骗在这期间呈高发态势。在购物节来临之前,应当组织学生学习网购防诈骗技巧,增强网络陷阱侦别能力。[8]
4.4.3为大学生群体提供社会支持
(1)校园内配备专业心理老师,提供心理疏导
学校应时刻关注在校大学生的心理状态,通过发放问卷、开设心理咨询室等方式为深入了解本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同时,高校可以面向电信网络诈骗等受害者大学生建立校园心理辅导机制,减弱电信网络诈骗对大学生心理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于心理健康严重受到伤害的大学生,应当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配合医院进行专业治疗,帮助大学生快速摆脱困境,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
(2)落实受骗前的预防工作
电信网络诈骗具有发案快、涉案金额高、涉案金额难以追回等热点,与此同时,电信网络诈骗也是一种可以提前预防的侵财类犯罪案件,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能够比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挽回更多的损失。目前,浙江各地公安机关都在推进“金钟罩”app,反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平台正式上线。“金钟罩”依托于微信平台,利用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快速甄别疑似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来电和信息。监测到被骗可能性后,辖区民警通过一对一致电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
参考文献
[1]朱广华,陈万明,蔡瑞林,钱颖赟.大学生创业倾向性生成机理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5(11):117-123.DOI:10.16697/j.cnki.xdjygl.2015.11.023.
[2]钟正亮. 大学生共情量表的初步编制[D].湖南师范大学,2014.
[3]刘县兰. 大学生自我同一性及其与孤独感、网络成瘾的相关研究[D].南方医科大学,2015.
[4]李智慧. 集资诈骗罪中被害人过错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20.DOI:10.27312/d.cnki.gshsu.2020.0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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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传銮,林鲁文,戴文坤.校园管理视域下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防治研究——基于福建师范大学的调查[J].高校后勤研究,2021(03):37-43.
[7]张日昇.同一性与青年期同一性地位的研究——同一性地位的构成及其自我测定[J].理科学,2000(04):430-434+510.DOI:10.16719/j.cnki.1671-6981.2000.04.011.
[8]林辉,刘小冰. 论非法集资被害人财产保护路径选择——以刑民规制的救济效率优化为中心视角[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2019:26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