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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

雷蓓丽
  
一起生活科学
2022年3期
陕西省烟草公司西安市公司 纪检监察处 陕西西安 710000

摘  要: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还面临落实监督基本职责不聚焦、精准监督针对性不强、纪检监察队伍稳定性不够强、干部能力业务素质不过硬等问题。本文务求从国企尤其是地市级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入手,从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提升素养、创新监督等多个方面着力,探索如何从“有监督”到“监督准”“监督深”,促进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关键词:烟草行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思考

Abstract:At present,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authorities of state-own enterprises are still confronted with problems including inefficient execution of basic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imprecise supervision, instabl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team, insufficient professional quality of the leaders. The thesis seeks to the major difficulties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s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specially prefecture-leve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From the aspects of organization setting, team building, quality improving and innovative supervision, this thesis explores how to transfer from “available supervision” to “targeted supervision” and “in-depth supervision”, so as to promote the supervisory role of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authorities for municip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清醒看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威胁党和国家政治安全。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作为地市级国有企业而言,在构建国有企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体系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围绕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的法力不够,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尚未完全激活,全面加强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势在必行。

1.清醒认识,深刻把握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必要性

1.1加强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区域跨越转型的客观需要。

当前,许多城市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新征程,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多重叠加的战略机遇,“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等诸多国家战略实施,一座城市要想蜕变为开放前沿阵地的重要力量,需要诸多因素加持。从宏观环境上而言,国家战略的实施让城市拥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注入了更为强劲的动能。但要真正实现蜕变,地市级国有企业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国有企业既要充当锐意改革的“探路者”,也要充当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者”,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的角色,党的领导必不可少,健全的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重要保障,能够确保地市级国有企业行稳致远,为加速城市发展注入动力。因此,当前加强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能够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健康稳步提升提供最可靠的保障,更好地推动企业服务区域发展。

1.2加强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心谋划,积极推进,加大工作力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改革,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调整内设机构,加强办案力量。全方位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终责任人是党委书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国有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细化分类处置标准,严格案件审批程序,扎实做好查办案件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并举,着重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但在地市级国有企业条线上,整体呈现了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对于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而言,从体制改革、人员配备、队伍建设、机制完善等各个层面而言,相较于央企、省属国有企业都存在不足,成为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上的短板,需要及时“补课”。

1.3加强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内在需要。

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纪检监督体制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工作成效。在实际工作当中,各地地市级国有企业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作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问题,但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以2020年成都为例,地市级国资国企系统累计办理纪检监察信访件150件,处置问题线索106件,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上述问题的出现,说明当前在地市级企业发展过程中,纪检监督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要持之以恒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守护好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保持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特别是要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以监督促使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这是地市级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2.正视问题,精准把脉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问题

2.1机构设置不严谨。

在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地市级多数国有企业都对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了改革,多数成立或设置了相应的机构,但由于国有企业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从思想上对纪检监察组织的建设重视程度参差不齐,直接导致地市级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相较于经营职能较为弱化。在具体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机构设置的部分不合理让纪检监察工作从源头上陷入相对被动的局面,为部分地市级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全方位提升带来根本上的困难。

2.2干部配置不合理。

地市级国有企业能够配备专职的纪委书记,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兼任工会主席、分管党建的现象,基本实现了纪检书记专职专责,不会分散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但在地市级国有企业向下的压力传导上力度不足,个别地市级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还未设置监察机构,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依托其他机构的现象依然存在,直接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力度跟不上发展节奏,内部执纪监督的地位和力度遭到很大程度上的削减,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工作质量上都存在问题,影响了地市级国有企业各项纪检监察条线工作的落实落地。兼职或合署办公的问题也导致年轻干部不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感受不到相关工作的归属感,没有提升进步的空间,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接续日益困难,形成无人愿意从事此项工作的恶心循环。

2.3运行机制不流畅。

作为地市级国有企业而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存在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很多工作人员依然存在经验主义,在履行职责时方式方法比较简单,对应有的操作程序重视程度不够。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取证调查制度不清晰,取证手段上缺乏清晰的思路,调查的手段上局限性明显,对部分线索的把握不够精准。对于内部企业的配合上,缺少有效的配合衔接机制,整合不够到位,协调配合缺少常态化手段,各行其事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上沟通协调及移交配合制度不健全,监督合力不够强大。在人员的考核机制上,企业内部纪检监察组织是企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执纪的过程中不免考虑到人情关系。在部分地市级国有企业,各类考核、考评过程中存在被监督者评比监督者的现象,纪检干部往往无法获得较好的考核结果,直接导致纪检干部在发展上受限。

2.4队伍能力不平衡。

随着国家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的深入推进,地市级国有企业开始意识到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输送,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相较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领域和人数而言,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根据企业经营内容方面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加强。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属于半路出家,对纪检监察工作缺少系统的认知,对各项政策法规掌握不够娴熟,在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当中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不能做到驾轻就熟开展工作。有部分兼职较多的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变动频繁,同时承担着企业内部的相关业务,没有时间和精力学习相关纪检监察知识,也不愿意将太多的精力投入“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导致业务能力不够娴熟。在企业上下级的干部交流上也有不足,一些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机会参与到信访处置、案件管理、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具体操作中,不能从上级或前辈方面加速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能力,制约了办案能力的提升。同时,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上缺少长远规划,存在“临时抱佛脚”的现象,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长期培养,也制约了纪检监察组织效能的全面发挥。

3.有的放矢,全面提升精准把脉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力度

3.1完善机构,夯实工作责任。

要切实将完善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全方位提升监督能力的主脉络,切实完善工作机构,夯实工作责任。首先,要坚持以落实“一岗双责”为基础,将完善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作为企业党委负责人的主要责任,由上级党委进行专项部署调度,也可作为考核企业党建工作核心内容进行考核,逐项对照上级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逐条落实,确保完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好监督责任。其次,要完善组织机构,按照上级的各项规定,按照监督的范围、领域及企业数等指标,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构,确保配备的人员能够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自身的职责。要理顺好企业内部上下级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关系,下级企业纪检监察书记可任上级企业纪检监察委员,各基层党支部或基层企业可明确纪检监察负责人员,作为后续补充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后备力量。最后,要立足企业作为市场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刻把握经济违法违纪的规律,树立企业内部的“大监督”意识,深度整合纪检监察与审计、法规等部门的配合,将企业内部监督的手段进行全方位的融合,打造适应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运行体系。

3.2优化配置,落实专岗专职。

要将纪检监察人员的配置作为工作的当中的“重头戏”,在组建完整机构的基础上,将责任夯实到人、明确到点,确保机构能够高效运转,履行相应的职责使命。首先,坚持专岗专职,要将明确纪检书记的主业就是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严禁出现“不务正业”的现象,不得兼职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更根本上扭转传统对基建及产工作的虚化弱化,让纪检书记能够心无旁骛、一心一意干好主业、担实主责。其次,全面落实“三转”要求,要围绕中纪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对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项排查,查摆存在的问题,对相关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确保逐一落实到位,全方位杜绝出现纪检监察人员既当裁判也当运动员的问题,给予纪检监察干部充分的话语权,让其能够保持中立,严格公正执纪,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最后,在纪检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要选优配强,拓展选拔渠道,严格使用“入口”,确保纪检监察队伍能够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做到履职担当。同时,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求更进一步,严防“灯下黑”,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弘扬清风正气,强化正面激励和震慑作用,鞭策纪检监察干部在干净担当的环境中成长。

3.3创新机制,畅通监督路径。

坚持围绕制度建设推进地市级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通过构建起完整的制度体系,让制度高效运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监督,织密织细地市级国有企业纪监监督的“笼子”。首先,因地制宜,完善内部制度体系。不能生搬硬套,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分门别类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监督制度,最大限度保障监督范围,避免“死角死面”。要对企业内部的各项监督制度进行全方位的盘点,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该废除的废除,形成事事有据可依的良好局面。特别是针对执纪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要制定清晰明确的标准和流程,按照组织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确保执纪监督规范有序。其次,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要根据企业的现实需要,理顺工作当中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的机制,及时对涉及执纪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集中的研判,整合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形成全程参与的监督体系,提高执纪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最后,建立压力传导的机制,根据企业实际,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有的放矢地建立完善考核、督导、通报等压力传导机制,确保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能够纳入上级的视野,将相关工作进行量化,通过常态化的管理考核、督导检查、通报约谈,提高对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实现纪检监察条线工作的独立运行。

3.4锻造队伍,提升综合素养。

组织的战斗力核心在,关键在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计划,打造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干部储备库,根据日常表现和实际工作需要储备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纪检监察干部,从干部储备库中不断选拔使用干部投身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施展才华和能力的平台,畅通储备干部的职业发展空间,真正形成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干部的梯队式培养和使用,为全面提升地市级企业内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供良好的人才保障。其次,要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能力提升,通过多种举措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养。要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根据执纪监督工作的需要,针对执纪监督的各个环节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及时的培训。要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自主学习等多种途径,提高地市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工作形势。最后,要全面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实践锻炼,充分认识到纪检监督工作当中“实操”的重要意义,推进干部交流和轮岗,通过上下交流、横向交流、岗位轮换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可以实时选派优秀干部到市纪委、国资委等部门进行实地学习,锤炼政治素养,提高业务素质,优化知识结构。同时,要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让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带徒弟”,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出更多的可用之才。

地市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监督当中的薄弱环节,是延伸监督触角的必要环节,必须在工作当中得到重视,通过综合举措构建起守护国有资产的铜墙铁壁,护航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静,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青年时代,2018, (30);

[2]贾瑞华,以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促进国企高质量高效益发展,中国有色金属,2020, (24);

[3]杨志栋,加强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办公室业务,2020, (10)。

作者简介:雷蓓丽。性别:女。工作单位:陕西省烟草公司西安市公司法规处(规范办)。职位: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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