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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清理规范林权确权历史遗留问题主要工作内容及方法
摘要: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其主要工作内容与方式,制定林权地籍调查办法,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数据处理和整合,推动林权登记与管理工作信息化,做到数据信息互联、信息资源共享, 以更好推动及完善林权登记的法治性、规范性、标准化和信息化的进程。
关键词:林权确权;不动产登记;林权数据清理
1. 背景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如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等,要全面厘清和处理林权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认真研究处理途径和办法,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工作,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标准,综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林地一张图成果,合理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工作,形成完整的林权调查成果数据。
2. 主要工作内容及方法2.1 历史遗留问题梳理
以数据整合为主要目的,收集历史林权不动产登记执行的标准、技术规程以及登记形成的各类图表、卡册等纸质材料和扫描件材料,影像数据和历史数据库等矢量材料,通过对比分析,结合影像、历史数据库、实地现状等,套合分析纸质材料和扫描件材料,完成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空间和属性信息提取。对林权登记的图形数据、属性数据、权利人数据和档案数据的关联关系进行整合,形成“图-属-档”一体化的林权登记存量数据历史数据集。
在已形成的历史数据集的基础上,叠加已有成果数据,包括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成果等,结合实地情况,重点围绕登记信息问题、权属重叠问题、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冲突问题等方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形成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做到每宗都有对应的解决方案,逐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案例,通过分类处置,探索集中解决的办法和路径。
2.2 登记办理流程规范
按照现行不动产登记标准,结合林权登记历史数据集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对登记簿和权籍图中已注销的无效数据进行清洗,对缺失数据进行完善和补充、对存在的重叠等拓扑问题进行分析等,对各宗的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规范化整理。
通过林权宗地代码、林班、小班号以及林权证书号、业务号等建立与林权登记的不动产空间数据、登记属性数据和档案数据的内部逻辑关系,形成标准化的不动产登记原始数据库。
按实际状况,对原始库成果出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着力处理森林资源记录不规范、不齐全的问题,坚持不变不换和依申请办事的原则,探讨历史林权登记信息可追溯、新增林权登记满足规范办理的方法。
针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条件、权属类型、地籍调查、单元编码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并逐步优化业务流程,建立系统的林权登记服务流程图、作业标准,全面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要求。
聚焦数据整合、地籍调查、登记审核、数据共享、业务衔接等关键环节,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3 林权登记和管理信息共享
充分利用现有的不动产业登记平台,以解决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数据管理、登记办理、信息共享"全过程服务的需要为目标,积极构林权登记模块,同时对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对接,通过搭建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多种方式,以促进林权合同管理、流转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联互通,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提升林权登记办理质量和效率。同时实现实时的信息互通,通过平台共享获取相关电子材料,实现“线上查控”等信息共享应用,减少群众提交纸质材料,进一步便民利企。工作流程
4. 主要问题解决办法
4.1 登记信息存在问题
登记信息存在问题的数据,主要通过数据处理接入林权不动产登记平台,修改补充相关信息。不动产登记平台也无相关信息的数据,按照现行不动产登记办法,进行补充调查,完善登记单干,进行变更登记。对数据出现争议时,由登记机构组织申请人或者厉害关系人, 现场勘察明确争议部分,经签字确认后予以受理登记。
4.2 权属重叠问题
由于转换精度而产生的重叠,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为准,修正图斑范围;不是由于转换精度问题而引起的重叠问题,由相邻权利人指界,按正常登记流程,对相关图斑进行变更登记。
原林地范围与用地管理信息中农转用图斑重叠时,组织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外业核实,经各部门一致认定为非林地的,如认定农转用的,应核减林权宗地面积,并积极引导权利人申请林权变更登记;各部门对地类认定不一致的还应报当地县人民政府核定。
4.3 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冲突问题
当林权数据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存在重叠或交叉时,由自然资源、林业及农业农村部门对重叠部分进行统一认定,按实地现状进行调查,若为耕地,继续保留永久基本农田;若为非耕地,予以调查,进行林权登记。
5. 总结
积极发现并处理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断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标准,着力探索建立“数据整合、地籍调查、系统优化”多位一体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新机制;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化解,认真做好权利人的思想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是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稳定发展,切实为群众利益着想。
参考文献
[1]吴宇航, 冯灵姣. 大胆突破 创新探索 细心实践 打造林权确权登记改革样本--宁海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成效显著[J]. 浙江国土资源, 2022(1):2.
[2]吴成科. 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探索[J]. 山东林业科技, 2021, 51(6):3.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