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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对劳动力市场差异的影响

杨竹荣 丁显飞
  
一起生活科学
2022年7期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摘要: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对劳动力市场差异存在的影响一直备受关注。文章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差异普遍存在的背景下,首先梳理了中国劳动力市场上户籍差异的政策起源及演进,然后分析了劳动力市场户籍差异的具体表现,接着总结了除户籍制度以外其他引起劳动力市场差异的根源,并通过这些根源简单整理了中国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现有研究和政策建立的不足之处,以期为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建立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户籍制度改革;劳动力市场差异;“农转非”

1.引言

户籍制度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基于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特殊制度,中国户籍制度如同玻璃幕墙,是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之间的障碍。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出台户籍改革制度,其目的在于消除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之间的“玻璃幕墙”,然而其作用的大小和作用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研究。那么,户籍制度的改革是否能够有助于弱化劳动力市场因户籍制度引起的差异?当前学术界对“农转非”群体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现状做了哪些方面的研究?本文为回答以上问题,展开了如下研究:首先,本文梳理了中国户籍制度的形成及其演变,并对每个时期的劳动力市场情况做了简要分析;其次,在户籍制度不断演进的背景下,罗列了中国劳动力市场户籍差异的具体表现;接着,总结了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受到差异的群体在受到差异时所采取的有效救济措施;最后,本文基于现有文献研究,提出相关的建议。

2.劳动力市场户籍差异的政策起源与演进

自1951年户籍制度产生至今,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户籍制度在不断进行改革。根据户籍制度改革进程,本文认为户籍制度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农村劳动力流动严格限制期→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减弱期→“民工潮”带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期→基本公共福利及权益均等化期。

(1)农村劳动力流动严格限制期(1951年-1978年)。中国的户籍制度始于1951年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从制度上基本统一了中国城市户口登记制度,随之,1955年《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统一了中国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由此,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人口流动幕墙基本形成。截至1978年改革开放,在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户籍制度、城市就业制度和福利制度的共同限制下,中国农村人口受到了严格的流动限制(蔡昉,2001),除了通过升学、参军、城市招工等方式获得官方认可的、具有“极大正向流动”的户籍迁移,大部分农村人口限于粮食、医疗、工作、住房等无法在城市获得的基本生活条件而始终停留在农业部门,因此在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人口基本没有发生流动变化。

(2)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减弱期(1984年-1988年)。1984年户籍制度迎来了变革,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开始降低。《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允许农民通过自理口粮的方式进集镇落户,这一时期,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泛实施以及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战略逐渐改变(林毅夫等,2002)的背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调动,拥有足够自理口粮的农村人口通过该方式实现了从农业户口到城市户口的转移。

(3)“民工潮”带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期(1989年-2001年)。尽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官方文件产生于1997年,然而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业产出率,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追赶改革开放的“浪潮”,农村劳动力迎来了大规模的流动。暂住人口和有能力在城市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的居民增加,农村居民获得城市户籍的方式在政策的规定下变得多样化。

(4)基本公共福利及权益均等化期(21世纪初-至今)。改革开放引起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促进了“农转非”群体大量产生,劳动力市场的户籍差异问题愈发激化,为削弱因户籍制度引起的外来人口在劳动力市场上受到的制度性差异,政府不断出台系列政策以保障基本公共福利及外来劳动力的权益,例如,2003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从制度上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益。

3.劳动力市场户籍差异的具体表现

计划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拥有农业户籍的劳动力被隔绝在农业部门内,城市居民通过工作单位制度避免成为再分配体制下的“二等公民”,农村居民限于户籍“幕墙”的存在而只能通过升学、参军等方式获得城市户籍。尽管自1984年起,《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村居民通过自理口粮的方式获得城市户籍,然而能够通过该方式得到城市户籍的人口仍在少数,在大规模的户籍转移开始之前,农业户籍向城市户籍的转移仍然十分困难,并具有高度选择性。20世纪90年代后,各地方政府放宽城市户籍的获取条件,农村居民可以通过购房、征地等方式转换为城市居民,大规模的农业户籍向城市户籍的转移开始。

显然,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得农业户籍人口拥有了更多获得城市户籍的机会,但这样的机会仍然是非随机的,拥有相对“优势”的农业户籍人口更容易获得城市户籍。那么,从农业户籍向城市户籍的转移是否为“农转非”群体在劳动力市场带来了一定的优势?户籍制度的改革是否削弱了劳动力市场的户籍差异?综合现有研究,本文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户籍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工资报酬和就业机会的获得,并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以上问题。

具体而言,在工资报酬方面,大部分研究认为,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收入差异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的农业户籍身份,这种工资差异不仅体现在不同单位之间的收入差异,还体现在“同工不同酬”。然而事实上,户籍身份的转移并不能直接赋予那些曾经是农业户籍的人在工资报酬上的优势,郑冰岛等指出户口转换所带来的工资报酬优势仅限于那些经历过“极度正向的正向流动”的选择性“农转非”群体,户籍身份的转移并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报酬差异,甚至就“农转非”群体整体而言,其在劳动力市场上受到的工资差异有逐渐上升的趋势,这一现象对于未经历高度选择性的政策性“农转非”群体更为显著。

在就业机会获得方面,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存在显著的职业分割、部门分割和行业分割,研究表明,农民工在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时,往往因为户籍身份限制受到就业机会获得的差异而“被迫”选择低端部门的工作岗位,尤其是在公有制单位,农民工受到的差异十分严重。谢桂华通过CGSS2008、2010和2011年的数据研究发现,“农转非”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上拥有获得高社会经济地位工作的显著优势,但这种优势并非针对所有“农转非”群体,进一步研究表明,幼年至青壮年时期的“农转非”群体拥有更多的优势,反之,青壮年期后获得“农转非”身份的群体更容易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底层人民”。

综合而言,户籍身份的转换并不能直接让整个“农转非”群体完全摆脱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劣势,这进一步表明,当前的中国劳动力市场上仍然存在户籍差异,但这并不代表户籍制度的改革毫无成效,要改善这种差异需要长期的制度改革和其他制度相互作用。

4.劳动力市场差异形成的其他根源

除了户籍制度所产生的户籍身份限制直接造成了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的“幕墙”以外,现有研究表明,户籍制度对其他方面的影响,及地方政府的其他配套政策措施同样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力资本的差异。人力资本的积累差异一直是劳动力市场差异形成的根源之一,例如,劳动力市场工资差异的形成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人力资本差异和户籍差异。人力资本的不足限制了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此外,尽管“农转非”群体中大部分人口都是通过“极度正向流动”方式获得城市户籍,选择性“农转非”群体的人力资本普遍较高,甚至高于出生即拥有城市户籍的群体,但是由于农转非的选择性,政策性“农转非”群体的人力资本普遍更接近农业户籍群体,与城市户籍群体间还有较大差距。

(2)前市场差异的存在。劳动力市场差异不仅源自人力资本的差异,还包括了前市场差异的存在。政府有“倾向性”的教育投入导致农业户籍群体接受到的教育普遍低于城市户籍群体,从而产生了劳动力市场的“统计性差异”。同时,对外来劳动力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差异反过来促使被差异群体降低对人力资本投入的期望,企业也不愿意增加对这类人群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本投入,劳动力市场因此形成“反馈性差异”。

(3)地方政府阻止平等化的政策。对于已经拥有高人力资本积累的选择性“农转非”群体而言,地方政府的入职差异往往会导致其选择一些比自己人力资本较低的职业,事实上,这种差异普遍存在,政府出于对本地劳动力的保护,往往会限制外来劳动力的就业。

5.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根据前文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户籍差异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消除的,需要长期的户籍改革才能逐步消除。事实上,任何制度的改进都将受到一系列的问题,自改革开放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开始,本文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配套政策的不完善。户籍制度改革是劳动力市场就业保护的制度基础,需要依赖于一系列配套改革制度的完成。就当前社会而言,例如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交通资源分配不均等、住房保障措施不完善、社会贫富差距大等都是户籍制度改革中应该注意到的配套政策,然而这些配套改革制度并非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不断根据各地方经济、文化等差异进行调整修改,改革成本过大也将会形成系列新的问题。

(2)实施过程的监管不严格。尽管自2016年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来,各地方政府已经跟随中央政府出台了系列户籍改革措施,地方政府的系列政策是否完全落实、在落实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了农业户籍群体的意愿、是否会因此引起系列类似解决收入不够申请条件等“打擦边球”的其他社会问题等,还有待进一步监管和回访。

(3)“农转非”意愿不强烈。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尤其是城市生活成本过高,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权等原因的存在,农民工更倾向于保留其原有的户籍身份。

6.结论

本文综合以往研究简要分析了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对劳动力市场差异的影响,本文认为,劳动力市场差异主要体现在工资报酬和就业机会两个方面。同时,本文认为户籍制度的改革并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户籍差异,要消除这种差异,必须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政策落实的监管,促进人力资本积累,降低前市场差异形成的概率。

参考文献:

[1]蔡昉.劳动力迁移的两个过程及其制度障碍[J].社会学研究,2001(04):44-51.

[2]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3]王美艳.转轨时期的工资差异:差异的计量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05):94-98.

作者简介:

杨竹荣(YANG Zhu-rong),1998年3月,女,重庆秀山人,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邮编:400067,Email:y1551939692@163.com。

丁显飞(DING Xian-fei),1996年12月,男,重庆南川人,重庆邮电大学先进制造工程学院研究生,邮编:400065,Email:11422120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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