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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助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摘 要: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亲自主持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实现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充分理解“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述,结合企业具体实践,积极研究行之有效的落实路径,为推动国企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企业发展,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献计献策。
关键词:两个一以贯之;国企党建
一、研究背景
在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强调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的“中国方案”被提出。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两个一以贯之”的提出实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论断和明确要求。2018年10月国资委召开专题学习座谈会强调,“两个一以贯之”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8月,国资委党委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座谈会,要求原原本本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国有经济的重要论述,深刻总结、深度提炼、深入思考。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企业的党组织结合治理结构,积极研究行之有效的落实路径,取得了诸多成效和亮点。但是,“两个一以贯之”在改革过程中的具体实践然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三会”权责不清晰,党委会前置泛化等,这都不同程度地阻碍了企业用党建工作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通过对当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主要环节,科学合理地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进行分析,试图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落实路径。
二、研究意义
一是理论意义方面。“两个一以贯之”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的重大理论创新,为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二是现实意义方面。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重要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国有企业通过党组织发挥作用,一方面确保国企的社会主义属性;另一方面是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具体实践
(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主要环节,科学合理地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1、突出党组织的法定地位,完善公司领导体制,使党委成为领导核心。企业通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三会”议事安排,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明确三者之间的职责划分和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通过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党委成员可以进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成员可以进入党委,通过这种“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巩固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
2、推进“党建进章程”工作,党委严格履行“前置程序”,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企业规范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使党组织发挥作用更加制度化。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等,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必经的前置程序,既维护了董事会的决策权和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权,又确保了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从制度上完善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体系,使得“三会”功能定位、权责边界清晰,确保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议事决策规范高效。党委会在研究重大事项时通过集体研究讨论,这避免以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党委意见。同时,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党委决定发表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从而实现了党委把关不决策,支持董事会、经理层有效发挥作用,防止前置走过场、摆样子,又避免代替董事会、经理层直接决策指挥,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3、不断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过程中,明确各级党组织担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同时,通过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所属企业党支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开展党建述职考核,结合巡视巡察等形式,将党建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范围,并将最终考核结果与班子薪酬和工资总额挂钩。通过这一制度设计,进一步夯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了党组织在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的具体体现在经营决策的党委会前置程序上。
1、“把方向”的根本就是党组织通过把握企业发展规律,确保国有企业的战略规划、主营业务、价值文化等方面,在宏观上与国家发展战略协调,在中观上与行业发展趋势契合,在微观上与企业自身发展适应。在党委会前置中主动站在党和国家的大棋局发展整体全局中谋划工作。确保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决策权限,确保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议事决策规范高效。
2、“管大局”的核心就是党组织要发挥好领导核心的作用,这就要求党委会前置要主动站在发展整体全局中谋划工作,把握好重点工作,有效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目标明确、节奏把握有度、工作实效显著。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梳理出会议事目录清单,涉及党建、干部、战略、改革等方面事项,其中有议事总纲目录、研究决定事项、研究讨论事项。
3、“促落实”的主题就是党组织通过抓关键少数、抓重点突破、抓班子带队伍、抓监督促落实,实现企业发展任务目标的全面实现。这就要求党委会前置程序不仅包含研究决定的过程,而且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汇聚智慧促进目标任务完成。党委会作出决策、决定,形成意见建议后,由党委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党委书记对会议决议贯彻落实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