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五年制高职校法治教育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厉兵
  
一起生活科学
2022年17期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生物工程分院

摘要:五年制高职校法治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治课内容设置不合理,法治课的教学方式与手段陈旧,法治课教师自身的专业素质不高,法治教育效果评价体系不科学,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教育网络资源利用不足;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法治教育目标不明,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学生的认知水平与学习能力不足,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

关键词: 五年制高职校  法治教育  主要问题  成因分析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民普法办联合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法治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了系统规划,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五年制高职校法治教育课,以向学生传授法律基础知识和培养学生法治思维为主,多数学校的教学实际效果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定的目标仍有差距,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五年制高职校法治教育中的存在问题

1. 法治课内容设置不合理

法治课本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既要让学生掌握基础法律知识,还需使学生养成较高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但各五年制高职校普遍存在法治课内容设置不合理,不少学校重视道德教育忽视法治教育,法治课程内容比重相对较少。

五年制高职校法治课选用教材与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实际脱节。据问卷调查,多数学校中、高职阶段使用的教材分别是中职版《职业道德与法治》和高教版《思想道德与法治》(部分高职校实际并未开设),且两课程各开设一学期,周课时也只有2课时。这两本教材内容过于理论化和抽象化,得使课堂教学变成了相关法治概念、原则、精神、理念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观念等知识的罗列与归纳,学生难以产生深刻印象,更谈不上树立法治信仰。[1]

通过对教材《职业道德与法治》分析后发现,关于法治教育的篇幅只占1/4,覆盖面窄、系统性不强,且讲述法律概念多、空洞的说教多、涉及各部门法的法律基本原则少,具体联系学生实际的实用法律知识更少,少量的具体法律条文规定也只是通过“链接”、“点评”等形式出现。知法是守法的前提与基础,是法治教育的切入点,缺失法律基础知识的讲解,要想使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教材中的典型法律案例偏少,针对性不强,且没有分析与解答,非法学专业教师讲授难度较大,同时也不利于学生自学。

总书记还曾以法国近代启蒙思想家卢梭强调真正的法律是来自人民内心的信仰为例,指出:“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2] 知识传授、价值引领、行为养成是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传授法治知识是高职生确立法治信仰、养成守法行为的前提和基础。据笔者对法治课授课教师的调查发现,教师通常只重视对当前我国现有的各部门法以及相关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进行简单讲解,涉及面窄,忽视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价值引领,不注重提升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守法行为。所开设的高教版《思想道德与法治》(法治教育内容的篇幅只占1/5左右),内容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及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内容过于宏观抽象,很少涉及法治精神及法治信仰等法治体系背后的内容,学法尊法守法用脱节,这就导致当前五年制高职校法治教育实效性明显不足。

2. 法治课的教学方式与手段陈旧

要想达成五年制高职生法治教育的目标,应结合学生实际、顺应时代要求,采用多样有效教学方式与手段。许多法律知识有很强的理论性,较为枯燥抽象,对于五年制高职学生开说更是晦涩难懂,教学过程需要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与接受能力,采用案例教学法、视频教学法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也明确指出,“要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必要时,可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3] 但据问卷调查发现,教师理论灌输占了教育教学方式的73%,案例讲解占12%,法治视频教学占 21%,其他方式为 8%。占据主导地位教学方式仍是单向理论灌输,鲜有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教学,不符合法治教育内容的特点和规律,学生难懂,加之大部分教师是非法学专业,分析也不尽准确。即使引有少量案例分析,也因缺乏针对性、启迪性与感染性,学生并不感兴趣。同时,从调查与访谈中我们可以看出,五年制高职校法治教育的方式也不符合新课改提倡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要求,以讲授法为主,未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理念,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探究能力。

“理论的真正力量在于实践”[4] 实践活动可提高法治教育的有效性、趣味性与直观性,课堂教学中,可采用“角色扮演”和“模拟法庭”等情境教学法,以实现课堂上的实践活动,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情感,使学生“亲身”参与法律问题的发生与解决过程,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有利于法治思维的养成。但据笔者调查,实际教学中,教师几乎不会采用该种教学方式,因为费时费力,实施难度大。寻求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支持和合作,开拓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验证并进一步理解法治,提升法治素养,譬如在宪法日等与法治密切相关的节日组织学生在街道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带领学生到当地的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构、律所、法治公园、社区矫正场所进行参观学习,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等。但由于实践经费与人身安全等原因,学生极少有机会参与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很难将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造成法治教育知行脱节。

3.法治课教师自身的专业素质不高

优秀的法治课师资队伍是保障法治教育得以顺利开展的一大关键因素。但因办学条件与教育观念等多方面的影响,五年制高职校法治课教师队伍中具有法学(或法律)硕士学位的教师仅是少数,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教师更是凤毛麟角,也没有建立社会兼职法治课教师聘任制度。不少学校让思政教师兼教法治课,甚至是理工科教师“改教”,虽然他们可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不系统化、不扎实、缺乏法律实践,授课时只能照本宣科泛泛而谈,学生听了朦朦胧胧、似懂非懂。多数教师不能深入理解法治精神与理念,对法治教育目标定位不准,认为法治教育就是普及法律常识,属于智育性质,在教学设计上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较少的关注法治能力与情感。仍以义务为本位,片面强调要求学生守法和预防犯罪,忽略了对学生公民权利、公平正义等法治意识与思维的培养,无法完成对学生的法治素养培全面提升的目的。据调查,多数学校几乎没有专门针对法治课教师的校内外培训、进修、专业实践,面对新时代高标准的法治教育要求,多数法治课教师因自身法学素养不高而深感力不从心,严重影响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4.学生法治素养评价体系单一

科学全面的学习评价,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发展,也有利于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但据调查,五年制高职校对学生法治素养评价体系不尽完善。首先对学生法治素养评价体系不健全,多数学校仍依附于德育的评价体系中。在评价主体上,以任课教师为作为唯一的评价主体,无班主任、其他任课教师以及学校团委、学工、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的参与,也缺乏学生之间互评。其次在评价内容上,法治素养的评价应侧重法律知识以外的法治思维与实践运用能力等其他综合法治素养的评价,据调查,五年制高职校一般只把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对学生法治素养唯一的评价依据,最多是将学生的出勤、作业等结合进来,不重视学生全过程的学习表现,如没有把学生的课堂表现、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活动等进行量化而纳入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的单一,不能真实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效果与法治素养,还会挫伤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

5.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教育网络资源利用不足

良好的法治环境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起到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但据调查,五年制高职校普遍存在法治环境育人理念不强,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没有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如没有充分利用宣传栏、招贴画、法治名言警句进行法治宣传,没有通过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演讲或知识竞赛等来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没有把法治教育内容系统地融入主题班会。在制定涉及学生权益的规章制度时未能让学生参与进来、听取学生代表意见,没有建立与完善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如学生干部的产生、奖学金的评定、各类评优、纪律处分、发展党团员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申辩或异议复核制度,校园民主法治氛围不浓,不利于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

《法治大纲》强调在法治教育方法上要创新,要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各高职校没有充分使用网络媒体进行法治教育,如在学校官网上开辟法治教育专栏,没有开发独立APP或微信公众号等,定期推送与学生日常生活以日后工作息息相关法治教育内容,有些学校也只是要求学生下载公安部门的反诈骗APP,但这不是法治教育的全部。

当前五年制高职校没有充分借助社会法治教育力量,没有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专业网提供了内容鲜活丰富的网络优秀法治教育资源,但多数学校并没有充分加以整合利用,以指导学生开展在线法治学习。

二、五年制高职生法治教育缺失的原因

1.对法治教育目标不明

《法治大纲》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目标采用“总体目标+阶段目标”模式呈现,阶段目标分别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分别规定了法治教育目标。虽然五年制高职生的前三年等同于中职教育,类似于高中阶段,后两年等同于大专层次的高职教育,但大纲并没有提及中职阶段要求,毕竟高中生与中职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后两年的高职教育又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这使得对五年制高职生的法治教育的目标不明,定位不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学生的法治素养的要求也只是泛泛而谈,任课教师也无所适从。

2.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

多年以来,在学校教育中一直将法治教育包涵于德育教育系统,将法治教育视作德育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没有独立设置法治教育课,更缺少必要投入。据调查,多数学校未按《法治大纲》要求设置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五年制高职生的法治教育任务多由思政课教师承担;忽略法治教育,尚未形成一种完整、系统的法治教育模式,即使开展了一些法治教育活动,大多好是被迫做的“面子工程”,治标不治本。同时严重忽视了五年制高职生基础差、年龄跨度大等特点,没有从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编写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内容,对五年制高职生在校期间的法治教育缺乏连贯性。目前,江苏省五年制高职校通常先后开设《职业道德与法治》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教育内容仅占五分之一左右,课时严重不足,同时法治内容知识面过窄,深度不够,远不能达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规定的各阶段目标。

3.学生的认知水平与学习能力不足

五年制高职生多为未考上高中、成绩一般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基础知识较为薄弱、学习能力不强,甚至相当一部分的学生对学习有着厌恶排斥心理,这对法治知识的学习带来很大的难度。他们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心智发育不成熟,情绪化严重,部分学生规则意识不强,法律知识缺乏,易意气用事,习惯于暴力解决纠纷,少部分学生还有着心理问题,欲使其树立法治意识与法治信仰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4.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规定:“要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社会法治教育网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教育部门、学校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有关行政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平台,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师生法律实践机会。”[5] 但因缺乏硬约束机制,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积极性不高,参与性不强,社会力量很少参与五年制高职学校法治教育,很少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也极少为学校提供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使得五年制高职校没有形成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严重影响了五年制高职校的法治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董翼.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6,(03).

[2]何勤华,张顺.习近平关于传承人类法律文明之思想解读[J].学术界,2022,(01).

[3][4]教育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EB/OL].(2016-07-04).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3/s5933/201607/t20160718_272115.html.

[5]张红霞 纪咏梅.知识传授与信仰培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双重任务[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7(04).

资金项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五年制高职校法治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编号:B/2020/10/131)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