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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影响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理论与方法探究
摘要:基于生态影响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是社会经济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衍生出的管理工作内容。该工作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补充与完善。具体处理方面,需要针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提升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成果。要参照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提升落地执行的成效,同时合理地控制工作开展的成本,提升工作开展的可执行成效。
关键词: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理论;方法
0 前言
对于环境影响后评价并不是新的概念,在我国已经开展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日趋完善。通常环境影响评价会进行一次,是对可能构成的影响做预测分析,会得出一个相对科学、准确的预测方法,由此来对生态环境做预防保障处理,由此来降低其生态环境破坏速度,同时提供对应的环境改进与补救措施,由此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所需。
1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定义与价值
环境影响后评价从上世纪30年代美国开始,在上世纪60至70年代逐步成熟,甚至成为有关项目后评价的重要参照指标。在上世纪90年代末则成为了欧洲有关理论体系与实施程序。我国则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逐步引入该理论评价体系。此后,在理论与体系方法应用在各实业工程项目领域中,目前都仍在程序研究发展中。
在我国当前的环境影响发展进程中,对于环境影响后评价主要指代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以及进行平稳运行一定周期后,其工程对相关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以及风险防控方面的跟踪监测、评定情况,同时提出对应的补救改进措施方案,提升环境影响评价所达到的有效性相关方法与制度等。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建设项目事后监管,由此来达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操作效果,是一种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弥补与延伸操作,是事后评价与事后监督。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价值在于,可以对建设项目有关的实际环境影响做全面反馈,能够更为客观的对有关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做效果评估,由此来提供对应有效的补救与改进方案。可以对原来的环境影响报告情况做验证,对其有关方法、内容、参数调整做优化,由此来促使预测技术提高,让之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能由此来得到参考指导。能为后续环境保护项目工作做优化提升的参考依据。2 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开展状况
2.1 现存参照规定不一致
当下对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开展,虽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对应的参照规定执行,但是参照的规定内容却容易有前后不一致的状况,导致实质执行工作缺乏明确清晰地执行参照目标感。对于《环评法》中提到的项目建设与运行中所出现的不符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需要有关建设单位获得环境影响后评价。环保部在37号令中则提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有关的建设项目经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同时平稳运行之后,如果出现不符合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况,需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两条规定,对于有关开展的时段与应用的对象都存着不一致情况。《环评法》主要是强调在建设与运行中,而有关管理办法则是在竣工验收稳定运行后进行;其次,《环评法》是针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的建设项目,而有关管理办法针对的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建设项目。这些表述内容上的差异,导致在执行中,可能会存一定的偏差与混乱感。
2.2 普遍缺乏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视
虽然现在有《环评法》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对于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重视度相对不足。相关规定中,提到环境影响后评价主要是通过原来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审批部门做备案处理,因此,环境影响后评价当下不属于行政许可,有关建设单位对此也并不重视,进而导致主动开展有关工作的单位也相对较少,对应的监管也相对较轻。目前主要体现在重评价而轻验收的实际状况。
3 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方法
3.1 评价方法、范围与标准
当前在评价方法上,主要集中在对比分析法、定量评价结合定性评价,同时主要以定量评价为主。在评价范围上,相比于原来的环境影响评价,现在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在范围上,从原则上相对一致。针对环境敏感区而言,需要考虑项目在敏感区有关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影响因子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关系来达到其评价范围的扩大。从评价标准上来说,当下环境影响后评价主要运用生态环境标准来作为评价标准,符合环境管理标准。当下,没有国家与有关地方在此方面有标准的生态环境评价标准,同时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文件中也对此缺乏明确清晰的要求指标,同时也没有同行与有关领域的实际情况做类比评价。
3.2 评价内容
首先,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历程,整个过程内容的变化全内容,做好各类工程的具体内容变化环保手续,环保评价文件有关结论与批复要求。竣工环保验收信息与遗留整改信息;尤其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执行状况、环保评价文件与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文件内对环境管控监测执行落实的内容需要重点留意。
其次,工程评价内容。对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布局、工艺、环境保护方案等,进行建设项目与环评文件、批复、竣工环保验收与批复各变化情况的内容。
其三,区域环境变化评价。进行评价范围中的环境保护目标变化状况、生态影响源于污染源情况变化、环境现状与变化状况的测评了解。后评价主要进行有关资料测评了解,反馈后评价过程中或者近期环境实际状况。如果现有的资料信息无法满足实际评价所需,可以参照有关技术导则做对应的调查测评补充工作。3.3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测评与预测验证
措施有效性评估依据后评价有关范围中的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变化情况,与工程相结合进行对应的保护与恢复应对方案,进行工程建设在各环境要素方面的影响观测评估。了解与环境测评文件预测符合成都与减缓、补偿有关情况的执行完成状况。进行工程实际环境保护方案有效性的执行情况说明。
进行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有关的影响预测与实际影响之间的差异,同时联合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内的预测因子分析结果,有关测评结果与模型预测影响结果一致,情况需要可以进行预测模型与有关参数的调控,进行预测结果的修正。对其他的测评分析要素则以现状监测结果与达标分析内容为主。
3.4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与改进方法
依据环保措施的有效性测评结果,与后评价过程所发现的环保问题,提出对应的环保补救措施与改进方法,对有关方案方法做可行性、经济科学性、可长期稳定执行、排放达标、排污许可达标的分析测评,提供对应的执行进度计划以及投资评估测算。
4 结语
对于现代建设项目管理而言,环境管理中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属于常见内容,受到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尤其是民众在此方面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展开必要的建设项目后事后监管与区域环境质量优化改善工作非常必要,是对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完善补充,是一种事后评价与监管工作内容。有关工作的开展是社会文明发展不断提升的结果,也会随着经济文明发展程度的提升而不断精细化、精准化、优质化、先进化。所使用的技术、方法也会越来越先进、高效、精准,提升有关工作开展的效率与质量。甚至需要在此方面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这样才能保证工作落地执行得到理想的成效。所有的工作无论是制度、流程、工具、标准,都需要人来观察、设计、制定、执行,失去了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持,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都只是一句空谈。
参考文献:
[1] 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2] HJ 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S].2011.
[3] 黄晓慧.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移植与超越[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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