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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下基于社会保障公平理论的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问题分析与应用
摘要: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崛起,基于平台的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日益凸显。本文基于社会保障公平理论所提出的“公平感”在员工满意度实现中的重要性,深入分析了现存灵活就业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性”,并针对性提出了政策优化的建议,为灵活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快速融入主流社保体系,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应用参考。
关键词:社会保障公平理论、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公平感
一、研究背景
互联网时代,平台经济快速崛起,伴随着疫情下失业率持续攀升的叠加作用,灵活就业人员乘风而起,逐步形成一个庞大的就业群体。外卖小哥、网红主播、UP主、网约车司机……越来越多的新职位以平台作为载体,逐渐走入大众视野。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21年末,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达到2亿人,占我国就业人员比重的20%,已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然而,与传统就业方式不同的是,平台经济下孕育而生的灵活就业打破了企业雇佣关系边界,往往呈现出“无雇主”或“多雇主”的特点,这也对传统劳动关系规则里所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全新的挑战。虽然无论在政府的工作报告还是各地出台的灵活就业文件中,都对灵活用工的社会保障提出了一系列机制和政策支持,但从实际数据来看,其现状仍不乐观。
根据北京腾景和蚂蚁研究院2022年第三季度数据,灵活就业群体普遍存在就业不稳定和社保参与度偏低的问题,参与缴纳全部五险一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占比仅有13%,近6成人员未缴纳过任何五险一金。其中平台灵活劳动者中参与社会保险比例最高的工伤保险也仅有26.1%人参保,其次是医疗保险(24.6%)、失业保险(23.4%),与以“雇佣化”关系就业人群相比具有较大差距。平台灵活就业群体普遍存在的就业不稳、社保不缴或不足、个人承担压力大、社保不全或复杂等问题日渐突出,制约了我国平台经济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故本文将基于社会保障公平理论的观点,探究基于平台经济的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政策和应用建议,为有效提升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支持提供参考。
二、社会保障公平理论及其在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领域的适用性分析
(一)社会保障公平理论
公平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斯塔西·亚当斯于1965年首次提出,主要分析员工报酬分配的合理性以及公平分配对于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公平理论认为,要使得员工感到满意且起到正向激励的作用需要通过公平的报酬来实现。而“公平性”的判断并非仅限于报酬的绝对值,员工通常会通过“社会比较”来衡量,即由“是否感到公平”而产生的公平感。
社会保障公平理论是在公平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主要观点在于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公平的社会对待,比如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共物品等,强调政府提供这些服务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在我国现代政府服务体系中发挥着稳人心、激活力、促发展的至关重要作用。
(二)社会保障公平理论在灵活就业群体社保问题中的适用性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除了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物品的属性外,还具有收入二次分配、社会公平性调节等功能,事关每家每户,因此无论从社会保障的主体、范围、途径、标准等各方面,都应兼顾好公平性。
于灵活就业者而言,其虽然在就业形式、劳动关系、获酬特点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人数大、覆盖广、稳定性差,在考虑其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同时,也应在保障制度、保障途径和保障结果等方面充分考虑公平性,不断提升灵活就业群体的“公平感”,从而充分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促进平台经济的繁荣发展。
三、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分析
基于社会保障公平理论,灵活就业群体在缴纳社保及享受社会保障时的“公平感”是使其刚到满意且被激励的关键所在。因此,本部分从“不公平感”的产生入手,分析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不公平感”之平台经济下劳动关系不明确
共享经济下平台灵活用工现象越来越普遍,但平台、平台背后的公司和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一直存在很多争议。从目前情况看,灵活用工平台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基于信息差分发对接用工资源,平台通过自身流量不断提升灵活用工双方的匹配效率,为自由职业者对接更多优质客户,如猪八戒等。二是基于平台流量支持灵活就业者进行内容创作、商务合作、商品售卖等,如抖音、B站、淘宝等。三是基于平台生态圈提供范生活类服务,灵活就业者通过平台收益获取利益的,如饿了么、美团等。
这些平台经济下的灵活就业工作由于准入门槛低、灵活性强、覆盖广等特点,往往持续时间短且稳定性较差,对劳动关系的明确提出较大挑战。根据肖鹏燕等(2022)年开展的研究显示,在这些平台经济劳动用工中,兼职人员占比较高,达到70.07%,且用工和就业形式也存在交叉和叠加,这也进一步加大了劳动关系的明确的难度。灵活就业人员大多依靠平台进行“接单”,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和劳动者的关系是承揽、雇佣还是委托等关系,尚不明确。然而在我国目前社保缴纳要求框架下,劳动关系的不明确对灵活就业人员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具有关键性制约,也是其“不公平感”存在的根源所在。
(二)“不公平感”之社保缴纳之差
肖鹏燕等(2022)同时在研究中指出,兼职及全职的平台灵活就业者收入平均值为3556元(见下表1),其中人数最多的为2001-3000元,占21.24%,且高收入者占比较少。且相较于企业雇佣的劳动者而言,灵活就业者所从事的工作稳定性较差,职业发展路径不明确,进一步恶化了其收入情况。
而在社保的缴纳上,以上海为例,2022年7月上海最低社保缴纳基数为6520元,若按照最低社保缴纳,对于通过公司缴纳职工社保而言,个人共需缴纳684.6元/月,公司缴纳1875.16元/月,共计2559.75/月;而通过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叫基本养老(24%)和医疗保险(11.5%),则个人共需缴纳2314.6元/月。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于灵活就业者而言,个体收入偏低,需要缴纳社保费用较高之间存在矛盾,虽然因受疫情影响,上海等地纷纷推出可以延缓灵活就业群体缴纳社保的政策,但仅为“缓交”“迟交”无法真正解决问题。此外,与通过公司缴纳社保的就业人群相比,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存在较大差别。虽然很多学者提出,公司所缴纳部分的费用也是个人劳动所得的一部分,但从个人感知的“公平性”而言,确是存在较大差异。
(三)“不公平感”之福利保障之差
从社保缴纳结构中可以看到,灵活就业所需缴纳的保险仅含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由于工伤及生育保险必须由单位进行缴纳,因此,无单位挂靠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无法购买工伤及生育保险的,也因此无法享受工伤及生育保险所附带的福利,如:对于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在职职工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生育产假及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等福利均无法享受。因此,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通过自身或者平台再购买商业保险,这不仅仅会再次增加成本,从保险本身而言,很多商业保险较多以人身意外和第三者责任险为主,并不能产生工伤、生育、失业等方面的效益保障。从灵活就业者从业领域来看,较多快递员、外卖员等需要在外奔走的时间和概率远大于普通人员,其对于这些方面的保证往往又是最高的。此外,平台灵活就业者社保缴纳程序复杂、缴纳受户籍限制等问题均有存在。这从中产生的重重矛盾和相比较所产生的落差,也会进一步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的“不公平感”。
四、基于社会保障公平理论的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政策建议
通过对以上“不公平感”存在问题的分析,此部分对应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作为参考。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晰“平台-就业者”用工关系
破解平台经济下灵活就业人群社会保障问题的前提就是厘清各相关主体间的用工关系及责任界定。虽然在平台经济之下,劳动者工作不再完全需要在指定时间、空间完成工作,但这并不能掩盖平台公司于灵活就业者之间存在的实质性雇佣关系以及雇佣关系的担保关系,更不能就此规避履行相应的保障责任。因此,政府层面要从顶层设计入手,针对不同的平台、不同的灵活就业形式明晰平台与就业者之间的用工关系,让灵活就业者“有关系可靠、有政策可依”,是进一步提升灵活就业者“公平感”,激发其活力与价值的关键所在。
(二)完善制度设计,补齐“工伤-生育-失业”社保支撑
对于平台经济下的灵活就业者而言,社会保障制度中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缺失是阻碍平台灵活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基于此,本文建议政策制定可从三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在明晰灵活就业群体用工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针对此种用工关系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补齐现有社保制度缺陷;二是可考虑未来关于平台灵活就业者的工伤、生育和失业认定可不必依赖特定的劳动关系,制度上可为平台灵活就业者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方式,通过自行缴纳及相对应的认定标准来实现报销和补贴;三是在制度的设计中可通过鼓励和补贴政策,借助社会生态力量推出高质量、广覆盖、低成本的商业保险对目前所存在的社保缺陷进行补充,逐步解决平台灵活就业者在社保保障层面所产生的“不公平感”。
(三)提升制度灵活性,增强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吸引力
灵活就业人员收入差异大,个体缴费意愿不强也是灵活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健康发展的一大阻碍。从缴费比例中可看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对较高,且随着缴费基数的连年上调,无形中增大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基于此,政府可从政策层面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参保比例和参保费率,可通过参保的多档选择,参保项目的自由搭配等,增加灵活就业社保制度的吸引力,让想保但经济上存在困难的这部分人“先保起来”,后续可再根据个人收入情况每年进行调整,使得制度更人性化。同时,可根据不同人群细分进行针对性宣传宣贯,影响平台经济下的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与社保缴费,逐渐消除其在个体缴费差异较大方面的“不公平感”。
五、总结与启示
新经济形势下,基于平台的灵活就业者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保护问题是平台经济蓬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本文通过社会保障公平理论所提出的员工感到满意和被激励的“公平感”出发,分析与传统公司职工相比,灵活就业者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不公平感”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社保缴纳费用相差大、社会保障福利有差距等方面。基于现存问题,本文对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的改进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用工关系;二是要完善制度设计,补齐灵活用工社保缺失;三是要提升制度灵活性,加强宣传增强缴费吸引力,通过政府、企业、平台、个人等多方的努力,让灵活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快速融入主流社保体系,切实有效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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