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律师的公益路径探析
小时候,
妈妈对我说:
“多做好事 ,学会吃亏”,
我看着妈妈,
一脸懵懂。
上学后,
老师对我说:
“帮助他人 ,快乐自己”,
我望着老师,
似懂非懂。
长大后
我成为一名律师
经过生活的磨难和岁月的洗礼
我终于懂得了慈母严师的教诲
领悟出公益慈善的真谛
——这是我有感于自己的公益人生,有感而发,写的小诗《公益之歌》的一部分。
1977年2月,我出生在皖北平原“人口大县”---临泉县一个贫困的家庭中,儿时的困境至今仍然历历在目!光阴荏苒,一晃我从事律师已二十余年,回想自己的公益人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益的初级阶段:“有心无力”、心力憔悴。
所谓“有心无力”,是指“有公益之心,但无公益之力”。这里的“力”,不仅指具有从事公益的执业能力,还包括一定的能够从事公益的适当财力!
和很多律师同仁一样,因为穷,所以当律师!我是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证的,此后,便正式步入律师行业,开始了自己的律师生涯,同样,和很多刚入道的律师同仁一样,曾经异想天开的认为,只要拥有律师证,就可以“衣食无忧”甚至“日进斗金”了,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起初的几年里,没有案源,没有经济来源,苦闷彷徨,颇受煎熬!为了生计,为了发展,同时,为了实现“扶危济困”的律师梦,自己也开始尝试做法律援助。
2001年,初出茅庐的我,办理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件法律援助案,为一个涉嫌合同诈骗178万元的徐某倾情辩护。徐某曾经是一位拥百万身产的成功商人,但因为一次错误的投资卷入经济旋涡,沦为“百万诈骗犯”。由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如果罪名成立,至少要判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为了人间正义与法律的神圣,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接手案件后,我遇到重重阻力!到政府遭冷遇,找证人遇白眼,甚至有人指责我为什么要帮一个诈骗百万的罪犯讲话?最令我难忘了,为了会见徐某,我还居然被警方“变项留在局里”,后在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协调”下,重获“自由”,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特别最令我终生难忘的是:当我向安徽省安庆市振风典当行调阅了徐某1999年9月为了筹集工程款,居然将自己与爱妻结婚时的金银首饰典当时,我的脑海浮现出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旧社会“典儿卖女”的悲惨场面!那一刻,我确信徐某可能并没有实施诈骗,不然,百万脏款也够他花一辈子了,何以沦落到典当家产的境地?
然而,对于当事人的如此困境,我虽然很心酸,很同情,但却无能为力——同样穷困潦倒的我,无力对身陷囹圄的徐某提供任何经济援助!唯有尽职尽责,做好自己作为辩护律师的本职工作,唯有这样,才能问心无愧!
种种困难并没有吓倒我,反而更加激起我的斗志!
苦闷彷徨时,我曾写下这样的《执业偶感》:
漫漫长夜待黎明,
潇潇凄雨著瑟风;
欲掬浊泪涤灼心,
甘献义胆济冤魂。
历经六年风雨诉讼,我最终帮徐某在被羁押459天后雪洗冤案、无罪释放,迫使当地检察院低头认错、赔礼道歉;迫使当地政府赔偿徐某183万元;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曾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2006年7月27日《新安晚报》以《从“涉嫌诈骗”到“获巨额赔偿”》为题对此案件进行了详细报道。2008年7月,该案例以《他陪“百万诈骗犯” 走过的风雨诉讼路》为题收录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刑辩大律师》一书,全国发行。
(注:程玉伟经典案例入编《中国刑辩大律师》一书)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使我认识到律师的神圣价值,深深的领悟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但同时,也让我深刻体会到经济窘迫的无助!唯有自身强大,才能够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否则,如果自身难保,何以有资格和能力帮助他人?
以上虽然是我20年前的个人执业经历和感悟,但纵然是现在,我所很多律师同仁在从事法律援助及公益活动中,同样遇到和我一样的困惑!
我所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委员谢春香律师曾深情坦言:在执业过程中,深感“压力山大”,时常失眠、焦虑、掉头发,特别是,一旦官司败诉,深感愧对当事人,进而自责、流泪。正所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作为“过来人”,我为有这样善良、敬业的律师同仁而自豪骄傲,同时,想对同样困惑的年青律师讲几句:此时的我们,要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情怀,苦难是财富,这是走向成熟和富有的必经之路,要不忘初心,学会隐忍,学会自强,学会韬光养晦,学会厚积薄发!
第二阶段:公益的中级阶段:“有心有力”、自得其乐。
所谓“有心有力”,是指“既有公益之心,又有公益之力”。
这个阶段的律师,一般在执业数年之后,有稳定的案源,有不错的经济收入,有良好的社会资源,有娴熟的办案能力,所以,办起法律援助和公益案件时,能够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丁某是安徽省安庆市一个命运多舛的小女孩,4岁时母亲因脑癌离开了人世;9岁时,父亲因肝癌撒手而去,从此,便成为一个孤儿,和年迈的外公、外婆艰难度日,尽管生活困苦,但丁某成绩优异。为了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两年来,年幼的孤女竟然迎来了三场官司,但最终在我的法律援助下,打赢了三场官司,维护了丁某的合法权益,另外,我还自掏腰包,全程资助丁某参加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开阔她的视野,增长她的见识。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引起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和《经济与法》栏目、安徽电视台《案件调查》栏目和《超级新闻场》栏目、《新安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均对此进行专题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件在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暨“2008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中,我办理的“三场官司助安庆市十一岁孤女胜利维权”被评为2008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之一,并被收录《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一书, 2009-2011年度社会公益活动中,因我在公益维权领域成绩突出,被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公益律师”的光荣称号。
现在,曾经接受过我法律援助的丁某,已经大学毕业,开始了自己崭新的人生旅程,每每接到丁某的祝福与问候时,我心中甜滋滋的——我品尝到了“助人为乐”的深刻内涵!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为了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识,我经常做客交通音乐台《评案说法》栏目,为广大听众解疑答惑,深受群众喜欢;
2008年我写成的第一本专著《律师说法》由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新华书店公开发行。
在日常工作中,我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和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11月1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视察我当时执业的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与我握手并亲切交谈,了解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情况。
2017年--2018年,我与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同仁响应国家扶贫攻坚的号召,在安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刘金山的带领下,费尽颠簸,起早贪黑,多次深入到岳西县石盆村的田间地头进行精准扶贫、精准施策、捐款捐物,为该村顺利脱贫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
事实上,我所和我一样经历的热心公益律师,还有很多很多,比如:王其祥律师虽然没有加入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但他却身体力行,于2021年自愿到马庙乡参加脱贫攻坚、积极到兴园第一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为民普法进社区 ‘典’亮百姓新生活”法律宣讲活动。我所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胡瑾律师多次向合肥师范学院捐赠,感恩回馈母校,捐资设立“胡瑾法治教育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其所在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我所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副秘书长梅梦圆律师积极投身于双拥工作,一直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广大官兵与军人家属提供义务法律服务,解决军人军属生活、工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致力于解决军人的“三后”问题,得到了广大官兵及军属的一致认可。
生活在这样充满爱心的集体内,我感到无比的欣慰和幸福,时常想起自己曾经写下的《执业誓言》:
律师,
是正义的化身,
扶危济困,
抑恶扬善,
是她神圣的天职。
或许,
我不是最好的,
但我却是最诚的;
或许,
我不是最优秀的,
但我却是最负责的;
无论您来自何方,
也不论您身份如何,
一日相识,
终生朋友。
我将用心血与智慧,
给您以慰藉与希望。
第三阶段:公益的高级阶段: 大象无形、普济天下。
2019年07月23日,在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希望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继续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雷锋一直是我学习的榜样,所以,我也便有了“雷锋情结”----当我不在为生计而奔波时,我觉得还应当为社会做点什么!比如:当一名慈善家、社会活动家、普法宣传员,甚至,我还有一个梦想:有朝一日,当一名堂堂正正的全国人大代表,走进神圣的人民大会堂,为国家立法献言献策,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孔子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遥想先贤孔子,一介布衣,一心一意传承中华文化道统,历经艰辛,开创私人讲学之风,倡导仁义礼智信,曾带领部分弟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晚年修订六经去世后,其弟子及再传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语录和思想记录下来,整理编成《论语》。该书被奉为儒家经典。至今2千多年,世人对其景仰不变如昔,杏坛讲学更是功在千秋,一代圣人,可赞可表,可谓公益事业的鼻祖!
当今社会中的首善曹德旺,则是我现实生活中的学习榜样,他身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董事长,年少生活困顿,中年“结缘”玻璃,一直热衷慈善,一直致力于创立公益慈善基金会。汶川地震期间,他先后捐款2000万。累计捐献100亿后,又花百亿建大学交给国家。曹德旺用善心与责任为无数贫困家庭带来幸福的曙光,强烈激发了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增强我们的民族信心。
一个人可能走的很快,但一群人可能走的更远!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在从事律师20年后,我最终被“无公益,不盈科”的口号吸引,最终于2018年加入了盈科生态圈,成为一名盈科律师,2022年4月1日下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首届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盈科合肥26层大会议室召开。我作为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全程主持了会议,会议开的热情而隆重!
从此,我作为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主任,带领一群有爱心、有担当的律师携手从事公益,秉承“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扶危济困,公益人生”的理想信念,携手公益路,共创新辉煌!
2022年7月14日,安徽省法援中心主任刘绍云、省法援中心四级调研员丁明、案件管理部工作人员朱曼姝、卢业宽莅临我所调研交流,对盈科合肥的各项公益法律服务表示肯定与鼓励,认为盈科合肥所做的公益事业不仅仅体现在法律援助方面,更是一种案件之外的大公益。
2022年9月,为了给青少年学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公益帮扶,我组织我所广大公益律师积极向安徽仁爱公益基金会捐款,短短2天,捐款18200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受到安徽仁爱公益基金会杨建国会长的高度赞赏,授予我所“爱心单位”的光荣称号。
现在,广大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委员委员精神抖擞,信心满满,其中张慧兰自愿参与“1+1”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活动,远赴海南乐东,本着“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的原则,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务群众、敬业奉献、严以律己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一份子,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弘扬志愿者精神,服务乡村振兴,贡献法援!
我深知,在新的历史阶段,公益有着更广更深的内涵和外延,律师也应该不忘初心、与时俱进,积极参与党和政府的各项大政方针中,争做又专又红、德才兼备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司法部还印发了《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
鉴于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的精神,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所积极响应号召,组织成立了“盈科合肥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何玮琳、赵振乾、杜成祥、施鑫等委员积极报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履行法律人的公益担当,用满腔热血和激情,唱响青春之歌 ,演绎公益人生。
虽然在过去工作中,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了当事人赠送的很多锦旗,可以说,每一面锦旗,都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表达了当事人对本律师的高度信任和无限的敬意!但是,今后的路,还很漫长!律师心向党,执业为人民。我将时刻牢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历史使命,按照“讲政治、抓党建、强作风、促发展”的要求,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讲好律师故事,弘扬律师正能量,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司法为民作出自己的贡献,用自己的公益人生,演奏一曲跌宕起伏的青春之歌 !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