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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在新时代下,纪检监察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代下的新要求,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来开展工作,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首要任务是要养活自己,所有工作的出发点都要围绕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来开展工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懂纪检监察知识,也要熟悉业务知识、生产经营知识,才能真正的履好职、尽好责。
关键词:纪检监察;效能监察;生产经营;管理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从权限、工作对象、监督范围等因素都不同于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当前,国有企业面临创新发展的重大任务,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有效融合,促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意义重大。当前,很多国有企业并没有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中,笔者,通过从事大型国有企业的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
一、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重要性的认识
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首要任务是要养活自己,所有工作的出发点都要围绕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来开展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有助于规范管理。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在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能职责外,其主要任务是监督企业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正确地履职,有效组织生产经营,为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比如:近年来,公司纪委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营销技术招标采购中心三大领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吃里扒外”问题专项整治、巡视反馈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管理人员或亲属直接办企业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等30余个专项整治活动,发现各级各类问题300余个,开出监察建议书80余份,通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达到了改进作风、规范管理的目的。
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有助于堵塞漏洞。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是国有企业实现发展的保障,特别是当前企业改革脱困已进入攻坚期、关键期,腐败现象还是不断滋生,严重困扰着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就是要尽量堵塞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比如:近年来,公司纪委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品销售、外协外委、资产处置、三重一大领域等方面为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制定销售、采购、工程建设、外包、财务管理、余废料处理、仓储物资管理等7个重点关键领域的监督办法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了重点领域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较好的堵塞了管理漏洞。
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有助于提升效益。通过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可以使企业避免掉很多损失,间接可以创造良好的效益。比如:近年来,公司纪委通过效能监察工作为载体,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理薄弱环节等方面认真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推进关口前移,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实施效能监察项目100多个,通过对生产经营中关键、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监督,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提出管理改进意见110余条、规章制度修订意见20余条,节约资金7000多万元,较好的提升了效益。
二、积极正视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公司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成效,但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
一是部分单位的纪检监察与生产经营存在“两张皮”,远远达不到融合的条件。部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未深入基层熟悉生产经营情况,不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流程及制度审批流程,开展监督工作只停留在查看资料、看工作台账、听取汇报上,监督方式单一,执纪问责大多停留在表面。
二是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仍然还存在廉洁风险。部分单位制度约束刚性不强,制度执行不力、走样,甚至绕开流程、规避制度约束等问题还时有发生。监督主体、监督流程、监督方式都不够明确,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对纪委开展监督尤其是履行再监督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纪检监察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人员知识不够全面,工作水平、个人素质、问题线索核查能力不强等,有些是纪检新兵,因此对纪检监察的工作规律、工作方法还没有深入掌握,这个还需要一个过程。
三、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的对策
在新时代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代下的新要求,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来开展工作,要力争在服务中心、推动生产经营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落实“两个责任”,抓好源头融合。要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只有党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才会有坚强后盾,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特别重视“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带头贯彻、带头执行,把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才能为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奠定坚实的基础。
注重队伍建设,抓好人才融合。要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培养,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懂纪检监察知识,也要熟悉业务知识、生产经营知识,更要学习生产、工程、采购、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各单位的纪检监察负责人要全面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要多深入车间、深入班组,实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这是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的基础和前提。
凝聚监督合力,抓好职能融合。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的性质,更要注重统筹整合各方面的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组织人事、工会、职代会、监事会的“大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对职能部门的再监督,促进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监督优势,形成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深化效能监察,抓好载体融合。国有企业开展效能监察项目是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融合的重要载体,是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理薄弱环节等方面认真选题立项,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去开展推动,通过效能监察为抓手,主动开展监督,确保效能监察有效率、有效益。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2021年3月
[2] 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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