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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强烟草零售户信用监管与提升市场活力的内在关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建设发展,一方面,经济发展对建立良好信用关系的要求日益强烈,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对建立一套完整的信用制度的要求日益提高。烟草行业作为市场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信用体系建设更显得意义重大。特别是在全行业提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加强零售户信用监管,维护卷烟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以加强卷烟零售户信用监管,健全信用体系,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更大力度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卷烟市场活力,最终实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目的。
关键词:信用监管;信用评价;黑名单;联合惩戒
2022年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稳妥开展信用监管。围绕建设高标准烟草市场体系目标,探索建立零售户信息归集公示、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举措,建立经营异常、违法违规失信名录,加强信用约束,促进诚信经营。加快零售户的信用监管既是对自身的约束又是对社会的承诺。卷烟零售户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实践的重点是实现政府推动、社会共建、行业自律、商户守信“四方融合”的发展,最终实现卷烟市场规范有序、高效活力。
1.卷烟零售户信用建设现状
卷烟零售户的信用是整个卷烟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卷烟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它记录着经营主体信用状况,揭示经营主体信用的优劣,信用监管是将法律和道德治理结合起来,整合全社会力量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带动整个卷烟市场形成良好经营氛围,从而规范有序的发展。
建设卷烟信用监管体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积极推进,通过政府推动、社会共建、行业自律、商户守信来共同完善。
2016年,随着商事登记改革的制度的全面深化,国家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烟草行业也积极相应政府号召,放宽了行政许可的准入门槛,施行负面清单制度,这也是烟草行业信用监管的初形。2019年,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烟草行业也逐渐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中,开始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建立卷烟零售户黑名单制度,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2.烟草零售户信用监管面临的问题
国务院2016年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由此加快了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但信用体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是烟草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在当前政策体制下还面临着一些问题:
2.1卷烟零售户守信意识不强,信用监管还未深入人心
卷烟经营者一般以家庭经营或雇员为主要模式,大多是中年人或老年人经营,存在文化程度较低、守信意识比较淡薄的情况。而且零售户普遍有对比心里,看到周围有客户卖假私非烟赚了钱,心里不平衡,会暗地里跟风,从事少量违法行为,而且存在侥幸心里,认为量少不构成犯罪,形成整个卷烟零售环境的诚信意识不高,具体表现为经营者对诚信经营和信用监管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深。如某区局稽查员2020年走访卷烟零售户6158户/次,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263户/次,其中还有一些专卖人员发现少量违法行为后,要求店主现场自行拆包下架的情况,可以看出市场净化水平实际并不高。同时还存在着部分尚未发现的违规经营行为,这就给信用监管体系的深入开展带来困难。
2.2监管内容有限,信用体系作用还未完全发挥
目前卷烟信用监管相关法律依据有限,只有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和各地市制定的卷烟零售户管理规定作为监管依据,并没有统一的信用法条参照处理。而且目前各地区一般只针对卷烟零售户经营假、私、非烟达到多少数量或者多少次行政处罚后,被纳入重点监管户或黑名单,对其经营行为进行重点监控,情节严重达到取消经营资格的情况下,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取缔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一些零售户少量的摆售假非私烟、卷烟外流、本地串货等达不到行政处罚的违规行为,专卖人员往往只有劝诫和口头制止,而且零售户行政处罚缴纳的罚款也很少,违法成本较低,对其产生的震慑影响不大,在客观上使零售户信用缺失有了可乘之机。还有部分零售户唯利是图、依法经营意识淡薄,利用制度与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少量多次购进、分批少量出售等手段逃避法律责任,使整个卷烟信用监管体系难以全面发挥出它的作用。
2.3监管口径单一,还未纳入社会综合信用体系
卷烟零售户的信用监管目前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全国范围内仅个别省市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目前都在试行期,而且在实施上还是烟草部门相对独立的监管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内容衔接上接还需继续完善,不能只是简单从形式上推送信用监管的数据资料,要在内容上真正与社会各界的信用监管相融合。需要建立一套系统的、联动的、实用的监管体系,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综合信用体系。
3.卷烟零售户信用监管的意义
尽管存在以上问题,但信用监管体系对提高专卖市场管理水平,提高卷烟市场诚信经营水平,提高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有着极其重要意义。
3.1有利于提高专卖人员市场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专卖人员市场管理户数多、工作压力大,而且卷烟零售户逐年增加,但专卖管理人员的编制却没有与此成比例,造成了僧多粥少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要改变传统方法破解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迫在眉睫。运用信用监管体系对卷烟零售户进行分类、评级,结合市场监管内容按照不同信用等级进行差异化管理,会极大的减少市场监管成本,提高了专卖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3.2有利于增加零售户的诚信守法自觉性
信用监管体系的建立会零售户的违法经营卷烟的成本,用信用监管弥补行政处罚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的弱点。例如稽查员对一些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如摆卖3包走私烟)进行劝诫和警告,但效果往往不佳。稽查员前脚出门,后脚走私烟又开始上架。运用信用监管后,零售户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和自身积分挂钩,积分影响到订货、评星、等级、档位、许可证续期的年限等方方面面事的项,迫使零售户更加珍惜自身信用,不愿为蝇头小利而冒险失信,这也就是信用监管体系增加了卷烟零售户的违法成本,能够有效遏制违法经营卷烟行为发生。
3.3有利于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经营风气很重要,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对经营者起到积极的影响作用,对其守法态度、行为方式、行为习惯会起到潜移默化的引导、规范作用。相反,卷烟零售户通过违法经营卷烟,获得了更高的经济利润,不但损害了其他卷烟零售户的利益,更加助长了失信的不良之风。通过信用监管体系的奖惩机制,能够极大改变卷烟零售户守法积极性不高的现状,从而营造一种诚实守法的经营氛围,建设更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4.未来烟草信用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离不开信用评价、信用奖惩、信用宣传等制度的建立和制度之间的协同联动,只有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才能搭建一个坚实的信用监管体系。
4.1加快信用监管法制建设,完善烟草信用监管法治体系
要推动烟草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更上一层楼,促进和规范卷烟零售户信用监管工作,迫切需要各地级市全面加快信用制度建设进程。甚至是敦促地方政府将烟草信用监管体系纳入地方信用监管中,在地方立法方面给与一定支持,因为地方行政法规的力度肯定是优于行业规范的。各地区也可以交流实际工作经验,可以为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立法提供借鉴:目前江苏省淮安市、江苏省徐州市、浙江省衢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已经出台《卷烟零售户信用管理办法》,为其他地区的信用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烟草信用监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为后续不断推动烟草信用体系建设朝着更加规范、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做出了贡献。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烟草信用建设标准规范,严格设定量化指标,减少人为的干预,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评价标准来对卷烟零售户的信用等级进行划分,积极推动信用监管体系的制度化,推动整个烟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的突破。、
4.2加强与政府部门职能合作,推动信用监管社会化
随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也在各个职能部门中日益显现,作为烟草行业,在建立自身的信用监管体系的同时,也要积极融入到以政府为主导的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通过与公安、市场监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相互合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达到一方激励、多方受益,一方惩戒、多方受限的局面,使卷烟零售户信用监管体系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4.3开展卷烟零售户信用评价,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信用评价是综合各类信用信息对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反映并分类管理的信用管理手段。烟草部门要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将监管过程评价与市场化信用评级相结合,将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公示相结合,将涉烟违法违规行为定性与细化定量相结合,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高度把控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与此同时,坚持以应用为导向,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奖惩措施实际落实于评价应用。通过持续推进卷烟零售户信用综合评价,实现对卷烟市场的动态监管,辅助市场监管人员的打假打私和市场监管提供科学决策,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4.4健全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黑名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抓手。2019年,在全国行业监管部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框架下,烟草部门也相继出台了涉烟严重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黑名单”的认定标准、管理程序、惩戒措施和退出程序。推进“黑名单”信息的共享共用、公告公示,将其定期上报至“信用中国”(或地级市)的政府网站,与政府各级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使涉烟“黑名单”信息广泛应用于行业监管、联合奖惩、评级评价、监管考核等。对卷烟零售户失信行为和失信信息进行曝光,联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在办理贷款、乘坐交通工具、担任企业高管等方面进行限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到约束;同时,对信誉良好的卷烟零售户予以重点扶持,在办事过程中探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许可证延续、变更等业务专人服务、优先办理等便利,让守信的人受益。
4.5加强守信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烟草信用建设
烟草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自然离不开广大零售户的支持和参与,向零售户进行诚信教育,向全社会宣传烟草社会信用文化,只有以全社会公众为目标,持续开展各项诚信守法主题宣传活动,传播守信理念、普及烟草信用知识、宣传诚信美德,才能打好烟草信用监管的基础。可以通过集中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走访、开展公开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诚信宣传和教育,充分调动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拓宽参与面,扩大影响力,一方面促使卷烟零售户理解建立信用监管体系的目的,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法、评价标准和奖惩规定,通过积极引导、激励广大零售客户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积极推动信用监管体系的普及化;另一方面推动政府、消费者、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到烟草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中来,多方助力,共同监督,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立体宣传格局,打造守信用、讲诚信的社会氛围。
后记: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全面发力、大有可为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为各部门各地区推动信用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我们烟草行业更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烟草行业管理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多方联合监管、数据资源共享的社会智能监管“一张网”。烟草部门应牢牢抓住信用建设大发展的良好机遇,持续用力、攻坚克难,凝聚全社会合力,推动烟草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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