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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国企党建的理论思考
摘要:加强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作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先决条件,打破党组织与其他企业治理体系关系的传统思维定式。要重视党的干部队伍与人才队伍建设,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才选拔、培养、教育、监督的各个环节,推进企业党员队伍与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将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推动党组织一切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相融合,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党的二十大作出了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战略部署,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国有企业都应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为最根本的政治原则,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为根本目标,充分认识与把握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两个核心”地位与作用,将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工作不偏离的重要思想贯彻于实践之中。
1.以制度建设保障国企党组织的地位作用真正落实
就是要切实发挥党委(党组)在国企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中的作用,切实发挥支部及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上真正发挥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积极作用。
首先,党组织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就是要通过落实国企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来落实党组织对企业各级治理主体与群团组织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对有条件增设专职副书记的国有企业,应设尽设。专职副书记的设置不是使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党委(党组)书记手中移交出去,而是通过专业与独立的工作将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中更好地完善与强化,进而将其领导优势推进到下级党组织之中。同时强化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的责任落实机制,在分清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全面提升国企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力与领导能力,使党组织的领导更加专业、科学与高效。
其次,党组织作为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保证企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不偏离,将企业上下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与职工群众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各级组织与主体中落实落地,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力来保障企业发展重大战略、资本运作与投资、组织架构调整、安全生产与职工利益等事项在国企中的贯彻落实,全力破解在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使党的意志在各级党组织与各治理主体中同步推进、同步作用。
2.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首先,保障党组织集体讨论在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中的前置程序能够顺利落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完善企业的决策程序与顺序,在政治性、原则性问题上实现充分地讨论与把关,将党和人民的意志在决策之中得到充分体现,再由国企经管层对该重大问题进行具体决策。
其次,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与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政治力量全力支持保障“三会一层”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同时要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能在企业顺利贯彻落实,打通各主体、组织之间的沟通渠道,破除因信息不对等导致的决策监督与执行的滞后、失误、错误等现象,同时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落地,将议事协调作为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工作职责。
第三,克服党组织对企业各项事务事无巨细、以党代政等情况,减轻组织内耗的同时兼顾效率与科学性,积极探索克服“一把手”独断、“一事多议”“一事多决”等现象的新管理体制,同时以党的领导来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落地,同时要保障职工群众能够对涉及企业发展与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增进职工群众对企业经管层与党组织的信任,彰显其主人翁地位。
3.企业党组织工作必须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
首先,国有企业的经管层应摒弃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互割裂的落后思维,切实树立抓党建就是抓生产的思维模式。从制度层面落实国企党组织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党建工作与企业重大发展经营事项同步谋划,各治理主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力,将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企治理主体的利益与党组织的工作紧密结合,还可根据企业的具体实际,探索符合其发展需求的新型融合模式。
其次,落实党内民主与监督,坚决与“四风”问题作斗争。全面整顿与清理国企内“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问题,以党的组织力量在狠抓落实与生产经营工作上多下功夫,党组织与各经管层要少开会,开有用的会,引导基层组织回归主责主业。加强对国有企业各项制度落实与执行情况,关键岗位与重要人员的监督,坚决惩治整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严查靠企吃企,警惕通过承担工程、物资采购等业务的隐蔽性贪污腐败问题,深化国有企业反腐工作,以案促改促治,守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使国有企业的一切工作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这一中心进行。
最后,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应高度重视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群团组织等组织在落实党的领导、团结工人阶级中的重要作用。党组织要保障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代表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真正成为职工群众参与公司治理、建言献策的通道,在落实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能防止党组织在看不见的领域出现权力过大、管得过多等现象,破除国有企业中错综复杂裙带关系的庇护,彰显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也能够进一步改善国企的科学治理,提高国企党组织参与治理的成效。
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选拔与使用
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注重对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探索适宜的鼓励机制,营造企业上下良好的竞争氛围,使企业全体凝心聚力向中心工作靠拢。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首先,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要加强党对干部队伍选拔任用的领导把关。党要保证对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与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主体责任,做好人事工作,克服在传统干部选拔过程中出现的“任人唯亲”“灯下黑”等现象,强化选任环节的透明度与信息公开,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自觉地接受广大职工群众与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使党领导下的各级干部的一切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积极提拔在基层一线、重大项目、海外经验等地摸爬滚打、锻炼成长的基层员工,把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良将贤才及时选拔到国企的领导岗位上来,以市场化标准优化干部竞争机制,充分提高国企干部队伍核心竞争力。
其次,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要全面提升国企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应以政治标准与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的标准来考核,更要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性作风、党的纪律、清正廉洁等问题上对党的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严守工人阶级属性,增强先锋队意识。另外,作为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国企领导干部更应增强在经济、管理、经营等专业领域的综合素质,将管理经营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为己任。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国企干部要迎难而上、奋勇进取,以身作则,弘扬企业家精神,以昂扬的斗志与创新的精神带领企业开创发展新局面。
第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要强化党对国企干部队伍的监督。要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党组)都要强化主体责任,上下联动,把党的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织牢、收紧制度牢笼,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问题的整改,组织部与国资委党委作为国有企业党委的上级党组织,要严厉、严肃对国有企业的全面监督,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蛀虫”问题,企业党组织要坚守监督最前线,对隐藏的贪腐问题尽早发现、清查、问责,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
第一,注重提升国企党员队伍的政治素养。牢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旗帜下,引导党员树立马列主义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可以适当建立不同层次、因人制宜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来加强对党员队伍整体的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同时要严防西方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民粹主义等错误思潮以隐蔽形式或披着市场经济的外衣在党员队伍中出现。
第二,切实提升国企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强化对全部党员的日常管理,对如农民工党员、境外党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工作中注意不同党员群体在思想状况、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不同,增强关心关爱,使全体党员凝聚在党组织的大家庭中。加强教育工作,引导党员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带头先锋。在企业中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表彰在生产经营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党员等形式,通过强化党员的带头作用,增进企业全体员工的凝聚力。针对党内违纪违规现象,要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及时谈话谈心,并按照有关规定与条例进行教育或处理。
第三,着力提升国企党务工作者的专业技能。作为党务与党群工作者,要将党建引领意识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自身党务与党群工作业务能力,加强对党的基础知识、党章与党内法规、党的政策等内容的学习,增强本领才能更好地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而服务。党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与其他岗位与专业的员工应该受到相同对待,破除党建工作就是“混日子”的心态,将培养合格、优秀的党建工作人才作为国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党建本领素质的整体提升,带动企业党组织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3.强化党对人才竞争与培养的领导
人才队伍的综合水平直接决定了国有企业的经营能力与水平,政治素质过硬与业务水平精湛是新时代衡量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的两大标准。国企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对企业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领导,严把政治标准、善于挖掘人才、提高培养本领。
第一,重视年轻人才与干部。列宁曾经提出,年轻人是国家的生力军,他们也许没有久经考验难免犯错误,但是通过共产主义的锻炼,能使年青的工作干部迅速成长,因此党和国家得到的回报是可观的,共产主义事业也能持续焕发生机。“大胆起用年青工人,把无产阶级的代表人物放到重要岗位上去,而且不断提拔他们”。因此,以国企党组织牵头的政治选拔应成为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树立“以业绩论英雄、英雄不论出处”的用人导向,突出专业人才在大项目、海外等基层一线经历,突出在重大事件、关键时刻的表现,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的精准度。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切实让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一带一路”倡议,打出战略纵深。
第二,拓宽优秀人才晋升渠道,鼓励落实适宜的激励措施。在国有企业引入市场化的人才选拔过程中,也要完善与市场经济相应的奖励激励政策与晋升规范,破除国有企业就是“吃大锅饭”的思维定式,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职工都享有其适宜的发展模式与激励机制,全面激发国企全体员工投入生产经营的热情。
第三,牢牢把握党对完善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的制度建设与落实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领导。2020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旨在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打破长期任职“铁交椅”现象、解决市场聘任制与党对国企人才竞争的全面领导问题上提供制度性保障。各级国企在推行对经理层的任期责任制与契约化管理和落实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过程中,要以相关政策文件为根本指导原则,牢牢把握党对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与把关,加强对职业经理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做好监督工作,使市场条件下自由竞争产生的专业性人才紧密团结在党的领导下。
三、切实增强国企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
1.全面梳理国企党组织的组织结构设置,做好“两个覆盖”。针对部分二级、三级企业由于党员人数少、工作繁忙等原因,仍然没有建立支部等情况,全面查清,应设尽设,做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工厂、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地基层党组织的全覆盖。将因企业合并、部门调整等因素造成的党支部管理失效、党员数量不够等现象逐一自查并清理,强化对流动党员、驻外党员情况的定期更新与管理。
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建立适宜的党建工作流程体系。国有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将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步谋划,建立台账机制,使企业党建党务工作精细化、流程化,分工明确、便于管理的同时也可随时查漏补缺,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推进的现实情况来及时调整企业党建的方向与进度;对于党的组织生活的常规活动,做留痕化处理,使每一次的“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与主题党日等活动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对于党的纪检工作,以书记牵头狠抓党风廉政反腐败建设,增进纪律监督的工作成效,强抓长效整改与重点整改,以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的高质量发展。
3.建立与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这是规范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流程与程序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党务与党群工作者工作成果的积极肯定。因地制宜地建立与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应跳脱出党的建设非“软”即“硬”的思维定式,将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有机融合,运用现代管理经验推动党的建设工作流程精细化、规范化。有些企业引入了市场经济下的考评制度,如 PDCA 循环模式,可以将党的建设“软任务”量化落实到具体的程序中,使党的组织生活、常规活动、临时任务等事项逐一梳理,并且落实到负责人与执行人,对于破解党建疑难问题、建强党组织有很好的应用价值,同时能使考核不再乱无章法,调动党务党群工作者的积极性。
总之,在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中,必须始终牢记,改革改制不能丢掉党的性质,与国际接轨不能丢掉中国特色,制度创新不能丢掉政治领导,改进管理不能丢掉政治优势。企业党组织必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只有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完全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得以根本完善,人民的财富才能得以充分保护,全民的利益才能得以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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