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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及其对学生就业影响的探索与研究

王建乔 高文举 田洪春 朱玲梅 陆红平 袁会
  
秋山文苑
2023年3期
云南理工职业学院 云南昆明 650304

摘要: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高职教育非常重要,实现高职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将提升高职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关键目标。基于校企合作的时代背景下,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是高职院校的积极改革和创新成果,其以多主体参与办学的模式,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既能保障实现高职院校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又能在协同多方力量的基础上向社会输送更多高技术人才。该办学模式强调发挥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的作用,落实“双主体”责任,打造更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校企双方优势互补,培养大量具备岗位胜任力的优秀毕业生直接进入企业工作,不仅可以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还能提高学生就业质量。本文主要站在混合所有制办学视角,分析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给学生就业带来的影响,就校企合作提出适当建议,希望能进一步提高我国高职教育质量。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办学;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学生就业

引言:混合所有制是校企双方创新传统办学模式的一次大胆探索,以更好地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为出发点,针对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家也出台了很多的法规政策。而在各高校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新方法的基础之上,以混合所有制办学优化人才培养,实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创新起到了引导作用,转变了过去以政府为主导的办学格局,推动着社会多元办学新格局的出现。

1高职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背景

2014年,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成为高职院校发展的新模式。同年,我国的教育部也批准了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的文件。2017年在《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了企业积极参与到职业院校教育办学的要求中,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之下积极推进职业院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通过支持并规范社会力量积极兴办职业教育培训的模式,鼓励并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融合。基于此背景,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实现正在快速推进,而诸多新型的办学模式的出现,融合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积极提升了高职院校育人的效果,也让高职院校的毕业生的社会好评不断提高,就业质量不断增长[1]。

所谓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是通过吸纳社会资本、管理、技术、知识等要素,融合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的一种合作办学模式。企业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提供经费和师资等多方面的保障。而高职院校则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等支持,这种模式既能帮助高职院校解决传统办学模式下存在的师资、经费不足的问题,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多主体协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将形成更完善的校企合作模式、协同育人机制,落实校企合作中的企业与学校的责任,发挥出双方的主观能动作用,可以有效解决在传统的校企合作中存在着合作不深入、合作不彻底等问题。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之下,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发生了创新和改革,而深化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合作的积极创新,已经有效激发了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力,是一种提高职业教育竞争力的有力途径。

2混合所有制办学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学生就业的影响

2.1创新办学体制机制

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高职院校围绕自身办学特色,积极推动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探索校企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路径,将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作为落实校企合作的抓手,搭建产教融合平台,促进校企合作双向驱动,在满足企业用人需求的同时,培养更适合企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让更多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高职院校不再以单纯为毕业生找工作为目标,而是通过校企合作开发实习实训基地、订单班、产业学院的方式,不断为混合所有制办学奠定基础。高职院校可以依托学校特色专业,联合当地专业对口企业积极进行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时间,面向专业全体学生在引进社会资本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大经费、设备投入力度,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锻炼的机会,真正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对学生实施针对性培训,在此基础上为企业输送更多所需人才,解决高职毕业生就业难和就业质量低等问题。

2.2提高学生就业力

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校企合作实质上是校企双方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建设校企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但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的校企合作,并不局限于学校和企业双方,也包括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企业是社会力量中的典型代表[2]。从学校角度出发,发挥教育职能,为企业输送高质量人才。企业通过为企业提供或联合建设实习实现基地、企业教师、器材设备、实习岗位等方式,让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就能初步了解企业工作模式、岗位工作流程,帮助学生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提升自我。学生在参与企业实习的过程中,其多方面能力能得到有效锻炼,校企合作总的来说是锻炼学生全方位能力的一种方式,能满足企业的各项用人需求,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3提高学生就业匹配度

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学生在进入企业实习后,是否能快速融入企业,是否能胜任岗位工作,都决定了学生的个人适应能力。不同岗位对学生的要求不同,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形成更清楚的自我认识,明确哪些岗位最适合自己,或者自己最喜欢在哪些岗位工作。学生面临毕业择业时,就能够快速判断自身能力与素质是否与对应岗位相匹配。而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实习本身也是企业了解学生的一个过程,通过对学生的实习表现、成长状况进行观察,了解学生是否是企业所需人才,帮助自身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有助于提高学生与企业工作岗位的匹配度,从源头上解决高职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难问题,让毕业生认识到自己喜欢什么样的职业,并愿意投身到企业中,积极发展自我。

3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

3.1产教结合

产教结合即企业出资建立产学研基地给高职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基地的一种模式,能实现高职院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为企业定性输送专业对口的高技能人才,企业还可以在高职院校设立一些科研项目,由校企共同进行研发生产。开发实习实训基地,主要是校企联合建设能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的场地,利用企业生产场所与学校实训设备进行运营[3]。这种做法能由学校定期向企业输送人才,还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在满足高职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同时,解决企业的用人需求。在建设产学研基地的过程中,利用高职院校的智力优势与企业签署协议,为企业提供科研、咨询等服务,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结合专业设置要求,邀请企业专业人士入校开展专业教学,能帮助高职院校弥补在实践上的不足。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师生之间的关系也将发生改变,不仅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师生,还包括了现代学徒制下的师傅和徒弟之间的关系。企业不但能向学生传授先进理论知识,也可以安排师傅对学生的工作提供指导。特别是在产教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学生能直接进入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工作,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进行锻炼。

3.2定向培养模式

定向培训模式主要是校企双方在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后,根据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调整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如,采取订单培养模式是高职院校通过与大量企业进行合作,落实对学生的订单式培养,通过与企业联合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向企业输送大量人才,这种通过校企合作开展的教学活动,在企业提供实习条件、专业教师,在学生毕业且具备岗位胜任力的情况下直接到合作企业就业,实现向企业定向输送人才[4]。采取现代学徒制模式,通过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的工学交替方式,基于校企合作共同制定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让学生在校完成理论学习、在企完成技能训练。企业在其中承担着为学生提供实训基地和带队师傅的职责,通过在职业教育中引入真实工作场景培养具备较强就业能力的人才,这是一种基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校企双元育人方式,当前正处于大力推广阶段。

4混合所有制办学下基于高职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就业的建议

4.1明确双主体责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高职院校在积极推动校企合作模式创新的过程中,完善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估体系,在此基础上对学生实施针对性培养,尽量保证所有毕业生都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岗位胜任力。校企合作过程中,建议充分发挥出行业企业的作用,尽快搭建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之下,落实好企业在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主体地位,并积极构建政府主管部门、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协同参与的全新职业教育格局,才能提升育人质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对各主体的责任、义务权利进行明确,从学生入校到学生入企全过程,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管、评估,结合评估结果适当调整人才培养人方案[5]。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立足于高职教育特点与高职院校发展实际情况,以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为出发点,在人才培养中营造良好的质量保障文化氛围,将其作为校企合作下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手段。

4.2完善顶层设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无论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还是办学模式的创新,都是围绕“学生就业”这一问题展开。因此,高职院校需要坚持将学生就业作为目标来发展,提升发展效能,需要以学生就业为目标导向,站在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角度,进一步做好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许多省市在高职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探索过程中,还未找到直接、明确的基本法依据,为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办学,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高职院校、企业等相关主体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中的法律地位、主体地位,尝试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相关的扶持政策、分类细则、实施办法、决策机制、监督机制等,以此为高职院校实施混合所有制办学提供全面保障。

4.3强化就业指导,明确学生就业方向

混合所有制下的校企合作模式中,各主体应积极参与高职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体系建设,通过优质的就业指导服务有效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提高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这需要高职院校立足于校企合作实际情况,在明确学生意向与企业需求的基础上,搭建一个完善的就业服务机制,校企联合开设就业服务指导机构,主要负责就业政策制定、校园招聘活动开展、就业指导方案制定等工作,重视毕业生就业教育的开展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6]。建立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之下,通过企业联合、科技融合等多维度带动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积极构建二级就业教育平台。以学生实践活动专业实践教育为基础,打造一种专业化的实践能力培养模式,以校企合作为联合,构建就业咨询服务平台,并积极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全面化的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利用科学测评工具,引导学生进行客观地自我评估、岗位评估,从人岗匹配的角度帮助学生确定职业目标与路径,引导学生在正确认识自我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职业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确保能充分发挥出学生的职业优势,让学生掌握更多就业技巧。

4.4实现利益共享,落实协同治理

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高职院校在进行校企合作的过程中,要想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水平,在这一过程中,调动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参与热情,融合各主体,协调利益冲突。将混合所有制协同治理落实到校企深度合作中,逐步提高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尽量保证更多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混合所有制协同治理中各参与主体合作意愿不强烈的原因,其因为治理权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会导致利益共享困难。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之下,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协同治理优化资源配置和过去的资源配置方式不同,以前主要来源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单向配置,资源配置主体较为分散。同时还能享有相对应的治理收益,这就需要充分做到各参与主体在权责利上的一致性,公平性、合理性。另一方面,需要注重对治理权限进行重塑,基于治理权动态化对治理权限进行调整,保证参与治理的各主体能合理发挥自身治理功能。只有在多元主体利益共享、协同治理的基础上,各参与主体才能在相互协同、相互制约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行为,确保能将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的校企合作价值发挥出来,进而提高高职院校育人质量。

4.5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校企深度合作

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信息化建设是促进校企深度合作的必然手段,也是高职院校实现高质量育人的必要保障。为此,需要多元主体在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借助企业资金优势适当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做好硬软件设施优化,在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的同时,提供软件建设质量,进一步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校企合作、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尤其是在多元主体进行交流的过程中,要借助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强化信息共享反馈,推进建设信息化合作平台,打破多元主体之间在合作上面临的信息壁垒,尤其要实现校企双方在信息上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充分处理好高职毕业生“盼就业”和企业“愁招工”的矛盾问题。高职院校还可以通过合作平台邀请毕业校友、企业教师等发挥专业力量,部分课程中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将课堂搬进企业,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播行业一手信息,有效将就业实训时间提前[7]。这样让学生学习知识的同时,还能了解更多求职就业的知识,提升了学生的学习效果。基于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打破学生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帮助学生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掌握不同岗位的作用、需求、潜能等,消除学生对工作岗位的不正确认知,实现学生和企业的双向选择,以此实现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

5结语

综上所述,混合所有制办学视域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可以在多元主体参与的基础上,实现对学生的定向培养,以更符合行业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在此基础之上,培养符合企业定位的优秀人才,提升学校口碑的同时,还能向行业企业输送更多高技能人才。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能实现学生能力、素质与企业岗位需求的相适应,还能有效解决高职毕业面临的就业难题,在职业教育大发展的背景下,提升混合所有制教学模式的价值,对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1]兰桂华.职业院校基于混合所有制的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探析——以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22,43(21):117-119.

[2]李耿.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及其提升学生就业质量路径[J].商业文化,2022,(06):130-132.

[3]田玮娜,张樱凡.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人才培养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J].现代职业教育,2021,(49):38-39.

[4]张焕,李海平.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下人才培养办学研究综述[J].老字号品牌营销,2021,(08):167-168.

[5]范一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学生就业的影响探析[J].职业,2020,(34):35-37.

[6]宋洁.公办高职院校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探讨[J].国际公关,2020,(05):119-122.

[7]李林森,丁春莉.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实践——以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陕西教育(高教),2020,(01):66-67.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22J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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