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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信访积案的成因及化解对策
前言:矿井面临开采时间长、资源临近枯竭的实际,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企业改制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逐步凸显。随着职工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不断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要求解决问题,但因种种原因难以解决,造成重复访甚至缠访,导致形成各类信访积案,往往较为复杂,很难化解。近年来上级转办积案要求化解的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只有细致分析原因,千方百计推进化解,真正降存量、控增量,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一、信访积案类型及形成原因
(一)信访积案类型。煤矿属于资源型特殊行业,可持续性发展是重中之重。尤其是一些开采时间长、资源已经枯竭的矿井,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相对更多。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企业改革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不断出现,造成新老问题共存、错综复杂,难以解决。导致部分信访人反复上访,形成了不同类型的信访积案。通过近些年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看,信访积案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伤残待遇问题。部分工伤职工反复反映个人工资、伤残待遇、伤后上岗等问题,要求一些不符合政策、过高的待遇。
2.工亡遗属抚恤金和照顾等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亡职工遗属反映自身待遇的案例不断增多,主要体现在个人收入、生活困难和工作中要求照顾等方面。尤其是诉求身体不好,无下限的要求照顾从事较轻工作,甚至要求只点名不工作正常领工资。
3.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职工和企业的劳动纠纷问题。主要体现在非全日制工不再使用、劳动合同解除、岗位调整、人员整合分流等方面。
以上类型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新出现的矛盾,较多是发生时间较长又无法解决的问题,是矿井的突出矛盾。
(二)信访积案形成的原因。积案形成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社会原因,又有工作原因;既有组织方面的问题,又有职工群众自身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发展、企业改革引发。
(1)从社会大的环境看,我国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市场经济从建立并逐步完善,但这也涉及到了职工的利益格局,引发不满。
(2)从职工群众维权意识方面来看,通过改革和促和谐、民生工作的发展,促成了职工群众维权意识的提升,开始具有更多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但是,职工群众通过制度内渠道表达利益要求还存在一些困难。如一些地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很难解决问题。当各类利益诉求无法通过正当渠道和相关制度得到满足时,会另辟蹊径,寻求正当制度外的诉求方式。
(3)从职工群众对信访的迫切希望来看,信访是具有中国特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维护权益的极为重要且成本最低的通道,担负着党和群众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很多人寄希望于信访解决问题。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信访部门只是起着一个协调作用,并不担负直接解决问题的职能和作用,信访压力只能落到信访部门,导致个别职工群众频繁信访。
(4)从政策方面来看,随着政策更加规范、健全,较以往的政策变化较大,部分职工群众不能正确理解,甚至不当攀比,从而引发一些矛盾问题。
2.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态度引发。个别部门、人员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应对不当、沟通不到位,使本应在信访事项发生之初即能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简单问题复杂化,使初访案件变为信访积案。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不深、答复不准、执行有偏差;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性格急躁,言语不当激化矛盾。三是个别领导干部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被动地处理问题;有的缺乏预见性和主动性,重视不够,没能把握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
3.信访人自身原因。
(1)思想观念误区。一是信“上”不信“下”,认为只有找上级、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认为人多势众、法不责众,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的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不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而通过上访,甚至缠访、闹访诉求解决。
(2)法治意识淡薄。部分人维权意识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敢于反映,但又不能全面正确的理解法规政策,坚持从自身利益出发,断章取义,自以为理由合理,坚持反复上访,满足自身不合理要求;尤其是个别对现实、对他人不满的人,打着为群众谋利益的旗号,组织、煽动上访。
(3)心态不平衡。有的职工群众对上级一些政策调整难以适应,心理难以接受;一部分人不当攀比心理较强,患“红眼病”,心理失衡严重;还有个别上访老户本属无理上访,但因多年上访形成的心理偏执,总认为是企业不积极给予解决,而频繁上访。
(4)利益驱使。一是个别人员不顾企业的宽容和照顾,得寸进尺,利用各种手段向企业施压,制造影响,争取更多不当利益。二是有理的、部分有理的信访事项已经全部解决,并承诺保证息诉罢访后又反悔,再提出其它的问题。三是个别信访人认为自身遇到的各种问题,和企业有关系甚至是企业造成,要求企业照顾、负责,并以不断上访为手段施压争取利益。四是“择机”上访,个别上访老户在国家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越级上访,制造影响,向企业施压获取利益。
二、部分信访积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症结
(一)不合理、过高诉求是信访积案化解难的主要因素。主要体现是信访人诉求预期与企业处理意见达不成一致。可以说,大多数的信访积案属于不合理诉求,少部分属于合理、部分合理诉求。有的诉求部分有理,但因利益驱使,要求过高;有的本来无理,但固执己见,死缠烂打;有的得寸进尺,旧问题解决,再提出新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中,有的缺乏处理的相关政策依据;有的担心不当攀比引发连锁反应,造成信访事项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导致不断信访。
(二)人员责任心不强是信访积案化解难的客观因素。一些信访积案是因为部分单位、人员的处置不当引发,简单问题复杂化,且重视程度不够,致使问题长时间积压得不到解决。有的单位人员化解矛盾能力经验不足,不能深究问题根源,延误问题解决时机。
三、化解信访积案的意见建议
信访积案不化解,就不能实现信访稳定。必须各部门、单位群策群力、密切配合,采取思想政治工作、调解、经济、司法、救助等综合措施,解决信访积案,化解矛盾。
(一)首先要领导高度重视。可成立工作专班,对积案化解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督导。通过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明确工作措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一人一策、一案一策,逐步推进化解。在处理的过程中,工作专班要及时做好对上汇报、对下督促和横向部门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其它问题,调整工作策略,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解决信访问题。现阶段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种类繁多、涵盖面广泛,对合法合理的要迅速解决,对部分有理的,要部分予以解决。而且行动要迅速,不能使小事拖大,矛盾由少聚多,简单问题复杂化。对诉求有理,但暂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说明情况、解释解答,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限期解决,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同时,对真正有困难的要帮扶救助,通过办理救济、走访慰问等,多形式解决实际困难。对应当或者能够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问题,要引导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三)要加大思想政治工作,规范信访秩序。在解决信访问题工作中,思想疏导、解疑释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接待上访群众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要热情、认真,耐心倾听反映的问题,弄清产生信访问题的原因、过程,耐心细致的解答群众的困惑和疑惑,尽早解决其合理要求。对诉求无政策落实,信访过程中违法违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作者简介:
王磊(1977.3–),男,汉,山东枣庄,大学本科,单位:枣矿集团柴里煤矿,研究方向: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