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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养老及再就业问题研究

冷镇甫 胡龄匀 康巧梅 王恩帅 吴旺
  
科学与财富
2023年3期
西南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41

摘  要:在中国目前的经济水平下,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不仅会增加家庭养老的压力,还会增加经济负担。同时,它对消费结构、储蓄率、劳动力供给、产业结构改革和经济增长都有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老年人占很大比例,大多数老年人有工作意愿,也有一定的技能,但我国老年就业率总体偏低。因此,本文通过成都市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当前老年人再就业的现状、问题,并对此提出措施。

关键词:再就业  ;老年人  ;人口老龄化

一.老年人当前养老及再就业现状

(一)我国老年人养老及再就业的意愿

1.我国老年人养老选择意愿

调查共收回439份有效样本。据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养老主要是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两种。受中国传统孝道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居家养老模式是最为广泛的养老方式,机构养老仍不被认可。有近6成的人不会选择机构养老,还有27%对此不确定。而当在调查对养老机构看法时,约有一半的人对养老机构持有负面看法,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客观上我国养老产业发展较缓慢,养老机构良莠不齐,各个地区的养老机构的管理、设施、服务相差很大,因此该模式存在一定风险。二是主观上受道德价值取向影响,大部分人对养老机构不认可,持负面态度。

2.我国老年人再就业的选择意愿

通过对老年人群体的调查显示,约有76%的老年人支持再就业,说明老年人群体的再就业意愿高,同时通过对健康情况调查,有68%的老年人身体状况良好,可以进行劳动,仅有6 %的老年人身体情况欠佳,说明老年群体身体素质总体较好,客观上有进行再就业的物质条件。从以上数据看,尽管老年人再就业意愿强烈且自身条件符合,但也存在着不利因素,如老年人接受新事物能力较低、对自身的不自信。当调查是否愿意接受相关培训时,约有六成的老年人不愿接受培训,在调查老年人群体对再就业市场如何时,近七成的老年人持负面态度,这都对老年人再就业产生阻碍。

(二)我国老年人再就业的现状

1.老年人再就业的原因动机

从收回的439份样本中,有120份样本处于再就业状态。从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进行再就业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充实自己,使自我价值发挥最大,继续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大部分老年人继续工作是为了工作能给自己带来愉悦满足感,使人生价值得以实现。而结识新朋友,维持人际关系是影响因素最弱的原因,仅有少部分的老年人会因为认识新朋友,维持朋友关系而选择就业,一般而言,老年人社交需求的对象主要为亲人,再加之本身就业的老年人数量偏少,从而很少有因为“朋友”而选择就业的。除此之外,家属支持是进行再就业不可缺失的条件,据数据显示,正在进行再就业的老年群体中,近九成都有着家属支持。

2.老年人再就业的工作偏好

从调查结果显示,有41%的老年人选择目前岗位类型考虑的第一要素为个人爱好与工作的匹配程度,其次再考虑薪资水平。不同的是,青壮年就业首要考虑因素为薪资水平,从社会家庭结构来看,青壮年是一个家庭物质来源的主要力量,承担着赡养长辈,抚育晚辈的义务,而老年人有着更为充实的时间、稳定的收入,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此时的老年人更渴望精神上的满足,工作更偏向于符合自身爱好,实现对更高层次的追求。

3.老年人再就业面对问题

目前,我国再就业老年群体数量总体不高,且在工作中面对着诸多问题。据调查结果,有近一半的老年人存在着年龄歧视(同工不同酬)的顾虑。同时,进行再就业的老年人都处于65岁及以下,都为低龄老年人,总体年龄偏小,也说明我国目前老年人再就业人数少,年龄分布集中。此外,还有18%、12%的老年人分别认为就业渠道狭窄、工作岗位少是最大的困难。一方面,老年群体认知相对滞后,面对现代复杂繁琐的信息社会,存在信息壁垒。另一方面,用工方不认可老年劳动力,对其开放岗位少。

二.再就业面临的挑战

(一)老年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缓慢

1.老年人再就业渠道的缺失

目前,老年人想实现再就业的渠道十分狭窄,主要包括熟人介绍,原单位返聘,劳动力市场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少有在再就业的老年人群体中获取工作的方式十分单一,大部分都是通过自身的关系网或者是返聘到原先单位,比如通过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的介绍获取工作,而缺少的关系网又有再就业意愿的老人就很难找到工作岗位。只有很少一部分通过劳动力市场应聘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实现就业。

2.供求信息不对称,缺少管理平台

尽管有很多心有余力,想要继续发光发热的老年人有着再就业想法,但现在的老年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着供求不匹配的问题,许多老年人本身条件与工作要求条件不一致。同时老年人在主动寻找工作中,还存在着不稳定的安全隐患因素,由于老年人自身防范意识较薄弱且当前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良莠不齐的中介公司,“皮包公司”,以老年群体为目标,哄骗钱财或骗去传销组织,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老年人就业市场目前处于一种零散,无组织的状态,缺少相关管理平台。因此,现在市面上需要系统的,有组织的中间管理机构,作为供求双方沟通的桥梁,实现对接。

3.老年人技能培训不足,缺乏培训机构

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老年人自身条件与岗位要求存在不匹配的问题,而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对老年人技能培训的不足。由于我国历史原因,现在老年人在年轻时所从事工作大多集中于第一第二产业,从事工种大多为劳动导向型岗位,对劳动力的身体素质要求高。要想让他们返聘原工作岗位并不现实,而又由于没有对其他技能的掌握,造成再就业难以实现。除了政府组织的老年人技能培训外,市场上很少有关于老年人的技能培训,一方面,针对老年人就业培训花费成本高,难度大,另一方面,对老年人技能培训,所得到的回报也较对年轻人进行培训低。因此,如何推进老年人就业培训,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社会传统观念的偏见与歧视

1.老年人自身观念的贬低

许多老年人在受他人或周围氛围的影响下,往往对自身能力产生低估,不信任。抱有一种“人老就不中用了”的想法,这些都损害老年人再就业的积极性,有再就业想法的老年人也容易受到这些观念的打压,放弃再就业。诚然,老年人各方面素质综合看来是有所衰退的,但现实中,仍不乏身强体壮的老年人,同时,老年人在再就业中有着经验丰富,细心忍耐的独特优势,因此,老年群体不应过分得看低自己。

2.家属对老年人再就业的偏见

家属的偏见,也是实现老年人再就业的一大挑战。在中国的传统家庭观念里,人老应是有所养,“天伦之乐”就很好诠释这一理念。在传统道德中,让老人出去工作劳动,会被看作是道德低下,有违“尊老爱幼”价值观。同时,家属也对家庭老人的身体状况有所怀疑,认为他们的身体状况无法支持他们进行再就业劳动。此外,家属也担心老年人的信息鉴别能力,担心其受骗上当。

3.用人单位对老年人再就业的歧视

用人单位对老年人的歧视较前两者相比是最为严峻的,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私营企业,都存在或大或小的老年人就业歧视。这些用人单位对老年人开放的岗位极少,即使是有,也大多是一些进行简单重复的体力工作的岗位,比如清洁工,保安,食堂打饭阿姨等。即使是原单位返聘,原单位也会把老年人调离原先岗位。对于企业而言,经济效益往往是排在第一位的,利润是企业存在的目的,也只有利润的存在企业才能实现正常运转,而老年人的工作能力会减低企业效率,减少利润来源。

(三).保障和相关法律的空白与缺失

1.有关老年人再就业法律的空白

截至到目前,我国已出台了完善的劳动就业法律制度,但这仅针对于法律上的适龄群体,有关老年人的劳动保障法律仍为空白,工作时长、薪资报酬、相关福利、休息时长等等,各单位都无法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指标,只能靠用人单位的主观想象,无法科学系统地制定指标,这为用人单位雇用老年人时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从而引起用工纠纷,损害积极性。同时,法律上的空白,为用人单位钻漏洞提供了可能,部分企业为提升工作效率,会存在利用老年人法律意识薄弱,压榨老年劳动力,出现“同工不同酬”,也会借用不合理的理由,随意开除老年工作者。种种因素,都不利于老年群体的再就业。

2.老年人权益保障路径的缺少

正如上文中提到的,老年群体是权益维护的重点群体,同时老年人主要就业方式为关系网的介绍,而这种非正式的工作签订,往往为老年人今后维护自身权益带来了较大挑战,加之老年人自身法律意识薄弱,因此,老年人再就业中,若遇到医疗保险、薪资水平、意外发生等工作纠纷,就需要寻找维护权益的方法,而目前我国对有关老年人就业的权益保障仍为空白,老年人想要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十分困难,这就对老年人再就业产生了很大的阻碍,也对很多老年人进行再就业产生不稳定因素,造成老年人不敢继续再就业。

三.老年人再就业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于老年人再就业优势的宣传

老年人再就业面临的挑战之一是社会对于老年人再就业存在歧视。在大部分人的眼里,老年人往往与体弱多病联系起来,然而随着医疗、体育的发展,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也在不断改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看到老年群体特有的优势,相比于青壮年,老年群体更加踏实认真的工作品质,更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时还能对青壮年提供指导。对于家属而言,要对自身长辈的能力要有客观理智的认识,不能“一刀切”否认老年群体的能力。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要通过舆论宣传的方式缓解对老年人的误解,通过模范英雄、故事等内容,形成积极的言论导向,引导老年人激发再就业动机,增强自身信心。

(二)加强信息沟通与培训,缓解壁垒

老年人再就业遇到的困难,包括我国老年人力资源尚未被挖掘利用,劳动市场上招聘方与老年求职者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老年人就业的渠道狭窄。对此要加强信息共享程度,缓解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力之间的壁垒,建立一个高效透明的管理中心,实行注册制度,对有就业想法的老年人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资质、背景进行审核,设置准入门槛,促进劳动力市场与老年劳动力进行安全有效的对接。同时,加强对老年人的技能培训,也有利于破除供求矛盾的问题,让老年人力资源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对企业而言,对老年人培训或许带来的成本较大,因此可以进行多方位的联动,把社区转为培训机构的第一负责人,政府运用其职能进行财政上的支持,实现对老年人的培训。

(三)加强对老年人就业保障

相对来说,影响老年人再就业的原因也有因为老年劳动力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国老年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并不健全。要想推动老年人再就业的发展,就要考虑到健全保障体系,颁布其针对于老年人再就业的法律条规,让当前的劳动法同样适用于正在再就业的老年人,对工作时长、劳动纠纷、薪资福利等各个领域都要做到面面俱到,对其责任对象及权利义务都要界限明晰,规范就业合同签订流程,畅通纠纷申诉渠道,让就业全过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同时,从家属到社区再到政府,每一层级都要扮演“家长”角色,运用易理解又有效的方式,培养老年人的法律意识,提升自我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丰富就业范围,发挥老年人的长处

老年人生活经验丰富,且各有所长,不能将老年人的就业方向归为一类,应丰富老年人就业范围,充分发挥老年人的长处。根据老年人退休前所从事的工种、所掌握的专业技能经验、个人偏好来对老年人再就业进行有差别的、精准的岗位匹配,从而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也能实现精神上的满足感、获得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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