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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村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何兴振
  
科学与财富
2023年13期
淄博市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山东 淄博 255300

摘 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村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稳健发展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村集体农民合作社的精准扶持与服务作用,确保惠农富农利农强农的激励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为切实规范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发展,充分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发展;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策

引言

随着村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逐步推行,部分地区已基本实现社会面上村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全面覆盖,实现了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效地推进了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自发参加、自主联合组织的农民合作社运行模式的发展,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虽然,目前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趋势稳定向好,其数量有所增长,产业类型日趋多样,合作社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但限于规模、质量与现行经济发展形势的差距,总体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存在合作整体运营不够规范、精准性扶持政策不完善、指导服务体系缺乏等问题,尤其是合作社财务管理运行方面亟待建立相对完善的配套制度。

1.村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1.1 财务管理体系不完善

一是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运行未与村级集体财务并轨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合作社运营中存在现金管理坐收坐支,无法纳入村级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二是合作社集体资金使用未全面履行财务审核制度,未纳入乡镇、村级专项使用资金预算计划管理范围,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集体资产管理风险,容易造成资金的易亏未盈流失现象。三是合作社财务开支审批方面存在民主决策不明、程序履行不严、监督管理不力,缺乏行之有效资产运营监督管理机制。

1.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一是合作社运营中财务资金流水账面管理不严,开支票据不规范,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二是村委公务费用及村民福利、支付聘用人员报酬等非生产性开支与合作社运营使用资金混淆不清,存在审批程序不严、超范围使用等问题;三是个别重大事项未履行民主审核、审批程序,专项资金未落实预、决算制度,缺乏民主监督,增加了集体资金投资风险,影响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四是集体账务管理混乱,收支款项名目不清,村集体资金与合作社运营资金都在“一本帐”上,以致合作社资金流失现象严重,制约了合作社正常发展。

1.3财务管理执业培训工作滞后

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普遍缺乏统一、高效、专业的执业资格培训上岗教育,大部分村级会计队伍年龄偏大,对国家的财经政策、法律法规认识不深,法纪意识淡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不位,习惯于老思想、老传统、老办法,使得对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约作用发挥不明显。

2.规范村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2.1 实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全面负责审计村党支部合作社年度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纳入乡镇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范畴,作为对村两委年度业绩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镇(街道)原则上对所属辖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财务审计、审核每年至少开展1次,换届选举期间对离任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负责人要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离任审计要件。

2.2严格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运行会计制度

建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制度,鼓励选聘正式持证会计人员上岗任职。其任期一般与村两委相同,村主职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实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委托代理记账,推动村党支部合作社财务和运营管理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完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动态监测机制。

2.3规范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面公开资产、资金、资源整体运营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每季度利用公开栏张贴公开合作社财务收支、盈余等合作社财务运行信息,形成年度报告,由合作社财会负责同志主动报送镇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提报相关业务登记主管部门。

村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公开原则上日常性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经济活动较少的,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财务事项或重要活动开支随时公开。按照每月公开一次的,须次月15日前公开;按照每季度公开一次的,须季度结束后次月的15日前公开。

2.4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镇级审核把关、村级支部决议、合作社统一公开的资金使用联审联批工作机制

村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应建立统一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一般不准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原则上5000元以上大额款项收支,应严格落实“合作社股东会决议、村党支部会议联审、提报镇财经管理中心审核、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的资金审核制度,大额款项额度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审批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公开。

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收取的各项资金统一使用正规的收款收据,作为入账、记账的正式票据,合作社内部相关往来款项收支应按照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杜绝大额资金现金交付,实行公对公转账,不得虚收虚支。严禁公款私存、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得报销村级财务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

2.5村党支部合作社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

坚持“收入合法合规、列入财务预算、收支稳定平衡、略有盈负节余”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年初预算、预算调整、年终决算须经合作社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财经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予以公开执行。

2.6其他事项

村党支部合作社应依法为合作社每个成员建立成员账户,加强合作社公务账号和个人账户的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可委托第三方代理审计监督。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依法量化到每个成员,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要依法依规合理处置。

结束语

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社是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立足长远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也是赢得民心、稳住民情、融入乡村、示范引领共同致富的坚实基层组织基石。而财务管理是规范化建社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股权明晰、责任明确、组织有力、制度完善的示范合作社必不可少要件。所以,进一步规范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优化提升科学化、合理化的农村财经管理体制机制,是保持农村“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体紧密结合和推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坚强后盾。

参考文献:

[1] 刘宏玲.完善农村经济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J].农民致富之友,2018(4):18-21

[2] 苏宇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新农村发展模式探索实践[J].山西农经,2017(20):14-26

[3] 周张章,候日望,金云丽.西安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及对策建议[J].中国市场,2019(33):21-26.

[4] 孔祥智,高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变迁与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J].理论探索,2017(1):8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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