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土地流转背景下杞麓湖流域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调查研究
摘 要:在通海县杞麓湖流域农田面源污染日趋严峻的背景下,通海县启动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办法。本文采用社会调查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在沿湖6个村镇发放600份问卷调查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意愿,分析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若干以及农户真实的意愿需求,最后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杞麓湖;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意愿
1引言
对于农民,土地是其生产的经营载体和生活的基本保障,可以说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本文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的方式,对通海县杞麓湖流域农户基本农田耕作模式转变、生态补偿意愿性等方面进行社会性调查,有望为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对杞麓湖的面源污染负荷提供解决方案,从根本上解决杞麓湖目前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杞麓湖保护治理的革命性举措。
2调查区区概况及其数据来源
2.1调查区现状
通海县隶属云南省玉溪市,全县年末常住人口为28.86万人,2021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88600hm2,蔬菜种植面积为191933hm2,约占66.4%[1]。通海县传统的蔬菜以“高肥高水”为主要种植方式,每年施用化肥近5万吨。《云南省杞麓湖“一湖一策”方案(2021—2025)》显示: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2]。
2.2数据来源
本次着重调查杞麓湖流域的农村面源污染、群众对于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基本农田耕种方式转变的真实意愿,涉及到湖岸线2393hm2的土地。为确保数据的普遍性与代表性,采取抽样调查法。对周围所涉及的村镇进行分析后,均匀布点在黄龙、金山、镇海、义广哨、六一、纳古6个村,共发出600份问卷调查,最终收集到598份有用样本。
2.3具体调研方法
社会调查法主要采用的是入户实地展开问卷调查。问卷调查依照问卷设计、预调查、问卷修改、入户调查、回访、结果统计等步骤展开[3]。
通过座谈先了解调研村组的整体情况,然后将调研队伍分成2个小组,每组2人。通过入户或者入田的方式对农户进行半结构化访谈,谈话时间约30min左右,调研小队能获悉农户的真实诉求。调查中尽量避免询问农户的姓名等信息,减少农户的疑虑。
2.4分析方法及数据处理
(1)定性分析。深入杞麓湖流域周围农户,通过集体约谈和个体介绍相关情况,了解农户对于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和看法。
(2)定量分析。主要采用Excel和RStudio工具进行结果的最终整理与统计分析。去除最值后,进行数据的均值、方差等分析。
调查结束后,对部分可能存在失真、遗漏的数据进行电话回访、再次回访,保证数据的回收率。
3数据分析
3.1农户的基本情况
表1列出的是调查农户的一些基本情况。首先,被调查农户主要以小学、初中文化水平为主,对问卷的回答有各自的行为能力判断,客观、准确。其次,杞麓湖湖岸带各乡镇的城乡化程度相对较高,家庭劳动力人口拥有耕地人均1亩左右,相比2021年玉溪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0元[1] ,通海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08元[4],人民生活富裕。另外,在通海县积极推进土地流转的大背景下,53%的调查农户表示对流转的政策仍然不完全了解,以下将结合其他情况具体分析原因。
3.2农户土地流转情况
针对于当前通海县土地流转情况,结果如表2。在《通海县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相关政策,超一半农户不愿意土地流转。而在完成流转的17.7%之中,均为稳定收入的企业单位员工、家庭收入来源多样的个体经营户以及常年打工的群体。
3.3土地利用现状
杞麓湖沿湖周边典型农户年均肥总量5029.20kg/hm2,其中氮肥折纯量为353.70kg/hm2、磷肥折纯量为269.10kg/hm2、钾肥折纯量为429.45kg/hm2,且66.8%的农户采用漫灌方式,属于“高水高肥”种植方式。与此同时,蔬菜种植收入占当地生产生活经济来源的59.9%,属于最大经济来源。
根据数据计算,叶菜类蔬菜氮磷钾的利用率分别为18.4%、17.2%和24.8%,远低于粮食作物的肥料利用率[5]。2021年通海县蔬菜总产为89823.53万公斤[1],土地利用方式相对单一,化肥利用率低,漫灌种植方式导致化肥流失情加剧。
3.4土地的流转意向
针对于未流转土地的305户,进一步了解其流转意向,如表3。其中,33.2%的农户强烈拒绝放弃自己的承包权,只能接受规定作物种植的流转形式。近一半的农户则愿意放弃自己的土地承包权,但不接受目前的生态补偿政策。他们认为,流转后难以保证自身权益且担心未来的家庭谋生手段。
4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是一个动态的心理状态,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如表4。绝大部分的受访者不在意甚至忽略政府制度方式、栽种作物品类及未来发展规划。家庭经济收入、自身权益保障、土地重要性成为普遍关心的问题。
4.1家庭经济收入来源
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根本原因是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占比高达92.8%。不愿进行土地流转的村民,很大程度是因为家庭经济收入依靠的是蔬菜种植,而蔬菜种植是他们唯一能从中获得较大收益的经济活动。
4.2自身权益保障
农业生产活动相对而言存在周期长、资金周转慢、风险大、经济效益低等问题,且农业收入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大极不稳定。但就杞麓湖流域分析,其居民人均年收入达7416元,农户不愿意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是因为自给自足,经济收入可观。
当前,在我国农村土地不仅为农民提供基本经济收人,还有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险效用以及就业效用等。究其原因,农户认为:其一,转出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未来的流转租金并不能得到法律制度的保障,可能存在资金回款太慢,拖欠资金的情况。其二,土地流转后,可能失去了生存的保障。其三,第二、三产业发展速度缓慢,个人水平有限,农户除了发展农业活动,没有其他的发展空间。
4.3非农就业机会
非农就业机会占到通海县沿湖周边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一半以上,这是因为农户参与非农活动机会越多,家庭非农收人越高往往会把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让出去[1]。农户受教育程度越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越强,外出创业或发展高效现代化农业的成功率就越高。对于老一代农民,他们认为土地是他们一生的依靠,是生存之本;中年农民因知识、技术缺乏,只能依靠土地生存,土地流转后就没有收入来源,因此思想上有所顾虑。本次发放问卷调查得知杞麓湖沿湖周边所涉及的农户人均年龄为45.28岁,整体偏老龄化趋势,这也成为限制劳动者发展其他产业或是外出打工的重要原因。
4.4土地重要性
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土地以承包制的方式回到农民手中后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土地给农民带来的精神意义大于其经济价值。 因土地重要而拒绝流转的农户占50%,原因为:其一,只要土地还在自己手里,土地权属于他们所有,那么他们就会觉得心安;其二,农民希望承包土地的人能够像自己一样爱惜土地,但往往流转后的大规模种植并不能做到精细化使用土地,甚至土地会“非农化”。
5土地流转建议
5.1深入基层,宣讲土地流转内涵
杞麓湖湖岸缓冲带是沿湖群众种植蔬菜最重要的土地资源,更是通海人民生存发展的基础。传统蔬菜“高水高肥”的种植方式是杞麓湖富营养化污染的根本因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刻不容缓。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进行政策性宣讲活动或开设政策宣传栏,避免村民主观色彩的解读政策产生消极情绪。
5.2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明确法律责任
本次所涉及的杞麓湖沿湖老环湖公路以下,涉及4个乡镇(街道)、24个村(社区)的2393hm2土地,建议由政府作为耕地生态补偿主体,补偿性支出由同级财政、环境生态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多渠道、多平台筹集基金,建立专项土地流转生态补偿基金,并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对于文化水平低、难以理解合同条例的群众,乡镇政府应成立法律援助计划进行落实,打消农户土地流转后租金不能得到保障的顾虑,为大力推近土地流转相关工作伴驾护航。
5.3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管理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流转土地的提出首先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即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
通海县的土地流转迫在眉睫,但仍应当遵循“注重民生、以人为本”的出发点。建议遵循宣讲准备、摸底调查、属地核实、专业勘测、现场确认登记、签订合同备案以及后续跟进移交赔款七个阶段实施[7],打消农户疑虑,避免矛盾升级。
5.4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就业渠道
建议地方政府一方面依托通海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礼乐名邦”“秀甲南滇”的地理区位优势[8],招商引资吸引外来优秀人才和企业入驻通海,丰富第二和第三产业带动就业,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增加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借助国家乡村振兴的政策,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从税收、管理等方面大力扶持本土传统的手工业、制造业、食品等新老乡镇企业,加大对流转土地农民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保证农民持续收入。
6 结语
农户的流转意愿受很多因素影响,但具体主要受家庭未来收入、流转保障政策和自身再就业谋生困难三大方面影响。当然,本次调查在走访形式和样本选择上存在局限性,但总体反应出杞麓湖沿岸农户的补偿意愿,即: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集中在先试点后集中、规定具体作物,不进行流转两种方案。
补偿意愿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只有真正的了解农户所需所想,因地制宜,才能切实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杞麓湖目前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提升杞麓湖水质,助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乡村现代农业发展。
参考文献:
[1]通海县人民政府,通海县二0二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2
[2]李雪.杞麓湖近年来水环境质量现状、成因及对策分析.环境科学导刊,2020,3
[3]刘成武,黄利民.农户土地利用投入变化及其土地利用意愿分析[J].农业工程学报,2014,30(20):9.
[4]玉溪市统计局.玉溪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4.
[5]王荣萍,余炜敏,李淑仪,梁嘉伟,廖新荣,詹振寿.华南地区主要蔬菜氮肥肥料利用率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6,32(25):34-39.
[6]谭志卫,赵磊,赵琳娜,等.杞麓湖南岸农业生产分析及最佳农业生产模式选择[J].环境科学导刊,2013,32(1):6.
[7]王雪.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意愿与行为的实证研究[D].内蒙古:内蒙古农业大学,2010.
[8]玉溪市人民政府.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Z].2016.
基金来源: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杞麓湖的农村面源污染调查分析及结构调整探索(2021A079)”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