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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 要: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要总结改革三年行动的经验,全力补齐短板,找准问题,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经营活力,释放改革动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国企力量。本文主要简述地方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的现状、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改革对策建议,希望能给地方国有企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国有企业 ;体制机制; 改革 ;问题; 对策;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①,此后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也强调国企改革永远在路上,继续谋划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这为我们谋划和推动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明确了工作目标,而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是激发企业活力的关键因素,更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突破口。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国有企业是重要的参与主体,必将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也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怎样在已经完成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就需要我们直面矛盾,研究分析深层次的问题,找准症结所在,提出务实接地气的举措,去除限制国有企业活力的枷锁,全面释放经营潜能,创造更大价值。地方国有企业相对于中央企业,在资源、产业和规模等方面有一定的差距,在深化改革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更多。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地方国有企业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有助于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现状
近年来,通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有力推动了党的领导与国有企业治理相统一,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国有企业在取得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各级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企业办社会和历史遗留问题得以有效解决,让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轻装上阵;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落地见效,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常态化开展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全员推行岗位合同制,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子企业探索开展中长期激励;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多数混改企业由非公股东委派了董事参与公司治理,促进企业机制转换,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5%以上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加大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建立了鼓励科技创新的规章制度,实施科研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全部视同利润加回、重点核心研发团队工资总额单列等一系列政策,全面激发国有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国资监管效能不断增强,落实了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党的建设监督主体职责,全面转变了监管理念、重点、方式和导向,突出专业化、体系化和法治化的监管优势,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的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
二、体制机制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活力得到增强,效率明显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这方面问题更加突出。
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方面。大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导致出现比较严重的行政化管理倾向,公司治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结合比较紧密,虽然健全了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治理主体,但是职责定位还存在模糊的情形,管理职责边界没有明晰,相较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尚有差距。有些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组建,但是只有“形”没有“神”,可能从表面上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实际管理中仍实行老一套制度,所谓的“换汤不换药”。
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存在总部机关化或事业单位化等现象,没有完全推向市场参与竞争,企业活力仍显不足,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没有完全激发,职工积极性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存在“高水平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
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从数量和混改比例方面完成了三年改革行动的目标,但是从“混股权”到“改机制”方面开展的还不够深入,停留在混股权层面的混改案例较多,存在引入非公股东股权比例太小(不足5%甚至不足1%)、未能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等情况。
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地方国有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创新的意识还不强,部分企业没有专门的科技创新团队和平台,缺少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规划。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尤其是在奖励机制方面,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制约了职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方面。随着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完成,地方国资监管的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但是,在薪酬分配、分类考核和授权清单制定等方面机制不够灵活,比如薪酬分配方面,对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规定的备案制,实际执行中可能变为“审核制”;对于承担公益性任务较多的国有企业,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综上,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地方国有企业的发展,使国有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未能达到预期。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对策建议
(一)权利归位,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完善国有企业基本管理制度。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基本管理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规范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和边界,并制定“三会一层” 重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以清单形式明晰权责。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国有企业应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各级子公司完善制度的范围,避免一刀切,所有层级的企业按一个标准编写管理制度。应该实事求是的根据企业性质和定位确定其编写制度的范围,比如实践中一些从事单一业务的专业公司既没有战略规划的职权,也没有设立审计机构,这些事项都由上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管理,但是也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实际上是一种形式主义,这方面发挥的作用很有限。
2.规范“三会一层”的高效运转。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应按规定运作,各司其职保障企业治理规范化、专业化。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要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要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这方面,对于全资或控股的地方国有企业要防止决策形式化,即重要事项由上级单位决策,相关的治理主体只是走流程。各集团企业在实践管控中,应根据企业治理情况,给予充分的授权放权,真正让权利归位,让各治理主体为自己的决策负责,上级单位的主要精力应当放在监管纠偏方面。
(二)动真碰硬,促市场化经营机制落实
1.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六能机制”。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就是要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一是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在国有企业管理实践中,往往存在“上易、下难”的现状,给三项制度改革带来阻力。在管理人员选拔方面,建议地方国有企业全面推行“赛马”机制,把有能力的人选拔上来,即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上,真正把干事创业的同志放在领导岗位。二是全面推行市场化用工制度。地方国有企业在新员工招聘方面,基本上能做到市场化招聘,但是还存在收入与贡献度不匹配、员工辞退难等问题。应该根据岗位贡献适当拉开员工之间收入差距,实行末等调整制度,将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优化调整,做到能进能出。三是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薪酬分配机制是地方国有企业人才竞争的一个短板,目前在破除平均主义、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是核心关键人才的薪酬竞争力仍然较弱。这就需要地方国有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推动薪酬分配向核心关键人才和一线关键苦脏险累岗位倾斜,形成“多干多拿、少干少拿”的良好导向,留住核心关键人才。
2.用足用好“超额利润分享”的政策。有关改革政策中明确提出“鼓励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地方国有企业对于不完全市场化的商业一类企业和完全市场化的商业一类企业应当分类制定考核标准,比如垄断性国企和酒店、商贸等企业就不能用一个标准考核。针对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应给予更大的业绩薪酬挂钩弹性,做到不设上限,引入“超额利润分享”的政策,形成业绩好薪酬高,业绩完成的越好收入越高的良性机制,极大的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以混促改,推进混改企业机制改革
1.通过引入积极股东,促进深度转换机制。在混改操作过程中,引入民企、外资等作为战略投资者,重点要关注战略投资者能作为积极股东,促进混改企业深度转换机制,让企业更加焕发生机和活力。这方面,国有股东需与其他股东充分协商,保障混改企业的董事会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混改企业要用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市场化经营机制,综合运用员工持股、跟投、超额利润分享等长期激励约束手段,通过更加市场化的机制,提高活力和效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2.探索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员工持股”是一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政策。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133号)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员工入股的范围、价格和持股比例等内容,其中明确:“在员工入股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 ②,从制度设计上已经防范了潜在风险,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从实践中可知,员工变成股东,身份上的转变将促使员工心态发生质变,工作效率和效果会明显提升,因为企业盈利以后不但工资收入增加还能取得红利收入,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3.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2020年5月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③。其本质就是以管资本为主,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对混改企业充分授权放权,尤其应落实混改企业董事会的职权,重点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国有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职权,并通过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但是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也陆续出台了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方面的指导意见,这使地方国有混改企业差异化管控有章可循,有利于推动混改企业经营机制深度转换。
(四)加大投入,全力推进科技研发创新
1.增强地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加强党中央政策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牢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科技创新的意识,聚焦“卡脖子”技术,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2.加大校企、院企交流合作力度。地方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技术合作沟通交流的力度,共享研发成果,企业可以借助高校的研发平台促进关键技术的突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利用企业生产制造的优势,可以将科研成果在企业试生产或试用,从而推动产品从实验室走向市场,提高转化效率。
3.创新激励机制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发。地方国有企业应在物质和精神等多方面给予科研人员激励,解决其生活中的后顾之忧,才能确保科研人员潜心做学问、做研究。在物质奖励方面,可以采取单列薪酬,支付技术服务费等多种方式提高科研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在创新型企业中大力推行核心科研人员持股或中长期激励等机制,将科研人员的利益与企业深度绑定;在生活保障方面,对于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通过企业自筹或协调地方政府予以解决,提高科研人员的归属感;除了物质奖励以外,精神奖励也不容忽视,提倡设置创新金牌奖、发明创造奖等,从各个层面予以认可,提高科研人员的自豪感,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
(五)完善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应不断完善制度,在薪酬分配、项目投资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在薪酬分配方面,要以“一利五率”为导向,建立“效益好工资升、效益差工资降”的调节机制并严格执行,避免备案变审核,该兑现没有兑现,从而打击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当然对于承担公益性职能的企业,要落实好分类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完善对于企业的授权清单,更加明晰权责,避免该企业决策的事项不决策,该请示的事项未请示,充分授权企业自主经营,发挥企业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四、结语
在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建议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牵头,进一步提炼一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改革、三项制度改革、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和鼓励科技创新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创建标杆和示范,大力推广成功经验,总结形成多项激发地方国有企业经营活力的制度并进行固化,通过释放体制机制改革红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
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光明日报,2023-01-31。
②《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133号).国务院国资委网站,2023-08-18。
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23-05-18。
参考文献:
[1]刘晓迪.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之我见.经贸实践.2016(10).
[2]张帆.辽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与对策研.渤海大学学报.2019(第5期).
作者简介:王乾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5.12 籍贯:甘肃文县 学历:大学本科 职称:高级经济师 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企业改革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