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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好农商银行内部审计“后半篇文章”的思考
摘 要:本文在分析农商银行内部审计整改现状存在审计整改工作重视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整改制度有待建立、整改管理岗有待设立的基础上,对内部审计整改的现状进行了原因分析,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审计整改制度建立不齐全、考核与问责机制不健全,从而提出明确各方主体责任、设置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岗、规范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建立内部审计考核机制等对做好内部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农商银行;内部审计整改;现状;原因;对策
近年来农商银行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成为管理层了解和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内部审计工作也经历了从外压重视到内生重视、从量变到质变的重要转变。在不断转变的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自身也存在诸多需要不断提升和完善的方面,特别是在内部审计“后半篇文章”如何做好做实工作方面。本文试着从农商银行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现状与原因分析、做好内部审计“后半篇文章”的对策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为农商银行内部审计“后半篇文章”工作提供有益的思路。
1.农商银行内部审计整改的现状
1.1对内部审计整改工作逐步重视,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多地受到管理层重视的大背景下,伴随着近年来经营任务越来越重的环境下,部分农商银行不同程度的出现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对内部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自上而下层层递减,特别是基层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主要表现为:就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本身整改多,从制度设计和机制设立、岗位设置、系统完善整改分析推动少;对于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经济处罚多,进行责任处罚和纪律处分少;部分农商银行对经办人员处罚多,对管理层处理少的“三多三少”现象。另外由于对一些问题未能查透查深,对一些可能涉及多方利益或者机制体制的问题分析不够到位、揭露不够充分,审计建议的针对性不强和层次性不高,容易导致内部审计整改措施落地难、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纠正难与责任追究难的“三难”现象。
1.2内部审计制度日趋完善,内部审计整改制度有待建立
纵观省级联社(或省级农商银行)审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中,涉及审计整改的主要有:《审计工作基本制度》,该制度相当于审计制度中“宪法”,对审计整改进行了统领性规定;《行业审计结果运用实施办法》《现场审计操作规程》等制度,对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也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存在一个现象,内部审计整改散落在各个制度中,对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未制定专门的办法,如:整改的责任主体界定、整改的标准划定、整改结果的认定等一些规定性动作和随机动作,未能明确,导致在内部审计整改方面,各农商银行执行的标准不一,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缺少统一的制度,内部审计整改机制不完善。
1.3内部审计岗位设置日趋精细,整改管理岗(科)有待设立
在省级联社(或省级农商银行)审计管理部的岗位中,设置有现场检查科、非现场检查科、审计督查科;在各审计中心的岗位中,设置非现场检查科;在各市县农商银行总部设置现场检查岗、非现场检查岗。在省级联社(或省级农商银行)、审计中心或各市县农商银行的岗位设置中,虽包含有审计整改管理职责,但是自上而下未能单独设立整改管理岗(科),特别是在各市县农商银行总部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工作绝大部分纳入到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之中,未能单独设岗;岗位未能设立,人员则相对不能固定,对于内部审计整改发现的问题,缺少固定且专门的人员进行思考与沉淀,并进行有针对性、长期的、深入的分析,也就对审计制度乃至内控制度缺少系统性的、建设性的建议。
1.4审计整改率逐年提升,审计整改实效有待加强
从近年各农商银行内部审计整改率数字来看,整改率在逐年提高,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步提升;抛开数据本身来看,仍存在老问题整改缓慢、部分问题整改周期较长、问题整改进程和效果较预期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另一方面,在强调审计整改率的同时,对审计整改质量的提升督促较少,对各农商银行内部审计整改的“规定动作”规定较少,审计咨询与服务职能有待巩固,内部审计整改实效有待加强。
2.农商银行审计整改现状的原因分析
2.1对内部审计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存在主观阻却因素
由于部分农商银行对内部审计问题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够高,未能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促进提升行社管理的重要手段给予重视;另外,部分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前任管理者遗留下的经营或者管理方面问题,而现任管理者整改此类问题有可能也存在不合规,实际操作时现任管理者在思想和实操层面存在一定畏难或者抵触情绪,落实整改存在主观阻却因素,制度上未能规定或者明确免责事由,责任主体主动整改意识不强,实际给现任管理者整改此类问题造成制度上的困难。
2.2内部审计整改制度建立不齐全、落实不到位
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部分农商银行在整改内部审计问题时,未能制定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的相关制度;或虽制定有审计整改相关制度,审计结果运用的层次不够高,整改工作不彻底不深入,整改缺乏健全的协调、约束和监督机制,相关业务条线部门联合推动审计整改的工作合力不能形成,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未能定期公告,内部审计整改清单未能定期梳理,单靠内部审计部门推动审计问题整改的成效不够明显,影响内部审计整改的实际效果。
2.3内部审计整改考核与问责机制不健全
部分农商银行在制度层面缺少顶层设计,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未进行责任厘定,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未能与被审计单位考核得分、综合效益和领导干部晋升“真正”挂钩,未能制定内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容易造成屡审屡犯或者边改边犯,容易产生审计整改疲劳,长期会形成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思想滑坡、重视程度打折、内部审计结果利用率低等,不利于农商银行管理整体上台阶。
3.做好内部审计“后半篇文章”的对策
建议自上而下建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从责任主体的界定、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岗设置、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考核与问责、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评估等方面进行规范,便于操作和执行。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3.1界定责任主体,明确各方责任
界定责任主体是整改促进工作的第一步,首先需要界定的是内部审计所发现问题是直接责任还是领导责任,界定是条线部门责任还是支行(或行社)责任或者支行(或行社)与条线的共同责任,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一般情况下,被审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审计督促责任。在界定责任后,属于支行(或者行社)责任的,审计部门应将问题转派到各个业务条线部门,由业务条线部门推动支行(或行社)整改,不能让审计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内部审计部门应承担督促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对整改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后续跟踪审计,对已整改的进行销号,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进行分析,定期公布整改结果等。
3.2设置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岗(科),建立各级联动管理机制
建议设立自上而下的内部审计管理岗,建立四级审计整改管理机制,主要分为省级联社(或省级农商银行)审计整改管理岗(科)、各审计中心审计整改管理岗(科)、各县市农商银行总部审计整改管理岗、支行审计整改管理岗。
省级联社(或省级农商银行)审计整改管理岗的职能主要为统筹全省整改整体进度,对于全省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宏观性分析、对制度、流程、人防、机防等内部控制建议完善。审计中心审计整改管理岗的职能主要统计区域内各县市农商银行审计整改进度、汇总本中心和区域内各县市农商银行在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各县市审计建议等。
各县市农商银行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岗的职能主要为对本行审计整改进度进行按月按季按年通报,配合总部考核部门对支行按月按年进行考核,分析本行整改推进快慢的原因、汇总本行在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审计建议等。支行层面主要督促相关直接责任人整改,整理整改资料按月按年汇总上报,提出一些在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审计建议等。
当然,这要经历从岗位设置和职能定位的规范化阶段,到分析原因和建议措施有深度和广度的精细化阶段,再到全面提升阶段等。
3.3规范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提高内部审计整改实操性
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包括有内部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内部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后续跟踪审计制度等,本文主要就几个重点关注的方面进行阐述。
内部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农商银行在建立审计台账的同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对于清单的动态管理是否管理到位,是否做到按月汇总、按季通报、按年总结,是否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定期编制《审计公告》《审计通报》《审计要情》等,在农商银行内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布,逐步提高内部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内部审计整改结果通报的范围,以公开促整改,提高内部审计整改质效。
内部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建议建立审计纪检共享平台,审计结果、督导结果、纪检方面成果共享,避免现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复劳动,提升整体工作效率;逐步提升在干部提拔时应用内部审计结果的质效。
后续跟踪审计制度。后续跟踪审计应该在检查问题是否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在制度和管理层面是否需要完善,在工作岗位方面是否需要重新设置,对相关系统是否需要优化等提出宝贵建议,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农商银行的经营与管理。
3.4建立内部审计考核机制,提高内部审计成果有效运用
省级联社(或省级农商银行)层面,主要是省级联社(或省级农商银行)对各市县农商银行的考核,通过等级行和年度考核来实现,在设置考核指标时,除设置“整改率”指标外,还应适时设置“整改有效率”指标,对屡审屡范的同类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视原整改措施和结果为无效整改,从而提高被审计单位的重视程度,逐步减少屡审屡范的现象发生。
各市县农商银行层面,主要分为对内考核、平行考核、支行的考核等三个方面。对内考核,是指对各市县农商银行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的考核,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整改推进情况、审计整改率定期公告情况、审计例会定期召开情况等。平行考核,主要包括本条线专项检查的整改情况和支行层面检查由条线部门推动或者整改的,对推进审计整改尽职情况。支行考核,对于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使用审计整改率与支行经营相挂钩的方法,按月或按季考核,倒逼支行由“被动整改”向“主动整改”转变。
针对部分各市县农商银行内部审计部仅有检查权,没有处罚建议权和决定权的现象,避免实际检查人员与行使处罚建议人员和决定人员不一致,导致检查与处罚脱钩,建议检查人员与行使处罚建议权和决定权人员保持一致,从而避免一事不同种类处罚,一事重复处罚的现象发生。
3.5定期评估,逐步提升内部审计整改质效
建议省级联社(或省级农商银行)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市县农商银行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对于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总体评估,量化成不同等级或者不同分数,树立典型,形成争先争优的业务氛围;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推荐审计整改好的方法和经验,提升内部审计整改水平。
结论
综上所述,针对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现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建议;建议既要具有“建设性”,也要具有“精准管用”;将“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健全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内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完善内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通过对“屡审屡犯”责任人的问责到位,促使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以“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完善一套系统”为目标,推动农商银行经营与管理标本兼治,真正做好做实农商银行的内部审计“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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