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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思考
摘要: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执行刑罚的主体,主要职责是通过对监狱的管理来教育和改造服刑人员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因此,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对于保障人民安全、维护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有重要作用。本文试从监狱人民警察工作任务、工作成效、身体以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找出当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关的解决建议,希望能够对提升整个监狱管理水平有所帮助。
关键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
“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人民警察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依据《刑法》和《刑诉法》赋予的职权,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法》第5条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对罪犯进行监管教育改造、监管安全作为监狱人民警察的首要任务,和其他人民警察警种一样维系着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整个监狱系统在物防、技防方面得到不断的更新和发展,但在人防方面特别是在警察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激励机制方面,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的要求和现代文明监狱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研究以利于整个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朝着更好方向发展。
1我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现状
从《监狱法》的制定和《国家公务员法》的实施,我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职级晋升方面都逐步朝着规范化、正规化、职业化的方向发展,长期困扰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在慢慢解决,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正朝着健康的轨道发展[1]。
1.1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现状
我国监狱人民警察的招录主要根据《警察法》和《公务员法》的规定“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录,选拔优秀的警察院校毕业生和社会高校毕业生进入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与此相适应,现阶段监狱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也逐渐完善、科学,一大批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熟悉监管改造业务的监狱人民警察走上领导岗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这些都对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起到关键作用。
1.2监狱人民警察社会定位现状
由于工作性质觉得,监狱工作相较于其他人民警察的警种而言处于相对封闭独立,有许多监狱设置的地理位置相对都比较偏僻,远离社会人群故存在着信息交流不流畅,交通不便利等情况,这种客观环境的局限性使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发展空间狭小,“社交圈”窄,造成基层一线监狱人民警察与社会有某些脱节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整个社会对监狱工作无法真正认识和了解,再加上社会舆论导向对监狱工作的不良引导,整个社会大环境对于监狱人民警察的重视力度不够,甚至还有些歧视和不公正对待,这些都造成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有被社会边缘化的趋势,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在整个人民警察队伍中的话语权和存在感都偏弱。
1.3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现状
监狱人民警察依据《刑法》《刑诉法》和《监狱法》的规定主要承担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工作。由于整个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体制都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立,整体人员配置已经严重不适应新时期监狱工作的需要,造成基层一线民警的警力配置严重短缺,基层一线监狱民警基本上都在超常规工作。加上现行我国监狱岗位设置和人员流动的原因,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往往身兼数职,他们既是监狱的管理者,又是教育者;由于根据法律规定监狱要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因此监狱人民警察还是劳动生产的组织者、管理者,还有一定的生产效益指标要完成。对于一线监狱人民警察而言,他们每时每刻都是面对着各种类型的罪犯,监管改造中的安全风险始终伴随。因此对于监狱人民警察来说,能够按照值班表的班次落实,有一定的休息时间调整心态陪伴家人已经实属难得,对自身文化层次和学历方面的提升、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在时间很难给予充足保证,在精力上难以负荷,各种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也就是一种过程和形式,收效甚微。
2现阶段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整体执法素质水平还处于一个较为低下的水平,上级部门也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建设和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加上工作压力的增大导致监狱人民警察尤其是一线基层民警对自身能力素质的提升热情不大,缺乏积极性和内在动力[2]。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2.1监狱人民警察的知识结构陈旧
在实际对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工作中,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管理方式依赖的还是监狱民警口口相传的经验和技巧,无系统的理论和科学体系支撑,忽略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在目前监狱管理考评模式下,监管教育改造工作中摆在第一位的是监狱安全稳定。在保证监管改造工作“四无”的基础上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知识结构仍停留在当时学校学习时的保留,对新知识、新方法接触少且没有机会进行更新,更严重的是现在国家法律法规更新的速度在大大加快,民警执法需要的法律和程序都发生变化,但我们能够对民警进行知识更新的机会却少之又少。另外一个方面,现在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罪犯知识层次和水平都在提高,罪犯的心理素质也在提高,他们对法律规定和管理的样式都有一定了解,这些都导致监狱整体的管理模式已经变得滞后、守旧、刻板。监狱人民警察仅靠原先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技巧已经不足以改造这些罪犯,在工作中就会出现不规范执法的问题,这与新时期的法治原则和执法理念相悖。
2.2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专业技能培训不足
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强调“监狱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教育意识、改造意识,具有较高的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成为胜任监狱工作的专业人才。”监狱人民警察需要经过学习、培训、实际技能操作后能够完全胜任监管改造工作,在面对复杂的监管改造大环境,还需要有效提升监自身的实战能力,这是动态、长期的提升过程。由于监狱工作的封闭性,将监狱人民警察与社会相隔绝,使监狱人民警察观念形态相对滞后于社会发展、原有的知识结构已经相对陈旧、落后,对新学科新理念和新改造技能的了解相对贫乏。但现行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中更多的是重视提高政治素质、综合素质的培训和学习而忽视专业素质的提高。特别在于提升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水平上,没有时间和经费的投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加上由于基层一线执勤的警力普遍紧张,监狱自身组织的各类培训主要以短时间的应急培训为主,很难开展系统性、完整性的培训,直接导致监狱人民警察专业化队伍建设严重不适应监狱工作的需要和依法治监的形势要求,严重迟缓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进程,也严重影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的水平。
2.3社会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不公正偏见影响工作积极性
社会是监狱人民警察发展的外在大环境,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认同感、职业荣誉感、职业使命感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由于社会上对某些典型案例在舆论上不正确的渲染,不少公众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带有偏见和不正确的认识,使监狱工作在社会层面上难以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监狱的安全稳定却越来越成为社会重视的焦点,追责问责倒查成为常态,整个监狱系统自上而下面临着空前的安全压力。监狱人民警察时时刻刻都要关注每一个服刑人员动向,警惕服刑人员是否发生脱逃、袭警、自杀等情况,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大大增加了监狱人民警察出现心理问题的几率,使得许多监狱人民警察对自身职业产生一定的倦怠心理,工作热情受到影响。
3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对策
3.1强化政治建警树立忠诚信念
国家领导人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就要“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就必须从思想上塑造执法为民的意识、廉洁奉公的意识、爱岗敬业的意识,进一步激励监狱人民警察爱国、爱党、爱人民的满腔热血和职业崇高荣誉,增强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责任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化为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的内在动力[3]。同时还应该强化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广大监狱人民警察不破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严守纪律,严守规矩,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纠正和防范在个别民警身上出现的精神懈怠、纪律松弛、作风松懈等不良倾向,筑牢党纪国法的“防火墙”和“防围栏”,这样才能坚定为监狱事业献身,积极履职尽责。
3.2建立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技能提升激励机制
随着社会进步,新的犯罪类型和案件层出不穷,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罪犯也更加复杂多变。在这样的监管改造的大形势下,监狱人民警察就必须提升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监狱人民警察就必须用新科技、新发展、新理念的改造观来开展工作,于时代同进步,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争做“学习型”的人才。要达此目标,我们各级监狱就必须在纷繁复杂的改造工作之外,合理科学的组织监狱人民警察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学习,既要有新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还要有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训练,让监狱人民警察能够及时“充电”,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对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改造水平,从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欲实现该目标,监狱就必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完善保障机制,激发监狱人民警察参加培训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必须在整个监狱系统内分别制定改造、教育、劳动生产、心理矫治等岗位职责,并制定上岗执法执勤统一标准和规范,对所有监狱人民警察进行岗位分类,明确资格准入,并和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挂钩,在监狱人民警察职务警衔晋升、选拔用人等方面作为考核指标以制度来保障监狱人民警察落实培训和学习。作为全国监狱系统的管理者,司法部和部监狱管理局必须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统筹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布局合理,并对民警教育培训经费优先考虑、优先列支,专款专用,确保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3.3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一方面可以在现行监狱人民警察招录体制改革大框架下对开设监狱学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录用,补充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急需;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对心理学、计算机、教育学等社会专业的优秀人才的引进,不断充实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深度。这对于提升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监狱基层一线岗位设置中流动性大,每一位基层一线民警都从事过教育、改造、生产等岗位,要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就必须改变这种岗位设置的机制,让一线民警从他们荒废已久的专业中重新寻找实现他们人生价值的路径和发展方向,从而解决监狱一线民警特别是年轻警察中找不到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的深层次的原因。监狱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如果不能吸收新的管理理念,引进新的管理机制,与时俱进,就可能被时代所淘汰,永远看着其他警种在改革、在发展、在前进,而监狱仍在原地踏步,裹足不前。
新时期,新征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不仅是提升刑罚执行水平的硬性需求,也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面对时代大潮,监狱人民警察应该认清自身差距,查找不足,以改革创新的信念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从而确保监狱事业的长远发展,使新时期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能够更上新台阶,展现新气象,更好的为新时代服务。
参考文献:
[1]田艳东.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19.
[2]邓乐.关于我国监狱人民警察专业化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06).
[3]孙咏梅.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研究[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6(10).
作者简介:高杨武(1971.6-),男(汉族),福建福州市人,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监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