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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文化创意产业视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路径探讨

王海景
  
新时代教育
2023年8期
百色学院 广西百色 533000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蕴含民族精神、审美情趣、智慧的文化,其具有重大的潜在文化价值。本文运用文献资料、田野调查等方法,基于文化创意产业视角下,结合文化生态学相关理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机制进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保护与传承意识淡薄、传承人老龄化、传习人群流失、传承路径过窄等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机制的构建原则及实现路径。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长期沉淀而产生,具有地方性和多样性,包含一个民族的智慧、精神和审美情趣,它们或以舞蹈、或以图画、或以相关的知识为载体等,它们“像风一样飘忽,像水一样灵动流淌,在创造它的群落中无形无相地延续,成为传递民族精魂、文化血脉的纽带。”[1]随着社会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各种文化相互融合、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被人们所忽略和淡忘,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甚至已经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逆性,若不加以保护和传承,极易被淹没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为了更好地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核心价值以及关键效能,应该依托于科学且全面化的保护与传承举措,充分发挥好文化艺术馆的载体作用,更好地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确保浓缩着历史文明以及劳动人民聪明才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真正实现传承与发展。[2]

1 非遗传承与保护面临的困境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绚丽多彩、种类繁多,目前,在各级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是,在社会剧烈变革的今天,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品位以及审美需求等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很难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许多非遗项目,尤其是少数民族非遗项目正逐步消失和濒临灭绝,非遗的保护和开发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诸如商业开发过度、保护与传承意识淡薄、传承载体和传承人匮乏、政策法规制度滞后、传承空间狭小等。由此可见,加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尤为重要。

1.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意识不够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意识不够、参与度较低,是造成非物质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困境的关键因素。各地区政府部门虽然按照上级要求,向相关部门上报了国家级、省级、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这些基层单位却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具体原因是:(1)各地政府为了完成文化厅的任务和要求,对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统计与上报,申报成功之后,后续的监督与管理跟不上。(2)随着社会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们更愿意去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城镇工作和生活,当地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从事非遗项目的群体变小,参与时间缩短,参与动机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1.2传承人老龄化,传习人群流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是“人”,既包括代表性传承人,也包括文化遗产的普通拥有者,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激励和支持开展各式有效的传习活动是建立全方位传承机制的首要前提[3]。很多非遗传承人岁数较大,而新的年轻传承人接不上,这就会影响非遗的传承。

1.3传承模式落后,传承路径过窄

代际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主要模式。受文化全球化的影响,青少年更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于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间越来越少,部分年轻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较低,一些非遗项目的传承已经呈现代际结构失衡和断裂现象,而且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一些非遗项目基本上是家族传承或师徒传承,并且“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这对于非遗传承极为不利。目前,这种传承意识和观念逐步发生转变,开始逐渐由过去的封闭式传承逐步转变为开放式传承。[4]

2 非遗保护与传承机制的构建原则

在当前社会状况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外部生态环境发生了极大转变,许多非遗项目因无法适应快速变迁的社会环境而面临着生存困境[5]。因此,我国非遗要实现活态传承,除对其外部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外,还要探寻科学的内部生态机制来适应外在环境的变化。非遗传承是一种文化传承,不仅要继承,还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发展,因此,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

2.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繁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上下一心全面贯彻,高效执行。针对非遗面临的困境,各地政府管理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做好规划引导、政策和经费扶持,搭建平台,全面协调。按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层次进行分级管理,充分调动非遗传承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当地濒临灭绝的非遗项目,要加强项目传承人的抢救性保护以及生产性保护。

  1. 原真性与活态性保护相结合原则

我国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基础就是要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和活态性保护。非遗保护必须坚持原真性,否则就会面目全非,而保持其原真性就需要保护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要点就是要对其实施活态保护。一个国家或者民族优秀文化特别是传统技艺是否流传下去,依据的不是保留了多少文物,而是这个国家或者民族历史上所创造的技术与技艺能否以活态的形式传承下来[6]。活态保护就是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造出更加适合他们传承的环境,而文化生态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强调文化的活态性、生态性和多样性,采取与时代相符的主动、积极、创新的保护思路[7]。因此,政府和文化管理者要把非遗项目融入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方式中,这样才能得到实质性的保护和活态传承。

  1. 政府保护与生产性保护结合原则

政府保护和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具有生命力和活力的保护模式。政府投入资金进行保护,体现了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在资金的推动下,能够较为迅速地收到保护成效。生产性保护是指在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的基础上,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8]。这种方式就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引入市场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以市场这双无形的手来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1. 文化传承与旅游保护结合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新趋势。“体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了现代体育产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够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的修复与改善,为少数民族体育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营造了更好的文化氛围,能够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3 文化创意产业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机制的实现路径

  1. 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主导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在长期过程中形成的完整的文化艺术瑰宝,早前实施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明确指出:“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经刻不容缓”,这体现了我国政府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政府要做好政策保障,发挥应有的行政手段,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积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颁发有利于地方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金倾斜力度,在非遗的申请、保护管理以及非遗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建设方面做好长期的资金规划和支持,同时也可以鼓励一些企业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参与到非遗的保护中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的融资渠道。在非遗的保护发展中,社会力量的参与意愿决定着非遗工作开展的成效,因此,政府要引导媒体发挥应有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非遗代表项目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9]

  1. 学术界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求“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从2003年全球性非遗热兴起以来,在中国政府的领导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确认、建档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实施国家、省、市(州)、县四级名录制度,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抢救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需要相关学者的广泛参与,并展开学术研讨。由文化部牵头发起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工程,从1979年开始,历时30年,数十万人参加,基础性文字达100亿字以上,一共出版了298卷、400册、4.5亿字的省卷本,收集了大量的民间故事。民间故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样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认定、建档、保存是得到传承和发展的基础。

3.3 建立非遗数字化建档保护数据库

做好非物质文化数字化建档工作,应结合数字化档案的建设实际,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档工作思路;加强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完善非遗信息数据资源建设,实现对濒危非遗信息的收集存储;充分认识数字技术对我国非遗数字化建档保护的步伐,做好对非遗档案资料的保护工作;运用现代化的高级技术手段还原非遗工艺和技艺的制作流程,对非遗项目信息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系统的记录;在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具体实践上,重视数字化档案标准的制定及其对非遗数字化保护实践的规范和指导意义;丰富非遗数字化档案的建设形势,通过进一步优化数字化技术建设数字化的非遗档案馆、资源库、博物馆、网站、展览馆等。

3.4 开展以社区文化活动和学校教育传承为主的传承方式

3.4.1社区参与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伦理原则》中明确提出:“社区、个人和有关群体应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发挥首要作用”,所以要重视发挥社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的主体地位,以村委会为主体,组成非遗保护传承委员会,通过开展社区非遗文艺活动,扩大非遗项目的宣传力度。村委会应发挥带头作用,将非遗项目的传承融入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探索出一条具有乡村特色的非遗传承路径。

3.4.2定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文化宝库的瑰宝,应充分发挥教育在非遗文化传承中的作用,深入挖掘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资源,推动优秀非遗文化更好地融入到课堂中。具体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构建非遗课程,让学生领略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渊源及其蕴含的思想精髓,厚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底蕴;二是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由政府出资金,在学校进行非遗项目的展演,让学生通过感官领略非遗的精髓。

4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单纯的记录、保存等难以实现保护与传承的目的。因此,在基于文化创意产业视角下,构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价值,也是我国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对非物质文化实施保护、传承和发展过程中,需要认识其价值和战略地位,不仅要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还要将其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开发,使其能够真正依赖市场,以市场为载体,找到存活的根基,从而得到延续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传芳.“非遗”视野下的武术文化传承断想——以拳种为视角[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2(01)

[2]刘超婷.保护与传承——非文化遗产的处理思路探讨[J].大众文艺

[3]白晋湘,万义,龙佩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纲[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8年,42(1):33-40

[4]颜艺,李雪军.“一带一路”背景下少数民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机制研究——以新疆地区为例[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21,1

[5]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60.

[6]万义。“原生态体育悖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的机构与重塑[J].中国体育科技,2016,52(1):3-10.

[7]肖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产业开发[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6:43.

[8]扬正文.文化遗产保护中民族与国家的诉求表述[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6):41-48.

[9]张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可持续发展研究[J].河南农业,2020(2)

作者简介:王海景(1974-),女,河南南阳市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运动心理学。

基金项目:2020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FTY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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