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中包括第三课、第四课、第五课。其中“第五课做守法公民”通过“法不可违”“预防犯罪”“善用法律”三个框题,来帮助学生明辨是非善恶、加深对法律的认知与了解,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促使他们自觉学法、守法,这是初中生系统地学习法律内容的起始课,在整个初中与道德法治学科“法治教育”方面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我们非常重视这一课的教育效果,并进行了大量的实践与探索。本文将结合具体的教学实践,探讨有效开展相关教育教学的策略,以期促进学生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法治意识的提升。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法制教育;策略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355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我们要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七年级时学生们已经从“未成年人的视角”学习了有关法律的一些内容,从八年级开始拓展到从整个社会的视角来认识与了解法律,系统地学习法律,但是传统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下,法制教育效果不佳。为了提高初中道德与法治中“法制教育”的教学效果,我们尝试从初中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以及学习特点出发,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基本特征出发,让法制教育教学变得鲜活生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体验式学习,促进学生“知行统一”;结合时政热点教学,促进学生学以致用。
一、案例教学构建法制教育与生活之间的联系
在实际教育教学中,我们发现初中学生学习法律内容的兴趣不高,究其根本原因是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认为法律离他们很遥远,并简单地认为只要不犯罪法律就与己无关;甚至有的学生还以为自己还小干点坏事也不会违反法律,顶多被叫警察教育批评一下。这充分说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也从某个视角反映了我们的法制教育的效果不理想。由此我们也意识到在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法制教育中,必须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法律条文的解读与生活之间建立起联系,于是我们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在法制教育中,以案说法,使学生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进而激起了他们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在教授“法不可违”的相关内容时,有的教师先提出问题引发学生的认知冲突,如“初中学生年龄还小,和违法犯罪有关吗”,学生们的法律知识有限,因此彼此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统一,那么到底是“有关”还是“无关”呢?学生们产生了好奇心,接下来教师抛出一个未成年违法犯罪的真实案例:贺某林、朱某文、范某志抢夺案。其中贺某林、朱某文刚刚年满16周岁。三人出于寻求刺激的目的,经预谋后,趁一名骑自行车妇女的不注意,抢夺了她的黄金项链与耳环,三人把抢夺的财物变卖后挥霍一空。案发不久三人因涉嫌抢夺罪而被批准逮捕了。案例中人物的年龄与初中生相仿,很快就吸引了学生的目光,他们纷纷议论起来,从他们的发言中,我们发现他们对未成年人犯抢夺罪的认识不足,于是就趁他们学习热情高涨的机会,为他们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使他们认识到不懂得法律不是免于承担刑事责任的理由,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有效激起了他们学法的热情,增强了他们的守法意识。
二、体验式实践活动教学促进“知情意行”统一
新时期提倡体验式教育,即为学生提供亲身体验的机会,唤醒他们的情感,促使他们主动学习,提高教学的效果。初中道德与法律课程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实践性,因此根据教学内容开展一系列有意义的实践活动,既可以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又可以为学生提供体验的平台,促进他们“知情意行”的统一。
如在教授“罪与罚”的相关内容时,有的教师设计了“我来当法官”的体验活动。为此,学生要根据教师提供的犯罪案例自主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法律条文以及所学的知识来做出判断,在讲述“案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行为人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文”“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时才能有理有据。于是大家积极搜集资料,学习热情非常高涨,有的学生上网搜集刑法条文,有的学生请教在法律部门工作的父母,在争当合格“法官”的过程中,使学生从多个视角对案例进行了分析,从而使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以及刑罚的种类变得清晰起来,“罪与罚”的教学重点与难点在学生们的主动参与与体验中迎刃而解了。
如果教师只是单纯进行说教,肯定会让学生产生枯燥乏味之感。在传统“宣灌”式的教学模式下,虽然学生们通过机械记忆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了些概念的内涵,但是与体验式教育相比,更容易遗忘,理解也不够深刻。在体验式教学中,学生有了亲身的经历,学得更加主动,思维也获得了相应发展,因此教学效果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抓住时政焦点丰富法制教育教学资源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选择一些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教学资源,特别是在法制教育教学中,教师要根据一些法律的新规定,设计新的教学内容,选择更具有时代特色的典型案例,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真正触动学生的内心世界,为他们未来适应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在教授“法不可违”中“一般违法”和“犯罪”的概念内涵时,有的教师采用“宣灌”的方式让学生记住二者的区别,但是由于概念的抽象性导致学生接受与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对这种教学方式也不感兴趣,因此学习主动性低,教学效果不好。为此,教师将富有时代特色的两个法律概念引入了课堂,让学生在理解贴近现实生活的法律概念的同时,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概念内涵,即酒驾和醉驾。为了让学生了解酒驾和醉驾的不同性质,教师采用了图片教学法,即将醉驾导致的车祸现场播放给学生观看,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使学生受到了震撼,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学到了理解了“一般违法”与“犯罪”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区别,增强了他们的法律观念。
青少年法制观念与法治意识方面的特点比较鲜明,违反法律法规或遭到侵权不自知;知道一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认识与了解不足;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知法、懂法却存在侥幸心理。因此,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进行法制教育时,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及学科的特征,使用案例教学法、体验式教学法,以及联系时政焦点的教学方法,激起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1]马晓燕,马立新.初中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方法初探[J].法制博览,2018(18):56.
[2]刘雪莲.论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必要性和有效策略[J].教育现代化,2018,5(20):337-338.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