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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9810”海关监管新政的溢出效应分析

华春革 郭天民
  
商展经济·下半月
2023年4期
1.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 200135; 2.上海久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 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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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反全球化浪潮迭起和全球疫情局势的双重影响下,国际进出口贸易正在进行较大变革,传统贸易正大幅度向电子商务贸易转型,跨境电商一枝独秀,逆势上扬,连年增长创历史新高。2020年6月海关总署发布增列“9810、9710”海关监管代码,完善了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本文首先分析了跨境电商9710、9810海关监管新政出台的背景,介绍了监管的具体内容,然后剖析了B2B出口与大贸出口、跨境电商B2C出口三者的差异,接着论证了新政给跨境电商企业带来的通关便利,最后着重阐述了新政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溢出效应,以供参考。

关键词:9710、9810海关监管;跨境电商B2B出口;溢出效应

本文索引:华春革, 郭天民.<标题>[J].商展经济,2023(08):-078.

中图分类号:F752.5 文献标识码:A

1 绪论

最近五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在外贸中的渗透率持续提升,从2017年的29%提升到2021年的36.32%。即使在新冠疫情背景下,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4.5%。2020年11月,我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1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59个和跨境电商企业22个作为企业出口监管试点城市。跨境电商的发展在各地如火如荼、呈现燎原之势,而与此相匹配的政府监管则显得有些滞后,无论在跨境电商的监管内容还是监管手段上都有待升级。

2 新政出台的背景:海关总署对跨境电商的监管理念

得益于中国完整的工业体系,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使得中国制造的产品性价比在全球极具竞争力,中国跨境出口电商发展领先全球,统计显示,全球购买过中国商品的跨境电商用户从2016的26%上升到2019年的36%,跨境电商物流行业市场规模明显高于其他国家。

近年来的产业升级、经济转型、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等方面,对改革海关监管管理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当前,货物、服务、资本和技术等经济要素的跨境流动规模持续增长,带动了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型贸易业态已经蔓延到中国市场,并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随着国内以小商品和小家电为代表的货物走出去和国外高质量消费品请进来的内在需求不断增长,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提升我国外贸竞争优势的新兴动力。

新冠疫情的持续促使海外消费线上化,提升了全球电商渗透率,中国产品性价比高且供应链稳定,加之海外电商消费习惯的形成具有一定黏性,中国跨境出口电商景气度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将持续维持高位,海关在跨境电商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这考验着中国海关的智慧和前瞻性。

海关秉承“包容、审慎、创新、协同”的理念,优化监管制度,创建宽松、健康的监管模式,支持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在监管方式上,2020年海关总署增设了9710(跨境电商 B2B 出口)、9810贸易方式(跨境电商 B2B 出口海外仓)。2020年7月1日起,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北京等10个海关开展,2020年9月1日起,扩大到22个直属海关。加之此前海关总署已经增列了1210、9610,适用于跨境电商进出口监管的海关代码已有4个,我国海关初步构建完成了跨境电商的监管体系,在规范跨境电商进出口行为的同时给予清关的便利性,促进跨境物流领域产生协同效应,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3 9710、9810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关监管的内容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对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监管事宜做出规定。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4 外贸出口海关监管方式的比较

在海关的申报监管流程中,与一般贸易、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相比,跨境电商B2B出口在随附单证、通关系统、简化申报、物流等环节差异不大,但在检查环节,海关优先安排检验,企业可以享受通关便利,这将有效提升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的供应链效率(见表1)。

企业具体可享受通关便利如下:

4.1 电子报关,效率提升

企业通过海关系统的“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网上传输相关交易信息和物流信息,报关单和申报清单均采用无纸化,便于简化企业的申报手续,提升供应链的协同效应。

4.2 分类管理,简化流程

针对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出口碎片化、小批量、高批次的特点,新增便捷申报通道。对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清单。便捷的申报使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让利中小微电商企业,放生民企,优化支撑着中国外贸半壁江山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维稳社会。

4.3 综试区简化申报

截至2022年7月,我国已有13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参照9610的申报简化做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9710、9810清单,可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4.4 物流、查验优先放行

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选择和自身业务匹配的运输方式享受海关优先查验的便利,缩短跨境电商的物流时效,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增强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 9710、9810海关监管新政实施的溢出效应分析

海关增列跨境B2B监管代码重新定义了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承认了跨境电商B2B出口行业的主流地位。政策的出台给了To B卖家的无票采购一个合法、阳光的出口通道,对于想要数据阳光但苦于采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卖家是一个利好,包括海外仓在内的以B2B2C模式出口的企业都会受益,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或将迎来出口无票免征时代。

此次新政实施后还可能在海关监管和统计、外贸出口的转型升级、关务智能化、跨境电商物流及数字供应链等方面带来各种溢出效应。

5.1 优化完善海关对跨境电商的统计与监管

创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并增设相应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有助于海关精准识别、准确统计跨境电商B2B出口数据。此次增列两个监管方式对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做出了具体划分,这意味着政府对于跨境电商监管政策层面的创新从B2C扩展到了B2B领域,并有了实质性支持动作。

跨境电商B2C下的海关监管模式代码为“9610” 和“1210”,主要针对个人消费者的跨境电商统计,对销售对象为单个消费者的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服务。

跨境电商B2B下的海关监管模式代码“9710”和“9810”,主要针对企业的跨境电商统计,优化企业的通关服务,便利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在世界电商舞台的综合竞争力。

“9710”和“9810”新监管代码的实施,弥补了海关在跨境电商统计方面的一些缺失,对于海关统计全口径的跨境电商规模也很有意义,清晰的分类界定既有利于监管的到位,也标志着我国海关监管水平的提升。

5.2 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高质量发展

新的监管代码符合新业态的发展态势,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在一定时期后会展现出来,必将引领外贸企业的战略布局,出口企业要在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B2B之间进行抉择,外贸企业是在政府的倡导和促进下向数字贸易转型升级,顺应时代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还是故步自封,坚守传统贸易,这都有待后续几年统计数据的验证。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代码的推行,顺应了我国外贸的转型升级,分类管理的实施展示了海关科学管理水平的提升,也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提供了基础环境。比如,监管部门将陆续针对跨境电商B2B企业配套出台低价值货物简化申报、宽松结收汇政策、“免征不退,核定征收”政策等。

5.3 推动数字供应链及智能通关体系建设

9710、9810 海关新监管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关务行业承担贸易便利化与合规化责任的主动性。2020年中国关务发展大会“数字供应链与智能通关”论坛对关务服务提出了三个“新”的建议:“新关务”,重新定义关务服务的内涵和外延,配合口岸营商环境的改善,重新打造关务服务新生态;“新科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深入广泛使用,提升了关务服务的能级;“新模式”,要全面整合跨境供应链相关资源,打造以“合规”为基础、以“高效”为特征的全新通关产业链,实现跨界、跨行和跨境服务。更强调近期我国与东盟等国签订了RCEP协议,并倡议关务行业要积极行动起来,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5.4 提升机场口岸物流货运枢纽的能级

跨境电商的发展势必依托各地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机场口岸物流货运枢纽优势,以国际分拨、配送功能和空港快件集散的功能板块,在海关政策的指导和推进下,多次率先试点成功运作多项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为跨境电商物流企业提供专业的一站式、全流程第三方物流服务。同时,推动相关政策在空港经济区落地实施,为全域空港物流货站发展电商产业链夯实基础,为新业态的电商产业注入新能量。

2020年7月1日00:10,广州机场口收到企业申报信息,电商监管区已提前完成对接海关的操作系统,无缝衔接运抵信息传输,配合3家知名电商企业,高效完成10余票货物顺利申报出口。此次里程碑事件标志着广州机场口岸跨境电商园区真正实现了跨境电商新模式、全通道一体化的业务服务新态势。

“9710”“9810”两个新型业务首次从各地国际机场口岸吸睛登场、扬帆起航,真正迎来了跨境电商业务的高燃时刻,也对各地国际机场口岸的海关监管、查验、统计及跨境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的整体协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9710和9810模式的真正推行还面临一些具体问题,如“三单对比”校验逻辑、数据有效性界定,以及数据对接规则等具体问题尚未明确。海关表示,“每个试点综试区都有一定的先行先试和容错的空间,目前,新政出台后的具体监管流程及细节仍需等待各个试点综试区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展开探索”。

5.5 引领跨境电商B2B出口激增已显现

随着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截至2022年4月,经过六轮持续推进,海关批准成立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达132个。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结构方面,出口占比达到72.72%,进口比例为27.28%;跨境电商交易模式结构方面,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77%,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23%。

行业数据显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数量日益增加,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及相关企业从2020年的2957家增长至4727家,增速59.99%;最具行业风向标的投、融资市场上,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融资共发生77起,较2020年的33起同比增长133.33%;跨境电商融资总金额207亿元,较2020年的70.9亿元上升191.96%,可见资本对跨境电商拥有较高的投资热情。

6 结语

在国际经济环境动荡、遏制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外贸增速趋缓,下行压力增大,跨境电商却一枝独秀,新冠疫情的爆发反而加速了跨境电商渗透,据统计,2019年8月—2020年7月全球总的跨境电商包裹中,中国发出的包裹占比60%。同时在中国发出的包裹中,各国的占比分别是:美国占比35.2%、英国占比6.4%、法国占比5.6%、加拿大占比4.8%、德国占比4.6%、俄罗斯占比4.5%;美国仍然是中国电商出口的最大市场。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B2B交易额在全球B2B交易额占比超过一半。

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加速发展,全球跨境B2B模式成为跨境电商的主体,预计2021—2025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将会以25%的复合年均增速增长到3.515万亿元,未来,政府的政策导向将会进一步引领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趋势。2020年6月,海关总署发布增列“9810、9710”海关监管代码,完善了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不仅为电商企业新业务的扩大提供了政策支持,也是对清关、运输、退税等流程的实际操作提速增效,更助推了企业复工复商、复市不断迈上新台阶。从长远来看,这也是为中国跨境电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国际贸易新生态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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