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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女部字与古代女性地位

叶琴
  
中文学刊
2022年4期

摘  要:《说文解字》的“女”部字是研究古代女性文化的重要文字材料之一。本文对《说文解字》的女部字按语义进行分类,重点分析“地位类”女部字和其他语义中与女性地位相关的字,研究发现在古代女性地位由高到低,对男性的依赖逐渐变高,主要承担生育孩子和相夫教子的工作。

关键词:《说文解字》女部;古代妇女地位;文化内涵

作者简介:叶琴,女,生于1997年3月,广东韶关人,北京语言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0级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

Abstract: The “female” part of Shuowen Jiezi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extual materials for the study of ancient female culture. In this paper, we classify female characters according to their semantic meanings, focusing on “status” characters and other semantic characters related to female status. The study found that in ancient times, women's status changed from high to low, and their dependence on men gradually increased.

Key words: The “female” part of Shuowen Jiezi; The status of women in ancient times; Cultural connotation

About the author:Ye Qin, female, born on March 5, 1997, Shaoguan, Guangdong, China, is a Master's student of Curriculum and Pedagogy, Class of 2020, College of Teacher Education, 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 with the research direction of Modern Chinese Grammar.

一、引言

汉字作为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是汉族人的祖先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创造出来的,承载着汉文化信息和语义密码,从而为其文化心理的阐释提供了系统的依据。正如许慎所言“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而这种文化思维方式和文化心理也可以帮助我们从整体上把握汉语的结构特征,深刻理解民族语言在纷繁外表之下的文化规定性。《说文解字》女部字共238个,重文13个,新附字7个,共258个。根据语义进行分类:女子“姓氏”,13字;女子“婚姻家庭”,20字;女子“容貌品性”,170字;女子“亲属称谓”,21字%;地位类,10字;女子的字号,19字;女性疾病类,5字,占1.9%。

“女”字,在甲骨文中写作,展示的是女子两手交叉于胸前,屈膝跪坐的姿态,有的学者认为这尽显古代女子身份地位卑微,然而,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是先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产物,李孝定先生认为“夫男女之别于文字形体上殊难表示,故就男女工作之差异以为区别,女盖象聪而两手有所操作之形,女红之事多在室内。”所以,“女”字字形不能体现古代女子受歧视和地位低下的意义,只是客观上对女性体态惟妙惟肖的描摹。

二、地位类的女部字

地位类女部字指《说文》中表示与女性官职地位相关事项的汉字,是:伃、㚤、妃、嫔、妿、娒、妾、婢、㜎、嬬。可再分高位类和低位类。

(1)高位类。高位类女部字表示地位较高的女性,有6个,如:“伃”妇官也,亦作“婕妤”,指内宫女官,即嫔妃中地位较高的女子,《汉书·外戚传》中记载:“妇官十四等,倢伃视上卿,比列侯。”女官分为十四个等级,倢伃是上等,可与诸侯相等同。“㚤”妇官也,也作“弋”,《汉书》中提及了汉武帝的钩弋夫人赵倢伃。“嫔”服也,指专门服侍男人的妇人,《周礼·天官·内宰》中记载:“九嫔掌妇学之法。”“妿”女师也,根据段玉裁注:妿,古者女师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娒”女师也,同“姆”。《左传·襄公三十年》中记载:“宋伯姬卒,待姆也。”根据杜预注:姆,女师也。可见,这里的“姆”是女老师的意思。“妃”匹也,即配偶,《尔雅·释诂》中记载:“妃,匹也。”其后专指太子的正妻称为“妃”。由此可见在古代女性也有位高者,但所从事的工作与品德教化、依附配偶有关。

(2)低位类。低位类女部字表示地位较低的女性,有4个,如:“妾”有辠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意为有罪的被君主接触并为君主服务的女子,即女性奴隶。《尚书·费誓》中记载:“臣妾逋逃”,孔颖达解释为: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㜎”女隶也,作“奚”,《周礼·春官·序》中记载:“官奚四人。”郑玄注为:奚,女奴也。“婢”女之卑者也。《广韵》中记载:“婢,女之下也。”“嬬”一曰下妻也。根据段玉裁注:下妻,犹小妻。即妾。

古人对女子的地位等级有着明确的规定,地位较高的多是宫中的女官和女老师,地位低的则多是女奴,且大多为男子服务,成为男子的附庸品,从这可看出在古代女子依附配偶的地位。

三、其他女部字

从社会和历史的角度来看,在原始的母系氏族婚姻制度下,女性是本族生命血脉的缔造者和延续者,所生的子女都属本族子民,与母同姓。根据段玉裁所著,女性生育、生活过的地方就是姓氏,子女因其母而得姓。“姓”是远古时代血缘关系的体现,也是上古时代氏族部落的标志。这是远古时代只知其父不知其母的母系氏族社会的遗迹,反映了在早期社会女子是婚姻的主宰者,担负着繁衍后代的任务,并且处于中心地位的事实。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女性独尊的地位受到了挑战,母系氏族社会被父系氏族社会所代替,男性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她们开始末流于社会的底层,成为男人们的附庸品。如在婚姻家庭女部字中,“婚”本写“昏”,“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婚”是女子一方的代称,称女家为婚,这是早期黄昏抢婚习俗在语言中留下的痕迹。“娶”在古代为“取”,即“获取”。《说文》:“娶,取妇也。”王力认为:“取娶本同一词,后人特为取妇一义造娶字。”所以“娶”本义为夺取妇女为妻。由此可知,女子择偶不能自主,其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对方手里,在婚姻中处于被占有和被奴役的地位。“嫁”女适人也,从女,家声,王力先生认为古人以为妇女出嫁才算有家,故“嫁”“家”同源。《孟子·滕文公卜》“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这反映了当时女子对夫家的依赖性。“威”姑也,从女,戎声,即丈夫的母亲,根据段注引申为“有威可畏”,《说文》又曰:“汉律曰,妇告威姑”,即法律规定妻子有什么事情就告诉丈夫的母亲,这是封建社会重孝道的折射,实质上是夫权的延伸,女人要顺从丈夫,又要顺从因为有了儿子而显贵的婆婆,正所谓女人因为男人而顺从或是被顺从。

同时,古代女子有姓有字无名可以反映出女子地位的低下。如“娥”帝尧之女,舜妻,娥皇字也;“嫄”台国之女周弃母字也。即便女子贵为帝妃、帝妻,也没有名。据《周礼》所记载,男子落生三个月就起名,到二十岁行冠礼取字;女子落生后不起名,到十五岁时行及笄礼而取字。“名”乃是男子的特权。取“字”标志着女子已经成人,可以出嫁了,而“名”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事实上,设若女子未嫁,人们往往在她的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以表示其在家里的排行,也就可以区分其人了,如“孟姜”为姜姓长女。出嫁的女子也并不一定需要其“字”去发挥多大的作用,比如可以在女子的姓上冠以她所来的国名或氏,“齐姜”就是齐国嫁过来的姜姓女子;可以在她的姓上冠以所嫁国君、卿大夫的国名或封邑名,“秦姬”就是嫁给秦国国君的姬姓的女子等等。这些规定虽然是周代有记载的史实,并不见于《说文》,但却可以佐证《说文》不收录女子之“名”的缘起:在形成文字的时代,女子已然绝对不平等于男子了。殷商甲骨文是迄今有定论的可考的中国早期文字,其后是奴隶社会,女子的地位自不必多说了。

四、小结

通过对《说文》女部字的简要分析可以看出古代女子地位的变迁,由母系社会的高低位逐渐变成在父系社会中依赖男性的地下地位,通过女性地位的变迁也可以看出女性在古代社会分工和生产的作用,主要承担生育孩子和相夫教子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甜:《从〈说文解字〉女部字透视女性文化》,《现代语文》2006年第6期,第126-127页。

[2] 车海童:《〈说文解字·女部〉反映我国古代妇女地位尊卑的变化》,《语文学刊》2011年第12期,第17-18页。

[3] 付晓男:《从〈说文解字〉女子部探析中国古代妇女文化》,《语文建设》2014年第27期,第73-74页。

[4] 许结玲:《从〈说文解字·女部〉看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语文学刊》2006年第13期,第91-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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