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认识财会监督重要性加强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工作

白丽
  
赣商
2023年5期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750306

摘要: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财会监督的主体有财政部门监督、部门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本文通过对有关财会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意见等的学习、理解和领会,从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财会监督工作现状,查找出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的对象,并提出加强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财会监督;重要性;加强;单位内部财会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志码:A

一、财会监督的基本内涵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

新时代财会监督是财政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全覆盖的一种监督行为。财会监督涉及与国家财经政策执行和资金运行相关的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

二、财会监督的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把财会监督纳入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对财会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新时代加强财会监督指明了方向。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国家监督体系是由多层次、多类型的监督构建而成,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监督是分工和协作的关系,其中财会监督处于基础性地位,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为其他监督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撑。

三、财会监督的主体

(一)党领导财会监督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级政府要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对下级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二)财政部门监督。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部门监督。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单位内部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

(五)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等中介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

(六)行业协会自律监督。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注册税务师协会等要充分发挥督促引导作用,促进持续提升财会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四、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的工作现状

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财会监督体系中单位内部监督的工作任务,本文查找了当前单位内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单位对财会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重核算,轻管理,轻监督,研究国家政策不深不细,对财会监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防范单位运行风险、发挥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

(二)财会监督履行职能不充分,成效不明显

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的程度不深,监督力度不够,内部落实问责不到位,监督人员能力不到位,手段单一,发现问题的能力较弱。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财经纪律松弛,预算松软、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造假多发、会计信息失真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力的表现,不仅会导致经济金融风险,还会引发廉政风险。

(三)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不完善

财会监督协作不紧密。一是内部监督各环节协作不紧密。内部的财会监督来自单位财务审计机构、纪检部门。财会监督是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通过事后审计实施监督,而与事前决策的内部控制、事中执行的内部控制监督协作不到位。二是内外部各监督环节之间协作不紧密。外部财会监督主要来自税务、审计、财政及巡视监督。内外部监督没有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督共享机制,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和提升监督效能。

(四)依法监督的依据不充分

部分监督行为的依据不充分,处理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违法违规的整改浮于表面,缺乏对深层次解决办法的探索和研究。内部监督工作独立性不强,影响力、威慑力不足。

(五)内部监督信息化程度不高

信息化手段监督的水平不高,无法适应大规模的资产管理和高水平财务管理的要求,制约了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五、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找准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的对象

立足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聚焦新时代财会监督的主要任务,根据单位内部监督工作现状,从问题多发的关键环节着眼,深入实践,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着力提高单位内部监督质量。

(一)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

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加强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单位运行中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影响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提高经济决策水平,防止和降低错误的会计行为所引发的廉政和经济风险。

(二)对单位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监督

单位要结合自制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会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承担财会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业务、财会行为和会计资料的日常监督检查。

单位要建立财会监督的制度。让制度符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财务风险及运营状况,加强财务信息披露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财会监督要求,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单位要建立约束有力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议事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编报财务信息的要求、信息化建设内部控制手段。完善业务层面的重大经济事项控制制度,对预算管理、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债务管理、对外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等重大事项,单位要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做好可行性研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和会签制度,制定对重大业务的关键环节的关键控制措施。

建立单位风险评估的工作机制,及时识别风险,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明确风险评估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应对风险应采取控制方法,如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方法。

(三)对会计核算行为监督

立足于微观层面及时发现单位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铲除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土壤,从经济领域源头上标本兼治,防治腐败。

运用专业的知识技能,优化监督模式与方法,对单位财务收支、会计信息、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监督。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监督、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方式,实现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通过财务报告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控;通过对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掌握单位运行情况,及时督导、约束、控制。

会计核算要符合《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的规定。审核会计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设置、财务收支、财务报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四)对单位权力主体和各从业人员的“经济权力”、“会计行为”监督

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提升单位内部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对单位各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将权力关于制度的“笼子”里。对财务岗位制约控制。减少会计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廉政风险,形成操守为重、坚持原则的行业准则。接受职能部门日常监督,如对财务行为全过程的监督;内部审计及纪检监察监督;财政机关依法实施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监督管理等。财会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会事项,有权检举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对象随着国家政策、外部环境、经济活动和管理要求的变化而调整。

六、加强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单位内部财会监督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善权利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的制度设计。将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有关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执行国家有关财会监督的法规制度

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监督。目前我国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呈现多层次逐步完善的趋势。财会法律体系主要由财政监督法律法规和会计监督法律法规构成,已形成财政、会计相关监督法律为统领,其他涉及财会监督法律法规相协调的财会监督法律体系。在财政监督方面主要有《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财政监督办法规则条例意见等。在会计监督方面主要有《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会计监督办法。其他财会监督的法律法规零散见于《审计法》《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中。

(三)设置独立的单位内部监督机构,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持续提高财会监督队伍政治素质。监督人员必须掌握丰富的政治理论知识、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坚定的政治信仰、过硬的政治能力等。

持续提高财会监督队伍业务能力、法纪意识。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明确监督与管理责任,细化岗位监督职责和审批流程。财会监督是专业性和政策性极强的监督活动,。提高财会监督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完善监督人员的准入门槛。加强财会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监督技术、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财会监督提供人才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财会监督人才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统筹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

推进信息化建设,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保护信息安全。信息化手段能明晰各监督主体合理的监督权限,克服监督过程中的越位和不到位可能,也减少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可能发生的冲突,促进内部财会监督顺利发展。

不断深化“互联网+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将内部财会监督的制度、流程、标准等嵌入信息系统中,实现以数据为基础的智能化监督。实现对单位和个人涉及的监督内容进行全面数据分析,实时动态监督,防患于未然,降低单位工作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打通与其他职能部门信息联通,完善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凝聚成监督合力,确保财会监督大数据全覆盖。在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等前提下,大力推进财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会信息透明度。做到上下联动,左右贯通,信息共享,监督全覆盖。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环境。构建紧密衔接的监督之网,一体推进单位内部监督的体制机制。

(五)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

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开展追责问责。加强财会监督结果运用,完善监督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所在单位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参考文献:

[1]贺三宝,肖文.加强财会监督的法治化思考[J],财务与会计,2021,(02):13-16.

[2]林菲.关于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21,(02):17-19.

[3]肖伟.更好发财会监督的重要作用[J],财务与会计,2021,(09):10-11.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工作的意见》.

[5]杨雄胜.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对策研究[J],财政监督,2020,(05):15-23.

作者简介:

白丽,女,汉族,大专学历, 职务/职称:高级会计师,1990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财务审计科副科长,副高级会计师。多年来在财务与会计管理岗位工作,能够坚持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业务工作中能够严格地贯彻执行;注重相关专业理论思考与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