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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供销合作社财务统一核算的实践探索
——以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为例
摘要:针对基层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在财务管理中的种种弊端,浙江省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构建了财务统一核算机制,建立了财务统一核算制度,实施资金数字化管理,成为全省首家实现全域供销合作系统财务统一核算的单位。
关键词:县域;供销;财务;核算
长期以来,由于基层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对财务工作管理不到位,监督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导致会计舞弊现象和下级单位虚报、瞒报现象层出不穷。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供销企业健康发展,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出台财务统一核算政策,浙江省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率先实行,成为全省首家实现全域供销合作系统财务统一核算的单位。
一、实行财务统一核算的必要性
(一)强化财务监督职能,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
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后,纳入财务核算中心的收支都是通过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进行统一会计核算,财务核算中心有权对各独立会计主体进行收支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收支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由以前的会计事后监督转为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综上所述,实行财务的监督管理对财务工作起到了很大的辅助作用,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杜绝各个财务分支部门对于资产的不合理运用以及不合法的行为,根据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严格约束每一位财务人员,这样既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又使得单位资产得到有效保护。
(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实行财务会计集中统一核算以后,由于二级财务部门的一些权力收缩,而由专门的脱离基层单位的会计人员来操作,这批人员会计业务素质本身就高,加上没有和自身的利益相关,所以大大提高了会计的信息质量,会计的基础工作也得到了规范。
(三)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财务集中统一核算管理后,支出单位的资金集中在财务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资金由过去的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能及时反映单位资金的整体运行情况,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为管理好各单位资金,搞好资金统一调度使用和资金预算打下了基础;同时,财务管理中心又是资金中心,资金集中起到了“蓄水池”的作用,能缓解资金调度紧张的问题,增强企业的资金调配能力,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合理配置人员,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长期以来,财会人员隶属于基层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岗位流动范围狭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会计队伍整体配置不尽合理。财务会计集中统一核算管理后,各部门也从繁琐的会计核算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发展中去。从运行成本看,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可以大大减少财务人员,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二、海宁市供销总社开展财务统一核算的实践探索
(一)实施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82号),文件要求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履行好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资产监管责任,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积极推行基层社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制,基层社通过一定的程序,在所有权、收益权不变的情况下,委托县级供销合作社代理社有资产管理。县级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多种方法,努力盘活基层社资产,统筹资源、精准施策,科学指导好县域内基层社重组、提升、发展工作。对经营服务业务较少的基层社,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级供销合作社实行财务委托代理制。
(二)实施过程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于2021年5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社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核算中心负责人,开展基层供销社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的筹备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三位一体”示范创建以及供销系统腐败与作风问题重点整治等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成立海宁市基层供销社会计核算中心,从系统内抽调专业财务人员6人,专职负责财务核算工作,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档案室、会议室和机房等230M2。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根据系统自身管理需要,认真调研财务代理制工作的可行性并形成一致意见后,部署所有基层社及其控股和实际控制单位推行财务统一核算管理试点工作。在社有企业主体、产权、审批权三不变的前提下,从2021年8月1日起率先对10个基层供销社、2个基层社所属企业、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实施财务统一核算试点工作。2022年5月,在系统内进一步深化财务统一核算工作,将此项工作扩大到所有社有企业,目前,全系统34家企业均已纳入供销核算中心统一管理。
(三)实施举措
1、构建财务统一核算运作机制
为强化财务统一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效率,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构建了财务统一核算运作机制。坚持“经营主体不变,资产所有权不变,资产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统一审核、分户核算”的财务统一核算模式,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将社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社有企业不再聘任专职的会计核算人员,只设立报账员(出纳),不定期递交财务凭据和资料,限额以上财务支出实行逐级审批,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审核和核算,形成会计报告。这一运作机制减少核算的中间环节,实现“三分离一公开”。
(1)财务决策与执行分离。实行会计统一核算模式后,使会计业务从各基层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财务决策者无法指使代理会计舞弊。
(2)审批与财务监督分离。实行财务统一核算后,制订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支出逐级审批职责和权限,而会计监督职能则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这极大地杜绝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3)财务档案与单位分离。实行财务统一核算后,会计档案由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并保存一定时间,每年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都能及时发现。
(4)业务在处理过程中更公开。在财务统一核算形式下,一项经济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业务单位的经办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审批人和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等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市总社逐级审批人、分管领导等审批。整个业务处理过程知情范围的有限扩大,运作过程的更公开,从运作机制上就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制。
2、建立财务统一核算制度
为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富有活力、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财务统一核算制度。包括《海宁市基层供销社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海宁市供销社集体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供销系统企业费用合规性审核工作管理办法》、《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办法》、《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确保财务统一核算工作正常、平稳、有效地运行。
3、实施资金数字化管理
为解决对基层企业资金使用的事前监督和动态跟踪难题,加强所有资金的统一管理。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与宁波银行合作,通过数字化改革提升管理效能,引进该行“TMS集团财资管理系统”,将所有基层社的银行账户纳入系统管理,实现资金实时管控和转账远程审核两大功能。
(1)企业资金一键查询可视可控。所有基层单位全部银行账户资金可视可控,以增强财务控制力度,打破资金数据孤岛;所有企业跨行资金统筹管理,形成规模优势,解决存贷双高问题,提升资金收益;对资金实时管控,可一键查询整个系统所属单位在所有银行的资金分布及余额明细。
(2)银行转账分级授权远程审核。全部银行账户审核采用一次授权多户操控,存款资金的动用按金额大小,在各企业出纳人员发起转账付款、票据签收等业务后,由逐级被授权人在线远程复核,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解决了财务支付事前控制的难题。
三、海宁市供销总社开展财务统一核算的成效与体会
(一)工作成效
1、统一核算使会计工作更加规范。通过财务统一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单位只设报账员负责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会计核算纳入核算中心统一进行,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范账务处理,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2、统一核算使财务监督更加强化。由于管理机制的革新,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风险的发生,各社有企业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从制度和运作程序上规范了各单位财务行为,杜绝了单位违规支出、私设小金库、座支和挪用资金等问题产生,强化了监督机制。
3、统一核算使资金统筹更加灵活。实行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后,各企业资金状况一目了然,市社能对社有企业的资金进行统筹管理,有利于系统资金的合理调度,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中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在资金竞争性存放中提高资金收益,原来资金按活期只有年0.35%的利息收益,竞争性存放后利息收益提升至1.85%(6个月)、2.15%(12个月),一年资金利息收益增加135万元。未进行竞争存放的流动资金,资金存放的银行也主动上调利率,增至1.5%(12个月),增收近百万元,资金收益率显著提高。
4、统一核算使工作效能更加提升。实施统一核算管理后,每个代理会计能管理7-8家社有企业,节约企业人力资源,减少成本支出。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迅速提升,提高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会计工作效能提升明显。
(二)工作体会
1、思想要统一,认识要提高。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实施财务统一核算,有利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会计监督,对于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和推进“清廉供销”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系统上下思想要统一,领导班子态度要坚决,这是工作能全面落实的保障。供销社是老系统,几十年经营下来,已养成守旧的惯性思维,思想上很难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习惯传统的运行机制,基层人员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系统上下思想统一了,认识提高了,各方面的支持确保了,工作才能顺利推进,改革效果才明显。
2、责权要明确,上下要协作。财务统一核算后,会计核算工作从各基层单位分离出来,强化了财务审批过程,但基层单位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因此要明确责权,须在社有企业主体不变,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业务的决策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上下协作,行动一致才能确保成功。
3、制度要全面,执行要到位。制定好完善的方案和制度,明确工作原则、运营方式、审批流程、资金使用等,确保统一核算工作能顺利实施。同时要在制度上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矛盾、规范与效率的矛盾。制度一旦制订,就要遵守“游戏规则”,执行必须要到位,这是成败的关键。
实施财务统一核算管理是财务工作模式的一次创新实践,也是关乎“清廉供销”的一件重要的事。下一步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还将强化、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财务核算更精准,财务监督更高效、更渗透。不断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 郭怡.企业财务核算现状研究[J].财讯,2020(17):140
[2] 张晓阳.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河南科技,2006(15):24-25
[作者简介]熊芊(1973—),男,副教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旅游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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