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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现实困境与路径优化

罗维婷
  
大鑫媒体号
2024年9期
西安音乐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行业不断进步。“家校社”协同育人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对“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有效回应,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意义与价值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多项政策法令的出台,都强调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为新时代实现高效育人提供了发展路径。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和育人方式,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议题。

关键词:新时代;家校社;协同育人;现实困境;路径优化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2023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学校、家庭、社会要紧密合作、同向发力,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实践,共同办好教育强国事业”。在新时代背景下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内涵式变革,不仅是顺应时代需求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1“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理论阐释

这类研究主要从价值内涵、理论基础、协同模式、功能重构等方面阐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与必然性。“家校社”协同育人需要顶层设计,要着眼于个体的成长经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人的全面发展、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家校社”协同育人是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家校社’共育”有助于构建和睦家庭与和谐社会,从价值内涵层面阐释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要根据我国的教育实际情况,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范式,弘扬传统文化,形成良好育人生态,“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系到新时代家庭教育与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设;需要重构家庭、学校、社会在劳动教育中特有的价值和功能,由分散趋向交叠是“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必经之路,它的各种内外部模型的构造,弥合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分离式劳动教育的差距。可见,家庭、学校、社会作为三大育人主体,既具有交互影响的协同可能性,同时三者作为合作伙伴也需要进一步优化分工,以提高育人成效。

2家校社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

2.1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不健全

家校社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管理机制和交流合作机制不健全,如家委会成员的选拔缺少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制度作为依据,社区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等。一方面,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影响,人们“理所应当”地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家庭和社会在参与学生教育过程中是单向和低效的;另一方面,各育人主体之间缺乏沟通合作的渠道和平台,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这就导致三方主体难以深入参与到协同育人工作中。

2.2家校社育人目标存在分歧

在教育现实中,学校、家庭、社会关注问题的视角不同,加上缺乏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三方很难达成育人共识。例如:家庭以“考上好大学”为目标的育人倾向仍然非常严重,并以“好工作”为最终指向;学校按照教育规律传授知识与技能,力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也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社会上的教育力量兼顾公共性与市场性,教育的实际效果难以保证。教育目标的分歧导致育人理念、方法、内容、形式等的不一致,家校社三方难以形成教育合力。

2.3家校社三方界限不明晰

长期以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之间存在界限不清和职责不明的问题。以“老师该不该让家长检查作业”这一经常被提及的话题为例,有人认为检查作业是学校、教师的责任,为什么要让家长承担此项工作?也有人认为检查作业是家长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可以及时帮助孩子纠正错误,是家长的职责所在。诸如此类问题还有很多,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家校社三方界限不清、职责不明。

3新时代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路径优化

3.1正确认识各主体的教育责任

正确认识各主体的教育责任并达成共识是家校社协同的前提。由于在协同过程中对于各主体责任的认识问题比较突出,有必要进行一些厘清。首先,在教育问题上,家校社都有责任,而且各主体的责任存在一定的交叉,也存在一定的边界。也就是说,各主体在教育上有共同的责任,也有不同的责任。其次,各主体教育责任的边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弹性的。在各种社会因素和个体因素影响下,不同时期及不同群体关于各主体教育责任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要承认和理解这种差异。正视差异才能使各主体换位思考、增进理解与互相尊重,从而有助于协同作用的发挥。再次,各主体在教育责任上的差异并不体现为谁大谁小、谁多谁少,而是体现在优势、范围等的差异。所以,不能把各主体教育责任上的差异等同于主次之分或重要与否之分,他们只是在作用优势及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要实现最优育人,三者都不可或缺。

3.2创新家校合作模式

(1)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是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环节。在教育领域,家长作为学生最亲密的关系人,应当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和决策中,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水平的提高。首先,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可以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家长能够提供学生更为详细的学习情况和需求,有助于学校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同时,家长的建议和意见也能够促进学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其次,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有助于加强家校合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可以更好地了解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情况,增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合作,有助于构建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最后,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可以让学生感受到自己的学习和行为与家庭及学校紧密相连,进而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意识,为他们未来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2)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志愿者项目与亲子活动

在当今教育大环境下,通过家长志愿者项目与亲子活动,能够搭建起一座通往孩子内心的桥梁,促进亲子关系的和谐发展。家长志愿者项目不仅让家长积极参与孩子的学习与成长,还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合作提供了宝贵的平台。家长志愿者项目可鼓励家长发挥自身优势,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无论是协助教师组织课堂活动,还是提供课外的支持和指导,家长的参与都能为孩子带来积极的影响。此外,这些活动还有助于加强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教育而努力。

3.3平衡家校社三方的利益关系

社会主体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够发挥其积极作用。研究发现,社会主体的行为受到利益关联和利益协调的影响。社会主体与家庭和学校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益关联,共同利益的重叠程度越高,利益关联程度越高,协同育人的联结越紧密。因此,需要平衡家校社三方的利益关系,扩大共同利益基础,加深利益关联,这是推动家校社三方协同并进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社会主体与家庭和学校之间也存在产生冲突的风险,在开发社会教育力的过程中,社会主体势必会与学校教育这一主阵地之间形成一种张力,这种张力和博弈的过程在本质上是各方利益协调的过程。因此,应平衡家校社三方的利益关系,防止利益协调失效。

结语

总的来说,未来家校社协同育人更加注重教育的整体性和协调性,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这种模式将为培养未来人才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毕诚.“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文化思考[J].人民教育,2021(11):61-63.

[2]程豪,李家成.“家校社”协同推进劳动教育:交叠影响域的立场[J].中国电化教育,2021(10):33-42.

[3]李启迪,李朦,邵伟德.我国学校体育“家校社共育”价值阐析、问题检视与实践策略[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21,44(9):135-144.

本项目系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新时代艺术类高校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机制的实践性研究”,项目编号:XYKY2023YB07。

作者简介:罗维婷(出生年月:1988年4月), 性别:女(民族:汉族), 籍贯:甘肃白银;学位:硕士 职称:讲师 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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