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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维度管控的电费回收风险预控体系
摘要:在经济发展中,用户用电需求不断增长。供电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于电费收入,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一项重要的经营活动,也是电力销售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稳定。本文结合案例从供电企业、用户、环境三方面分析电费回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在措施落地后,进一步分析电费回收工作取得的成效,整套机制固化至系统,形成有效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的预控体系。确保回收率指标的同时,保障电费管理高效、合理、规范。
关键词:电费回收;风险预测;优化策略;体系防控
0 引言
在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大环境下,电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电费是供电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柱。供电部门经常面临着电费收缴困难、巨额电费拖欠的问题,这不仅严重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供电企业的正常生产。为此,供电企业一直致力于通过各种方法提高电费回收率,而这些方法多为对管理手段的运用,必须再加入彻底解决问题的预控措施,形成防控体系,才能见到实效。本文通过电费欠缴案例分析引入,从多维度分析用户欠费原因、评估欠费风险,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措施执行后,进一步分析电费回收工作取得的成效,有效改善电费回收难度。
1 案例引入
2023年2月,江门市内某一出口订单生产厂家——A有限公司,由于其出口订单众多,日常生产所需电费不菲。3月,由于国际经济形势严峻,该生产厂家的出口订单急剧下降。4月,该厂家电费欠款。此时供电企业进行催收,发现该厂已人去楼空,这部分欠费最终无法追回,形成企业坏账。数据显示,仅A有限公司所欠电费已达当月该县区的全部欠费的28.94%,当月电费回收率降低了4.96%,对年度指标也造成了可见的影响。由A公司的情况可一叶知秋,如何落实彻底解决问题的预控措施对于供电企业来说刻不容缓。
2 多维度原因剖析
通过本案例分析,结合其他用电用户情况,可以发现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存在一系列问题。供电企业电费回收效率与企业内部管理、国家法规政策、客观经济形势等各种内外因素息息相关[1]。
2.1 制度上的制约导致电费回收滞后
A企业每月用电量不菲,依然采用“先用电后缴费”的模式,增加了用户违约风险。《供电营业规则》(2024版)第八十四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依据电能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供电企业可以与用户协商确定收取电费的方式,用户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和交费方式交清电费,不得拖延或拒交电费”。实际上,一般采取“供电企业先向用户提供电力保障,用户用电后缴纳电费”的传统默认结算方式。由此可见,电费收入从制度上就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以往对于用电大户,供电企业多采用这种传统模式,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欠费金额将达到一个较高水平,传统模式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坏账风险。
2.2 预控措施不力导致坏账
研究A公司案例发现,主导火索为国际经济形势突变导致企业经营破产。进一步分析其他欠费企业,发现共性问题——供电企业对于用户欠费缺乏相应的预控措施,直至用户拖欠电费时才介入,为时已晚。主要表现在对一些乡镇企业、新创的小型公司,供电企业内部在受理其业务报装业务前期没有充分预见其风险性;另一方面,在用户用电过程中也没有明确的风险预警机制,缺乏过硬措施规避风险。
2.3 征信意识有待加强
根据《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第六节关于违约处理,第一百〇三条(三)规定“电力交易机构向违约经营主体发出履约保函、保险执行告知书,同时发出暂停交易通知,并做好相关信用记录”。但在实际案例中,很多用电用户的法制观念淡薄,征信意识有待加强,甚至部分企业不屑于征信带来的影响,宁愿承担违约金,最后一次将数月电费缴清。
2.4 工商业用户催收无有效制约措施
在如今的经济大环境下,很多不法商家会恶意拖欠电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对逾期未交付电费的用户有明确规定“逾期缴费用户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一些租房经营户、用电信誉差的个体工商户等却不以为然,如供电企业依法停电,相关用户则以投诉等手段以社会责任反向制约供电企业,这类用户应该重点关注。
经数据分析,在整个电力用户中,存在两类欠费风险极高的用户:一是租赁经营企业,这类企业经营短期行为非常突出,经营业主潜逃风险较高[2];二是门面经营户,一些公变客户欠费居高不下,主要是长期以来的催费不力形成了欠费习惯,由于这类客户流动性大,欠费风险高[3]。
2.5 受外部不利环境影响不确定因素增多
A公司原本运营良好,利润可观。可是其产品所对应的用户单一,而国际市场形势风云莫测,公司经营状况容易突变,这给予供电企业的反应时间非常有限。无独有偶,纵观国内市场,在节能、环保的政策调控下,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中涉及的“小散乱污”企业关停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所涉及到的用电用户也可能在一夜间潜逃。
3 五个“1”电费回收风险预控体系构建
3.1“1”方式
推广电费预付费方式,提倡“先收费后用电”,稳定和谐局面。针对传统的结算方式、低压居民催收力度不佳、不法商家恶意拖欠电费等情况,为规避电费回收风险,供电企业推广电费预付方式。电费预付功能打破了以往“先用电后缴费”的传统结算方式,实现了“先收费,后用电”的营销管理模式。
3.2“1”手段
敲响信誉警钟,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征信报告就像个人、企业在社会上赖以生存的另一张“经济身份证”。很多人认为征信报告存在污点无关要紧,反正不罚钱、扣钱,对个人和企业就影响不大。实际上,征信对个人日常生活、银行贷款等,对企业更是直接关系到商业融资、商务合作、企业形象和声誉、企业负责人任职、企业稳步发展。总而言之,征信问题渗入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为此,供电企业在社区、大型商场开展用电安全、节能宣传等宣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对群众关心的电价电费政策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给长期拖欠电费行为的、不重视信用记录的人和企业敲一敲信誉警钟。对于数量相对较少、电费占比却很大的大工业用户,供电企业内部在受理其业务时由专人对接用户企业负责人,向其深入讲解欠缴电费对企业信誉的影响;与此同时,依法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可能的法律途径留有余地。
3.3“1”替代
鼓励电能量替代,助力国家新能源结构优化。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围绕炼油、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国家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的生产、加工和制造行业开始纷纷转型。其中,电能量替代是国家大力倡导的绿色发展之一,它是一种清洁、便捷的绿色能源消费方式。供电企业在助力重点领域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中,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电能量替代”倡导绿色生活。供电局积极开展走访用户和用电检查,针对学校、医院、大型工厂、政企单位等人口较为密集的机构,重点提供现场勘察工作和个性化的全电气化厨房整体解决方案。做好电能替代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能源发展规划、行业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绿色能量”。新能源企业新增,高能耗企业减少,也就意味着大环境下企业倒闭风险逐渐减少,拖欠电费情况现象减少,电费回收风险降低。从企业的技术升级达到节能,在企业内节流而增加企业盈利。
3.4“1”设备+“1”系统
基于用电属性及缴费行为的电费回收风险,加持预付费装置,构建了欠费风险用户动态筛查并提前发布预警的系统。
基于营销系统的用户编号、用户属性、用电类别、每月用电量,以及用户预交电费情况,形成用户预付费档案,并将预付费信息通过主站下发到终端。终端按照预付费信息,实时计算用户的剩余电费(电量)。当剩余电费(电量)小于欠费告警门限值时,快速生成告警信息并在预付费终端上显示,同时通过主站将该信息发送给营销系统,由营销系统向用户发送电费告警信息。
以营销系统、计量自动化系统、预付费系统的数据作为基础数据,结合银行接口、人工填报等外部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基础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营销系统的用户编号、用电类别、行业分类、抄表信息、收费信息等。通过以上信息来抓取用户属性和缴费行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后续可延伸扩展):一是措施维度,如预付费装置,资金托管,保函等。二是企业属性维度,国企事业单位,规上企业,行业分类等。三是用电行为维度,如近两个月电量骤降等。四是缴费行为维度,近一年欠费次数,缴费渠道类型等。基于以上源数据,制定算法,判定用户近期电费回收风险等级划分为:高、较高、中、低4个等级。
基于此“1”设备+“1”系统,每月筛查较高风险以上用户清单,指导和督促基层落实防范措施。对于存在高风险的用户,补全预付费装置、资金托管等防范措施,实现电费回收局面本质可控。
4 五个“1”体系预控成效
经上述基于用电属性及缴费行为的电费回收风险建立欠费风险用户动态筛查系统,根据2023年6月到2023年12月电费回收相关数据,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率提高42.63%,电费回收风险预控成效显著。
4.1 电费回收率明显提高
对部分大型企业采取了预付费模式,相关大型企业的当期电费回收率均达到100%,整体电费回收率上升16.87%。与此同时,供电企业提倡的电能替代方案也小有成效,不少大工业用户积极参与电能替代,大量企业新增新能源设施,高能耗企业减少,大环境下企业倒闭风险逐渐减少,拖欠电费情况现象减少,电费回收风险降低。
4.2 推广新技术降低潜在风险
采取了电费预警机制后,能够在用户尚未发生较大危机前及时将以往欠费追回,并及时采取预付费模式避免将来由于用户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欠费。在此新技术的支持下,相关用户的电费回收率达到98.43%。
4.3 规范用户管理增强电费追回能力
在进一步规范了用户管理后,大部分用户都已意识信用的重要程度,清晰欠费对信用产生的影响,自发阻止自身信用情况恶化。由于供电企业在前期将相关资料保存完整,能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欠费。在此措施下,供电企业的电费新增坏账较往年减少58.91%。
4.4 调和客户关系
经实践,体系在人际关系方面颇具优势:一是通过银行卡、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预存电费,形式多样,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缴费需求,为用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二是大大改善了供电企业对用户电费收缴困难、停电催费、质量担保等情况。三是减少因催收费引起与用户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与投诉,让彼此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四是加快供电企业的资金回收速度,减少催费人员的精力投入,降低催收成本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4.5 电费回收措施实效比拼
通过几种电费回收风险预控措施推行实践,确定预付费方式成效最显著,电费回收率可以达到100%。但是预付费模式要一次性落实存在一定困难,建立健全电费预警机制,建立用户动态筛查系统就成了当下最合适的保底手段,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应对电费回收潜在风险。而鼓励电能量替代则是从用户角度出发,降低用户企业倒闭风险,属于彻底解决手段。敲响信誉警钟、结合法律手段则是对上述几种的有效补充。
5 结束语
本文结合江门供电局所有用电用户的具体情况,深入分析目前供电企业电费回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电费回收风险预控机制,利用智能化手段形成防控体系进一步评估预控措施的成效,不断改进策略,加深实施成效。在如今的经济状态下,为实现电费回收本质可控打下了稳固的基础,后续仍将加入更多人工智能方面的技术,如客户情绪识别等,进一步提升风险预控能力。
参考文献
[1]陈佩莉,钱毅慧,潘勤,等.基于交费大数据的电力用户欠费风险等级研究[J].自动化技术与应用,2019,38( 1) : 50-53.
[2]王莉,段霁容.电费回收及风险防控技术推广与实践[J].山西电力,2018(02):62-64.
[3]唐海燕.电费回收工作的实践探讨[J].理论探讨,2011(12):369.
作者简介:胡绮文(1989-),女,汉族,广东新会人,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计量用户运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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