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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腐败手段的类型和特点及精准治理对策研究

郭凯
  
文理媒体号
2023年2期
许昌学院 河南许昌 461000

摘要: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类型主要表现为利用“时间差”的期权类腐败、利用“影子股东”的隐匿类腐败、利用“影子公司”的隐匿类腐败、利用“内幕交易类信息”的套利类腐败、利用“民间借贷”的伪装型腐败、利用“软权力”的影响力型腐败等方面;当前腐败手段具有更深的隐蔽性、更大的迷惑性和更强的智能性等特点;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相应要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资源和具体策略招数推陈出新,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高素质专业化执纪执法水平等等方面采取精准治理对策。

关键词:腐败手段;类型;特点;精准治理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反腐败预防体系越来越完善,反腐败力度越来越大,落马的腐败官员越来越多,反腐败的成效越来越明显。但不可忽视的是,在新形势下,腐败分子越来越狡猾,腐败分子的手段越来越隐蔽且越来越具智能性。加大对腐败手段的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研究,继续打好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需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理论研究价值和意义。

一、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类型

当前腐败分子越来越狡猾,腐败分子的手段越来越隐蔽且越来越具迷惑性,反腐败的难度越来越大,当前腐败手段的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主要类型如下:

(一)利用“时间差”的期权类腐败。利用“时间差”的期权类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利,约定在未来的某一个时间,直接或者间接地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利用“时间差”的期权类腐败主要特征是腐败分子行使权力与实现利益不在同一时间进行。

(二)利用“影子股东”的隐匿类腐败。利用“影子股东”的隐匿类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特定关系人代持本人获得的非法股权,直接或者间接地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利用“影子股东”的隐匿类腐败主要特征是腐败分子利用特定关系人代持股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一般不掌控公司、不参与公司的核心经营决策。

(三)利用“影子公司”的隐匿类腐败。利用“影子公司”的隐匿类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特定关系人开办投资公司,利用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等金融工具,直接或者间接地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利用“影子股东”的隐匿类腐败是利用“影子股东”的隐匿类腐败的升级版,它的主要特征是特定关系人仅是“前台”一个发音者,腐败分子是后面的掌控者,管理人员的工资,公司的核心业务决策都由其控制。

(四)利用“内幕交易类信息”的套利类腐败。利用“内幕交易类信息”套利类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知悉的内幕交易类信息进行投资经营,直接或者间接地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利用“内幕交易类信息”套利类腐败主要特征是腐败分子利用不公平的信息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民间借贷”的伪装类腐败。利用“民间借贷”的套利类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明知请托人不具有借款需求,以民间借贷为名放款给请托人收取利息的,或请托人虽有借款需要但明知请托人支付的借款利息明显高于请托人正常民间借款利率,直接或者间接地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利用“民间借贷”的套利类腐败主要特征是腐败分子利用“合法”的民间借贷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表面上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实质上却是以权谋私。

(六)利用“软权力”的影响力型腐败。利用“软权力”的影响力型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因素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直接或者间接地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利用“软权力”的影响力型腐败主要特征是腐败分子利用对某方面的技术和知识的垄断从而达到对相关人员的控制来实现利益。

二、当前腐败手段的的特点

(一)当前腐败手段具有更深的隐蔽性。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日渐严峻,腐败分子变得更加狡猾,腐败分子为了隐蔽自己和迷惑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腐败分子把之前充满安全隐患的腐败交易,通过现代化的金融手段和技术手段对腐败交易模式进行修复、升级,使交易空间变大、交易节点模糊,以此实现更为安全的腐败交易,腐败分子之间的这种关系呈现复杂的蜘蛛网状联系。这和之前腐败分子之间具有较为紧密的工作、生活和经济关系,利益交换呈现较为单一的直线联系有明显的区别,具有更深的隐蔽性。利用“影子公司”的隐匿类腐败是典型代表,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从不收现金,他认为收现金太简单粗暴了,另辟蹊径通过“影子公司”和利益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孙德顺通过开办多层影子公司层层嵌套把自己隐藏在幕后,然后通过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等金融工具,使整个交易中无法看出权钱交易的现象,这和传统的腐败手法有明显的区别风险性低、危险系数小,具有更大的迷惑性。

(二)当前腐败手段具有更大的迷惑性。当前腐败分子为了掩盖权钱交易的现象,通过合法的市场交易形式隐藏或者淡化权钱交易本质,包装形式合规的外衣,规避法律相关规定,从而使腐败的利益属性呈现典型的“合法利益”特征,这和传统的腐败手法风险性高、危险系数大有明显的区别,具有更大的迷惑性。在利用“影子股东”的隐匿类腐败中,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原副区长刘俊伟以母亲名义、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亚民由特定关系人代持股份,通过他人代持把违规入股包装成形势合规的外衣,规避法律相关规定。在利用“民间借贷”的隐匿类腐败中,湖南省衡阳市政协原主席廖炎秋通过民间借贷这种合法的民事行为,掩盖权钱交易的实质,在利用“软权力”的影响力型腐败中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通过国家科研课题、承接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掩盖下,利用对技术和知识的垄断从而达到对他人的控制来实现利益。当前腐败分子之间收益呈现非显性的因果联系,即为了不为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所能发现,腐败分子人为切断关联性的利益输送并刻意拉开双方利益交易的时空间隔,这和之前人们能清楚地断定腐败分子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因果联系易有明显的区别,具有更大的迷惑性。利用“时间差”的期权类腐败是典型代表,湖南省郴州市人防办原主任白广华利用退休时间差,浙江省杭州市科协原党组书记谭炯利用转岗时间差,人为切断关联性的利益输送并刻意拉开双方利益交易的时空间隔,使“一手办事、一手收钱”,变成了“一手办事,退休或者转岗收钱”,这和之前较为明显的因果联系有明显的区别,具有更大的迷惑性。

三、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生成机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内因决定外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滑坡,对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存在认识偏差、心存侥幸是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内因,是决定性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全党:“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目前,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流是好的,然而一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的改造,错误的认为手中的权力可以为自己谋私利。在看到当前反腐败严峻的情情形后,不仅没有悬崖勒马,反而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高学历高智商,对传统的腐败手段进行改造,使腐败手段具有更深的隐蔽性、更大的迷惑性和更强的智能性,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二)反腐败资源不足是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外因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反腐败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体系不断趋于完善,并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根本性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作用。但是反腐败斗争制度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实际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反腐败斗争制度调整、修订及建立需要较多的制度和程序,特别是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的界定、规范、执法的量化需要较多的时间总结和提炼。而腐败主体为避免自己被发现,不停的对腐败手段改造和升级,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速度远快于反腐败制度的建立制度。

(三)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欠缺是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外因之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能力不足问题。较强的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是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特点,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具备坚定的党性原则和理论修养,其次还要有较为丰富的法律法规、财务审计等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储备。而现实中部分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是从其他党务、行政部门调入,这些调入的纪检监察干部一般都具备坚定的党性原则和理论修养,但是真正学习过法律法规、财务审计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对信访接待、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工作不了解,对案件审理、定性等专业问题更是力不从心。再加上当前腐败手段具有更深的隐蔽性、更大的迷惑性和更强的智能性的特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速度越来越快,在工作中这种因为专业背景缺乏引起的业务能力不足越来越明显。

四、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精准治理对策

针对当前腐败手段的类型、特点,治理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问题,要采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资源和具体策略招数推陈出新,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高素质专业化执纪执法水平等对策。

(一)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需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思想觉悟与党性修养;教育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权力观,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不是用来谋取私利的“私器”,而是要用于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的“公器”,坚决清除变着花样搞腐败的想法;要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对腐败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对具有更深的隐蔽性、更大的迷惑性和更强的智能性的复杂腐败问题主动出击、精准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对腐败的压倒性震慑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上重拳出击,真正做到无论腐败问题隐藏多久、积累多深,腐败手段如何隐形变异、翻新升级,都必受严惩,切实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形成惩治腐败强大震慑。[12]

(二)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需要反腐败资源和具体策略招数推陈出新,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当前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加大了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难度,再加上腐败领域的不同,手段有很大差异,导致腐败行为五花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必须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梳理腐败手段和行为的现象和表现形式,把握腐败的内在本质,不断地推出新的反腐败资源和具体策略招数,提高执纪执法过程中的精准性、有效性,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要坚持精准思维,做实做细监督工作,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督精准度和有效性。要丰富执纪执法手段和措施,要主动应付数字化时代带来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不断完善大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机制,增强审查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需要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高素质专业化执纪执法水平,不断更新理念思路与措施办法,善于识破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腐败问题,提高履职本领。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把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加强学习交流、调研培训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掌握政策、审查调查、日常监督、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进一步破解遇到的发展难题。通过构建横向的“协作区”联查联审和纵向的“室组地”联合办案的新型联动模式,强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的实战锻炼,让广大干部到审查调查一线培养过硬本领,掌握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腐败问题的高超办法,提高履职本领,真正成为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参考文献:

[1]毛昭晖.朱星宇.新型腐败的特征与类型——警惕传统型腐败向新型腐败的嬗变.理论与改革[J],2022(4).

[2]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94.

[3]谭鹏.新型腐败治理:成因与对策.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学报[J],2022(2).

[4]于露.素质和能力不足原因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N],2015.06.05(3).

[5]陈世海.重点发力应对腐败手段变异升级.中国纪检监察[J],2022(12)54.

作者简介:姓名:郭凯(1980--);性别:男,汉族:汉;籍贯:河南长葛人;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河南大学;现有职称:高校讲师;研究方向:法学、纪检监察。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研究”(2022-LZYB30)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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